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個人簡歷中,熟悉、了解、熟練、精通之間有什麼區別
簡歷中的熟練程度一定要寫清實在哪一方面的掌握程度,如經過實踐經驗且不懼大多數問題時應為「精通」,一般操作非常得心應手時可為「熟練」
Ⅱ 個人簡歷和求職信的不同之處
1、作用:
求職信是求職者寫給用人單位的信,目的是讓對方了解自己、相信自己、錄用自己,它是一種私人對公並有求於公的信函。
簡歷是用於應聘的書面交流材料,它向未來的僱主表明自己擁有能夠滿足特定工作要求的技能、態度、資質和自信。
2、針對性不同:
求職信是針對特定的個人來寫的,而簡歷卻是針對特定的工作職位來寫的;
3、主要表述內容:
簡歷主要敘述求職者的客觀情況,而求職信主要表述求職者的主觀願望。
(2)所謂求職中的差異點是指擴展閱讀
簡歷可以分為四個部分,其中:
第一部分:為個人基本情況,應列出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政治面貌、學校、系別及專業,婚姻狀況、健康狀況、身高、愛好與興趣、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
第二部分:為學歷情況。應寫明曾在某某學校、某某專業或學科學習,以及起止期間,並列出所學主要課程及學習成績,在學校和班級所擔任的職務,在校期間所獲得的各種獎勵和榮譽。
第三部分:為工作資歷情況。若有工作經驗,最好詳細列明,首先列出最近的資料,後詳述曾工作單位、日期、職位、工作性質。
第四部分:為求職意向。即求職目標或個人期望的工作職位,表明你通過求職希望得到什麼樣的工種、職位,以及個人的奮斗目標,可以和個人特長等合寫在一起。為體現不同人群的特點,四部分的排序及組合會根據實際情況略有出入。
Ⅲ 求職中的支撐點是什麼
求職禮儀是求職者的個人修養在求職過程中禮節禮貌方面的體現。兩點內提示:
1.1禮儀體現了我們在容長期社會生活中長期以來形成的交際交往習慣、思維定勢和行為定勢,所謂的求職禮儀並非另有一套專門的禮儀,而是個人禮儀在求職過程中的具體體現。所以,求職禮儀不是兩三天的「突擊補習」可以「及格」的。
1.2禮儀體現在我們生活中最細微的舉手投足之間,招聘者總是於最細微處觀察和認定我們的禮儀層次,進而推斷我們的修養。我們必須從平時做起,注意一言一行,長期的修養積淀能使我們在關鍵時刻每一個細節都自然流露,因而禮貌和優美。
Ⅳ 求職中學位是指什麼
學位 (Degrees, Academic Degrees): 授予個人的一種學術稱號或學術性榮譽稱號,表示其受教育的程度或在某一學科領域里已經達到的水平,或是表彰其在某一領域中所做出的傑出貢獻。由具備授予資格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或國家授權的其它學術機構、審定機構授予。學位稱號終身享有。 起源於歐洲中世紀。專業技術人員擁有何種學位,表明他具有何種學術水平或專業知識學習資歷,象徵著一定的身份。
現代世界各國和地區的學位制度一般有所不同,有3個,4個甚至是5個等級,但每個等級劃分中,一定會有學士、碩士、博士這三級,有些國家或地區還會有副學士,副博士這樣的等級。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學位設置有著本地獨有的特色。
四級學位
博士學位
博士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本專業的最高學識水準的學術稱號。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學位體系中,博士學位是最高的一級。日常生活中也只有博士學位會特別與姓氏結合被尊稱為某某博士。而博士英文同醫生一樣是Doctor。基本上博士論文必須包含該領域創新又有深度的內容,並通過同行學者審查方能取得博士學位。
副博士學位(俄制),俄語Кандидат наук,前蘇聯、分裂的俄羅斯、烏克蘭、朝鮮等流行俄式學制的歐亞國家的1種頒授給研究生的學位,級別比碩士學位高,相當於博士學位,低於俄式學制的全博士學位(相當於博士後)。在取得副博士學位後,研究生才能夠修讀全博士。
碩士學位
碩士是一個介於學士及博士之間的研究生學位(Post-Graate),擁有碩士學位者通常象徵具有基礎的獨立的思考能力。擁有碩士學位者,通常象徵掌握並專精於某一學術領域或職場專業。在主攻的學術領域中,合格的研究生必須要能同時了解學術理論與現實狀況,運用理論來分析、審辯式思維和專業運用知識。並且比學士更能解決復雜問題,擁有更加獨立和縝密的思考能力。
學士學位
學士學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階段授予的學位名稱。它表示學位取得者較好地掌握了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副學士學位
一種源自美國和加拿大的學位等級,四級學位系統中等級最低的一種,低於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修讀者一般須在社區學院或專科學院修讀兩年,通常無需通過論文考核。與之最接近的中國內地教育資歷為大專文憑(但通常大專文憑取得者須在大學全職學習三年)。在我國台灣和香港有這種學位,但中國大陸並沒有也不認可。
中國學位制
中國的學位制,嚴格說來是近代才開始建立的,但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已有類似今日學位制的涵義。隋煬帝大業三年(607)正式設進士科,實行以策取士,這是科舉取士的開始。唐代的科舉制度已經比較完備﹐而且科目繁多,武則天統治時期已有殿試。宋代大體沿用唐制,以明經﹑進士兩科為最普遍,而考取最多者為進士科。由「道」(當時行政區劃的名稱)考試及格者稱「貢士」和「舉人」,送中央禮部考試﹐及格者稱「進士」,明代科舉制度尤為完備,省試取中者稱「舉人」;殿試取中者稱「進士」,前三名稱「狀元」﹑「榜眼」﹑「探花」。清代科舉制度與此大致相同。
中國引進西方學位制始於20世紀30年代。1935年4月,當時的南京國民政府仿效英美等國的學位體制,制定並頒布了《學位授予法》,但並未能全部實施。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後,曾先後三次擬實施學位制度,但由於種種原因也一直未能真正實行。1980年2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正式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明確規定我國實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推行的三級學位制,並從1981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1982年6月我國的首批博士學位產生。至此,我國的學位制度才全面趨於完善和成熟。
現代中國的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授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成績優良,達到規定的學術水平者,授予學士學位;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歷的人員,通過碩士(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規定的學術水平者,授予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學位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在學位評定委員會做出授予學位的決議後,發給學位獲得者相應的學位證書。
外國學位制
在國外,學位制度是從中世紀開始出現的。它的歷史是和文憑﹑證書密切聯系的。
埃及的埃爾-艾扎學校(Al-Azhar)和摩洛哥的艾爾-誇拉維因學校(Al-Qarawjyin)都曾向畢業生授予過一種ijazah(伊斯蘭世界的任教證明)。歐洲中世紀大學對符合教師條件的人加以認可,由基督教教會當局批准,授予碩士學位。這種學位僅僅是「教師」的代名詞。1180年後,法國巴黎大學授予了第一批神學方面的博士學位。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已有很多國家建立了學位制度,但在近幾十年學位制度才得到迅速發展和進一步完善。
世界上第一批大學誕生於12世紀或13世紀的歐洲。當時,在大學里擔任教師的必須是具有一定資歷而且能夠勝任教學工作的人。
在大學里,只有那些在3至4年時間內完成3門學科(即語法、邏輯、修辭)所規定的全部課程學習,並且通過了相關考試的人才能被授予bachelor學位。當時所謂的「學位」僅僅是成為一名完全合格的大學教師的一個步驟或條件。這從英語單詞「graate」(畢業,研究生)源於拉丁語中的詞彙「gras」(即英語單詞「step」,步驟)也可見一斑。
今天,「master」(碩士)、「doctor」(博士)和「professor」(教授)這些代表學位與頭銜的稱謂表示了一個人在學術領域內取得的地位或成就的不同,但在中世紀的歐洲,這些術語所代表的含義並無明顯的差別。
中國學位認證
2014年4月18日,中國學位認證受理預審中心正式啟動,開始受理中國學生學歷學位認證預審。據了解,該中心受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委託並授權,由北京留學服務行業協會承辦,主要負責中國學生學歷學位認證的材料接收、預審和復核工作,為留學生減輕認證過程中的繁瑣手續和不便,提供一站式服務。
學位名詞譯釋
學位制度
學位制度 (Academic Degrees System):國家或高等學校為授予學位和保證授予學位的質量以及對學位工作實施有效的管理所制定的有關法令、規程或辦法的總稱。1980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標志了新中國學位制度的正式誕生。
學位等級
學位等級(Academic Degree Grades):對學位劃分的層次。為表明學位獲得者學術水平的差異,對學位劃分等級,形成學位層次,以不同的學術稱號授予學位。不同國家文化傳統和授予學位歷史的不同,對學位等級的劃分也不同。目前多數國家將學位劃分為學士、碩士、博士三級。
學士學位
學士學位 (Bachelor』s Degree):學位等級的名稱。世界上多數國家通行的高等教育的初級學位。各國通常按照本國的規定或慣例,由高等學校授予不同學科門類的學士,例如文學學士、理學學士等。我國學士學位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軍事學等13個學科門類。[3]
第二學士學位
第二學士學位(The Second Bachelor』s Degree):學位等級的名稱。第二學士學位的授予標準是:已修完一個學科門類中某專業的本科課程,准予畢業並獲得該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再攻讀另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本科專業(根據國家需要,也允許選擇同一學科門類中的另一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准予畢業者,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修業年限,一般為二年。
碩士學位
碩士學位(Master』s Degree):學位等級的名稱。世界多數國家通行的研究生教育的初級學位。碩士學位以大學本科教育和學士學位為基礎,分為學術性碩士學位和專業(或職業)碩士兩種類型。碩士學位是中國三級學位中的第二級學位。我國碩士學位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軍事學等13個學科門類以及39種專業碩士學位。
博士學位
博士學位 (Doctor』s Degree):學位等級的名稱。世界多數國家通行的研究生教育的最高等級學位。博士學位是中國三級學位中的最高級學位。我國博士學位分為學術性博士學位和職業型博士學位。我國博士學位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軍事學等13個學科門類以及數個專業博士學位。
名譽博士學位
名譽博士學位(Honorary Doctoral Degree):世界多數國家通行授予的一種名譽性學術稱號。在授予的對象和條件上,各國要求不一,但一般都稱名譽博士學位。我國授予名譽博士學位的目的在於表彰國內外卓越的學者、科學家或著名的政治家、社會活動家在學術、經濟、教育、科學、文化和衛生等領域,以及社會發展和人類進步事業中的突出貢獻。中國從1983年起,開始授予名譽博士學位。
學術性學位
學術性學位(Academic Degree):亦稱「科學學位(Scientific Degree)」。按授予學位的學術要求的性質和特點劃分出的一種學位類型。授予學術性學位的學術要求一般側重於理論和學術研究方面,如:具有進行創造性學術活動和較高水平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本門學科上掌握扎實廣博的理論知識等。哲學學位是歐美一些國家學術性學位的主要稱謂。
專業學位
專業學位 (Professional Degrees):學位類型之一。亦稱職業學位,中國教育體系所特有的一種學位類型,相對於學術型學位而言的學位類型,其目的是培養具有扎實理論基礎,並適應特定行業或職業實際工作需要的應用型高層次專門人才。專業碩士與學術碩士處於同一層次,培養規格各有側重,在培養目標上有明顯差異。
學位授予
學位授予(Conferring of Degrees):指學位授予單位接受學位申請者的申請,審核和決定向其授予學位以及頒發學位證書的活動和工作過程。學位授予活動必須在有相應的學位授予權的單位中有相應學位授予權的學科、專業進行。
學位授予權
學位授予權(Right of Degree-conferring):學位授予權簡稱學位授權。特指經批准獲得的向學位申請人授予學位的資格和權力。學位授權的來源在世界各國不一,主要有由國家授予,由大學授予,由地方政府授予等;還有一種情況是通過某種公認的形式,如大學協會或其它形式的大學評議組織等進行評價、審定和認可。我國學位授予權1985年以前由國務院批准,其後改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
學位授予單位
學位授予單位(Degree Conferring Institutions):指經批准可以授予學位的高等學校或科學研究機構。根據獲得授予權的學位等級,分為學士學位授予單位、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博士學位授予單位。
學位證書
學位證書(The Diploma of Degree) :頒發給個人的表明其獲得學位的證明文件。學位證書須由授予學位單位的學位評定委員會統一編號,加蓋授予學位單位的鋼印,並由授予學位單位的行政領導人和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簽字後,方為有效。如發現學位獲得者有不符合條件的,授予學位單位的學位評定委員會可做出撤銷授予其學位的決定,並收回發給本人的學位證書。
學位服
學位服(Cap and Gown):是學位獲得者、攻讀學位者及學位授予單位的校(院、所)長、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及委員(或導師)出席學位論文答辯會、學位授予儀式、名譽博士學位授予儀式、畢業典禮及校(院、所)慶慶典等活動所穿著的正式禮服。學位服由學位帽、流蘇、學位袍、垂布等四部分組成。學位帽為方形黑色;博士學位帽流蘇為紅色,碩士學位帽流蘇為深藍色,校長帽流蘇為黃色;博士學位袍為黑、紅兩色,碩士學位袍為藍、深藍兩色,校長袍為紅、黑兩色;垂布飾邊處按文、理、工、農、醫和軍事六大類分別為粉、灰、黃、綠、白和紅色。
學位課程
學位課程(Degree Courses)指定申請學位者必須經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畢業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在申請某一級別的學位時,必須通過相應學位的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這些課程通常稱為學位課程。
Ⅳ 求職與競聘的區別是啥
區別如下:
一、人員身份不同
求職人員的身份是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系,但想專進入單位並承屬擔一定工作任務的人;
競聘人員的身份是與用人單位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或者人事關系,想通過公開競爭的方式獲取新的工作崗位的人。
二、程序不同
求職程序:用人單位發布招聘信息,求職者投遞簡歷,用人單位篩選簡歷、面試,然後決定是否錄用;
競聘程序:用人單位面向本單位發布職務信息和競聘流程,本單位人員根據條件報名,參加筆試、面試等程序,用人單位綜合成績,決定相關人員調動到新的部門和崗位任職。
Ⅵ 求職時"要像個大學生一樣"指什麼
這是相對於沒有上過大學的人說的。
其實大學生也不是固定的一個像,有專男、有女,有年輕、有年老,屬有優秀、有不優秀的各種情況
要像個大學生一樣有品位,因為大學生有長期嚴格訓練;
也要像個大學生一樣,尊師重道,有禮貌;
也要像個大學生一樣自信,隨機應變,臨場發揮;
可以說很多,重點是積極的心態,朝氣蓬勃,正確應對。
Ⅶ 求職和應聘有什麼區別嗎
沒有區別。
求職即面試,面試通過書面、面談或線上交流(視頻、電話)的形式來考察一個人的工作能力與綜合素質,可以初步判斷應聘者是否可以融入自己的團隊。
應聘需要接受聘問,接受聘請,即用人單位向求職者發出聘用要求,求職者根據自身的需要對用人單位的聘用要求進行回應。
作為公司挑選職工的一種重要方法,求職給公司和應聘者提供了進行雙向交流的機會,能使公司和應聘者之間相互了解,從而雙方都可更准確做出聘用與否、受聘與否的決定,因此求職者應做好各種心理准備,包括社會需求、職業選擇、薪金等。
(7)所謂求職中的差異點是指擴展閱讀
求職(應聘)的相關情況
據了解,求職(應聘)要有一定的意向,即根據個人的愛好和能力,對自己進行職業規劃,明確自己所要從事的職業,從而有針對性的去尋找合適的工作。其中需要注意以下四點:
1、應聘簡歷一定要寫明求職意向。書寫求職意向應當盡可能明確和集中,並與自己的專長、興趣等相一致。
2、填寫求職意向切忌空泛和太多太雜。
3、對自己意向中求職目標,應事先多向幾個有工作經驗的人咨詢一下,並反思如何使求職意向和所學的專長結合起來。
4、整個簡歷的內容重點與經歷素材的取捨,應以求職意向為中心展開書寫。與求職意向無關的素材盡量省略。
Ⅷ 在求職的三點式准備中,三點指的是什麼
超星雅爾這道題選ABD
A、價值點
B、特殊點
C、差異點
D、支撐點
Ⅸ 應聘和招聘有什麼區別
應聘和招聘的區別為:意思不同、側重點不同、出處不同。
一、意思不同
1、應聘:接受聘版請。
例句:她應權聘時反問考官,最後被錄取了。
2、招聘:用公告的方式聘請。
例句:哥哥達到了一家公司的招聘條件。
二、側重點不同
1、應聘:個體的主動行為,進入需要的工作場所。
例句:她大學畢業後,應聘到一家外貿公司做會計工作。
2、招聘:公司的主動行為,招員工進入需要的工作場所。
例句:招聘人才要嚴格掌握標准,不能放寬尺度。
三、出處不同
1、應聘:三國·魏·李康 《運命論》:「應聘七十國,而不一獲其主。」
白話譯文:接受聘請七十國,而沒有獲得一個君主。
2、招聘:漢·劉向 《新序·雜事五》:「﹝ 庄王 ﹞於是乃招聘四方之士,夙夜不懈。」
白話譯文:[庄王]於是就用公告的方式聘請四方之士,日夜不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