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務員報考之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驗滿兩年的要求,是從你簽定勞動合同算起,到考試的報名時間截內止,滿兩年容,舉例說,你09年7月就業,要到2011年7月才算滿兩年。
如果有職位要求必須有兩年的基層工作經驗,就是說你在企業,農村,團以下當兵,自營都算基層工作經驗,可累計滿2年.需要開基層工作證明,你必須找你所在單位開具證明信,最好是再找到之前的單位給你開個證明(如果有條件的話).
一般情況下,只要你畢業的時間完全超過了規定的年限,那應該不需要工作時間證明的.但不管是否需要工作證明,你一旦進入面試程序,會有面試前的資格審查,那個時候你必須提交目前所在單位準許報考公務員的介紹信,以及檔案所在地的證明信,或者這些材料也可以在政審中提交.
拓展資料:
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
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其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Ⅱ 公務員考試2年以上工作經歷是什麼概念
2年以上工作經歷就是工作兩年的意思。
2年基層工作經驗就是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都是縣級包括縣級以下)的部門工作兩年。
2年是從你報考當天往前推算兩年。
Ⅲ 公務員考試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歷」是什麼意思
所謂基層經驗是指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專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屬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
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
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過,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Ⅳ 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就是在以上部門工作兩年以上。
(4)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擴展閱讀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計算方法為:
1、起始時間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2、截止時間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一般是截止到報名當月(具體時間要看各地公務員招錄的公告中要求)。
Ⅳ 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考生在看職位表時,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描述:(該職位需要)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具有三年(五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那麼,這些兩年、三年、五年是如何計算的呢?起始時間從什麼時候開始,截止時間又是那一天?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基層工作經歷統一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
Ⅵ 「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什麼意思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版。基層工作經歷,是權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10月。
Ⅶ 公務員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怎麼理解
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Ⅷ 關於「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理解
「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參加服務西部計劃和欠發達地區計劃的大學生志願者,參加「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以及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可以累計計算,但學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計算為基層工作經歷。
按照黨章規定,黨的基層組織是指在工廠、商店、學校、機關、街道、合作社、農場、鄉、鎮、村、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設立的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
黨的基層組織的組織形式,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確定。在一般情況下,黨員超過100人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基層委員會下設若干總支部委員會或支部委員會;黨員超過50人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下設若干支部委員會;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設立黨的支部委員會;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可與鄰近單位的黨員聯合組成支部委員會。有的基層單位黨員雖然不足100人或50人,但因特殊情況和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也可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或總支部委員會。
為完成某項臨時性任務而成立的臨時單位、臨時機構、短期學習班等,經批准,可以設立黨的臨時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或支部委員會。臨時黨組織的書記、副書記和委員會委員由上級黨組織指定。
Ⅸ 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指的是什麼
基層工作經驗滿兩年的要求,是從你簽定勞動合同算起,到考試的報名時間截止,滿兩年專,舉例屬說,你09年7月就業,要到2011年7月才算滿兩年。
如果有職位要求必須有兩年的基層工作經驗,就是說你在企業,農村,團以下當兵,自營都算基層工作經驗,可累計滿2年.需要開基層工作證明,你必須找你所在單位開具證明信,最好是再找到之前的單位給你開個證明(如果有條件的話).一般情況下,只要你畢業的時間完全超過了規定的年限,那應該不需要工作時間證明的.但不管是否需要工作證明,你一旦進入面試程序,會有面試前的資格審查,那個時候你必須提交目前所在單位準許報考公務員的介紹信,以及檔案所在地的證明信,或者這些材料也可以在政審中提交.主要是為方便政審人員到你所在單位了解情況,以及調看你的檔案.要求有所在單位的准許報考證明是必須有的,因為這是以後調動你的檔案和人事關系的必須的程序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