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聽說南京將建造兩百米高的「立體森林」
人類一直把城市戲稱為「水泥森林」,那麼一棟棟大樓就是「參天大樹」了。不過,大家都知道,植被覆蓋率低、空氣不夠新鮮是大城市的通病,原因很簡單——樹都被砍了,蓋上了房子。
但是,現在科技都這么發達了,就沒有可能「樹和房子兼得」嗎?有一個建築師正在致力於做這件事,他設計出來的大樓長這樣——
⑵ 江北新區的規劃沿革
2011年7月,南京市委、市政府組織開展《建立國家級江北新區可行性研究》工作,該研究報告於2012年3月通過省組織的論證會。
2012年5月,「江北新區」概念提出。南京提出深入研究江北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強化江北的城市功能和輻射能級,規劃從南京「副城」上升為「江北新區」。
2012年6月,南京市規劃局組織進行了《南京江北新區概念規劃》國際競賽,並於2013年6月完成概念規劃整合成果。
2013年4月,國家批准公布了《蘇南現代化建設示範區規劃》,提出包括南京在內的整個蘇南地區要為全國率先實現現代化提供示範,並提出要以潛力較大的江北新區通過轉型發展整體提升南京的整體競爭力和國際化水平。根據江蘇省和南京市有關蘇南現代化示範區建設規劃實施方案,市委、市政府提出未來南京的城市發展戰略重點將在2014年舉辦青奧會之後轉向江北地區,為此於2013年7月部署了《南京江北新區總體規劃(2014-2030)》編制工作,為南京江北地區爭取成為國家級新區提供規劃技術支撐。
2013年7月2日,南京召開江北新區2049戰略規劃暨2030總體規劃編制工作動員大會,會上提出,南京將全面啟動「江北新區」規劃編制工作,初步規劃將在2013年底完成,並上報審批。「十三五」期間,南京的發展重點從河西新城向江北新區轉移。
2013年11月,南京市成立江北新區籌備機構。
2014年3月,南京市委市政府成立江北新區領導小組。
2014年4月,南京揚子國資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該集團將作為江北新區的投融資平台。
2014年6月,江蘇省人民政府正式向國務院申報設立國家級南京江北新區。
2015年3月,國家發改委就南京江北新區的設立向國家17個部委徵求意見。
2015年7月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同意設立南京江北新區的批復》,正式批復同意設立南京江北新區,江北新區成為中國第13個,江蘇首個國家級新區。
2015年7月20日,國家發改委公布南京江北新區總體方案。
2016年2月,江北新區被國務院評定為「國家服貿創新發展試點」。
2016年2月,江北新區被列為江蘇省級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基地。
2016年3月16日,江北新區與瑞典烏普薩拉市簽署交流合作備忘錄。
⑶ 江北新區揚子國投是省屬國企還是市屬國企
南京揚子國資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揚子國投」)是南京市屬國有獨資企業,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於2014年出資設立。不是省屬國企。
⑷ 請問江北新區招聘的人員為什麼要與揚子國資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勞動合同
這不正常嗎?
很多看上去都在一個機關工作的人,身份有:公務員、事業編、企業編多種
⑸ 保險公司會倒閉嗎,倒閉後保單怎麼辦
保險公司會倒閉的,但保險公司倒閉後會由接手的保險公司承擔保險義務,繼續按照保險保單的條款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二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准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
轉讓或者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准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5)揚子國資集團招聘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九條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並需要解散,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並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保險公司解散,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九十條保險公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保險公司或者其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保險公司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