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兩年前在人才交流中心辦了人事代理,現在要換工作了,檔案就不用管嗎檔案上連我的工作經歷都沒有記錄
只要你不是抄進了國有襲企事業單位、或者當公務員,檔案就仍可放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檔案上要有你的工作經歷記錄, 你必須將原單位給你的工作鑒定(有公章的)拿去人才中心補充到你的檔案就會有記錄了。再有大學畢業一年你得主動去人才中心做轉正定級申請,辦理轉正手續後,確定新參加工作人員的檔案工資;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後就具備了國家幹部身份,如果變動工作調入國有單位,轉正定級將作為享受有關待遇的主要依據。雖然轉正定級對於非國有企業員工來說意義不大,但是如果不做轉正定級的話,檔案中就沒有轉正定級表,將來如有機會調入機關或事業單位時將會遇到困難,比如公務員考試中要求的兩年工作經驗的計算日期就是以轉正定級表上填寫的工作時間計算。
⑵ 請問我檔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2011年到2013年算是有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嗎
只要是有關抄單位可以給你出局相關的工作證明就可以算是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⑶ 畢業之後一直沒有就業,檔案在學校城市的人才交流中心,放了兩年。考公務員的時候算不算是兩年基層工作經
你好,你這種情況不算有工作經驗,因為是否有工作經驗,他們要查閱檔案的,你一直未工作,檔案保管在學校所在城市的人才交流中心,只是學生檔案,是沒有任何工作經歷的。
祝你好運
⑷ 個人人事檔案在戶口地人才交流中心,但自己的勞動合同確實自己保管,這樣會影響對自己工作經歷的認證嗎
勞動合同可以自己保管,也可以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對你工作經歷的認證沒有任何影響。
⑸ 檔案委託人才交流機構人事代理,本人未就業,公務員報名時怎麼寫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沒有參加工作,當然沒法寫工作經歷了。如果你有實習經歷,可以算作工作經歷,不過要在後面備注一下是實習經歷。謝謝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