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盜用了我的個人信息貸款怎麼辦
別人盜用我的身份證信息為他人
擔保貸款
,時效為2002年到2003年,我在幾天前准備給朋友擔保貸款時,銀行告訴我不可以擔保並調出信用可疑的證明。
2. 身份證被別人冒用貸款了該怎麼辦
1:一旦身份證丟失會被盜要及時補領,根據相關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出現被冒用也無需專擔責,用證屬部門則需要承擔審核責任;
2 : 因為身份證丟失後被不法分子冒充辦理信用卡,銀行因此受到財產損失,這是當事人無法控制的。當事人雖有保管好自己身份證明的義務,但是銀行在為個人辦理信用卡時,本應該履行審查義務,審查內容包括身份證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證的真偽等;
3 : 如果身份證被他人盜用,並在銀行成功辦理了信用卡,如銀行沒有盡到審查義務,由此產生的後果銀行應負主要責任;
4 : 所以,相同的道理,即使是個人徵信出現問題了,如果是因為銀行在辦理貸款過程中有過錯,比如在沒有經過當事人本人確定簽字貸款等手續不齊,導致當事人利益受損,當事人可以起訴銀行,要求停止侵權,消除不良貸款記錄,嚴重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5 : 最後,在信用卡被冒辦之後,還有個人徵信影響的,如果你跟銀行之間還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那麼建議最好在必要的時候找個專業律師介入。
3. 銀行私自用我的身份證給他人辦貸款,屬於什麼性質
銀行私來自盜用他人信息辦源理貸款,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3)介紹個人銀行貸款盜用他人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二條借款人採取欺詐手段騙取貸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四條商業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有前款行為,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或者部分賠償責任。
4. 他人利用誘騙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貸款 本人簽字了算不算犯罪
不算
身份證是每個公民法定的身份證明,別人借用你的身份證向銀行借款是合法的合同專行為屬,合同的當事人是「你」和銀行,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銀行只將你作為還款人,因此建議勿將身份證借給他人貸款,以免惹上官司,損害自己的利益。如身份證被他人盜用,應及時報警。
通常,身份證被他人用作貸款後,個人需要承擔的後果有:
1、貸款沒有出現糾紛
通常在身份證主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他人用自己的身份證去貸款,貸款到期後,銀行會找上門來,要求當事人償還貸款金額;
2、發生債務糾紛,吃官司
若是身份證主人發現自己並沒有貸款,而是「被貸款」的時候,就會出現債務糾紛,而銀行一旦起訴,會將身份證持有人作為被告,因此如發現個人「被貸款」時,應第一時間選擇報警;
3、承擔還款義務,然後追償
如逾期未及時還貸,銀行將直接起訴身份證主人,通常,由於缺乏有力的證據,身份證主人往往是敗訴。敗訴後,身份證主人必須先行承擔還債義務,若是未及時歸還,銀行還會追償債務。
4、將產生信用污點
如實際借款人未按時還款,所產生的信用污點將記錄身份證持有人名下。
5. 個人信息被盜用於銀行貸款 應該怎麼賠償
不要私了……你的信用額度已經受損,找他們銀行經理同時提起法律訴訟
6. 有人冒用我的身份信息貸款了,我該怎麼辦
非本人身份證辦理銀行貸款,一般銀行是不會辦理該項業務,需本人帶上有效身份證到銀行面簽。
辦理銀行貸款條件:
年齡在18-60周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內地及外籍亦可);
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辦理貸款需要准備的資料:
夫妻雙方身份證;
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
收入證明;
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學歷證;
銀行流水;
其他房產;
大額存單等;
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銀行貸款的流程:
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
客戶經理貸款調查;
銀行審批;
雙方簽訂借款合同;
落實抵押、質押、無抵押合同或其他保證合同;
銀行放款;
貸後管理;
貸款到期歸還本金和利息。
對於冒用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在冒用身份證時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直接申請立案審查。
7. 冒用他人身份證辦理貸款觸犯刑法嗎
盜用他人身份證貸款,構成侵犯姓名權的民事侵權行為。若情節嚴重,可構成騙取貸款罪。
1、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2、根據《民法通則》 第99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姓名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害等。
3、根據《刑法》第175條規定的多種犯罪之一: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7)介紹個人銀行貸款盜用他人貸款擴展閱讀:
自己身份證被他人用作貸款後,個人需要承擔的後果有:
1、別人到期還貸,沒有出現糾紛
通常在自己不之情的情況下,它人用自己的身份證去貸款,而到了貸款到期,銀行會找上門來,要求個人償還貸款金額。
2、發生債務糾紛,吃官司
若是個人發現自己並沒有貸款,而是被貸款的時候,就會出現債務糾紛,這個時候,會跟銀行之間打官司。
3、你替別人還債,然後追償
通常,由於缺乏有力的證據,即使打官司,往往也沒有勝算,最後往往官司敗訴,身份證主人會替它人還債,若是未及時歸還,銀行還會追償債務。
除此之外,若是別人用你的身份證貸款之後沒有按時還款,你就會產生信息污點,當下次你想要貸款時,很容易出現銀行不放貸的情況。
相關案例:
1、案件回放
2006年10月至2010年11月,陳某多次冒用他人名義貸款845000元,冒用他人名義擔保貸款900000元,共計騙取銀行貸款1745000元。陳某騙取貸款後,用於開發步行街房產、林場。
水電站、自來水經營管理權等投資項目。案發前,陳某與經辦的信貸員簽訂了轉貸協議,並將其資產證件交付了信貸員。案發後,公訴機關經審查依法對陳某提起公訴。
2、爭議焦點
本案中,陳某冒用他人名義貸款、擔保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該行為構成騙取貸款罪還是貸款詐騙罪,存在分歧。
3、判決結果
信陽羅山縣法院審理認為,陳某多次冒用他人名義貸款845000元,冒用他人名義擔保貸款900000元,共計騙取銀行貸款1745000元,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了騙取貸款罪。
從現查明的證據看,陳某騙取貸款後,確有開發步行街房產、XX林場、XX鄉水電站、自來水經營管理權等投資項目。案發前,陳某與經辦的信貸員簽訂了轉貸協議。
並將其資產證件交付了信貸員,可以證明陳某確有還款的意願。綜上,認定陳某主觀上非法佔有貸款的證據不足,應以騙取貸款罪定性。
8.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銀行工作人員,私自用他人的質料信息貸款。我該怎麼辦
這種情況可以報警處理,如果確有其事的話,這個銀行的工作人員不僅屬於違規操作貸款,更可能涉嫌了盜用他人信息和詐騙等刑事犯罪,到警察局報案並向該員工所屬銀行投訴是最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