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特別想死 和對象分手了 媽媽得了癌症 工作面試一直不成功 真的不想活了
只有經歷磨難才可以堅強起來,一切可以重頭再來,每一天都是美好的一天。
祝你可以幸福!
㈡ 事業單位新招錄人員試用期內檢查出癌症
試用期內雙方都可解除合同。既然在試用期發現其患有不適合當前工作的疾病,當然可以解除合同。
㈢ 惡性腫瘤患者公司可以招聘上崗嗎
哪方面的惡性腫瘤?
身體好了可以上班的,就怕一般公司不願意聘
㈣ 即將參加腫瘤內科研究生面試,有幾個問題求解答。。
你走運了,有腫瘤科的來幫你解答。。
1、為什麼要選腫瘤科?
這個你要自己回編,說自己實習過答腫瘤科,願意為腫瘤的治療,腫瘤研究貢獻自己的力量,如此如此
2.當前在該領域的新進展你了解哪些?
有幾個名詞你要懂。NCCN 美國癌症綜合協作網。每年都會出新的腫瘤治療指南。
新進展你要提到 ASCO, ESMO 前者是美國臨床腫瘤醫師協會,後者是歐洲的。
兩個大型的會議每年都會出新進展,請移步網路文庫 2012年度ASCO腫瘤臨床研究進展年度報告。有分各種腫瘤來論述的,有總體的。 具體自己找。 記住,說重點就行。
3.對未來的規劃。
好好搞研究,做課題,上臨床,爭取臨床經驗扎實 的同時搞好科研,多發文章。
㈤ 對於絕症患者是告訴還是隱瞞面試
對啊,你要告訴抄他。你如襲果不告訴他,他可能不會知道,永遠不會知道。但是如果他希望知道呢?他知道的話說不定會在剩餘的時間里做些有意義的事情,不會讓自己到時候抱憾終身。如果他死了都還被蒙在鼓裡,你忍心嗎?你的想法只是你個人的觀念,只是單方面的理解,並沒有幫助到那個人。把事實告訴他,說不定他還會感謝你,但是你不告訴他,說不定他那天知道了你騙他,會一恨你一輩子!
㈥ 公務員體檢時說自己得過惡性腫瘤,復檢怎麼說才能通過體檢
請問你通過了嘛?我15年考公務員筆試第一,但我得過癌症,一想到體檢過不去,面試就放棄了,如果能通過,我想再試一次
㈦ 公務員筆試和面試都過了,進入體檢環節,卻被檢查出有早期胃癌,會怎麼處理
會取消錄用資格。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第8條規定: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㈧ 面試後一個求職者,他說在原單位離職是因為看病,請問能不能考慮
您可以進一步聊一下,看的具體什麼病,根據情況以及能力綜合考慮是否可以錄用
㈨ 如果員工以前已經得過癌症,但應聘時沒如實告知,公司可以辭退員工嗎
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合同。
勞動者換癌症,勞動合同期內,在法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但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合同,但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換癌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經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辦理病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出勞動崗位領取病殘津貼。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