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中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是怎麼計算的
一、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8、工作之後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二、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中央機關的,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1)事業單位怎麼定義工作經驗兩年擴展閱讀: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⑵ 事業單位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到底啥意思
1、基層工作的界定和要求一般在本省的考試公告或者本省公務員版報考說明中會有具權體的解答。
2、一般來說,大部分要求有基層工作經驗的,一般都要求為兩年以上。事業單位崗位中也有基層崗位,那麼在基層崗位工作的,就算是基層工作經驗了。
3、判斷崗位是否屬於基層,可以向所在事業單位咨詢。一般直接接觸人民群眾,在一線為群眾服務的大多可算是基層崗位。
⑶ 事業單位的兩年工作經驗怎麼算
基層工作經驗,復一般是制指在縣(市)級及以下的企事業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崗教師等的工作經歷也列入基層工作經驗。
貌似是需要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的,比如大學生村官是要任職的村委會和鄉鎮蓋章,然後去組織部、人事局蓋章。
企事業單位一般是蓋單位公章。
你這種應該算是應屆畢業生,建議你咨詢一下當地的地級市(區)的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考試中心,各地的政策貌似還是有一定差異的。
⑷ 事業單位兩年工作經驗怎麼算
基層工作經驗,一般是指在縣(市)級及以下的企事業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專,大學生村官、三屬支一扶、特崗教師等的工作經歷也列入基層工作經驗。
貌似是需要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的,比如大學生村官是要任職的村委會和鄉鎮蓋章,然後去組織部、人事局蓋章。
企事業單位一般是蓋單位公章。
⑸ 事業單位要求有兩年工作經歷是什麼意思
只要畢業後滿兩年,抄不論襲從事什麼工作,可以是企業職員、個體經營等等,都算工作經歷,公告中一般都有截止的時間,你只要能提供高工作經歷的證明就可以了。
⑹ 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崗位抄條件中「兩年及襲以上工作經歷」、「兩年及以上所學專業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兩年」如何計算?事業單位「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很多考試小白對於2020山東事業單位招考條件中對於工作經歷的要求一頭霧水,今天,小編就針對同學們報考中對於工作經歷的常見問題,來解答一下,希望能讓你搞明白工作經歷這回事。
崗位條件中「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兩年及以上所學專業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兩年」如何計算?
截止xxxx年x月x日,應聘人員的工作時間足年足月累計達到兩年及以上。
事業單位綜合類「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招聘崗位明確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畢業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在軍隊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
日照中公教育
⑺ 公職類考試,兩年基層工作經歷是怎麼算的,如何界定兩年工作經驗
一、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具體起始時間界定如下: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二、兩年工作經驗證明
兩年工作經驗包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自謀職業等等都可以。
1、行政事業單位要求開具證明並加蓋公章就可以,這個最省事。
2、企業的根據地區要求有所不同,有的要求證明就可以,有的要求證明還有工資表。
3、自謀職業要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街道開具的證明。
⑻ 事業單位要求「有兩年工作經歷」是什麼意思
只要畢業後滿兩年,不論從事什麼工作,可以是企業職員、個體經營等等,都算工作經歷內,公告中容一般都有截止的時間,你只要能提供高工作經歷的證明就可以了。
⑼ 請問2020事業單位的兩年工作經驗怎麼算
你說的基層工作經驗還是其他,有些的要求不一樣。
二、什麼是基層工作經驗,是指畢業後專正式的工作經驗屬。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工作經歷,視為社會實踐經驗,不視為基層工作經驗(這里的在校的社會實踐,特指普通招生計劃的學生在校的社會實踐);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職參加的學歷教育,其就讀期間依然從事正常的單位工作,這不屬於社會實踐,其工作經歷有效 。三、基層工作經驗時間的計算辦法為保證基層工作時限計算的准確,基層工作年限嚴格按月界定基層工作年限,工作經歷的基礎計算單位為「月」,未滿12個月的,不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 即從參加工作時起,要工作滿24個月才視為兩年工作經驗。
(侵刪)
⑽ 事業單位職位中的「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怎麼解釋法可以給出詳細解釋嗎謝謝!
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級及以下版黨政機關(含參照權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以及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及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說明在時間上至少要工作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