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全國寄賣工作委員會 是一個什麼樣的組織主要職責和工作任務是什麼
中國舊貨業協會寄賣工作委員會
一、成立背景:
寄賣是舊貨流通中銷售舊貨的一種特有方式。寄賣的雙方是委託代理關系。在寄售業務活動中,委託人將寄賣物品交給受託人,在寄賣物品售出以後,才可以得到銷售款,但要向受託人支付一定數額的手續費作為酬勞。新中國成立以後,寄售業務被納入國營信託貿易公司所屬的信託商店的經營范圍。1995年以後,隨著國家積極培育和大力發展舊貨市場,寄賣商店(調劑行)等舊貨經營機構才開始大量出現。因此,寄賣商店(行)是舊貨行業中的業態之一,屬於舊貨行業的范疇。
二、協會簡介:
中國舊貨業協會寄賣工作委員會(簡稱全國寄賣工作委員會),成立於2009年,是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成立,由民政部核准並登記注冊,受國家商務部、公安部、工商總局、民政部等單位的業務指導並受中國舊貨業協會的領導管理,該組織由各地寄賣企業及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寄賣委員會設立於北京。
二、協會宗旨: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加強行業自律,為企業和政府部門提供雙向服務,為促進寄賣行業發展,繁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作出貢獻。
三、協會任務: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行業管理;
(二)對我國寄賣行業的發展現狀進行調查研究,為政府決策提供建議,為相關企業和消費者提供政策、技術與管理方面的咨詢;
(三)制訂行規行約及行業服務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及時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四)採取多種形式開展人才培訓,提高寄賣行業整體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
(五)召開座談會、研討會(含國際研討會)、經驗交流會,總結推廣先進的經營管理經驗和管理方法;
(六)開展與國外相關團體的合作與交流,組織相關企業到國外進行學習考察;
(七)引導和促進國內外、地區間寄賣工作者的合作,組織相關企業經貿洽談;
(八)組織編寫有關寄賣行業經營管理方面的資料和書籍;
(九)創辦會刊、網站,發布行業信息,加強信息交流,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十)承辦政府部門和中國舊貨業協會委託的其他工作。
四、組織機構
會 長:楊殿宗
常務副主任:李日學
秘 書 長:宋玉偉
五、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北街25號國資委物資局院2號樓2407 郵編:100834
電話/傳真:010-68392407
聯系人: 馬潔
郵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