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淺談如何做好鄉鎮人大工作
鄉鎮人大工作是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前沿陣地,是人大制度優越性在基層的具體體現。做好鄉鎮人大工作是基層人大工作者的職責,也是全面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橋梁和紐帶。在工作中,要准確把握好鄉鎮人大工作的性質、特點,結合鄉鎮的實際情況,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服務鄉鎮的中心工作。 一、要定準位。鄉鎮人大工作與鄉黨委、政府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一個整體,是鄉鎮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從事鄉鎮人大工作時要正確定準人大工作在全鄉工作中的位置,做到有為與有位的有機結合,做好人大工作與做好全鄉工作的有機結合,不孤立地做工作,不簡單地尋求位置。要正確處理好本職工作與中心工作的關系,從事人大工作的同時也還擔負著鄉鎮其它的重要工作,很多時候人大工作與鄉鎮其它工作是一並推進的。在這種特定的工作環境中,鄉鎮人大工作人員既要做好本職工作,又要積極參與鄉鎮的中心工作,二者相互促進,共同發展。這就要求鄉鎮人大主席要定準位,分清主次、突出重點、相互兼顧,既要種「自家的田」,又不要「荒他人的地」,必須在時間上統籌安排,在精力上有所側重,在工作上突出重點,達到人大工作和鄉鎮其它工作「兩不誤」的目的。在定準工作位置的同時還要正確處理好與鄉鎮黨委、政府的關系。要牢固樹立黨領導的觀念,主動向黨委請示報告工作,爭取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重視和支持;要及時了解黨委的中心任務和工作意圖,准確地把黨的主張變成國家意志和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鄉鎮人大與鄉鎮政府是決定與執行、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在工作中鄉鎮人大要做到堅持依法辦事,堅持監督大事,堅持寓支持於監督之中。在人大職權范圍內選擇重大事項、重大問題開展工作監督,幫助政府更好地開展工作。 二、要把好度。地方組織法規定,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這是法律賦予鄉鎮人大的權利和職責。鄉鎮人大作為國家基層權力機關是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在工作中,要善於把好度,要著眼全局,從整體利益出發,不以個人的好惡來判斷是非,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從廣大的人民群眾的利益出發,認真履行各項職責,保證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順利實現。要牢固樹立「民本」思想,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針對人大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廣大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深入基層,了解情況,搞好調查研究,做到權為民所用,使人大工作更加貼近基層,更好地服務群眾。要堅持依法行使職權,既要代表人民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權力,又不能越俎代庖亂做主。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較強,各項工作都必須「虛」事「實」做,做出成效,不能圖省事,不講法律和程序。 三、要服好務。做好鄉鎮人大工作,代表工作是基礎。人大代表是鄉鎮人大與人民群眾進行溝通的紐帶,也是人民群眾反映民情民意重要渠道。因此,鄉鎮人大要極力為代表履行職責服好務。一方面,要加強與代表的聯系,及時了解、掌握代表的意見、建議,維護代表權益,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同時要加強與選民的聯系,經常與代表到選民中去傾聽呼聲,關注群眾反響的熱點難點問題,情系選民,反映民聲,為民服務。另一方面,要積極組織代表開展閉會期間的活動。要經常組織代表參加視察、考察、培訓活動拓寬代表視野,提高代表素質;要組織好代表爭先創優活動,調動代表履行職責的積極性,讓代表在各自的領域爭先創優,成為帶領廣大人民群眾致富奔小康的領頭雁。要通過為代表服務,提高代表履職能力,擴大代表影響力、輻射力等有效途徑,有力地推進基層民主,發揮鄉鎮人大應有的作用。(桂東縣普樂鄉人大 胡志強) 郵編 423501
『貳』 淺談怎樣做好鄉鎮人大工作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是最基層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選舉鄉鎮人大代表組成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是保證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但由於諸多原因,實際工作中,鄉鎮人大的職責與作用往往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調查顯示,目前鄉鎮人大工作中依然存在鄉鎮人大主席作用發揮不夠、制度建設不完善、代表活動開展不到位、閉會期間工作基本上處於停滯或半停滯狀態,工作缺乏連續性等問題。筆者認為,當前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加強和改進新時期鄉鎮人大工作:
一、擺正心態、增強信心,樹立有為才有位的思想
人大工作要有所建樹,有所發展,關鍵要有一支銳意進取、無私奉獻,具有良好精神風貌的高素質的幹部隊伍。一些人大主席走上此崗位後,認為組織部門對人大幹部重視不夠,對此職位不看好,進了人大是「船到碼頭車到站」,政治生涯到了頭,產生失落感、寂寞感和空虛感,工作消極、不主動,沒有把人大工作抓好、抓出特色來的激情和心態。因而,擺正心態、增強信心至關重要。筆者認為,鄉鎮人大主席只有通過工作努力贏得尊重,沒有誰會喜歡不自信的人,也沒有誰會喜歡自暴自棄的人。只有加強自身修養,提升人格魅力,挺直腰桿做事,增強號召力,放棄那種人大崗位是虛位,組織上不重用的思想,才能真正干好人大工作。
二、處理好「四個」關系,提升鄉鎮人大工作水平
(一)處理好與黨委的關系。鄉鎮人大工作要服從服務於黨委工作,開展好鄉鎮人大工作,離不開黨委的領導和支持,既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工作,又不能老是「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要把基層人大工作搞得有聲有色,一是要圍繞黨委大局,突出發展第一要務,充分搜集民意、反映民聲、維護民利,當好黨委參謀和助手。二是要堅持向黨委報告工作。經常主動向黨委匯報工作情況,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要求,尋求理解和支持,主動聽取黨委對人大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工作做到事前報告、事後匯報。三是完成好黨委分配工作。
(二)處理好與政府的關系。人大與政府的關系,從法律角度上講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但在黨委的領導下,人大與政府的工作目標是一致的,堅決按照鎮黨委的安排,圍繞中心與重點,扎扎實實完成各項任務。消除思想顧慮,走出「監督就是唱對台戲」的誤區,大膽開展監督,做到既不越權,又不失職,既要敢於監督,也要善於監督,監督工作要出於公心,以推動工作為目的,意見建議有價值和可操作性,支持鄉鎮政府有效推進工作。
(三)處理好與法律的關系。憲法和法律規定,各級人大有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決定的遵守與執行的職責。這就告訴我們,遵守法律,嚴格依法辦事,是各級人大當然也包括鄉鎮人大一項義不容辭的責任。一方面要嚴格依法辦事。只要是法律賦予的職權,就要敢於去行使。另一方面,嚴格行使職權又不得超越法律規定的范圍。
(四)處理好人大工作與中心工作的關系。鄉鎮工作事多繁雜,必須學會統籌兼顧,堅持服務大局的原則。處理好本職與中心的工作關系,彈好「鋼琴」,統籌兼顧,既要做好黨委的中心工作,更要做好人大工作,切實把加強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實施依法治鎮與服務黨委中心工作結合起來。
三、抓好「四項」工作,發揮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職能
一是制訂好「一個」年初工作計劃。根據鄉鎮黨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和重大決策,緊緊圍繞本鄉鎮工作重點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結合縣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制定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年度工作計劃,並有組織、有步驟地逐一抓好落實,使鄉鎮人大的各項工作取得實效。二是籌備好「一個」重要會議。組織開好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每年一次的鄉鎮人代會是法律賦予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會前鄉鎮人大主席團要認真抓好工作調研和籌備。會中要審議好大會的各項議題,保障代錶行使好各項職權;會後要抓好宣傳和落實。
三是開展好「四項」常規工作。一要認真抓好執法監督工作。切實加強法律監督,積極推進民主法制建設,大力督促開展普法活動,推動基層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著力加快依法治鎮工作進程。二要認真組織開展好專題調研工作。緊緊抓住關系全鄉鎮經濟建設的重大問題,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人大代表開展調研活動,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發現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幫助政府改進工作。三要認真組織開展好代表視察工作。定期組織本轄區縣、鄉人大代表圍繞法律法規的執行、農業生產及發展情況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事關民生環節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視察、調研工作。四要抓好站所評議工作。每年選准兩個部門進行評議,通過評議促進作風轉變,推進政府工作。利用評議為黨委、政府排憂解難。
四是抓好人大信息工作。抓好人大宣傳工作是堅持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徑,各鄉鎮人大主席團要重視人大宣傳工作,要及時收集整理工作情況,總結好的工作經驗形成信息上報縣人大,使之成為工作匯報和工作宣傳的有效途徑。
四、認真落實好「四項」制度,切實增強人大工作實效
制度建設是鄉鎮人大建設的重要內容。鄉鎮人大要切實加強制度建設,結合各自實際,盡快修訂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確保鄉鎮人大工作順利進行。一是要認真落實好信訪工作制度。鄉鎮人大要堅持把信訪工作作為密切聯系群眾的重要渠道,開展監督工作的重要途徑,解決群眾困難的重要手段,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健全信訪工作新機制,及時、依法妥善處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要注意傾聽群眾的呼聲,積極排查和化解矛盾,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揮重要作用。二是認真落實好代表活動制度。要按照代表法規定的「便於組織和便於開展活動」的原則,對全鄉鎮的各級人大代表進行混合編組,選好代表小組組長,具體負責小組活動的組織和服務工作。要不斷健全活動制度,創新活動形式,完善保障機制,規范工作程序,切實提高代表活動質量和效果。三是認真落實代表意見建議督辦制度。人代會結束後,盡快將人代會上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分類整理後轉達鄉鎮政府,並會同鄉鎮政府及所屬站所召開代表意見、建議交辦會,明確承辦單位及辦理要求。在辦理期間,對代表意見集中的問題,要進行跟蹤督辦,確保代表所提意見建議得到及時有效辦理。四是認真落實好代表聯系選民制度。人大代表聯系選民,是法律賦予人大代表的重要職責,是代表密切聯系群眾,及時了解選民意願,聽取選民意見、反映選民呼聲的重要渠道。鄉鎮人大要切實加強代表聯系選民工作,組織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訪選民,了解社情民意、宣傳法律和黨的方針政策,密切代表與選民的聯系,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蔡銘)
『叄』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鄉鎮人大工作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是最基層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選舉鄉鎮人大代表組成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是保證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但由於諸多原因,實際工作中,鄉鎮人大的職責與作用往往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調查顯示,目前鄉鎮人大工作中依然存在鄉鎮人大主席作用發揮不夠、制度建設不完善、代表活動開展不到位、閉會期間工作基本上處於停滯或半停滯狀態,工作缺乏連續性等問題。筆者認為,當前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加強和改進新時期鄉鎮人大工作:
一、擺正心態、增強信心,樹立有為才有位的思想
人大工作要有所建樹,有所發展,關鍵要有一支銳意進取、無私奉獻,具有良好精神風貌的高素質的幹部隊伍。一些人大主席走上此崗位後,認為組織部門對人大幹部重視不夠,對此職位不看好,進了人大是「船到碼頭車到站」,政治生涯到了頭,產生失落感、寂寞感和空虛感,工作消極、不主動,沒有把人大工作抓好、抓出特色來的激情和心態。因而,擺正心態、增強信心至關重要。筆者認為,鄉鎮人大主席只有通過工作努力贏得尊重,沒有誰會喜歡不自信的人,也沒有誰會喜歡自暴自棄的人。只有加強自身修養,提升人格魅力,挺直腰桿做事,增強號召力,放棄那種人大崗位是虛位,組織上不重用的思想,才能真正干好人大工作。
二、處理好「四個」關系,提升鄉鎮人大工作水平
(一)處理好與黨委的關系。鄉鎮人大工作要服從服務於黨委工作,開展好鄉鎮人大工作,離不開黨委的領導和支持,既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工作,又不能老是「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要把基層人大工作搞得有聲有色,一是要圍繞黨委大局,突出發展第一要務,充分搜集民意、反映民聲、維護民利,當好黨委參謀和助手。二是要堅持向黨委報告工作。經常主動向黨委匯報工作情況,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要求,尋求理解和支持,主動聽取黨委對人大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工作做到事前報告、事後匯報。三是完成好黨委分配工作。
(二)處理好與政府的關系。人大與政府的關系,從法律角度上講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但在黨委的領導下,人大與政府的工作目標是一致的,堅決按照鎮黨委的安排,圍繞中心與重點,扎扎實實完成各項任務。消除思想顧慮,走出「監督就是唱對台戲」的誤區,大膽開展監督,做到既不越權,又不失職,既要敢於監督,也要善於監督,監督工作要出於公心,以推動工作為目的,意見建議有價值和可操作性,支持鄉鎮政府有效推進工作。
(三)處理好與法律的關系。憲法和法律規定,各級人大有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決定的遵守與執行的職責。這就告訴我們,遵守法律,嚴格依法辦事,是各級人大當然也包括鄉鎮人大一項義不容辭的責任。一方面要嚴格依法辦事。只要是法律賦予的職權,就要敢於去行使。另一方面,嚴格行使職權又不得超越法律規定的范圍。
(四)處理好人大工作與中心工作的關系。鄉鎮工作事多繁雜,必須學會統籌兼顧,堅持服務大局的原則。處理好本職與中心的工作關系,彈好「鋼琴」,統籌兼顧,既要做好黨委的中心工作,更要做好人大工作,切實把加強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實施依法治鎮與服務黨委中心工作結合起來。
三、抓好「四項」工作,發揮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職能
一是制訂好「一個」年初工作計劃。根據鄉鎮黨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和重大決策,緊緊圍繞本鄉鎮工作重點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結合縣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制定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年度工作計劃,並有組織、有步驟地逐一抓好落實,使鄉鎮人大的各項工作取得實效。二是籌備好「一個」重要會議。組織開好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每年一次的鄉鎮人代會是法律賦予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會前鄉鎮人大主席團要認真抓好工作調研和籌備。會中要審議好大會的各項議題,保障代錶行使好各項職權;會後要抓好宣傳和落實。
三是開展好「四項」常規工作。一要認真抓好執法監督工作。切實加強法律監督,積極推進民主法制建設,大力督促開展普法活動,推動基層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著力加快依法治鎮工作進程。二要認真組織開展好專題調研工作。緊緊抓住關系全鄉鎮經濟建設的重大問題,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人大代表開展調研活動,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發現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幫助政府改進工作。三要認真組織開展好代表視察工作。定期組織本轄區縣、鄉人大代表圍繞法律法規的執行、農業生產及發展情況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事關民生環節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視察、調研工作。四要抓好站所評議工作。每年選准兩個部門進行評議,通過評議促進作風轉變,推進政府工作。利用評議為黨委、政府排憂解難。
四是抓好人大信息工作。抓好人大宣傳工作是堅持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徑,各鄉鎮人大主席團要重視人大宣傳工作,要及時收集整理工作情況,總結好的工作經驗形成信息上報縣人大,使之成為工作匯報和工作宣傳的有效途徑。
四、認真落實好「四項」制度,切實增強人大工作實效
制度建設是鄉鎮人大建設的重要內容。鄉鎮人大要切實加強制度建設,結合各自實際,盡快修訂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確保鄉鎮人大工作順利進行。一是要認真落實好信訪工作制度。鄉鎮人大要堅持把信訪工作作為密切聯系群眾的重要渠道,開展監督工作的重要途徑,解決群眾困難的重要手段,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健全信訪工作新機制,及時、依法妥善處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要注意傾聽群眾的呼聲,積極排查和化解矛盾,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揮重要作用。二是認真落實好代表活動制度。要按照代表法規定的「便於組織和便於開展活動」的原則,對全鄉鎮的各級人大代表進行混合編組,選好代表小組組長,具體負責小組活動的組織和服務工作。要不斷健全活動制度,創新活動形式,完善保障機制,規范工作程序,切實提高代表活動質量和效果。三是認真落實代表意見建議督辦制度。人代會結束後,盡快將人代會上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分類整理後轉達鄉鎮政府,並會同鄉鎮政府及所屬站所召開代表意見、建議交辦會,明確承辦單位及辦理要求。在辦理期間,對代表意見集中的問題,要進行跟蹤督辦,確保代表所提意見建議得到及時有效辦理。四是認真落實好代表聯系選民制度。人大代表聯系選民,是法律賦予人大代表的重要職責,是代表密切聯系群眾,及時了解選民意願,聽取選民意見、反映選民呼聲的重要渠道。鄉鎮人大要切實加強代表聯系選民工作,組織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訪選民,了解社情民意、宣傳法律和黨的方針政策,密切代表與選民的聯系,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肆』 如何加強鄉鎮人大工作
鄉鎮人大是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簡稱,是我國最基層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主觀和客觀不利於鄉鎮人大工作的因素直接影響其職權的行使和作用的發揮。正視問題,研究對策,對於堅持人民代表大會的根本政治制度,發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保障農村廣大人民群眾當家作主政治權利的實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加強鄉鎮人大自身建設。一是要加強思想作風建設。鄉鎮人大工作者要加強理論、法規和業務學習,增強做好鄉鎮人大工作的責任意識,樹立在其位、謀其政的思想,把精力用在做好鄉鎮人大工作上,增強做好鄉鎮人大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二是要加強制度建設。要按照規范、合法、實效性的原則,建立健全鄉鎮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議事規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大會主席團的各項會議、視察、調查和執法檢查等工作、崗位職責、學習培訓自身建設方面的制度;聯系代表、辦理代表建議、代表述職等考核制度;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制度,並切實抓好各項制度的落實,使鄉鎮人大工作有章可循,運作規范有序。三是要加強組織建設。鄉鎮人大主席要相對穩定,屆期內不能說換就換,要按鄉鎮人大工作的需要和連續性配強鄉鎮人大工作人員。要認真對待和落實鄉鎮人大工作的各項政治、經濟待遇。認真履行人大主席職責。按照地方組織法的規定,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除組織主席團成員共同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外,一是要抓重點創特色。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應召開並主持每三個月舉行一次主席團會議,研究部署或處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有關工作,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來開展人大工作,抓法律法規和上級、本級人大決議的貫徹執行。二是要抓活動促履職。負責聯系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織代表開展視察、調查活動,並反映代表和群眾對本級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發揮代表作用,推行政府工作。三是要抓接訪促和-諧。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來信來訪和人民群眾對本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對受理信件開展調查研究,依法、依規、依理交辦、督辦。為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共同維護社會穩定、和-諧,行使好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職權。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通過立法修改地方組織法,將鄉鎮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部分職權授權鄉鎮人大主席團代為行使,明確鄉鎮人大主席團的監督主體地位,解決閉會期間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該管無法管,人大主席團想管不能管,鄉鎮人大監督時效缺失的弊端,使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和閉會期間行使的職權能夠有效銜接。同時省級人大要修改和完善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的規定。如人大換屆後的第一次會議,一般以召開3次全體會議為宜。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召開會議的會期至少應在2天以上,營造民-主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氛圍。規范主席團工作的程序和內容、職責、監督范圍及形式。以法規的形式明確人大主席團和代表工作保障機制等,使鄉鎮人大於法有據、有章可循。【擴展閱讀篇】工作總結格式一般分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署名四部分。(1)標題。一般是根據工作總結的中心內容、目的要求、總結方向來定。同一事物因工作總結的方向——側重點不同其標題也就不同。工作總結標題有單標題,也有雙標題。字跡要醒目。單標題就是只有一個題目,如《我省幹部選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嘗試》。一般說,工作總結的標題由工作總結的單位名稱、工作總結的時間、工作總結的內容或種類三部分組成。如「××市化工廠1995年度生產工作總結」「××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總結」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總結」,省略了單位名稱。毛澤東的《關於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總結》,其標題不僅省略了總結的單位名稱,也省略了時限。雙標題就是分正副標題。正標題往往是揭示主題——即所需工作總結提煉的東西,副標題往往指明工作總結的內容、單位、時間等。例如:辛勤拼搏結碩果——××縣氮肥廠一九九五年工作總結——(2)前言。即寫在前面的話,工作總結起始的段落。其作用在於用簡煉的文字概括交代工作總結的問題;或者說明所要總結的問題、時間、地點、背景、事情的大致經過;或者將工作總結的中心內容:主要經驗、成績與效果等作概括的提示;或者將工作的過程、基本情況、突出的成績作簡潔的介紹。其目的在於讓讀者對工作總結的全貌有一個概括的了解、為閱讀、理解全篇打下基礎。(3)正文。正文是工作總結的主體,一篇工作總結是否抓住了事情的本質,實事求是地反映出了成績與問題,科學地總結出了經驗與教訓,文章是否中心突出,重點明確、闡述透徹、邏輯性強、使人信,全賴於主體部分的寫作水平與質量。因此,一定要花大力氣把立體部分的材料安排好、寫好。正文的基本內容是做法和體會、成績和缺點、經驗和教訓。1)成績和經驗這是工作總結的目的,是正文的關鍵部分,這部分材料如何安排很重要,一般寫法有二。一是寫出做法,成績之後再寫經驗。即表述成績、做法之後從分析成功的原因、主客觀條件中得出經驗教益。二是寫做法、成績的同時寫出經驗,「寓經驗於做法之中」。也有在做法,成績之後用「心得體會」的方式來介紹經驗,這實際是前一種寫法。成績和經驗是工作總結的中心和重點,是構成工作總結正文的支柱。所謂成績是工作實踐過程中所得到的物質成果和精神成果。所謂經驗是指在工作中取得的優良成績和成功的原因。在工作總結中,成績表現為物質成果,一般運用一些准確的數字表現出來。精神成果則要用前後對比的典型事例來說明思想覺悟的提高和精神境界的高尚,使精神成果在工作總結中看得見、摸得著,才有感染力和說明力。2)存在的問題和教訓一般放在成績與經驗之後寫。存在的問題雖不在每一篇工作總結中都寫,但思想上一定要有個正確的認識。每篇工作總結都要堅持辯論法,堅持一分為二的兩點論,既看到成績又看到存在的問題,分清主流和枝節。這樣才能發揚成績、糾正錯誤,虛心謹慎,繼續前進。寫存在的問題與教訓要中肯、恰當、實事求是。(4)結尾一般寫今後努力的方向,或者寫今後的打算。這部分要精煉、簡潔。(5)署名和日期。署名寫在結尾的右下方,在署名下邊寫上工作總結的年、月、日,如為突出單位,把單位名稱寫在標題下邊,則結尾只落上日期即可。簡而言之:總結,就是把某一時期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檢查、總評價,進行一次具體的總分析、總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績,存在哪些缺點和不足,有什麼經驗、提高。 那麼,工作總結怎麼寫?個人工作總結的格式是怎樣的?詳情請看下文解析。(一)基本情況1. 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這部分內容主要是對工作的主客觀條件、有利和不利條件以及工作的環境和基礎等進行分析。2. 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中心。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什麼性質的,怎樣產生的,都應講清楚。3. 經驗和教訓。做過一件事,總會有經驗和教訓。為便於今後的工作,須對以往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並上升到理論的高度來認識。今後的打算。根據今後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吸取前一時期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明確努力方向,提出改進措施等。具體可以參考部分工作總結範文。(二)寫好總結需要注意的問題1. 一定要實事求是,成績不誇大,缺點不縮小,更不能弄虛作假。這是分析、得出教訓的基礎。2. 條理要清楚。總結是寫給人看的,條理不清,人們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這樣就達不到總結的目的。3. 要剪裁得體,詳略適宜。材料有本質的,有現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寫作時要去蕪存精。總結中的問題要有主次、詳略之分,該詳的要詳,該略的要略。另外,在結尾處也可以附上下一步個人工作計劃。編輯提醒:請注意查看「」一文是否有分頁內容。
『伍』 新時期縣鎮人大如何做好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作為地方人大的主體,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重要職責,如何發揮好代表作用,開展好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關鍵所在,也是新時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下面就如何開展我縣人大代表工作談一些看法。 一是圍繞黨委中心工作開展代表活動是做好代表工作的關鍵。圍繞黨的中心工作開展人大工作,是人大工作必須遵循的原則,各級人大開展工作、組織代表活動,都要緊緊圍繞當前的中心工作來進行,通過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動,保障和推動縣委、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人大工作不是孤立的,它與縣委、政府的工作是一致的,如何堅持在黨的領導下,是代表工作對政府的監督和支持達到最佳化,是人大工作者長期探索的課題。我們只有在工作中找准代表工作和黨政工作的切入點,形成良性互動,才能使代表工作沿著健康正確的方向發展。 二是重視代表在會議期間作用的發揮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前提。一是要進一步做好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鼓勵代表關注難點、緊跟熱點,積極提出合理化的建議,要督促政府認真辦理代表所提的各項議案、建議,並且辦出成效,充分調動代表履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縣鎮人大要積極讓代表參加閉會期間的各項活動,使代表盡可能的了解經濟、政治、社會等方面的情況和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便開展工作;二是縣鎮人大在召開各項會議時,應有計劃地安排代表列席參加,充分聽取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代表的監督;三是要加強代表小組活動,代表小組活動應形式多樣、豐富多彩,保證定期開展,形成制度,要通過開展學習、交流等活動,拓展代表的視野,增強代表的履職意識。 三是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是做好代表工作的源泉。要堅持和完善工作中的一些好經驗,好做法,善於推陳出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行使法定職權方面進行實踐創新,在依法行使職權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創新行使法定職權的形式、措施和途徑,並在實踐中逐步完善。通過積極探索和實踐,促進代表工作跨上新台階,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出應有的貢獻,要不斷學習外地代表工作的先進做法和經驗,進一步提高完善自身工作,開拓創新,開拓我縣代表工作的新局面。 四是提高代表素質、增強代表履職能力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基礎。人大代表的素質高低直接影響著人大職能的發揮,而對代表進行經常性的培訓則是增強代表履職能力的有效辦法。縣鎮人大應有組織、有計劃地對代表開展業務培訓。 (李昌斌)
『陸』 鄉鎮人大工作經驗交流會圍繞哪些做匯報
鄉鎮人大工作是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前沿陣地,是人大制度優越性在基層的具體體現。做好鄉鎮人大工作是基層人大工作者的職責,也是全面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橋梁和紐帶。在工作中,要准確把握好鄉鎮人大工作的性質、特點,結合鄉鎮的實際情況,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服務鄉鎮的中心工作。一、要定準位。鄉鎮人大工作與鄉黨委、政府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一個整體,是鄉鎮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從事鄉鎮人大工作時要正確定準人大工作在全鄉工作中的位置,做到有為與有位的有機結合,做好人大工作與做好全鄉工作的有機結合,不孤立地做工作,不簡單地尋求位置。要正確處理好本職工作與中心工作的關系,從事人大工作的同時也還擔負著鄉鎮其它的重要工作,很多時候人大工作與鄉鎮其它工作是一並推進的。在這種特定的工作環境中,鄉鎮人大工作人員既要做好本職工作,又要積極參與鄉鎮的中心工作,二者相互促進,共同發展。這就要求鄉鎮人大主席要定準位,分清主次、突出重點、相互兼顧,既要種「自家的田」,又不要「荒他人的地」,必須在時間上統籌安排,在精力上有所側重,在工作上突出重點,達到人大工作和鄉鎮其它工作「兩不誤」的目的。在定準工作位置的同時還要正確處理好與鄉鎮黨委、政府的關系。要牢固樹立黨領導的觀念,主動向黨委請示報告工作,爭取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重視和支持;要及時了解黨委的中心任務和工作意圖,准確地把黨的主張變成國家意志和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鄉鎮人大與鄉鎮政府是決定與執行、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在工作中鄉鎮人大要做到堅持依法事,堅持監督大事,堅持寓支持於監督之中。在人大職權范圍內選擇重大事項、重大問題開展工作監督,幫助政府更好地開展工作。二、要把好度。地方組織法規定,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這是法律賦予鄉鎮人大的權利和職責。鄉鎮人大作為國家基層權力機關是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在工作中,要善於把好度,要著眼全局,從整體利益出發,不以個人的好惡來判斷是非,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從廣大的人民群眾的利益出發,認真履行各項職責,保證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順利實現。要牢固樹立「民本」思想,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針對人大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廣大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深入基層,了解情況,搞好調查研究,做到權為民所用,使人大工作更加貼近基層,更好地服務群眾。要堅持依法行使職權,既要代表人民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權力,又不能越俎代庖亂做主。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較強,各項工作都必須「虛」事「實」做,做出成效,不能圖省事,不講法律和程序。三、要服好務。做好鄉鎮人大工作,代表工作是基礎。人大代表是鄉鎮人大與人民群眾進行溝通的紐帶,也是人民群眾反映民情民意重要渠道。因此,鄉鎮人大要極力為代表履行職責服好務。一方面,要加強與代表的聯系,及時了解、掌握代表的意見、建議,維護代表權益,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同時要加強與選民的聯系,經常與代表到選民中去傾聽呼聲,關注群眾反響的熱點難點問題,情系選民,反映民聲,為民服務。另一方面,要積極組織代表開展閉會期間的活動。要經常組織代表參加視察、考察、培訓活動拓寬代表視野,提高代表素質;要組織好代表爭先創優活動,調動代表履行職責的積極性,讓代表在各自的領域爭先創優,成為帶領廣大人民群眾致富奔小康的領頭雁。要通過為代表服務,提高代表履職能力,擴大代表影響力、輻射力等有效途徑,有力地推進基層民主,發揮鄉鎮人大應有的作用。(桂東縣普樂鄉人大胡志強)郵編423501
『柒』 交流重點圍繞:提升年鄉鎮人大做了什麼事情和具體做法,哪些方面有提升和具體成
交通重點圍繞提升年松緊零大做了什麼事情和祝你做法哪些方面有提升和具體的做法的?所以我就知道這個交流重點圍繞提升年創幾年大作了。各種事情和記住的做法提升和年鄉鎮
『捌』 如何做好鄉鎮場人大工作匯報材料
鄉鎮人大工作是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前沿陣地,是人大制度優越性在基層的具體體現。做好鄉鎮人大工作是基層人大工作者的職責,也是全面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橋梁和紐帶。在工作中,要准確把握好鄉鎮人大工作的性質、特點,結合鄉鎮的實際情況,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服務鄉鎮的中心工作。
一、要定準位。鄉鎮人大工作與鄉黨委、政府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一個整體,是鄉鎮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從事鄉鎮人大工作時要正確定準人大工作在全鄉工作中的位置,做到有為與有位的有機結合,做好人大工作與做好全鄉工作的有機結合,不孤立地做工作,不簡單地尋求位置。要正確處理好本職工作與中心工作的關系,從事人大工作的同時也還擔負著鄉鎮其它的重要工作,很多時候人大工作與鄉鎮其它工作是一並推進的。在這種特定的工作環境中,鄉鎮人大工作人員既要做好本職工作,又要積極參與鄉鎮的中心工作,二者相互促進,共同發展。這就要求鄉鎮人大主席要定準位,分清主次、突出重點、相互兼顧,既要種「自家的田」,又不要「荒他人的地」,必須在時間上統籌安排,在精力上有所側重,在工作上突出重點,達到人大工作和鄉鎮其它工作「兩不誤」的目的。在定準工作位置的同時還要正確處理好與鄉鎮黨委、政府的關系。要牢固樹立黨領導的觀念,主動向黨委請示報告工作,爭取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重視和支持;要及時了解黨委的中心任務和工作意圖,准確地把黨的主張變成國家意志和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鄉鎮人大與鄉鎮政府是決定與執行、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在工作中鄉鎮人大要做到堅持依法辦事,堅持監督大事,堅持寓支持於監督之中。在人大職權范圍內選擇重大事項、重大問題開展工作監督,幫助政府更好地開展工作。
二、要把好度。地方組織法規定,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這是法律賦予鄉鎮人大的權利和職責。鄉鎮人大作為國家基層權力機關是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在工作中,要善於把好度,要著眼全局,從整體利益出發,不以個人的好惡來判斷是非,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從廣大的人民群眾的利益出發,認真履行各項職責,保證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順利實現。要牢固樹立「民本」思想,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針對人大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廣大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深入基層,了解情況,搞好調查研究,做到權為民所用,使人大工作更加貼近基層,更好地服務群眾。要堅持依法行使職權,既要代表人民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權力,又不能越俎代庖亂做主。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較強,各項工作都必須「虛」事「實」做,做出成效,不能圖省事,不講法律和程序。
三、要服好務。做好鄉鎮人大工作,代表工作是基礎。人大代表是鄉鎮人大與人民群眾進行溝通的紐帶,也是人民群眾反映民情民意重要渠道。因此,鄉鎮人大要極力為代表履行職責服好務。一方面,要加強與代表的聯系,及時了解、掌握代表的意見、建議,維護代表權益,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同時要加強與選民的聯系,經常與代表到選民中去傾聽呼聲,關注群眾反響的熱點難點問題,情系選民,反映民聲,為民服務。另一方面,要積極組織代表開展閉會期間的活動。要經常組織代表參加視察、考察、培訓活動拓寬代表視野,提高代表素質;要組織好代表爭先創優活動,調動代表履行職責的積極性,讓代表在各自的領域爭先創優,成為帶領廣大人民群眾致富奔小康的領頭雁。要通過為代表服務,提高代表履職能力,擴大代表影響力、輻射力等有效途徑,有力地推進基層民主,發揮鄉鎮人大應有的作用。
『玖』 如何做好鄉鎮人大工作2017年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是最基層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選舉鄉鎮人大代表組成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是保證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但由於諸多原因,實際工作中,鄉鎮人大的職責與作用往往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調查顯示,目前鄉鎮人大工作中依然存在鄉鎮人大主席作用發揮不夠、制度建設不完善、代表活動開展不到位、閉會期間工作基本上處於停滯或半停滯狀態,工作缺乏連續性等問題。筆者認為,當前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加強和改進新時期鄉鎮人大工作:
一、擺正心態、增強信心,樹立有為才有位的思想
人大工作要有所建樹,有所發展,關鍵要有一支銳意進取、無私奉獻,具有良好精神風貌的高素質的幹部隊伍。一些人大主席走上此崗位後,認為組織部門對人大幹部重視不夠,對此職位不看好,進了人大是「船到碼頭車到站」,政治生涯到了頭,產生失落感、寂寞感和空虛感,工作消極、不主動,沒有把人大工作抓好、抓出特色來的激情和心態。因而,擺正心態、增強信心至關重要。筆者認為,鄉鎮人大主席只有通過工作努力贏得尊重,沒有誰會喜歡不自信的人,也沒有誰會喜歡自暴自棄的人。只有加強自身修養,提升人格魅力,挺直腰桿做事,增強號召力,放棄那種人大崗位是虛位,組織上不重用的思想,才能真正干好人大工作。
二、處理好「四個」關系,提升鄉鎮人大工作水平
(一)處理好與黨委的關系。鄉鎮人大工作要服從服務於黨委工作,開展好鄉鎮人大工作,離不開黨委的領導和支持,既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工作,又不能老是「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要把基層人大工作搞得有聲有色,一是要圍繞黨委大局,突出發展第一要務,充分搜集民意、反映民聲、維護民利,當好黨委參謀和助手。二是要堅持向黨委報告工作。經常主動向黨委匯報工作情況,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要求,尋求理解和支持,主動聽取黨委對人大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工作做到事前報告、事後匯報。三是完成好黨委分配工作。
(二)處理好與政府的關系。人大與政府的關系,從法律角度上講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但在黨委的領導下,人大與政府的工作目標是一致的,堅決按照鎮黨委的安排,圍繞中心與重點,扎扎實實完成各項任務。消除思想顧慮,走出「監督就是唱對台戲」的誤區,大膽開展監督,做到既不越權,又不失職,既要敢於監督,也要善於監督,監督工作要出於公心,以推動工作為目的,意見建議有價值和可操作性,支持鄉鎮政府有效推進工作。
(三)處理好與法律的關系。憲法和法律規定,各級人大有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決定的遵守與執行的職責。這就告訴我們,遵守法律,嚴格依法辦事,是各級人大當然也包括鄉鎮人大一項義不容辭的責任。一方面要嚴格依法辦事。只要是法律賦予的職權,就要敢於去行使。另一方面,嚴格行使職權又不得超越法律規定的范圍。
(四)處理好人大工作與中心工作的關系。鄉鎮工作事多繁雜,必須學會統籌兼顧,堅持服務大局的原則。處理好本職與中心的工作關系,彈好「鋼琴」,統籌兼顧,既要做好黨委的中心工作,更要做好人大工作,切實把加強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實施依法治鎮與服務黨委中心工作結合起來。
三、抓好「四項」工作,發揮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職能
一是制訂好「一個」年初工作計劃。根據鄉鎮黨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和重大決策,緊緊圍繞本鄉鎮工作重點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結合縣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制定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年度工作計劃,並有組織、有步驟地逐一抓好落實,使鄉鎮人大的各項工作取得實效。二是籌備好「一個」重要會議。組織開好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每年一次的鄉鎮人代會是法律賦予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會前鄉鎮人大主席團要認真抓好工作調研和籌備。會中要審議好大會的各項議題,保障代錶行使好各項職權;會後要抓好宣傳和落實。
三是開展好「四項」常規工作。一要認真抓好執法監督工作。切實加強法律監督,積極推進民主法制建設,大力督促開展普法活動,推動基層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著力加快依法治鎮工作進程。二要認真組織開展好專題調研工作。緊緊抓住關系全鄉鎮經濟建設的重大問題,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人大代表開展調研活動,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發現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幫助政府改進工作。三要認真組織開展好代表視察工作。定期組織本轄區縣、鄉人大代表圍繞法律法規的執行、農業生產及發展情況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事關民生環節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視察、調研工作。四要抓好站所評議工作。每年選准兩個部門進行評議,通過評議促進作風轉變,推進政府工作。利用評議為黨委、政府排憂解難。
四是抓好人大信息工作。抓好人大宣傳工作是堅持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徑,各鄉鎮人大主席團要重視人大宣傳工作,要及時收集整理工作情況,總結好的工作經驗形成信息上報縣人大,使之成為工作匯報和工作宣傳的有效途徑。
四、認真落實好「四項」制度,切實增強人大工作實效
制度建設是鄉鎮人大建設的重要內容。鄉鎮人大要切實加強制度建設,結合各自實際,盡快修訂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確保鄉鎮人大工作順利進行。一是要認真落實好信訪工作制度。鄉鎮人大要堅持把信訪工作作為密切聯系群眾的重要渠道,開展監督工作的重要途徑,解決群眾困難的重要手段,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健全信訪工作新機制,及時、依法妥善處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要注意傾聽群眾的呼聲,積極排查和化解矛盾,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揮重要作用。二是認真落實好代表活動制度。要按照代表法規定的「便於組織和便於開展活動」的原則,對全鄉鎮的各級人大代表進行混合編組,選好代表小組組長,具體負責小組活動的組織和服務工作。要不斷健全活動制度,創新活動形式,完善保障機制,規范工作程序,切實提高代表活動質量和效果。三是認真落實代表意見建議督辦制度。人代會結束後,盡快將人代會上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分類整理後轉達鄉鎮政府,並會同鄉鎮政府及所屬站所召開代表意見、建議交辦會,明確承辦單位及辦理要求。在辦理期間,對代表意見集中的問題,要進行跟蹤督辦,確保代表所提意見建議得到及時有效辦理。四是認真落實好代表聯系選民制度。人大代表聯系選民,是法律賦予人大代表的重要職責,是代表密切聯系群眾,及時了解選民意願,聽取選民意見、反映選民呼聲的重要渠道。鄉鎮人大要切實加強代表聯系選民工作,組織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訪選民,了解社情民意、宣傳法律和黨的方針政策,密切代表與選民的聯系,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