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面試一家公司 ,但是工作經歷有一個是真的 有一個是假的 ,真的工作經歷時間也被我故意寫錯,假的
很簡單,你就說你與那個假的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所以也沒有離職證明什麼的。公司跟你內要離職容證明是為了在人社局那裡幫你辦理入職,調取你的檔案,並為你繳納社保什麼的。公司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看你的工作經歷是不是真的。所以不用擔心,按我說的做,沒有問題
㈡ 簡歷的工作經歷造假了怎麼辦會查嗎
一般最多保留一年就銷毀了,不用擔心,沒事的。
㈢ 一年多沒上班,簡歷工作經歷作了假,現在入職要離職證明。該怎麼整
人還是要誠信的,可以跟現有公司溝通一下,實話實說,如果不接受那也沒辦法,把簡歷修改成實際的繼續找。
㈣ 誰在簡歷中寫了曾沒有過的工作經歷而且還應聘上了的經歷,造假不好,但這份工作沒經歷很難面試上崗的
有時候你需要靈活應用,但是簡歷上寫了那份經歷你自己得做好功課熟悉你所寫的工作經歷的工作流程以及工作心得和為什麼放棄那份工作。造假就要造的逼真
㈤ 新入職兩天,發現公司做背景調查查出我的簡歷作假,虛報了工作時間和經歷,公司會怎麼做
對與簡歷作假的,如被發現,最好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不然HR人力資源庫以後有你的黑名單,再也無法在大公司裡面立足,不管老闆願不願意原諒你的作假,但是至少你坦白了,以後的簡歷至少不會出現一項因簡歷作假而開除的一項,以後沒有誠信,怎麼到社會立足,怎麼坑還有公司肯要你,所以坦白比較好。
㈥ 大學畢業兩年未就業,社保記錄只有3個月,我面試的單位都挺正式的,但我的簡歷工作經歷是虛構的,單位說
嗯,的確是一個大問題,但是想一想答案其實很簡單,因為虛假的工作經歷已經內造成了工作上容的丟失,個人形象也會受到別人的歧視,那還不如去社保局申請就業見習,這個實習不就是你最真實的個人工作經驗嗎,以後你有底了,有工作經驗了這些不都可有實實在在的寫上去嗎,現在不要想工資多少的問題放下一些顧慮去做一些對你以後更有幫助的工作。
㈦ 入職時不得已隱瞞了簡歷的一段工作經歷,如果老闆或同事後來知道,不知道該怎麼辦
賣石灰的見不得賣麵粉的,估計兩個公司的領導和員工都並不待見對方公司回的領導答和員工。即使就認識,難道他們真會把你當成談話的主題嗎/?再者說了。即使知道又怎麼樣嘛。大不了離開現在的公司。。志在四方,隨性就好!沒發生的事,何必弄得自己煩心。。切記:庸人自擾啊!
㈧ 如果你的簡歷工作經歷造假,公司背景調查你,但是還沒告訴你他們已經知道了,你該怎麼辦
去領導那裡承認一下錯誤唄,態度誠懇點,也許領導會給你一次機會,不要坐以待斃,等著領導來找你你就呆不了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