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教:財務總監與財務負責人區別
另外還有不同的表述: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審計報告 - 模塑科技(000700)...法人代表:曹克波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曹克波 會計主管人員:錢建芬
B. 中鐵財務總監楊良簡歷
楊良,高級會計師,現任本公司財務總監。2004年6月至2007年9月任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財回務部部長,2005年6月至2013年11月兼任中答鐵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監事;2008年4月至2014年3月兼任中鐵資源有限責任公司監事,2007年9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財務部部長,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兼任中鐵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董事,2014年3月起任本公司財務總監。
C. 如何知道上市公司的財務總監或者財務負責人是誰
上網站上就可以查到的。
上市公司高管層的信息都是在網上公示的。
D. 上市公司的財務總監要什麼任職的條件
證券公司對財務總監任職的規定:
1.任職資格條件(知識和能力)
財務總監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正確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財務、會計政策,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和財務會計管理方面的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2.(職稱、經歷和培訓) 擔任財務總監的人員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應具備經濟管理類中級以上職稱。
(二)具備除會計系列外其他經濟管理類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其累計財務、會計和審計專業工作經歷一般不低於五年。
(三)原則上應具有擔任大中型企業財務(審計)部門或其他相同層次經濟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三年以上任職經歷。
(四)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並完成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組織的財務總監業務培訓和資質評價,並獲得相應證書。
(五)獲得國際上專業權威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的人員,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職稱的限制,但一般就具備上述所規定的相應的部門負責人的任職經歷。
雖不具備上述條件,但是在經濟管理方面確有顯著業績的人員,經濟質評價,具備擔任財務總監的知識和能力,可認定其任職資格。
不宜任職的行為: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具備財務總監任職資格。
(一)因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二)違反財經紀律、制度,有貪污受賄、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對企業因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不善、決策失誤而造成較大損失負有個人或直接領導責任的;
(四)有違反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行為的;
(五)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認定的不宜擔任財務總監的其他情形。
E. 上市公司財務總監
上市公司財務總監相當於公司副總裁的待遇。
要成為上市公司財務總監,需要國際CPA,需要證交所考證。
最重要的是,你要成為大股東代表的朋友,否則沒有人會相信你。
F. 上市公司財務總監需做哪些准備
證券公司對財務總監任職的規定:
1.任職資格條件(知識和能力)
財務總監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正確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財務、會計政策,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和財務會計管理方面的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2.(職稱、經歷和培訓) 擔任財務總監的人員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應具備經濟管理類中級以上職稱。
(二)具備除會計系列外其他經濟管理類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其累計財務、會計和審計專業工作經歷一般不低於五年。
(三)原則上應具有擔任大中型企業財務(審計)部門或其他相同層次經濟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三年以上任職經歷。
(四)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並完成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組織的財務總監業務培訓和資質評價,並獲得相應證書。
(五)獲得國際上專業權威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的人員,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職稱的限制,但一般就具備上述所規定的相應的部門負責人的任職經歷。
雖不具備上述條件,但是在經濟管理方面確有顯著業績的人員,經濟質評價,具備擔任財務總監的知識和能力,可認定其任職資格。
不宜任職的行為: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具備財務總監任職資格。
(一)因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二)違反財經紀律、制度,有貪污受賄、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對企業因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不善、決策失誤而造成較大損失負有個人或直接領導責任的;
(四)有違反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行為的;
(五)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認定的不宜擔任財務總監的其他情形。
G. 我是一家公司高管,財務總監向我要我的個人簡歷,說是銀行貸後資料用,這什麼意思幹嘛報我簡歷
銀行審核貸款風險不光是要看企業還款能力,還要看還款意願,這就涉及到要看主要負內責人的誠信、素質、道容德水平等等,個人簡歷就是一個參考方面。
也就是講,你有錢,有能力還錢是一回事,但願不願意還就說不準了
這既要看老總和財務老總的道德了,看簡歷可以大概了解一下,打個比方來說,一直受到良好教育的人,道德水平高的概率就會大一些。
H.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財務總監的任職資格要求
證券公司對財務總監任職的規定:
1、任職資格條件(知識和能力)財務總監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正確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財務、會計政策,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和財務會計管理方面的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2、(職稱、經歷和培訓) 擔任財務總監的人員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應具備經濟管理類中級以上職稱。
(二)具備除會計系列外其他經濟管理類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其累計財務、會計和審計專業工作經歷一般不低於五年。
企業財務管理是一個專業性要求非常高的工作,大量業務需要運用專業知識進行判斷,沒有系統的財務、會計和審計知識是不可能完成這項工作的。除此之外,還必須掌握企業計劃、價值鏈管理、產品、人力資源等。
而在財務工作過程中,還會涉及到大量的經濟法律事務。這些都給CFO提出了新的要求,僅有財務專業知識是遠遠不能成為職業CFO的。除了是企業財務方面的綜合管理者,也像其它任何一個管理者一樣,必須具備綜合的管理能力。
(8)上市公司財務總監個人簡歷擴展閱讀:
認證優勢:
國際標准——由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OSTA)引進,經劍橋大學國際考試委員會(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International Examinations,簡稱CIE)認證的財務管理(高級專業級)國際職業資格證書。
為企業決策層高級管理崗位的技能標准和規范操作提供了完整框架。學習的目的是使企業領導人明確崗位職能和工作流程及規范,從而提升一個企業的整體管理水平。
實戰工作坊——劍橋大學對於企業管理方面有著舉世公認的研究成果,這套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資格認證體系標准被公認為克服了MBA課程知識化、理論化、體系化過多的不足,注重操作性和企業實際需要、注重能力訓練與培養。
訓練採取「實戰工作坊」式,導師與學員全程互動,帶領學員根據企業經營管理的職業崗位國際標准,結合自身企業工作實際,參與實戰訓練。
咨詢式培訓——課程學習過程中,導師將負責訓練學員財務管理實操能力,提升個人素質及管理手段和方法,探索企業財務管理的新途徑。
培訓體系完整、科學實用,在提高理論系統性的同時,更注重學員素質和實際管理技能的培養,在培訓設置上加入實踐教學和案例教學內容,學員經過培訓,能快速地適應企業的需要,並為企業發展發揮重要作用,實現了企業人才素質的提高。
I. 上市公司財務總監究竟有沒有任職要求
對財務總監任職的規定:
1.任職資格條件(知識和能力)
財務總監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正確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財務、會計政策,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和財務會計管理方面的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2.(職稱、經歷和培訓) 擔任財務總監的人員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應具備經濟管理類中級以上職稱。
(二)具備除會計系列外其他經濟管理類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其累計財務、會計和審計專業工作經歷一般不低於五年。
(三)原則上應具有擔任大中型企業財務(審計)部門或其他相同層次經濟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三年以上任職經歷。
(四)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並完成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組織的財務總監業務培訓和資質評價,並獲得相應證書。
(五)獲得國際上專業權威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的人員,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職稱的限制,但一般就具備上述所規定的相應的部門負責人的任職經歷。
雖不具備上述條件,但是在經濟管理方面確有顯著業績的人員,經濟質評價,具備擔任財務總監的知識和能力,可認定其任職資格。
不宜任職的行為: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具備財務總監任職資格。
(一)因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二)違反財經紀律、制度,有貪污受賄、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對企業因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不善、決策失誤而造成較大損失負有個人或直接領導責任的;
(四)有違反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行為的;
(五)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認定的不宜擔任財務總監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