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訪工作在信訪改革形勢下取得哪些好經驗,好做法
信訪是群眾訴求,都是本地政府怨屈百姓得不到解決,採取嚴壓屬地管理,個內別案例無法屬地,容越復雜,國家信訪局應有責任擔當,不應不負責任,下壓只能越鬧越大,是在信訪過程中有貢獻行為,國家信訪出面解決,一味的屬地,顛倒了黑白,整得人精神損傷,才有今天的社會矛盾
㈡ 如何改進工作方法,提高信訪辦理工作質量的經驗材料
這個主要是自己是真心想做好信訪工作,對待上訪用戶就象自家的親屬遇到了難事來找你幫忙,這樣肯定做得好;如心不在焉的,方法再多、再好,也搞不好的。
㈢ 淺談新形勢下如何做好農村信訪工作
農村是我國的基石,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農村的穩定和全國的穩定密不可分,隨著形勢的發展以及經濟社會的不斷進步,農村的信訪維穩工作也在不斷的發生變化,而且形勢越來越嚴峻,同時為我們今後的信訪維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當前農村信訪涉穩的主要特點。
當前農村農村涉穩的特點主要有:一是每次上訪人數有增多的趨勢;二是越級上訪,即赴縣以上上訪的人和次數有增多的趨勢,在鄉鎮就地解決問題的少,甚至有些上訪對象動輒就揚言要進京上訪;三是有些上訪所涉問題超越了鄉村兩級的解決能力許可權;四是信訪不信法的思想和行為存在普遍現象,有些信訪問題本能用法律解決的上訪人不走司法道路而去上訪;五是靠鬧解決問題的觀念在上訪群眾的思想意識中根深蒂固,纏訪、鬧訪、無理取鬧等不良舉動層出不窮,有些上訪人甚至觸犯法律。
二、影響當前農村穩定的原因分析
1、基層政府及幹部自身問題。一是部分機關「衙門」作風仍然存在。個別幹部簡單粗暴的工作作風,機關門難進、幹部臉難看的現象時有發生,有的該為群眾辦理的事情未及時辦理,能拖則拖,甚至存在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現象;二是個別幹部工作原則性不強,在處理個別信訪事件時,主觀性、隨意性強,不按信訪制度和有關法律辦事,亂表態、亂處理的個人行為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在客觀上誤導了群眾的信訪理念;三是鄉村兩級政務公開貫徹不到位,群眾意見大,主要反映在村級缺乏民主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沒有及時公開村務、財務,工作缺乏透明度。
2、農村糾紛問題依然突出。隨著農村林權改革和土地經營權確認發證工作的開展,引發的權屬爭斗也是當前的社會不穩定因素之一。另外,宗族勢力之間的爭斗、宅基地爭斗、圩鎮基礎設施建設糾紛、債務糾紛、個別鄰里糾紛、婚葬嫁娶等紅白喜事等也可能影響社會穩定。
3、農民群眾自身的因素。一是部分群眾的法制觀念淡薄,信訪不信法的觀念在信訪群眾的潛意識里陰魂不散。如當發生民事案件或糾紛後,當事群眾不正常到司法機關訴訟解決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找基層政府、找領導,認為這樣既有人解決處理又節約時間,方法簡單還不需要成本。二是勝訴案件執行難,主要集中在民事糾紛賠償、刑事傷害案件賠償等執行不到位,上訪人往往因執行難對司法公正提出質疑,進而放棄法律渠道改為向黨委、政府上訪求決。三是調解糾紛難,民事糾紛多通過村調委會、鄉派出所、公安室、司法所的調解,由於雙方自身因素、訴訟成本、相關政策法律及調解人能力的影響,調解成功率不高,糾紛當事人轉向上訪。
三、解決農村信訪維穩工作的對策
農村穩定則民安,民安則國安。做好當前信訪維穩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是當前擺在基層政府的首要任務之一,其首要任務和根本措施是為群眾著想,切實關注民生,在平時的工作中認真地解決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維護好群眾利益。
1、要努力轉變工作作風。磨刀不誤砍材工,與其事後的接訪與維穩,不如事先的防備與排查。要控制信訪事件的不發生、少發生,前提是要轉變基層組織和基層幹部的工作作風。一是轉變思想觀念。在思想上,要正確對待信訪事件,不能把信訪事件視為洪水猛獸,而應當用一顆平常心對待信訪問題,善待信訪群眾,把信訪維穩工作當作一件日常工作來抓;二是樹立大局觀念。跳出維穩抓維穩,採取綜合性措施解決維穩問題。群眾利益無小事。把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事情辦好了,群眾心平氣順了,矛盾糾紛就會減少。二是強化主動意識。結合當前的「三送」工作和「精準扶貧」工作,切實把廣大人民群眾裝入心中,時時記著群眾,處處為群眾著想,變「上訪」為「下訪」,經常進村入戶,了解群眾思想變化,做好信訪維穩問題摸排工作,把工作做實、做細,盡早發現不穩定因素,爭取早介入、早處理,把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實踐表明,信訪維穩工作關口前移、防範在前,問題發現早、處置早、處置合適,就會贏得主動、贏得人心,既解決問題、促進工作,又提高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四是創新方法,提高水平。適應新時期新任務的要求,總結處理一些信訪案件的成功經驗,進一步提高鄉村信訪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進一步改進信訪維穩工作方法,創新工作思路,使心訪維穩工作的成效得到明顯提高。
2、要切實解決信訪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衡量是否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的標准,就是看群眾反映的問題能不能得到真正解決,首先,堅持群眾觀點,不斷增強與群眾的感情。對群眾懷有濃厚感情,才能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認真研究處理群眾反映的每一個問題,從而取信於民。其次,堅持實事求是,做到公開、公正、公平。要充分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思想,「一碗水」端平,公道正派,真正撲下身子,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聽取群眾意見,不斷改進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再次,要正確分析各類問題和矛盾。處理好法與理、情與法、情與理之間的關系,一切從實際出發,合理解決各類矛盾,要在體現公平、照顧各方利益、有利於農村穩定的前提下「依法辦事」。
3要加強制度建設。 「洪水宜疏不宜堵」,解決好信訪維穩問題,必須從暢通信訪渠道、加強制度建設入手。暢通群眾反映訴求的渠道。如果正常的信訪渠道不暢通,就有可能導致部分群眾採取極端做法,引發集體訪、越級訪甚至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因此,必須多措並舉,暢通渠道,讓群眾有發表意見、反映訴求的機會,維護信訪人的建議權、申訴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4、要轉變群眾的信訪觀念。我國是法制國家,法律才是解決信訪問題的有效途徑。切實轉變群眾信訪不信法的陳舊觀念,當涉穩問題發生時,要積極引導群眾走司法解決的思想,樹立群眾的法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教育群眾逐步走司法信訪的道路。很多信訪案例說明,在鄉村兩級不能解決的或無權解決的信訪問題,通過司法程序是能夠得到圓滿解決的。
5、要強化信訪維穩措施。一是要堅持重點「照顧」。對個別纏訪、鬧訪戶,無理取鬧的信訪對象要安排專人看死盯牢,嚴防死守,觸犯法律的要用法律的武器堅決對其繩之以法。二是強化責任追究。強化鄉村幹部的信訪責任,將信訪案件實行編號管理,落實信訪包案責任人,逐一銷號,對能夠及時解決的信訪問題,包案幹部沒有及時解決,導致上訪人上訪甚至越級上訪的,要嚴肅追究包案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