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博士後站博士後在出站以後待遇怎麼樣可以去哪裡工作呢
你如果不擅長人際的話,就去研究所,實驗室之類的,才適合你
㈡ 博士後可以作為終身職業吧一個博士後工作站出站後再申請到另一個博士後工作站進站。
看在什麼地方做博士後?在中國,不僅有博士畢業時間限制,還有年齡限製版。在美國就很松,大權多數都沒有年齡和畢業年限,少量招聘廣告中說明招畢業3年之內或者5年之內的。在加拿大,因為博士後沒有養老金等福利,為了保證博士後的權益,教育部要求畢業5年之後不能再用博士後的名字,如果老闆繼續聘用,需要改為Research Associate,雖然工作性質一樣,但是RA可以享受各種福利。類似的,美國某些實驗室對有長期做博士後的經歷的博士可以聘為Research Assistant Professor。
㈢ 在職博士後出站重新找工作,要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幹嘛
員工在面試新單位時,新單位會要求員工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從而以免出現重復勞動關系的存在,造成糾紛,同時也為了避免在員工入職之後才發生不能給員工繳納社保,使單位被動違法。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㈣ 博士後出站還有三方嗎沒有三方怎麼找工作啊直接失業
有報道證就行。
㈤ 博士後出站工作怎麼辦
博士後研究人員在博士後流動站或工作站工作期滿後必須出站,之後他內(她)可容以有兩個選擇:
1、轉到另一個設博士後流動站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即做二站博士後,但國家政策只允許做兩站博士後。
2、出站後,除了有在職協議的以外,就業實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㈥ 博士後找工作沒有三方,要和單位提前簽什麼協議嗎
算是兩方吧,我交了六千保證金讓我明年7月31日前辦理入職手續,否則不予辦理。我是2012年6月6日取得博士後編號的,希望2014年7月份前能獲得博士後證書~
㈦ 博士後出站算應屆生嗎
博士後出站不算應屆生。
博士後(Postdoctoral),是指在獲得博士學位後內,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機容構從事科學研究的工作職務,一般是在博士後流動站或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進行研究的人員。
需要注意的是,博士後不是學位,而表示的是一段工作經歷。而且在國外也有一些不具有博士學位,但確實以博士後身份開展工作的研究人員,所以博士後是科研工作經歷。一般博士後的任期時間不長,被認為是一種從事科研的過渡性安排。中國國家博士後基金對博士後在站資助時間為兩年。國外高校一般對博士後沒有統一的安排,經費來源、時間長短均比較靈活。
㈧ 做血液研究的博士後出站好找工作嗎
就當自己是個碩士生肯定好找。當自己是稀有品種等著拍賣,就不好說了。關鍵在於心態,還有多高的心氣兒。
㈨ 博士後出站後應聘工作需要筆試嗎
需要和不需要都是每個公司,每個部門自己定的,如果您有想去的崗位,不妨去了解了解一下。
㈩ 請問博士後出站 時候有三方和派遣證 我是否可以從事校園招聘呢
博士後,不是學位,也可以說博士後表示的是一種工作經歷
所以,沒有就業協議和派遣證,
直接去找工作就是了,性質上算是工作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