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蘇州安達金融真的假的
在鑒別正規貸款公司的時候,要注意如下幾點:
1、無抵押貸款騙子往內往打著「大公司」「全國業務」容的旗號,甚至假借一些銀行、知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平台等的名義,來迷惑貸款者,取得信任。有些貸款騙子以公司為名義,但卻沒有辦公地址,甚至無法提供營業執照及身份證。遇到這種情況,可尋求工商部門驗明真偽。
2、對於那些越是聲稱門檻低、放款速度快,且利息極為合理的,越需要多加留心及防範。此外,貸款騙子往往只留有手機號、QQ等信息,一般情況下不會留下座機及地址,如果留下,也可以根據查詢,驗證其真實性。
3、往往要求借款人預先轉賬支付保證金、手續費、首月利息等名頭的款項,等到借款人打款後再與之聯系,對方則早已「開溜」,無法再取得聯系。這類「貸款」行為通常在轉賬之前沒有簽訂任何合法、正規的合同,僅僅憑借網路上隻字片語的聊天,便要求借款人先支付一定費用。
㈡ 安達金融遂寧分公司是不是放高利貸
區分是否高利貸應看其約定利息為多少。
高利貸屬於違法,故借款人只償還本金及內法律規定容範圍內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貸多辦法索取債務時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議當事人考慮此種借款方式。
民間借貸屬於民事行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約束和保護。
但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