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簡歷中的籍貫要怎麼寫
寫XX省XX縣即可
籍貫,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貫一般從父,個別從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來的籍貫。
參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文件,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
填寫籍貫時,具體到縣(市)即可,不需要更細化省/自治區/直轄市 + 區/縣。
(1)李寶榮個人簡歷籍貫擴展閱讀:
籍貫,是祖居地或原籍。 詳細指的是祖籍地,是一個家族族群的某一時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長久居住地 ,詳細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一些已經離開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經離開了家鄉的人,他們的後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鄉(即祖籍)來作為自己籍貫。
原籍指的是某人遷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先的籍貫。
戶籍地並不一定是這個人的祖籍地或籍貫地,尤其在經濟發達的地區和某些在新中國成立後才開始建設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發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貫地不是戶籍地,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開放後或在中國的計劃經濟時代按照當時國家的分配從外地遷移或近代時才移民到新地方的。
按幾千年來的中國的傳統的說法,籍貫是祖籍地的一種表述,這是戶籍與籍貫不同的地方。
籍貫一般從父系,個別從母系的;從祖籍,祖籍是指祖輩的長久居住地,按地域劃分。
Ⅱ 個人簡歷里的籍貫怎麼填寫
籍貫是祖居地或原籍,指祖輩居住地或個人的出生地。通俗來講就是你老家是哪裡的,一般都是按照戶口本上的地區去填寫。
其次,按照公安部通字[1995]91號文件上說明,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如果祖父過世,也要填寫祖父過世時戶口的所在地,如果沒有常駐戶口,就必須填一個常住戶口的籍貫。
(2)李寶榮個人簡歷籍貫擴展閱讀:
填寫籍貫時,具體到縣(市)即可,不需要更細化省/自治區/直轄市 + 區/縣。一般區域:省/自治區/直轄市/香港特區/澳門特區/+縣/縣級市/縣/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省級和縣級、鎮級行政區劃中間不寫地級區劃(地級市)名稱。把如今的行政劃分地對照 祖輩的長久居住地。
舉例說明,張三此前戶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輩及以上)是湖南,如今戶口從四川遷到了北京。他的籍貫准確說是湖南。經常使用的 XXX 人,其中的 XXX 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貫,而不是戶籍地,比如「湖南人」,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貫地是湖南,是湖南的人,而不是說某人的戶籍地是湖南。
填寫籍貫時,具體到縣(市)即可,不需要更細化省/自治區/直轄市 + 區/縣 。如重慶市黔江區正陽街道200號 只需填寫為:重慶黔江
Ⅲ 個人簡歷籍貫寫什麼
籍貫中華人民來共和國國籍的源公民18周歲以前的戶籍所在地,從父、從祖籍,祖籍是指祖輩的長久居住地,按現在的地域劃分填寫。省/自治區/直轄市 + 區/縣
沒有明確規定幾代,但「祖輩的長久居住地」這個定義,對於絕大多數人應該還是很容易確定的。
祖父的出生地這一說,是1999年全國范圍內重新填寫新版《幹部履歷表》時,中共中央組織部和國家檔案局聯合下發的「填寫說明」里產生的一個歧意,後來的歷次文件都把這一說法取消了。
戶口簿上一般照抄父親的,對於一般老百姓管得不是很嚴,亂填的不少,出於各種原因通過各種渠道改掉的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