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浙江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的機構發展
多年來,省地方誌辦公室在歷屆省委、省政府的關心重視和各級黨委、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團結全省廣大地方誌工作者,發揚敬業奉獻精神,克服重重困難,取得了一系列豐碩成果:一是組織指導省級有關部門編纂《浙江省志叢書》,目前已出版63種,約7300多萬字。二是組織指導各市、縣(市、區)的志書編纂工作,目前市縣兩級首輪修志工作已經全面完成,共出版志書80種約1.2億字;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還編印了一大批鄉鎮志、專業志、企業志等各類志書1300多種約2.8億字。三是年鑒編纂指導工作逐步走上正軌,全省大部分市、縣和部分省屬單位已開展年鑒編纂工作。四是會同全省方誌系統編纂出版《浙江省名鎮志》、《浙江省名村志》、《浙江省改革開放30年大事記》、《浙江60年發展歷程紀實叢書》(1949-2009)、《浙江歷史大事記》等大型地情文獻。此外,省地方誌辦公室還直接承接或參與了省社科院等單位的一些重大科研項目,並在近幾年中分別獲得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特別獎一項,二等獎一項,三等獎二項,學術進步獎一項。
近年來,省地方誌辦公室其他業務工作成效顯著:通過選聘人才、組建隊伍、擬定大綱和總體框架等方式,穩步啟動《浙江通志》的編纂工作;以「省二輪修志創優工程」為抓手,以首批14個二輪修志試點單位為標志,以省專家委員會為載體,指導各地續修地方誌工作順利展開;通過舉行浙江方誌論壇、建立項目課題制度、加強學會工作等方式,不斷加強學科建設;通過成立省年鑒編輯指導委員會、舉辦年鑒優秀成果評獎活動、下發《浙江省年鑒編纂規范細則》等方式,逐步加大對全省年鑒編纂的指導協調力度;通過編校出版《宋元浙江方誌集成》、清雍正《浙江通志》(標點本)、民國重修《浙江通志稿》(標點本)等古典文獻,有計劃地開展舊志整理工作;通過辦好《浙江方誌》雜志、「浙江地方誌」網站等途徑,逐步改進對全省地方誌工作的指導、聯系和服務工作;通過強化思想政治工作、業務培訓和內部管理等方式,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素質和隊伍整體水平;通過適度增加人員編制、擴大辦公場所等方式,為今後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今後,省地方誌辦公室將繼續會同全省廣大地方誌工作者,齊心協力,發奮進取,為繼承和弘揚浙江地域傳統文化,為實現「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的總戰略,為加快文化大省建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B. 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什麼
指的的在基層單位工作2年以上,這里的區別是,看其所在的單位是什麼級別的單位,是機關還是基層。比如,派出所、各個分局的大隊就是基層。分局、市局、市局支隊就是機關單位,不算基層。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相關規定:
第八條 提拔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
(一)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二)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在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的經歷。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七條規定:
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自覺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經得起各種風浪考驗。
(二)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在社會主義建設中艱苦創業,樹立正確政績觀,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反對形式主義。
(四)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五)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敢抓敢管,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密切聯系群眾,堅持黨的群眾路線,自覺接受黨和群眾批評和監督;
加強道德修養,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
第十六條 領導班子換屆,民主推薦由同級黨委(黨組)主持,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召開推薦會,公布推薦職位、任職條件、推薦范圍,提供幹部名冊,提出有關要求,組織填寫推薦表;
(二)進行個別談話推薦;
(三)對會議推薦和談話推薦情況進行綜合分析;
(四)向上級黨委匯報推薦情況。
第十七條 領導班子換屆,會議推薦由下列人員參加:
(一)黨委成員;
(二)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成員或者全體領導成員;
(三)紀委領導成員;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主要領導成員;
(五)黨委工作部門、政府工作部門、人民團體主要領導成員;
(六)下一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成員;
(七)其他需要參加的人員。
推薦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成員人選,應當有民主黨派、工商聯主要領導成員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參加。
參加個別談話推薦的人員參照上列范圍確定,可以適當調整。
第十八條 領導班子換屆,根據會議推薦、個別談話推薦情況和領導班子結構需要,可以差額提出初步名單進行二次會議推薦。二次會議推薦由下列人員參加:
(一)黨委成員;
(二)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成員或者全體領導成員;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主要領導成員;
(四)紀委副書記;
(五)其他需要參加的人員。
第十九條 個別提拔任職的民主推薦程序,可以參照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八條規定進行,也可以先進行個別談話推薦,根據談話情況,經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研究,提出初步名單,再進行會議推薦。
第二十條 個別提拔任職,參加民主推薦人員按下列范圍執行:
(一)民主推薦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人選,參照本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執行,可以適當調整。
(二)民主推薦工作部門領導成員人選,會議推薦由本部門領導成員、內設機構領導成員、直屬單位主要領導成員和其他需要參加的人員參加;本部門人數較少的,可以由全體人員參加。
根據實際情況還可以吸收本系統下級單位主要領導成員參加。參加個別談話推薦的人員參照上列范圍確定,可以適當調整。
(三)民主推薦內設機構領導成員人選,參照前項所列范圍確定。
C. 地方誌的編輯主要是做什麼
相當過去的史官,他們的工作就是客觀地記錄本行政區域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歷程和重要事件等,編纂成書。
D. 地方誌工作條例的答疑
問:國務院為什麼要制定《地方誌工作條例》?請您介紹一下《地方誌工作條例》出台的背景和意義。
答:持續不斷地編纂地方誌,是我國獨有的延續兩千多年的優良文化傳統。自隋、唐確立史志官修制度以來,歷代都把修志作為一種官職、官責,並頒布政令對修志進行統一規范。新中國成立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方誌工作。1957年,國務院將地方誌工作納入國家12年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綱要(草案)。「文革」期間,地方誌編修工作因故中斷。改革開放以來,地方誌編修重新啟動。全國首輪省、市、縣三級志書規劃編纂六千餘部,截至2005年,已出版五千餘部。地方誌工作作為一項承上啟下、繼往開來、服務當代、有益後世的文化基礎事業,已成為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一項系統工程,發揮了資政、存史、教化的重要作用。全國首輪新編地方誌工作已基本結束,第二輪修志工作正在全面展開。總結首輪修志工作的實踐經驗,地方誌工作面臨以下問題:一是,地方誌工作涉及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仍靠過去的行政命令方式組織編纂地方誌,已難以適應形勢的需要;二是,由於沒有全國性的法律法規可以遵循,修志工作隨意性大、主觀性強,各地發展不平衡等問題日益突出,迫切需要通過立法加以規范。
《地方誌工作條例》的制定,充分體現了黨中央關於「加強文化法制建設」和「要重視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立法工作」的精神,相信該條例的出台,將為保障地方誌事業的健康發展發揮積極的作用。
問:請問該條例的調整范圍是什麼?
答:根據我國首輪新編地方誌工作的實踐,地方誌的外延已有所擴展,既包括傳統意義上的地方誌書,又包括地方綜合年鑒。地方綜合年鑒,是每20年左右新一輪地方誌書續修的平時資料積累。地方誌工作的內涵也發生了變化,既包括地方誌的規劃、編纂、審查驗收,也包括地方誌出版後的開發利用。因此,該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方誌的組織編纂、管理、開發利用工作,適用本條例。該條例並明確規定,地方誌包括地方誌書、地方綜合年鑒。
我國部分鄉鎮,甚至村也組織修志。考慮到編纂地方誌需由地方政府組織人力、物力、財力,為了不給鄉鎮、村設定義務、增加負擔,該條例仍維持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誌編纂工作的通知》關於地方誌分為省級、設區的市級、縣級三級的規定。
問:該條例對地方誌工作的保障問題作了哪些規定?
答:地方誌工作是一項重要的文化基礎事業,也是各級地方政府管理和發展文化事業的重要職責。地方誌屬於「官修」的信史,不同於個人的自由著述,必須加強地方各級政府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和規范。因此,該條例作了以下具體規定:
二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區域地方誌編纂的總體工作規劃,並報國家地方誌工作指導機構備案。
三是,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冠名的地方誌書、地方綜合年鑒,分別由本級人民政府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按照規劃組織編纂,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編纂。
問:該條例對確保地方誌編纂質量作了哪些制度設計?
答:為了確保地方誌編纂的質量,該條例主要作了以下規定:
一是,明確地方誌編纂應遵循的指導原則,規定編纂地方誌應當做到存真求實。
二是,對參與地方誌編纂的人員作了要求,規定編纂地方誌應當吸收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參加。
三是,確立了地方誌書的審查驗收制度,規定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冠名、列入規劃的地方誌書經審查驗收,方可以公開出版對地方誌書進行審查驗收應當組織有關保密、檔案、歷史、法律、經濟、軍事等方面的專家參加。
四是,確立了地方綜合年鑒的出版批准制度,規定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冠名的地方綜合年鑒,經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確定的部門批准,方可以公開出版。
問:實踐中曾經多次發生地方誌作品著作權歸屬爭議問題,請問條例對這個問題是否作出明確規定?
答: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冠名的地方誌作品的著作權問題在過去一直沒有明確,在實踐中經常發生爭議。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地方誌是地方誌編纂人員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的要求編纂的,而且主要利用了上述機構提供的資料、經費和物質技術條件。因此,該條例與著作權法作了銜接,規定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冠名的地方誌書、地方綜合年鑒為職務作品。
E. 地方誌 展板 標題
我們要慶祝建州60周年,即第二輪續修地方誌工作圓滿完成,要在州府舉辦一次建州60年以回來,地方答志成果展,需要各個縣製作展板。現求展板大標題,望各位才子幫忙想一個醒目、響亮的展板標題,謝謝 回答某某州第二輪修志工作大型成果展——為慶祝建州60周年獻禮!
F. 六安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怎麼樣
簡介:第二輪修志工作。也稱第二屆修志工程。地方誌書俗稱「網路全書」,是一回個地方歷史和現狀答的綜合記載與反映。第二輪修志任務浩繁,涉及市直各部門、單位和五縣四區,以及人、事等外調任務。六安市志修纂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組織領導,是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之一。中央和省、市委政府決定實行「黨委領導,政府主持,方誌委組織實施」的體制。市方誌辦負責市志修纂和各縣區及市直各部門修志工作的規劃、指導、檢查、督促。省、市、縣志20年左右修一屆(次),本輪為第二屆,市委、市政府決定2005年6月啟動;修纂內容跨度為1978—2009年12月,補遺修纂內容前展至民國初期。新中國成立後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修過一屆市志(即六安地區志,歷時16年完成修纂出版工作)。
注冊資本:2萬人民幣
G. 地方誌書每幾年左右編修一次
地方誌書每20年左右編修一次。每一輪地方誌書編修工作完成後,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在版編纂權地方綜合年鑒、搜集資料以及向社會提供咨詢服務的同時,啟動新一輪地方誌書的續修工作。
地方誌書有著歷史之延續性,內容廣博行性,材料真實性。志書是一種地方性的多學科書籍,涉及歷史、文學、民族、社會、經濟、自然科學,可以補史之缺,參史之錯,詳史之略,續史之無。
(7)縣二輪修志工作經驗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下限一刀切的原則:這主要是針對志書編寫中的科學斷限而言的。具體的要求是志書的下限原則上要求一致,要斷在哪一年,各篇章均應記述到哪一年,否則,這一篇斷至這一年,那一篇斷至那一年,參差不齊。當然,現在有些志書根據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個別內容(如概述、大事記、領導名錄等)的下限也有所下延。
生不立傳的原則:這主要是針對立傳人物的編寫而言的。具體的要求是記述立傳人物時,這個人物必須是去世的,否則有許多事情不好處理。
H. 我是一個文化功底沒有的人,剛調到史志辦,現在參加二輪縣志續修工作,請問怎麼樣才能進入角色,學習修志
1、從手來邊最需要做的自事情做起。大筆寫史,竊心思忖。將來的寶貴史志就出在你現在之手。
2、翻故紙很臟,很枯燥,但是還得坐得板凳十年冷。這是功夫。
3、借鑒歷史,學習歷史,以史為鑒。
4、手勤,腿勤,口勤,不恥下問親歷者,見證者,挖掘故紙中的歷史,包括昨天,前天,都是歷史。把故紙和親歷者的記憶挖掘整理出來,就是一部新的史志。
功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