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對小學指導小升初工作的意見怎麼寫
一、指導思想
以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為指導,以我區教育綜合改革實驗為契機,努力提高教育質量和學校辦學水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進一步完善小升初入學辦法,規范招生秩序,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促進教育公平,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免試和就近入學。
2.堅持按有關規定規范操作程序。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
三、加強領導
(一)區教委成立小升初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教委主任馮義國擔任,副組長由教委副主任張華禮、張海東擔任,成員由中教科、小教科、體美科、民辦教育科和紀檢科等科科長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與政府和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監督、檢查、指導全區小升初入學工作。
(二)城區各中小學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農村地區以鎮為單位,成立由主管教育的副鎮長任組長,鎮教育助理任副組長、中小學校長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
各領導小組要服從區教委統一領導,嚴格執行相關政策,做到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規范操作,本著對學生負責、對教育事業負責、對社會負責的工作態度,高標准、高效率按時完成好小升初工作。
四、工作要求
小學畢業生應按時填寫「初中入學登記表」,教委中教科依據學生家庭住址和小學電子學籍系統提供的畢業生名冊,分以下幾種方式免試升入初中。
1.城區初中入學
各小學在規定時間將「初中入學登記表」按時上報區教委中教科。中教科依據學生家庭住址,結合各初中校容量,劃定各校服務范圍,本著相對就近的原則統一分配入學。並將入學資格、入學辦法、入學時間和各招生校的服務范圍通過教委網站等形式進行公布。
2.農村地區初中入學
由鎮教育助理負責組織協調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工作。各小學將「初中入學登記表」按時交到所屬鎮政府,鎮教育助理本著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將學生分配到對應中學,並按規定時間將劃片分配結果對應的「初中入學登記表」上交區教委中教科。
3.農村地區小學畢業生到城區初中入學
凡在農村地區小學就讀,由於住址變遷(購房),需到城區中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須持家庭戶口簿和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就讀小學審核,各小學將符合條件學生的「初中入學登記表」及戶口本、房屋產權證的復印件按規定時間上交各鎮,由鎮教育助理上交教委中教科。中教科按家庭住址相對就近分配學校。
4.戶口或家庭住址變遷的小學畢業生跨區縣入學
(1)回外區入學
凡回外區縣升學的小學畢業生,需在就讀的小學填寫「回戶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區縣入學申請表」,就讀小學審核蓋章。5月8-9日家長持「申請表」、戶口本、房本到教委中教科審核、蓋章,然後家長持審核後的「申請表」、戶口本、房本到接收區縣辦理登記手續。登記後學生將「申請表」交回就讀小學,各小學將此類學生的「初中入學登記表」、「申請表」單獨整理,並按規定時間交到教委中教科。該生由接收區縣分配入學,本區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學資格。
(2)回本區入學
凡回本區初中入學的,教委中教科給各初中校提供分配學生名單。6月26-27日,學生家長按要求到學生學籍所在區縣提取「初中入學登記表」並交到教委中教科,中教科依據家庭住址相對就近分配學校。
5.寄宿制學校及民辦學校的初中入學工作
寄宿制學校:具備食宿條件的學校,在保證接收本片學生的前提下可招收寄宿制學生。凡申請進入寄宿制學校就讀的學生,入學時須向學校提供學生本人2011年4月份以後在本市區縣級以上醫院進行一般性體格檢查的體檢證明。
民辦學校:要嚴格按教委批準的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接收新生,並首先接收本區學生。
以上兩類學校,要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和成長記錄冊為主要錄取依據。不得舉辦或變相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補習班,嚴禁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測試、面試,嚴禁依各類榮譽證書、等級證書、證明等作為入學的依據。要按規定時間將招生計劃和具體的實施方案上報教委中教科,待教委批准後,在規定的時間統一操作,並向社會公示招生項目、區域范圍、人數。
6.藝術、體育、科技傳統項目學校的招生工作
藝術教育特色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科技活動示範學校的招生項目、區域范圍、人數和測試時間事前向社會公示。
⑴各校文藝、體育、科技特長生的招生計劃,須報區教委體美科批准。4月底前,區教委體美科將特長生招生計劃上報市教委體美處備案。學校需向社會公示特長生招生項目、區域范圍和人數。
⑵特長生的專業測試由區體育局、教委體美科、少年宮等統一組織,測試內容只限學生所報特長項目,要採取發放測試卡等方式,控制學生的測試次數,每生參加測試的學校原則上不超過兩所。
⑶中教科依據體美科、少年宮提供的特長生測試合格名單分配學校。
文體特長生招生實施辦法詳見《關於2011年順義區藝術、體育、科技傳統項目學校招收初一新生的有關規定》
7.北京首鋼冷軋薄板有限公司職工子女入學
根據順義區人民政府和首鋼總公司簽署的《合作協議書》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及市區兩級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規定,北京首鋼冷軋薄板有限公司職工子女入學可享受順義區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就近入學。學生入學時需提供單位工作證明、戶口簿和居住證明。
8.在同等條件下享受照顧的人員子女
對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9.外省市戶口學生入學
根據《關於印發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京教基[2010]17號),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到公辦或民辦初中借讀。其中在公辦中學借讀的,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務院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文件精神的意見》(京政辦發〔2008〕50號)和《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接受義務教育政策宣傳卡》的規定辦理。教委將盡最大努力安排學校解決來京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問題,在公辦學校就讀將和北京市戶籍學生一樣,免收借讀費、學雜費和教科書費。
(1)按本市戶口對待的學生
持有區縣教委開具的《台胞子女就讀批准書》、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縣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的學生按本市戶口對待,免試就近入學。
(2)在城區初中借讀的學生
因城區各中學辦學條件有限,如有招生余額只限接收城區有自購房的外省市戶口小學畢業生,原則上不再招收其他借讀生。城區小學畢業的其他借讀生初中入學,按考生家庭住址本著相對就近的原則統一分配到俸伯中學、馬坡中學、南法信中學、李橋中學就讀。
(3)在農村初中借讀的學生
外省市戶口學生在農村學校借讀,須持相關證明到鎮政府開具「在京借讀證明」,由各鎮政府負責協調解決就讀學校。
通過以上幾種方式入學的學生名單,經教委中教科確認、加密後,下發到各初中校,學校將其導入中小學電子學籍系統進行管理。開學前二周和開學後一月內不得手工錄入學生,電子學籍系統將不再設置此項功能。
五、其它相關政策和規定
(一)加強依法監督力度,各中小學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收取擇校費、入學報名費、借讀費。
(二)民辦學校可按規定收取一學期或一學年的學費。各類學校的收費,均要執行物價等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標准,不得跨學年度收費,不得超越「北京市中、小學統一收費項目、標准卡」的規定自立項目亂收費。
(三)在初中入學工作中,傳統項目學校對特長生進行特長測試,嚴格按照《關於測試小學畢業特長生收費標準的函》(京價(收)字〔1998〕第28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嚴格執行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嚴肅招生紀律,各校不得超計劃招生,班額控制在40人以內,有條件的學校可實行小班化教學。校內不得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也不得以學科實驗班的名義分班。
(五)接收殘疾兒童入學的學校,要按時做好新生入學工作。對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根據其殘疾程度,安排其入普通中學隨班就讀,保證其完成義務教育。
(六)各公辦中學要在校園顯著位置公示新生入學名單。
(七)各中學要嚴格學籍管理,控制新生的非正常流動,嚴格禁止公辦校擅自接收已被其它校錄取的新生,保證各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八)嚴格查處公辦學校舉辦的以招生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公辦學校以本校名義佔用本校校舍舉辦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培訓班,並從中為本校選拔學生的,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的規定,對直接負責人和負有管理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理。
六、做好宣傳工作
小升初工作政策性強,涉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的穩定、和諧。各校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顧全大局、精心策劃、嚴密組織、規范操作,杜絕違規現象發生。要面向教師、學生和家長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公示招生計劃、區域范圍和人數,講明政策,公開程序,增強透明度。要耐心、細致地向百姓解釋相關政策,及時解決遇到的問題,切實維護好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樹立首都良好的教育形象,保持社會的穩定,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