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發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作用
實行派駐機構統一管理以來,實現了紀檢監察機構組織的延伸,較好地發揮了監督作用。但從目前各派駐機構開展工作的情況來看,工作方法不夠完善,監督效果不夠理想,作用發揮不夠明顯,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較多。筆者認為,確保派駐機構有效履行職責,提高監督質量和效果,促進駐在單位和部門各項工作落實,必須增強派駐意識,明確崗位職責,注重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機制,妥善處理各種關系。 一、增強派駐意識,解決「為何干」的問題 紀委監察局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是加強黨內監督、行政監察和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這對於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所駐部門及授權管理單位黨(工)委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促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派駐機構首先要充分認識實行統一管理的重大意義,自覺增強派駐意識,既要著眼於解決所駐單位和部門當前反腐倡廉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要考慮長效管理和超前規范,增強預防腐敗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既要採取傳統的、有效的監督方式,又要積極探索監督的新制度、新方法,採取更加有力的監督措施,實現有效監督,推動所駐單位和部門工作的發展。 二、明確崗位職責,解決「干什麼」的問題 派駐機構要明確自身工作職責,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協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實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協調上來。要牢固樹立「加強監督是本職、疏於監督是失職、不善於監督是不稱職」的觀念,認真開展職責范圍內的監督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六項工作:一是監督檢查所轄單位及所屬系統黨政組織和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認真履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所賦予的職責。二是督促檢查所轄單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對涉及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和大額度資金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對黨政組織及領導幹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是受理對所轄單位及所屬系統各級黨政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和控告;按照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要求查辦所轄單位黨政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的違法違紀案件。四是在所轄單位及系統組織開展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五是履行組織協調職能,指導所轄單位黨政組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督促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制機制。六是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改進工作方法,解決「怎麼干」的問題 思路決定出路,關鍵在於落實。派駐機構開展工作要講究方式方法,不能停留在過去的等靠觀望上,而是要積極主動地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切實發揮派駐職能。一是處理好與所駐部門及授權管理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及班子成員的關系。派駐機構與管轄單位及系統是監督與被監督關系。派駐機構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列席所轄部門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有關會議。通過評析部門單位日常工作報告、開展專項督查、常駐部門單位督查等方式實施監督檢查。二是處理好本職工作與駐在部門業務工作的關系。派駐機構不參與管轄單位及系統的業務分工,但可適當參與個別有關業務工作檢查,通過參與檢查,了解掌握情況,熟悉業務技能。三是正確處理與縣紀委、監察局的關系。派駐機構工作直接受縣紀委、監察局領導,但又不能等同於機關的業務科室。派駐機構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將各項監督工作融合、貫穿於駐在單位的具體業務工作之中,駐在單位和部門發生的重大腐敗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縣紀委、監察局,切實增強政治觀念。 四、健全工作機制,解決「幹得好」的問題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是派駐機構有效履行職能的重要保證。要積極探索派駐機構統一管理的領導方式、工作制度、保障制度,認真落實派駐機構業務例會制度,及時掌握派駐機構工作動態,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給予業務指導。認真落實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工程建設項目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特別是對人事、財務、物品采購等關鍵崗位的監督等制度,明確具體參與監督的環節、方式,為派駐機構履行職責提供依據和保證,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權,有效履行職能。同時,要探索建立針對派駐機構工作目標考核制度、幹部管理制度等,強化內部管理,明確派駐機構的目標責任、考核辦法,促進各項工作落實,真正發揮派駐作用。(作者單位:廣東省仁化縣紀委監察綜合室)
Ⅱ 如何發揮派駐機構監督「探頭」作用的思考
實行派駐機構統一管理以來,實現了紀檢監察機構組織的延伸,較好地發揮了監督作用。
但從目前各派駐機構開展工作的情況來看,工作方法不夠完善,監督效果不夠理想,作用發揮不夠明顯,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較多。
筆者認為,確保派駐機構有效履行職責,提高監督質量和效果,促進駐在單位和部門各項工作落實,必須增強派駐意識,明確崗位職責,注重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機制,妥善處理各種關系。
一、增強派駐意識,解決「為何干」的問題紀委監察局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是加強黨內監督、行政監察和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這對於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所駐部門及授權管理單位黨(工)委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促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因此,派駐機構首先要充分認識實行統一管理的重大意義,自覺增強派駐意識,既要著眼於解決所駐單位和部門當前反腐倡廉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要考慮長效管理和超前規范,增強預防腐敗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既要採取傳統的、有效的監督方式,又要積極探索監督的新制度、新方法,採取更加有力的監督措施,實現有效監督,推動所駐單位和部門工作的發展。
二、明確崗位職責,解決「干什麼」的問題派駐機構要明確自身工作職責,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協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實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協調上來。
要牢固樹立「加強監督是本職、疏於監督是失職、不善於監督是不稱職」的觀念,認真開展職責范圍內的監督工作。
重點做好以下六項工作:一是監督檢查所轄單位及所屬系統黨政組織和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認真履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所賦予的職責。
二是督促檢查所轄單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對涉及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和大額度資金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對黨政組織及領導幹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是受理對所轄單位及所屬系統各級黨政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和控告;
按照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要求查辦所轄單位黨政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的違法違紀案件。
四是在所轄單位及系統組織開展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五是履行組織協調職能,指導所轄單位黨政組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督促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制機制。
六是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改進工作方法,解決「怎麼干」的問題思路決定出路,關鍵在於落實。
派駐機構開展工作要講究方式方法,不能停留在過去的等靠觀望上,而是要積極主動地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切實發揮派駐職能。
一是處理好與所駐部門及授權管理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及班子成員的關系。
派駐機構與管轄單位及系統是監督與被監督關系。
派駐機構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列席所轄部門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有關會議。
通過評析部門單位日常工作報告、開展專項督查、常駐部門單位督查等方式實施監督檢查。
二是處理好本職工作與駐在部門業務工作的關系。
派駐機構不參與管轄單位及系統的業務分工,但可適當參與個別有關業務工作檢查,通過參與檢查,了解掌握情況,熟悉業務技能。
三是正確處理與縣紀委、監察局的關系。
派駐機構工作直接受縣紀委、監察局領導,但又不能等同於機關的業務科室。
派駐機構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將各項監督工作融合、貫穿於駐在單位的具體業務工作之中,駐在單位和部門發生的重大腐敗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縣紀委、監察局,切實增強政治觀念。
四、健全工作機制,解決「幹得好」的問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是派駐機構有效履行職能的重要保證。
要積極探索派駐機構統一管理的領導方式、工作制度、保障制度,認真落實派駐機構業務例會制度,及時掌握派駐機構工作動態,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給予業務指導。
認真落實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工程建設項目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特別是對人事、財務、物品采購等關鍵崗位的監督等制度,明確具體參與監督的環節、方式,為派駐機構履行職責提供依據和保證,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權,有效履行職能。
同時,要探索建立針對派駐機構工作目標考核制度、幹部管理制度等,強化內部管理,明確派駐機構的目標責任、考核辦法,促進各項工作落實,真正發揮派駐作用。
Ⅲ 如何做好派駐紀檢監察工作
如何做好派駐紀檢監察工作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指出:「健全紀檢監察體制,完善派駐機構統一管理。」派駐紀檢組監察室是司法局開展黨風廉政工作的重要機構,肩負著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責任,受市紀委監察局領導並報告工作,同時又接受司法局黨組的領導。紀檢監察機構能否高效履職,紀檢監察工作能否順利開展,與紀檢監察室有直接的責任。在這些年的工作實踐中,主要有以下體會。
一、 要有準確的職能定位
定位準確,是正確履職的前提。當前,紀檢監察的任務越來越多,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寬,工作戰線越來越長,作為紀檢監察室,只有正確定位自己的職能,才能全面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作用。根據《黨章》和中紀委有關規定,派駐紀檢組監察室主要履行以下職能:一是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二是監督所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三是初步核實所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他成員違犯黨紀的問題,參與調查所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犯黨紀的案件;四是調查所在部門處級及以下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五是組織協調所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六是受理對所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組織、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權利;七是承辦市紀委和所在部門黨組交給的其他任務;八是按照《行政監察法》規定,負責執法監察、廉政監察、效能監察、政務公開、糾風工作等。這既是對紀檢監察室的職能定位,也是基本的工作方向。
二、 要有清晰的工作思路
工作要有思路,遇事要有辦法,這是作為一名領導幹部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能力。紀檢監察工作任務重、內容多、要求嚴、標准高,作為紀檢監察室負責人,只有做到工作思路清晰,指導思想明確,重點突出,定位準確,措施有力,工作才能有條不紊、緊張有序、張馳有度、循序漸進的順利開展。在確定工作思路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要吃透上面的精神。即要吃透黨中央、省委、市委、市紀委、司法行政系統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以及司法行政工作重點的決策部署和總體要求;吃透當前的世情、國情、黨情等,切實把精神實質、任務目標、工作重點、措施要求搞清楚、弄明白。二是要摸清下面的情況。即要詳細摸清機關和直屬單位以及全市各區司法局的人員編制、工作職責、班子建設、工作進展等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基本態勢、主要成效和經驗、存在問題等。三是要了解外面的態勢。即要了解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乃至全國反腐倡廉系統開展廉政工作的情況,認真學習借鑒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四是要形成符合實際的思路。即要按照上級的部署要求,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形成符合本單位反腐倡廉建設實際的工作思路。思路定下來後,還要反復宣講,使之進入幹警職工的思想和工作,使之成為行動的向導,並始終如一的抓好落實。
三、 要善於整合各方資源
紀檢工作涉及面廣,僅靠紀檢監察幹部的力量單打獨斗很難管理監督到位,必須要整合各種資源,協調各方力量,形成部門各負其責,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才能把工作開展好。紀檢監察工作,要善於整合四種資源,第一,要整合內部資源。要把本機關的行財部門、人事部門、機關黨委這些內部資源整合起來,形成合力抓反腐倡廉建設。第二,要整合上下資源。要加強與市紀委、市監察局和省廳紀委的請示匯報,及時聽取上級機關的指示,了解工作最新動態和進展。加強與各區紀委監察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到工作相互支持,情況相互通報,經驗相互借鑒。第三,要整合其他資源。要充分發揮政務公開、黨務公開、群眾評議機關作風、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的作用,把這些力量用起來。通過全面、規范、有效的資源整合,組織各方面的力量,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四、 要理順上下左右關系
作為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要切實履行好職責、發揮應有的作用,應理順以下關系。第一,理順和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關系。紀檢監察室是受市紀委監察局的委派行使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職能,必須接受市紀委監察局的統一領導,完成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發揮好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受理舉報和查辦案件、承辦市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這就要求紀檢監察室要經常、及時地請示報告,要定期不定期的匯報工作,要無條件的執行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決議指示。第二,理順與被派駐部門的關系。作為駐在部門的日常工作機構,必須接受被派駐部門黨組的領導。這就要理順與黨組的關系,要主動溝通,取得主要領導的支持。要主動向他們傳達上級有關反腐倡廉建設的指示精神及工作安排,請示匯報,並做好監督工作。要主動匯報群眾舉報、本單位在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要主動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數,拓寬工作局面。要主動承擔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第三,理順與其他處室之間的關系。要圍繞被派駐單位業務開展工作,堅持在黨組的領導下,檢查督促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行為進行責任追究。要加強對幹警職工的廉政教育。要對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進行監督和檢查。要認真處理幹部職工的舉報和投訴,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第四,理順與各區司法局的關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要求,加強對各區司法局開展紀檢監察和行風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在力量上給予支持,在方法給予指導,在工作上給予關心幫助。第五,理順與區紀委監察局的關系。加強與這些單位的溝通協調,及時了解當地的紀檢監察工作情況,以及當地司法局開展紀檢監察工作的情況。同時,還要特別注重理順與省廳紀委的關系,經常請示匯報工作,了解掌握全省司法行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推進情況,圓滿完成交辦的各項任務。
五、 要勇於不斷開拓創新
當前的反腐倡廉形勢仍然嚴峻,任務仍然艱巨,給紀檢監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標准和要求。面對新形勢、新任務,一定要認真研究和思考,切實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在抓工作落實上下功夫見成效。一是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對單位和個人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權威,堅決克服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確保政令暢通。二是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權益。三是要狠抓機關工作作風的改進。讓幹警職工始終牢記「為民、務實、清廉」要求,堅決反對「四風」,著力解決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問題,不斷改進作風,切實撲下身子為人民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四是要加強懲防腐敗體系的建設。嚴格教育,完善和堅決執行制度,強化監督,嚴格責任追究,堅決懲處違紀違法行為。五是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努力形成黨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檢監察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實讓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實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六、 要提升自身過硬素質
人的素質具有一定的先天稟賦,但更需要後天的學習培養和實踐鍛煉。領導幹部提高素質不僅是職責需求和工作要求,更是眾人所望。紀檢監察幹部要注重提高以下素質。一要增強政治素質。要系統學習、熟悉和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深刻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內涵,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堅定正確的政治信念,保持鮮明的政治觀點,學會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問題,認識問題,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二要提高能力素質。要加強對理論、文化、經濟、法律、歷史、業務等知識的學習,不斷拓展知識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提高思維水平和專業技能。堅持學以致用、用以促學,在學用結合中不斷培養、提高素養。要善於總結經驗,廣泛吸取營養。切實通過學習實踐,不斷提高自己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依法執紀的能力和總攬全局的能力。三要提高決策素質。要善於深謀遠慮、運籌全局,能夠在錯綜復雜的情況下判別事物的本質,作出最好的決定,選出最佳的方案,確保決策的原則性、科學性、准確性、針對性和可行性。四要提高心理素質。只有性格上的偉大,才有智力上的成就。要注重磨煉自己的心理素質,不斷提高自我調適、自我控制、自我管理的能力,增強人格魅力。
七、 要帶頭樹立良好形象
派駐紀檢監察幹部處於反腐倡廉第一線,責任重大,任務艱巨,使命光榮,自身的形象直接影響工作開展。這就要求必須以身作則,率先垂範。一是要做廉潔自律的表率。要大公無私,潔身自好,公道正派辦事,經得住誘惑,頂得住歪理,切實做到一身正氣,兩袖清風。二是要做行動清廉的表率。要帶頭維護黨的形象,維護人民利益。要在監督別人的同時,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實際工作中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敢於負責,敢抓敢幹,不畏首畏尾,不瞻前顧後,不趨炎附勢。要心如止水,明鏡如玄,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這樣才能公生廉,廉生威,說話才有份量,做事才有威信,才能樹立可敬、可親、可愛的紀檢監察幹部形象。
Ⅳ 淺談如何強化派駐紀檢組的監督作用
《條例》第二十八條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派駐機構改革實踐經驗,把派駐監督納入黨內監督的制度框架,明確了紀委派駐紀檢組和派出機關的工作關系、派駐紀檢組的職責任務、派出機關的領導方式,為強化黨內監督、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一,完善體制機制,加強對派駐紀檢組的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紀委派駐紀檢組對派出機關負責,派出機關和派駐紀檢組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派駐紀檢組受派出機關直接領導,向派出機關負責並請示報告工作,派駐紀檢組協助和配合派出機關職能部門履行相關監督職責。派出機關應當加強對派駐紀檢組工作的領導,全面加強派駐紀檢組建設,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發現黨的建設中存在突出問題的,要約談被監督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推動黨組(黨委)把主體責任扛在肩上;約談派駐紀檢組組長,督促派駐紀檢組切實履行監督責任。派駐紀檢組應當帶著實際情況和具體問題,定期向派出機關匯報工作,至少每半年會同被監督單位黨組織專題研究一次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派出機關要對派駐紀檢組進行管理、指導、服務和監督。派出機關要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加強對派駐紀檢組及其負責人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提高派駐紀檢組的履職能力。派駐紀檢組是被監督單位上級紀委派出的紀檢組,擔負著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必須當好「探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被監督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其他領導幹部的監督,做到守土有責。要檢查被監督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其他領導幹部遵守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情況,確保黨的集中統一領導。要抓住重點,加強對被監督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其他領導幹部的監督,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向派出機關和被監督單位黨組織報告,認真負責調查處置,對需要問責的提出建議。要把紀律挺在前面,伸長耳朵、瞪大眼睛,發現苗頭要及時提醒,有了問題要談話誡勉,嚴重違紀要立案查處。對能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是瀆職。對被監督單位黨風廉潔建設方面存在的重大問題嚴重失察、遲報瞞報、壓案不查、執紀不嚴的,被監督單位出現系統性、塌方式腐敗的,必須嚴肅追究被監督單位黨組織和派駐紀檢組的責任。
第三,理順工作關系,形成監督合力。派駐紀檢組和被監督單位是監督與被監督關系。派駐紀檢組負責人有權參加或列席被監督單位領導班子會議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項的其他會議,要經常和被監督單位黨組(黨委)書記交換意見、通報問題,加強對被監督單位的日常監督。被監督單位要自覺接受派駐紀檢組的監督,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被監督單位相關機構承擔本部門的教育、管理、監督等日常工作,派駐紀檢組對被監督單位機關紀委和直屬單位、垂直管理單位的紀檢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四,加強制度建設,提高管理監督水平。要建立健全對派駐紀檢組工作指導、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等制度,加強派出機關對派駐紀檢組的統一領導;健全派駐紀檢組負責人和被監督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廉政談話、約談制度,健全工作程序,提高約談談話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問題線索集中管理和集中排查制度,規范問題線索處置標准和程序;派駐紀檢組發現或者收到反映被監督單位領導班子及有關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應及時向派出機關報告;派出機關職能部門對掌握的反映被監督單位領導班子及有關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如有必要可以向派駐紀檢組主要負責人通報。要健全並落實派駐紀檢組執紀審查工作制度規定,加強對派駐紀檢組執紀審查的督促檢查;建立派駐紀檢組執紀審查協作制度,完善跨部門交叉執紀審查或者聯合執紀審查工作機制。
Ⅳ 如何加強派駐機構建設,增強派駐監督實效
如何加強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建設的幾點思考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我黨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任務,是加快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舉措。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形勢依然嚴峻,實現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紀檢監察機關及派駐機構必然面臨更加艱巨的形勢、更加艱巨的歷史任務,現就如何加強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建設談幾點看法:
一、當前派駐機構工作運行中主要存的矛盾和問題。
(一)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角色定位有偏差。一是部分駐在部門仍把派駐機構視同內設機構,派駐機構承擔了大量的該由駐在部門承擔的工作事項。二是駐在部門對派駐機構有抵觸和防範情緒。有的駐在部門認為派駐機構是紀委專門派來監督的,工作中存在著提防意識和抵觸情緒,研究一些重大事項不通知紀檢組長和監察室主任參加,弱化了派駐機構的監督職能。三是派駐機構的角色轉變不到位。有的派駐機構不能適應體制改革要求,在受誰領導、為誰負責的問題上認識不到位,遇到情況向駐在部門領導請示匯報多,主動向本級紀委、監察局報告請示工作不夠。
(二)派駐統管的制度建設不夠完善。一是派駐制度不完備。如何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加強對派駐機構領導缺乏具體辦法,幹部考核、後勤保障等配套制度都有待於盡快出台。二是派駐機構與機關聯系不規范。紀委機關與派駐機構是一種聯系、指導、協作的關系,這種關系如何在工作中體現應當進一步明確。派駐幹部同機關幹部同是紀委的幹部,應當一視同仁,但在工作中如何做到一視同仁值得研究。
(三)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的關系雖已確定,但配套的規章制度沒有很好建立。大部分派駐機構沒有及時制定工作配套文件,使派駐工作存在很大隨意性,影響到了派駐工作的深入開展。
(四)派駐機構監督職能未能充分發揮。監督與被監督是此消彼長的矛盾關系,只有監督者的力量大於被監督者的力量才能實施有效的監督,當前派駐機構在這方面還存在缺陷。相對於駐在部門領導班子,派駐機構處於弱勢;相對於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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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門的黨組書記,作為黨組成員的紀檢組長也處於弱勢。在這種情況下,加強監督缺乏過硬的措施作「尚方寶劍」,監督會大打折扣。
(五)派駐幹部的現狀還不能完全適應工作需要。一是人少事多矛盾突出。例如:多數派駐機構中只有1名編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專項工作任務較多,派駐機構疲於應付,難以集中精力履行監督檢查、辦信辦案等職責。二是派駐幹部隊伍老化問題明顯。由於派駐幹部交流提升少,年輕幹部補充少,導致幹部年齡老化,青黃不接,後勁不足。由此造成派駐幹部的活力不足,創新意識不強。
二、深入推進派駐機構工作的對策思考
派駐機構工作的總思路是准確理解把握派駐精神,圍繞總體要求,以加強監督、促進反腐倡廉為中心,從思想觀念、工作思路、工作機制、具體措施等方面開拓進取,不斷完善。
(一)科學把握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的關系。處理好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的關系是一個事關派駐工作能否順利開展的大問題。一是科學把握監督與參與的關系。派駐紀檢組長如果不參與駐在部門業務分工,可以集中精力加強監督,但也容易被邊緣化;如分工過多,便於了解情況,但容易過多分散精力,甚至於由裁判員變成運動員,形成角色錯位。處理好這個問題的實質是著眼於加強監督、有利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關鍵是要把握度,區分好監督與參與、參與和承擔的界限。總的說應當是適度分工、大膽參與、全面監督。紀檢組長要繼續擔任部門黨組成員,適度參與和紀檢監察業務相近的工作分工。要根據監督需要介入相關業務活動,在參與中了解駐在部門相關工作的程序和環節,密切同駐在部門黨員幹部的接觸,把握監督重點,有針對性地及時提醒幹部,預防不公不廉問題。二是正確把握監督與協助的關系。派駐機構既不能依附於駐在部門,也不能只強調獨立性而忽視同一性。派駐機構應與駐在部門黨組建立一種「和而不同」的關系,既有監督又有合作,牢記監督職責,在尊重理解、溝通協調和參與服務中強化監督。紀檢組長要找准位置,既當主角又當配角;派駐機構要增強監督意識,創新監督方式,變事後監督為事前事中全過程監督。三是正確處理手段與目的的關系。派駐機構加強監督和協助都是手段,而目的是確保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切實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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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這是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合作共事的政治基礎,也是共同的目標。所以,派駐機構各項工作都要從這一目標出發,工作手段上與駐在部門「和而不同」,工作目標上雙方始終統一。
(二)形成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的監督與協助機制。監督與協助是派駐機構的兩個重要職責,雖有主次又不可偏廢。一要建立健全派駐機構加強監督的配套制度,落實相關監督權力。根據責權一致的原則,進一步明確派駐機構權力。要落實知情權,建立駐在部門與派駐機構工作相互溝通和重大事項通報制度。要落實參與權,通過參與駐在部門重要工作和專項檢查等,履行對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監督檢查的職責。要落實建議權,對駐在部門重大決策、幹部任免調動和獎懲等提出建議。要落實查處權,按規定對駐在部門幹部違紀直接查處。要落實報告權,對駐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要情況直接向紀委報告。要落實否決權,在涉及「三重一大」問題上,派駐機構要嚴格把關並可就反腐倡廉問題行使一票否決權。二是合理劃分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的工作職責,明確各類責任主體。派駐統管後,對哪些工作應由駐在部門完成,哪些工作應由派駐機構協助完成,哪些工作應當由派駐機構單獨完成,都要進一步明確規范。三要建立協助駐在部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制度。重點建立《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駐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聯席會議工作規則》、《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與派駐機構工作通報制度實施辦法》、《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溝通辦法》、《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工作實施辦法》等相關制度。通過以上制度規范協助工作。
(三)抓好派駐幹部隊伍建設。建立過硬的派駐幹部隊伍,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是抓好派駐幹部隊伍建設的核心。為此,要建立健全派駐幹部的評價、考核、任用、晉升、待遇、交流等各項制度,為派駐幹部積極、大膽開展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Ⅵ 如何發揮派駐機構的監督職能作用
按照「三轉」要求,聚焦主業主責,加強執紀監督,不斷提升履職實效。對專局屬單屬位執紀情況開展紀檢巡查,探索實行重點工程「誰是項目負責人,誰指派監督責任人,誰負責監督管理」的行政監察機制。駐局紀檢組將工作紀律檢查交由協調業務處室和各單位抓落實,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制定印發了《中共石家莊市園林黨組關於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工作》的通知,對園林系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各級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從思想認識、職責內容、考核要求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和規范,有效促進了園林系統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有效落實。駐局紀檢組在局黨組的支持下,積極研究建立了對科級幹部的廉政約談制度。通過早提醒、早預防、早承諾,使腐敗現象防患於未然。並不斷創新履行監督職能方式,圍繞加強對駐在部門的監督,採取約談、警示教育、廉政談話、廉政考試、網路平台等方式加強廉政教育,通過制度清理、制度設計和廢改立加強制度建設,通過廉政風險防控、電子監察等有效途徑提升監督實效。
Ⅶ 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如何履行監督
實行派駐機構統一管理以來,實現了紀檢監察機構組織的延伸,較好地發揮了監督作用。但從目前各派駐機構開展工作的情況來看,工作方法不夠完善,監督效果不夠理想,作用發揮不夠明顯,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較多。筆者認為,確保派駐機構有效履行職責,提高監督質量和效果,促進駐在單位和部門各項工作落實,必須增強派駐意識,明確崗位職責,注重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機制,妥善處理各種關系。
一、增強派駐意識,解決「為何干」的問題 紀委監察局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是加強黨內監督、行政監察和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這對於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所駐部門及授權管理單位黨(工)委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促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派駐機構首先要充分認識實行統一管理的重大意義,自覺增強派駐意識,既要著眼於解決所駐單位和部門當前反腐倡廉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要考慮長效管理和超前規范,增強預防腐敗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既要採取傳統的、有效的監督方式,又要積極探索監督的新制度、新方法,採取更加有力的監督措施,實現有效監督,推動所駐單位和部門工作的發展。 二、明確崗位職責,解決「干什麼」的問題 派駐機構要明確自身工作職責,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協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實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協調上來。要牢固樹立「加強監督是本職、疏於監督是失職、不善於監督是不稱職」的觀念,認真開展職責范圍內的監督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六項工作:一是監督檢查所轄單位及所屬系統黨政組織和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認真履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所賦予的職責。
二是督促檢查所轄單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對涉及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和大額度資金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對黨政組織及領導幹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是受理對所轄單位及所屬系統各級黨政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和控告;按照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要求查辦所轄單位黨政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的違法違紀案件。四是在所轄單位及系統組織開展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五是履行組織協調職能,指導所轄單位黨政組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督促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制機制。六是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改進工作方法,解決「怎麼干」的問題 思路決定出路,關鍵在於落實。派駐機構開展工作要講究方式方法,不能停留在過去的等靠觀望上,而是要積極主動地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切實發揮派駐職能。一是處理好與所駐部門及授權管理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及班子成員的關系。派駐機構與管轄單位及系統是監督與被監督關系。派駐機構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列席所轄部門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有關會議。通過評析部門單位日常工作報告、開展專項督查、常駐部門單位督查等方式實施監督檢查。二是處理好本職工作與駐在部門業務工作的關系。派駐機構不參與管轄單位及系統的業務分工,但可適當參與個別有關業務工作檢查,通過參與檢查,了解掌握情況,熟悉業務技能。三是正確處理與縣紀委、監察局的關系。派駐機構工作直接受縣紀委、監察局領導,但又不能等同於機關的業務科室。派駐機構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將各項監督工作融合、貫穿於駐在單位的具體業務工作之中,駐在單位和部門發生的重大腐敗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縣紀委、監察局,切實增強政治觀念。
四、健全工作機制,解決「幹得好」的問題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是派駐機構有效履行職能的重要保證。要積極探索派駐機構統一管理的領導方式、工作制度、保障制度,認真落實派駐機構業務例會制度,及時掌握派駐機構工作動態,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給予業務指導。認真落實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工程建設項目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特別是對人事、財務、物品采購等關鍵崗位的監督等制度,明確具體參與監督的環節、方式,為派駐機構履行職責提供依據和保證,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權,有效履行職能。同時,要探索建立針對派駐機構工作目標考核制度、幹部管理制度等,強化內部管理,明確派駐機構的目標責任、考核辦法,促進各項工作落實,真正發揮派駐作用。
Ⅷ 市場監管管理局的派出機構市場監管理所兩年工作經驗屬於基層工作經驗嗎
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市場監管所兩年工作經驗,屬於基層工作經驗
Ⅸ 派駐紀檢組怎麼「駐」,怎麼監督
「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派駐形式:
所有派駐機構將統一名稱為「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派駐機構採取單獨派駐和歸口派駐兩種形式。對系統規模大、直屬單位多、監督對象多的部門,單獨設置派駐機構;對業務相近、相關或者系統規模小、監督對象少的部門,歸口設置派駐機構。
監督許可權和方式:
1、參加或者列席駐在部門領導班子會議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項的其他會議。
2、約談駐在部門管理的幹部。
3、經批准查閱駐在部門有關文件、資料和賬目。
4、對駐在部門有關領導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進行查閱和調查核實。
5、駐在部門選拔任用其管理的幹部,應就考察人選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徵求派駐機構的意見。
6、調查駐在部門管理的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
8、有權採用黨內法規規定的履行紀律檢查職能的其他措施。
(9)派駐機構監督工作經驗擴展閱讀:
最大限度發揮派駐紀檢組監督作用:
黨章第四十三條規定,「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或紀律檢查員」,這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
《條例》第二十八條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派駐機構改革實踐經驗,把派駐監督納入黨內監督的制度框架,明確了紀委派駐紀檢組和派出機關的工作關系、派駐紀檢組的職責任務、派出機關的領導方式,為強化黨內監督、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一,完善體制機制,加強對派駐紀檢組的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紀委派駐紀檢組對派出機關負責,派出機關和派駐紀檢組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
第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提高派駐紀檢組的履職能力。
第三,理順工作關系,形成監督合力。
第四,加強制度建設,提高管理監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