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公務員考試怎樣審核兩年基層工作經歷
公務員考試審核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方法是:
社會在職人員需單位出示內證明即可,有容些農村工作經歷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考生,需要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開具證明,也可提供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積金繳納存單、社保繳納存單等來證明。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格式樣本等,公務員考試政策中沒有明確限制和規定,考生可咨詢招考單位詳細信息。
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按照往年情況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報名第一日。若滿足兩年即可算作兩年基層工作經驗。
Ⅱ 公務員審核2年基層工作經驗怎麼證明
社會在職人員需單位出示證明即可,有些農村工作經歷或自謀職業,個體回經營的考生,需要當地答鄉鎮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開具證明。
也可提供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積金繳納存單、社保繳納存單等來證明。
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格式樣本等,公務員考試政策中沒有明確限制和規定,考生可咨詢招考單位詳細信息。
(2)福州市人社局審查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擴展閱讀:
基層工作經驗的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的工作經歷以取得畢業證的時間為起算時間,在校學習期間的實習、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工作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累計計算。
職位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在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單位的工作經歷證明,累計時間達到2年以上。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是從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公務員考試網——如何證明你的基層工作經歷?
Ⅲ 關於福建省省考要求的「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現在在一家事業單位做見
基層來工作經歷,是指具源有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各類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大學生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Ⅳ 你好,請問你公務員資格審查「兩年基層工作經驗」,你是怎麼解決這個問題的補簽合同可以嗎
你好,公務員的兩復年基層工作經制驗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三支一扶:支邊、支教、支農、扶貧。(此資格審查需要當初派你去的單位給你開具證明,一般是省團委)。
2、大學生村官:(此類證明需要你們縣政府或者鄉政府開具,一般村裡開具是不行的)。
3、國有企事業單位:(此證明需要單位開具)。
4、政府部門:所在政府部門出具。
補充合同這個如果事實存在,手續可以辦妥的話,是可行的。
Ⅳ 公務員考試怎樣審核兩年基層工作經歷
公務員考試審核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方法是:
社會在職人員需單位出示證回明即可,有些農村答工作經歷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考生,需要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開具證明,也可提供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積金繳納存單、社保繳納存單等來證明。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格式樣本等,公務員考試政策中沒有明確限制和規定,考生可咨詢招考單位詳細信息。
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按照往年情況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報名第一日。若滿足兩年即可算作兩年基層工作經驗。
Ⅵ 請問報考公務員的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審核時是怎麼確認的
不是,這個具體的是在筆試過後的資格復審時候審核,但是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5年10月,不管是什麼時候審核這個截至日期都是在10月。
Ⅶ 公務員資格審查兩年基層工作經驗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的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版員,基層工權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Ⅷ 公務員考試兩年工作經驗是怎麼審核的,需要提供什麼材料及證明,審核是否嚴格
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兩年工作經驗證明
兩年工作經驗包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自謀職業等等都可以。
1、行政事業單位要求開具證明並加蓋公章就可以,這個最省事。
2、企業的根據地區要求有所不同,有點要求證明就可以,有的要求證明還有工資表。
3、自謀職業要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街道開具的證明。
Ⅸ 公務員資格審查時怎樣證明2年的基層工作經驗
基層經歷年限可以累計。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企業工作人員提供勞動合同、購買社內會保險紀錄或單位容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曾在軍隊工作過的人員提供單位證明;人事代理單位委託協議書、轉正定級表;個體經營者提供工商登記;自謀職業者提供街道或者居委會證明。
Ⅹ 福建公務員考試,要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具體是什麼
指的是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版關(含參公事業單權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