A. 宣威雲峰醫院可以刷雲南省曲靖市的醫保卡嗎
這個應該是不可以刷的。
B. 宣威雲峰醫院
宣威市雲峰醫院位於雲南省曲靖市宣威市板橋鎮板橋村委會。
C. 宣威板橋鎮雲峰醫院關於高翠萍醫療糾紛案醫療糾紛案拜託各位大神
天下奇聞——生孩子生斷胸骨肋骨,受害家屬反遭醫院起訴 2011-07-04 20:17 (分類:默認分類) 天下奇聞——生 十歲孩子給母親跪拜------媽媽你死的冤枉啊 生孩子生斷胸骨肋骨,死者家屬反遭醫院起訴,院方索賠已支付燒埋費3萬元 雲峰醫院草菅人命 患者家屬亟盼正義 母親走了 ,留下妹妹還在醫院,以後我該怎麼辦 各位心存正義的朋友們,您們好!我是雲南省宣威市板橋鎮尖山村村民周開幟,現我懷著虔敬而沉痛的心情,真實地向各位痛述我妻子高翠蘋在雲南宣威雲峰醫院分娩死亡及曲靖市醫學會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以下簡稱醫鑒會)鑒定前後醫院違反醫療診治規范、醫鑒會部分鑒定程序不合理及違背事實的情況,亟盼你們的支持和幫助。 2011年1月6日,我妻高翠蘋預產期臨近,滿懷期待地來到宣威市雲峰醫院產科。醫生檢查後說血壓偏高,其餘一切正常,並讓我們辦理了入院手續,醫院未進行肝腎功、尿檢( 妊高症疾病嚴重程度衡量指標 )基本檢查,1月7日醫生給高翠蘋用引產葯物,腹部強烈陣痛(1-2分鍾疼痛一次,每次疼痛持續30多秒)13小時左右無醫務人員做任何醫療處置,1月8日醫院產科主任徐瓊娥在患者及家屬不知情的狀況下往患者陰道內塞 強宮縮引產葯物(米索前列醇片) ,並加用1月7日用普通引產葯物,1月8日22:40左右,產房內醫生急呼高翠蘋家屬入產房幫忙,我們趕進去,遵醫生指揮做這做那,產房內一片混亂,高翠蘋雙眼緊閉,雙手無力的垂下,我們感覺情況不對,向醫生詢問高翠蘋狀況,醫院無任何人告訴我們實情,只見醫生高聲要求高翠蘋用力生小孩,1月8日22時55分高翠蘋順產下一女嬰,出生時嬰兒重度窒息,被轉入兒科搶救,高翠蘋大流血,我們被醫生趕出產房,1月9日凌晨2:30分醫院告訴我們:「高翠蘋已死亡,他們已盡力」 ,同時聲稱高翠蘋之死與醫院無任何關系。逝者已矣,萬事均有其是非曲直、細枝末節,我們不是胡攪蠻纏、不分是非之人,家屬只想知道高翠蘋的死亡原因。但是自高翠蘋死亡後我們沒有聽到醫院任何有誠意的解釋,沒有見到聽到醫院決策層領導(醫院董事長)的顏面及處理意見。考慮2010年有多名無辜患者(由於醫院診斷及治療失誤所致)死於該院,醫院處理前幾件事態度惡劣,不守誠信,一貫連哄帶騙,軟硬兼施,黑勢力恐嚇打壓之後強行驅逐病人家屬離院、倚勢欺壓弱勢群體之舉。我們相信政府、國家的相關執政機構會為老百姓做主,因此申請屍檢及醫療事故鑒定。經屍檢才知道,高翠蘋胸骨(平第三肋處)斷裂,肋骨斷了三根(第2、3、4肋骨折),子宮上有兩個6㎝×7㎝、4㎝×6㎝長的大裂口(屍檢報告),醫院聲稱這是正常現象。等待屍檢其餘報告過程中,親人不忍將其擱置延遲,反復與醫院協商。該醫院黃院長、崔副院長轉達其董事長(高翠蘋死亡至今患者家屬從未見過,董事長妹妹亦在該院分娩產後大流血死亡)意見,院方願預先支付高翠蘋家屬六萬元安埋費將其安埋,餘事後期再議。考慮死者情況,我們採納醫院提議將其運回,醫院提要求先預付三萬元安埋費,待屍體運回後領取餘款,不料院方使詐,屍體運回家後醫院拒付餘款,並告訴我們嬰兒病情危重,需轉上級醫院治療,想到孩子剛出生即病情危重沒娘疼,生命嚴重受到威脅,通過其母情況我們認為該醫院醫療質量極差,極願意將孩子轉入上級醫院治療,不曾想醫院說:孩子轉院是家屬的事,與醫院無關。毫無平台及誠意的協商後,我及家人忍悲辦理高翠蘋後事,考慮到孩子出生時重度窒息,反復發生抽搐,為減輕孩子後遺症(孩子最佳治療時間是0-6月),我們要求將孩子轉到醫療條件更好的醫院救治,並多次向院方及市衛生局監管部門提出口頭及書面轉院申請,我們不期盼賠償金的多少,只希望孩子得到及時治療以減輕後遺症,以期孩子以後能勉強生活自理,這對醫院及家屬來說是一件雙贏的事。 2011年3月2日院方通知我們前去協商孩子轉院事宜,我們按時赴約後發現醫院再次設騙局:宣威市衛生局一位副局長,板橋派出所所長,村委會領導均已被醫院請到場,並安排攝像,以此作證醫方對患者家屬的回應,但是醫院卻突然對我們宣布屍檢結果:患者是肺羊水栓塞死亡,並說羊水栓塞是沒有辦法的疾病,高翠蘋死亡與醫院無關,而隻字不提屍檢的第二個結果——「子宮下段內膜面不完全破裂」。 話說指有長短,人無完人,任何一個人都會有過錯或缺點,我們只希望大家坦誠相待,醫院既出了事故,就應該像老百姓一樣本著將事情圓滿解決的原則,懷抱虔誠之心,積極尋求處理協商之策,以慰藉死者在天之靈,撫平傷痛者流血的心。高翠蘋不是壽終正寢自然死亡,孩子是因醫院產科處理不得當出現重度窒息、反復抽搐、重度缺血缺氧性腦病、顱內出血。但院方仗著勢力,製造聲勢,威懾弱勢群體,對屍檢結果斷章取義,絕口不提診療過程,妄圖推卸責任。我們相信天理昭昭,自有公道。希望通過申請醫療事故鑒定還我們一個公道,給我們一個解釋。 然而讓人更意外的是,鑒定尚無結論,4月6日,我們突然接到宣威市法院傳票,醫院向法院起訴:要求高翠蘋家屬賠償醫院預先支付的三萬元喪葬費並承擔訴訟費。真是制惡者先告狀,喪盡天良、缺乏人性!但我們相信醫學會一定會依法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鑒定,並將制惡者的罪行一一揭發,使其能知錯擅改,減少或避免其餘家庭步入我們家後塵。然而領取鑒定報告書的時候,我們的心情再一次落到了谷底,不是我們的期望值太高,而是現實真的很殘酷,也很現實。 醫鑒會報告:患者羊水栓塞的死因是明確的,宣威市雲峰醫院在為患者高翠蘋提供的待產及分娩、搶救過程中,沒有發現違法違規的診治過失行為,但存在檢查及記錄不足,導致患者死亡的肺羊水栓塞是產科嚴重的並發症,表現形式多樣,其發生是醫方難以預見和防範的,且與醫方存在的檢查及記錄不足沒有直接因果關系。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之規定:本案例屬:不屬於醫療事故。這是一份極其讓人失落,甚至讓人窒息死亡的鑒定報告。 我們想問: 1.死者死亡原因是如何明確的?這個死亡原因的依據從何而來?如果把昆明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的病理檢驗結果當成死亡原因的話,為何只提原因一:肺羊水栓塞,而絕口不提原因二:子宮下段內膜面不完全破裂? 「檢查不足」,本身就是違法違規的醫療過失行為,任何一個人都應該對其過失行為負責,為何高翠蘋在雲峰醫院分娩死亡、其孩子重度窒息、重度缺血缺氧性腦病、顱內出血與醫院無關? 2.高翠蘋的子宮為什麼會出現如此大的兩個撕裂口?人民衛生出版社第七版婦產科學(全國高等醫葯教材)子宮破裂的病因有:①梗阻性難產;②瘢痕子宮;③子宮收縮葯物不當;④產科手術損傷(210-211頁)。高翠蘋子宮破裂是上述某一種還是某幾種原因,為什麼醫院及鑒定機構均逃避高翠蘋子宮破裂這一嚴重問題。 3. 高翠蘋為什麼會發生羊水栓塞? 人民衛生出版社第七版婦產科學(全國高等醫葯教材)羊水栓塞是由污染羊水中的有形物質(胎兒毳毛、角化上皮、胎脂、胎糞)進入母體血循環引起。羊膜腔內壓力增高(子宮收縮過強)、胎膜破裂和宮頸或宮體損傷處有開放的靜脈或血竇是導致羊水栓塞發生的基本條件(208頁)。我們是否可以認為是醫院引產葯物使用不當,導致高翠蘋出現宮縮過強 ,子宮破裂誘發羊水栓塞。醫院真的沒責任嗎? 4.醫院該如何搶救失血病人? 高翠蘋出現大流血,陰道流血3000毫升,1月9日00:00已無心率、呼吸(病歷記載),據醫學書籍記載,高翠蘋82㎏,體內血液應該有5800-6500毫升左右,高翠蘋會出現無呼吸心跳嗎?至1月9日00:00醫院僅為其開通一組靜脈,補液1000毫升,這是搶救病人嗎?且1月9日00:30醫院方告訴我們高翠蘋陰道流血多,需輸血,醫院備血極少,他們已向宣威市人民醫院及宣威市中醫院去借血,高翠蘋可能需切除子宮。這是一家什麼樣的醫院,讓無任何醫療技能的家屬參與搶救病人,臨危病人等待借血搶救,為死人切除子宮挽救生命,真是天下之大,無奇不有。 5.如何治療子宮破裂、羊水栓塞? 子宮破裂、羊水栓塞產科處理均為迅速開通多組靜脈通道、擴容、補液、輸血、補充凝血因子,子宮切除斷離出血源。醫院的措施何在? 6.如何進行心肺復甦? 國家職業醫師考試標准:心肺復甦按壓部位是胸骨中下1/3交界處的正中線上或劍突上2.5-5㎝處,其平對第5-7肋。高翠蘋為什麼會出現平第三肋處胸骨斷裂,第2、3、4肋骨折?這完全是醫生沒有掌握心肺復甦基本技能、動作粗魯、復甦部位不正確的證據。 鑒定天平傾斜 《鑒定書》自相矛盾,漏洞百出 1.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六章第二十九條: 「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雙方當事人每一方人數不超過3人。」 2011年4月27日下午2:30開鑒定會時,患方3人進行陳述,而院方卻是以崔茂燦副院長為首的4人,醫鑒機構為什麼明目張膽允許院方多進一人? 2.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六章第二十九條明確寫著:「醫學會應當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7日前,將鑒定的時間、地點、要求等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要求參加鑒定。」 患方2011年4月27日上午11:00接到電話通知,須在當日下午2:30以前由宣威趕往曲靖參加鑒定會。而院方卻4月22日就接到了醫鑒會的通知。 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診治概要」中提到「地位米松針20mg靜推」,這種葯在醫院復印給我們的病歷中不存在。國家葯典中亦無此葯。 4、《鑒定書》「患方提供的有關材料」中寫著「曲靖市公安科學技術鑒定書1張」,患方未提供過此材料。 5、《鑒定書》「委託事項」中寫著①「於2010年3月21日委託曲靖市醫學會……」;②「對鑒定過程的說明」中寫著:「於2010年3月22日收到曲靖市……」;③還寫著:「於2010年4月22日向雙方當事人發出了召開……的通知」。而實際情況是,2010年高翠蘋還很健康地活著。 6.《鑒定書》第六項「診治概要」中寫著「昆明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結論:1.肺羊水栓塞;2.子宮下段內膜不完全破裂。」第八項「分析意見」中死後屍檢結論:肺羊水栓塞死亡。以上內容有兩個疑問: ①、高翠蘋分娩後短時間內死亡,其子宮內膜是如何破裂的? ②、子宮內膜與子宮內膜面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為何醫鑒機構刻意將子宮內膜面破裂更改為子宮內膜破裂? 如果將子宮比喻為一間房間的話,子宮內膜面相當於牆體,而子宮內膜只相當於牆體上的仿瓷。房間牆體的主體結構受損與牆體上仿瓷受損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且牆體受損與牆體上仿瓷受損帶來的後果也決然不同。 希望正義的人們為弱勢群體主持公道,申張正義。逝者已去,無法挽回,唯願院方能坦承己過,承擔起該負的責任,彌補過失,讓孩子得到應有的救治,以慰其母在天之靈。同時,希望輿論的力量能督導醫院加強管理,使醫院能真正擔起救死扶傷的神聖使命,發展自己的同時,也造福一方百姓。我們永遠相信國家相關機構會為我們主持公道,伸張正義。 此致 敬禮! 死者丈夫:周開幟 2011年6月12日
D. 宣威雲峰醫院的耳科如何
雲峰醫院有沒有耳科
E. 雲南宣威市雲峰醫院有腹腔鏡手術嗎
這個醫院應該是有腹腔鏡手術的,因為現在腹腔鏡手術對一般的二級及以上的醫院都是很成熟的一項操作技術了。
F. 宣威雲鋒醫院李配德
雲南省宣威市楊柳鄉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