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公務員考試崗位中的兩年工作經驗是如何界定的必須提供相關的社保記錄嘛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專濟組織、屬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如果你是在其他經濟組織(私企等)單位初次就業的人員,那麼工作經驗的起始時間從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該勞動合同的起始月份應晚於畢業時間,在讀期間內的工作即使簽定過勞動合同,也只屬於社會實踐,不計算為基層經歷時間),憑勞動合同、工資證明或社保證明材料證明(根據地區要求有所不同)。
② 報考公務員的時候,工作經歷是不是一定要全都寫全,換了好幾家單位,如果全都寫上去覺得太多了
時間跨度+所在地+單位名稱+部門名稱+崗位或職級。例:2008年7月—2015年5月 江蘇省南通市 鴻運財務公司 人力資源部 副部長(專員)工作期間有工作單位或者崗位變動的要另起一行填寫,格式同上。工作期間有平行學習經歷或獲取學歷、職稱經歷的要另起一行填寫,格式參照第一條。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05月28日至2000年05月28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05月28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公務員考試工作經驗需要原來的公司提供嗎擴展閱讀: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上服務期滿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③ 公務員考試兩年工作經驗是怎麼審核的,需要提供什麼材料及證明,審核是否嚴格
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兩年工作經驗證明
兩年工作經驗包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自謀職業等等都可以。
1、行政事業單位要求開具證明並加蓋公章就可以,這個最省事。
2、企業的根據地區要求有所不同,有點要求證明就可以,有的要求證明還有工資表。
3、自謀職業要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街道開具的證明。
④ 報考公務員寫工作經歷,請問我工作過5個公司,必須要每一個都去開證明嗎有的已經找不到公司所在地了怎
你好,我是公務員隊伍的,有些方面經驗。不需要,公務員考試,這些都是簡單敘述一下,如果你真的考上了,將來用人單位根本不會去查證這些的。放心吧,隨便寫。純手打,望採納
⑤ 公務員考試我報的職位沒有要求工作經歷,面試資格審查我需要提供以前的工作證明嗎
如果你報考的職位沒有要求工作經歷,面試資格審查時是不需要提供工作證明的,我是去年考上的公務員,祝你每一關都順利通過O(∩_∩)O!!
⑥ 請問辭職後考公務員需要原來的公司提供離職證明之類的東西嗎
尊敬的用戶您好,很榮幸為您回答。
針對這個問題。辭職後考公務員是需要原來的公司開具相關離職證明的,在資格復審和政審時候需要相關材料。
祝您一切順利,希望採納,謝謝
⑦ 請問考公務員的兩年工作經驗,是不是僅僅公司開證明就行,還是要社保證明
您好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能有所幫助
首先來說 國考對於基層工作經驗的要求 有的是有專具體屬要求的
也就是 有些職位限制 必須有某方面的工作經驗
而不是什麼工作經驗都可以的
這樣的職位請您注意
對於基層工作經驗的認定 目前 基本上採用認定單位出具的證明
只要不出現 工作時間超過畢業時間的情況 就不會被嚴查
等於是說 起碼您畢業的時間要夠達到要求的基層工作經驗年限
否則最好還是不要出具虛假的證明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 可以網路給我留言
⑧ 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歷中的每個工作單位都要開證明嗎
一般情況下是盡量能夠出去相關證明的,如果向你所說的情況,那麼建議可以到當地街道開具證明說明情況。不過為了避免不影響你的復審,你最好就是與招錄機關取得聯系說明情況,看是否有什麼辦法。
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拓展資料:基層工作經歷時間界定
在基層黨政機關與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當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是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看作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起始時間算起。
⑨ 公務員考試中資格確認中需要提交的工作證明我已經辭職了還需要提交原單位的還是現在單位的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報名時你填寫的時那個單位就要哪個單位的證明
考生證件審核須出具的證件是:
1、2014年7月畢業應屆普通類畢業生提供:按照職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二代身份證、《筆試准考證》、《2014年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需加蓋學校印章)、《學生證》(學生證丟失的需由學校出具證明,證明其取得學歷學位及專業和畢業時間等情況)原件及復印件。
其他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證明(除提供上述材料之外還應提供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2、往屆畢業生須提供證件:
按照職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二代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筆試准考證》、學位證、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有關證明等。
3、報考服務基層四項目職位的人員:
除提供職位要求二代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筆試准考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還需由縣級以上四項目人員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能證明四項目人員身份的證書、合同及原件復印件等(要求有服務起止時間)。
4、國外留學歸國人員
除提供職位要求的二代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筆試准考證》、學位證、榮譽證書和有關證明等外,還要求由國家教育部出具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應屆畢業生應由有關部門出具畢業證明(證明畢業時間,畢業學校,取得什麼專業的學歷、學位)。
5、招錄職位要求具有基層和生產一線兩年工作經歷的,須具有相應工作經歷。需由所在單位出具工作證明,工作證明需註明工作起止時間。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⑩ 公務員考試還需要原工作單位出具證明材料嗎
社保,檔案其他還是有記錄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