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幹部任免審批表中在簡歷中私企工作還寫名稱嗎
規范的填寫方式須填寫從業單位、機構的全稱及崗位、職務。
⑵ 什麼情況下才填寫幹部任免審批表
職務名稱發生變化或者級別發生變化或者單位名稱發生變化的,都需要填寫幹部任免審批表。
凡向組織部呈報幹部職務任免的請示報告,須填寫《幹部任免審批表》。《幹部任免審批表》要逐項認真填寫,不能遺漏。所填內容要准確無誤。
填任免審批表的情況:
1、擬提拔使用(之前必須經過推薦、考察等組織程序);
2、正常晉升非領導職務(副主任科員);
3、個人信息的採集。有的地方會使用幹部任免表來採集信息。
(2)幹部任免簡歷醫師模板擴展閱讀:
填表的基本要求:
1、表內所列項目要逐項實事求是地填寫,不能遺漏,所填內容要准確無誤。「出生年月」、「入黨時間」、「參加工作時間」、「簡歷」要如實填寫,並保持前後的一貫性,不能隨意更改。
2、表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填寫時,年份一律用4位數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數字表示,如:「1972.05」、「2002.02-2005.07」。
3、表格要求電腦輸入填寫,不要手寫,表格列印一律採用16K規格紙,正反面列印(表格左邊為裝訂處,需多留空白),一式兩份,蓋章上報。
4、《公務員調任審批表》、《公務員轉任審批表》、《幹部基本情況表》等表格的填寫參照《幹部任免審批表》。
⑶ 幹部免任審批表和幹部履歷表的區別
幹部任免審批表一般由人事部門根據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填寫的,不需要本人填寫的。如果需要你本人填寫,可能是為了了解你的簡歷情況、家庭情況,好進行匯總。
⑷ 幹部任免審批表中,家庭主要成員及社會關系欄已去世人員年齡如何填
可不填。
《幹部任免審批表》填寫說明 :
「姓名」欄中原則上填寫戶籍登記所用的姓名。少數民族幹部的漢字譯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姓名要填寫全,習慣加父名的,要填寫父名。
「出生年月( 歲)」欄中填寫出生年月和年齡。年齡是計算到當月的實足年齡;換屆時,提名候選人的年齡應按召開換屆會議的時間計算。
「民族」欄中填寫民族的全稱(如漢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回族等),不能簡稱「漢」、「維」、「哈」、「回」等。
「籍貫」欄中填寫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欄中填寫幹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貫」和「出生地」按現在的行政區劃填寫,要填寫省、市或縣的名稱,如「新疆托克遜」、「陝西藍田」。直轄市直接填寫市名,如「上海」、「重慶」等。
「入黨時間」欄填寫加入中共的時間。民主黨派成員或無黨派人士,需在「入黨時間」欄內註明民主黨派名稱或註明無黨派,如「民建」、「九三」、「無黨派」等,不填寫加入民主黨派時間;加入多個民主黨派的,須如實填寫,如「民建、民盟」。是民主黨派成員又是中共黨員的,在填寫黨派名稱的同時,還要填寫加入中共的時間。
「出生年月」、「入黨時間」、「參加工作時間」要如實填寫,不能隨意更改。個別特殊情況確需更改的,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批,經批准後方可填寫新確認的時間。填寫時,年份一律用4位數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數字表示,如「1972.05」。
「健康狀況」根據本人的具體情況填寫「健康」、「一般」或「較差」;有嚴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體傷殘的,要如實簡要填寫。
「照片」欄中貼近期一寸彩色照片或列印照片。
「專業技術職務」欄中,填寫相關部門評定的中級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
「熟悉專業有何專長」欄中填寫幹部所熟悉的工作業務及專長。
「學歷學位」欄分為全日制教育和在職教育兩類。填寫的具體要求是:
(1)「學歷」應填寫接受相應教育的最高學歷。各類成人高等院校畢業生,應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或經其認可的部門、單位出具的有效學歷證明為依據;接受黨校教育的,以各級黨校出具的有效學歷證明為依據。
(2)「全日制教育」欄填寫通過全日制教育獲得的最高學歷;「在職教育」欄填寫以其他學習方式獲得的最高學歷。「畢業院校系及專業」欄填寫與學歷相對應的畢業院校、系和專業,院校、系和專業要填寫畢業時的名稱。
(3)在黨校學習獲得學歷的情況分為兩類:一類是國民教育學歷,其中:通過全日制教育獲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欄;通過在職學習獲得的,填入「在職教育」欄。另一類是黨校學歷,均填入「在職教育」欄,填寫為「中央黨校研究生」或「省(區、市)委黨校大學」等。
(4)1970—1977年恢復高考制度以前入學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填寫「大學普通班」,不能簡寫為「大普」
(5)接受學歷教育「結業」或「肄業」的,應予註明,如:大學結業、研究生肄業等。
(6)高中及以下學歷,「畢業院校系及專業」欄不填寫。
(7)獲得學歷同時也獲得學位的,應同時填寫,並寫明何學科學位。如,通過全日制教育獲得了大學本科學歷、理學學士學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欄中填寫「大學理學學士」(在一欄中分兩行填寫,見下表)。
(8)獲得學歷但沒有學位的或以同等學歷攻讀並獲得學位的,按獲得的學歷或學位如實填寫。如果一個人同時有這兩種情況,且分別為其最高學歷、學位,則這兩種情況均填寫。如,通過在職學習,先獲得研究生學歷(沒有學位),後又以同等學歷攻讀學位,獲得了經濟學碩士,則在「在職教育」欄中填寫「研究生經濟學碩士」(在一欄中分兩行填寫),「畢業院校系及專業」欄相對應地要將兩個畢業院校、系及專業填入。
(9)填寫以上學歷、學位的依據。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證書、國務院授權的高校或科研機構頒發的學位證書以及按規定應進入個人檔案的相關材料;國外學習取得的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認證為依據;黨校學歷以黨校頒發的學歷證書以及按規定應進入個人檔案的相關材料為依據。
「現任職務」欄中填寫幹部擔任的主要職務,兼任的較低職務可省略, 「擬任職務」、「擬免職務」欄中應填寫擬任或擬免的職務,一律使用全稱或規范的簡稱。
「簡歷」從參加工作時填起,大、中專院校學習畢業後參加工作的,從大、中專院校學習時填起。簡歷的起止時間填到月(年份用4位數字表示,月份用2位數字表示),前後要銜接,不得空斷(因病休學、休養、待分配等都要如實填寫)。所任職務以地委組織部和地區人事局批准任免的時間為准。在大、中專院校學習的經歷,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專業學習,院校、系及專業要填寫畢業時的名稱。工作簡歷要按照幹部在不同時期所擔任的職務和工作單位的變動情況分段填寫。地名或行政區劃發生變化的,填寫當時的地名或行政區劃名稱。參加過黨校或行政學院學習三個月以上的,在職攻讀學歷、學位的,臨時離開工作單位連續半年以上及到基層掛職鍛煉的,均應在本簡歷段後註明;上述情況跨兩個及兩個以上簡歷段的,應在該經歷結束所在簡歷段後另起一行註明。工作單位和職務要寫比較規范的簡稱。
「獎懲情況」欄,填寫受縣(市)級以上的獎勵和記功;受處分的,要填寫何年何月因何問題經何單位批准受何種處分,何年何月經何單位批准撤銷何種處分。沒有受過獎勵和處分的,要填「無」。
「年度考核結果」欄中填寫近兩年的年度考核情況,填寫為「20XX、20XX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20XX年年度考核稱職,20XX年年度考核優秀」。
「任免理由」欄應填寫此次任免的理由,如工作需要、任職年齡到限、不勝任本職工作需作調整、因身體健康原因本人請求辭去××職務等等。
「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欄,主要填寫幹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關情況。親屬中現任或曾擔任過副科級(軍隊副營職)以上領導職務的人員以及重要海外關系也要如實填寫,已去世的,應在原工作單位及職務後加括弧註明。稱謂、姓名、年齡(已去世的不填)、政治面貌、工作單位及職務要填寫准確(學齡前兒童填幼兒,學生要填所在學校名稱)。稱謂的寫法要規范:配偶為妻子、丈夫,子女為兒子、女兒,多子女為長子、次子、三子、長女、次女、三女等,父母為父親、母親。
幹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國外(境外)學習、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資或外資企業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點、工作單位及職務,應如實填寫。
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要填寫填表時的真實情況。
「呈報單位」欄中應填寫呈報單位黨委(黨組),並加蓋印章,填表日期應與呈報請示的時間一致。
「審批機關意見」中應填寫黨委(黨組)會議決定任免的時間和文號,並加蓋印章。
「行政機關任免意見」欄中應填寫由行政任免的時間和文號,並加蓋印章。
按照法律和有關章程由有關會議選舉、任免的,在「行政機關任免意見」欄中填寫會議當選或通過的屆次和時間。
幹部任免審批表要使用標準的格式,註明填表人,一律使用16開紙型規格用紙列印。
⑸ 幹部任免審批表中的簡歷部分怎樣填寫問題(曾公務員取消錄用)
你好;你說的情況還是應該如實填寫為好,不然與檔案中的情況不一致,時間一長會產生疑問。至於人社廳的的意見那是他們對工齡計算的事情與你的具體經歷還不太一樣。待業恐怕與你現實是有出入的。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