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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2014特長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21-03-04 16:59:07

『壹』 特長生招生要被取消了嗎

將於2017年起全面推進的《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日公布,對高考的內容、形式、錄取、管理等環節進行了全新設計和部署,其中不分文理科、取消藝體特長生加分等10項變化備受關注。

【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高考計分3+3,自選科目看特長】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學業水平要測試,綜合素質入檔案】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考試范圍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國家課程標准和考試要求組織實施。建立規范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注重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興趣特長、社會實踐等內容。

【取消藝體特長加分,省級加分不通行】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於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

【回歸全國統一卷,異地高考更有戲】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改進評分方式,加強評卷管理,完善成績報告。加強國家教育考試機構、國家題庫和外語能力測評體系建設。

【自主招生後進行,聯考培訓要取消】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申請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的考核。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核內容,不得採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

【高職院校搞「特招」,職業技能是必考】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為主渠道。

【錄取不再按批次,雙向選擇機會多】推行高考成績公布後填報志願方式。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並完善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

【校長簽發通知書,錄取結果可申訴】高校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建立招生問責制,2015年起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綠色通道再拓寬,寒門學子不用愁】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在東部地區高校安排專門招生名額面向中西部地區招生。部屬高校要公開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屬地招生比例。2017年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從2013年的6個百分點縮小至4個百分點以內。繼續實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由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部屬高校、省屬重點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額招收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優秀農村學生。2017年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進入重點高校人數明顯增加,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

『貳』 前取消特長生招生:學不學特長 讓

近年來,備受關注的義務教育階段特長生招生一直處於逐步壓縮的狀態。2016年、2017年,教育部要求,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招收特長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長生比例,降到區(縣)初中總招生人數的5%以內。

今年的文件進一步明確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既然政策在這里,還要不要學特長:

很多高中學生把學習特長當做了升學的一條捷徑。今天很多學生開始外出學習特長了。班裡空了很多座位。他們懷揣夢想,遠赴他鄉。是不是一定能學有所成呢?是不是一定達到自己的目的呢?是不是每個人都能實現自己的願望呢?一切都是未知數。是不是學特長,不能夠一概而論。要分情況對待。下面說一說學生要不要學習特長的幾種情況。

『叄』 江蘇鹽城高中報美術特長生學下來要多少

江蘇鹽城高中招生信息,

可上學校官網查看。

或直接詢問學校辦公室、教務處。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只要用心去學,你就是最好的。

金猴獻瑞,吉星臨門。

祝你學業進步,馬到功成。

『肆』 鹽城中考特長生考級證書

要市二等獎,或省一等獎證書,考級證書應該也行吧,各學校特長生招生應該有通告

『伍』 2014濱海中學擇校生收費標准

濱海縣2014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鹽城市教育局關於《鹽城市2014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見》(鹽教發〔2014〕7號)等文件精神,針對市教育局落實我縣高中階段教育的招生計劃數及我縣高中階段的實際,現就2014年濱海縣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二、招生報名與資格審核
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報名與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相結合,招生報名、填報志願工作按鹽城市招生考試中心規定的報名時間、填報志願方式(另行通知)執行。我縣的招生報名工作由縣招辦負責。堅持報名、考試和錄取相一致的原則。根據新修訂的《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和《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要求,各省轄市中考實行考籍與學籍對應,凡未在當地取得應屆初中學籍的學生,均確定為非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畢業生均應在學籍所在校參加畢業、升學考試,領取文憑。從今年起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一律在學籍所在校集體報名、參加中考,取消以往實行的學籍與戶籍不一致的考生可到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中考的「零報生」報名辦法。本市戶籍在外市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要回本市入學高中的,必須在中考報名前轉學至本市後,方可在轉入地報名、參加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本市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未參加本市中考的學生。本市內學籍所在縣(市、區)和戶籍所在縣(市、區)不一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區域報名、參加考試,原則上在學籍所在縣(市、區)填報志願並參加該區域學校的錄取。如要求回戶籍所在縣(市、區)填報志願、參加錄取,則不能參加學籍所在地區學校志願的填報和錄取工作,在其他市、縣(區)學校就讀初中的我縣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如需要填報我縣的普通高中,則必須回我縣招辦報名、填報志願、考試和錄取。考生和家長選定後須在中考報名時提出申請並同時填寫《鹽城市中考二次建檔填報志願申請表》,申請取得二次建檔號的考生,仍使用原建檔號在學籍所在區域報名參加考試,但只能用二次建檔號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填報志願、參加錄取,其原第一次建檔號在填報志願、參加錄取時自動失效。
各校必須將中考報名信息與學籍管理系統信息、往年中考信息進行比對審核,確認具有填報定向指標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和往屆生等信息。考生只有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讀滿兩年以上且整個初三年級必須在學籍所在學校就讀,才具有獲得學籍所在學校定向指標生的資格。定向指標生錄取後如有舉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以作弊論處,取消錄取資格,不再替補,並追究相關學校責任人的責任。
三、招生計劃
我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嚴格按照市教育局下達我縣各高中校的指令性招生計劃進行招生(見附件一),進一步控制招生規模,控制班額,逐步達到省規定的教育發展主要指標要求。各學校一律不得超計劃和無計劃招生,更不得招收在外市參加中考的考生。未經批準的招生行為一律無效,教育行政部門不予辦理學籍。沒有取得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取得高中畢業證書,不能作為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能作為應屆高中畢業生參加高考。
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下發的教辦〔2014〕6號文件中「加強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費行為監管」的要求,各學校招收擇校生比例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高中招生計劃數(不含擇校生數)的10%。
為了進一步推進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扶持招生生源相對不足的初中,促進我縣初中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按照《鹽城市2014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見》要求,今年我縣繼續將濱海中學統招生計劃數的50%(455名)定向分配到各初中進行招生,定向生指標主要根據各校實際參加中考人數按比例分配,中考成績公布前公布。
四、志願填報
今年高中階段招生繼續實行網上填報志願,各校按中考志願填報的統一規程和安排組織實施。在考生填報志願之前,各學校要加強對考生網上填報志願的政策宣傳和操作指導,及時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維護考生對學校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嚴禁學校限制、強迫考生填報某一學校志願,更不得未經考生、家長同意擅自改動考生志願。
報考志願分兩類:
第一類為普教師范類志願:四星級高中、高等師范學校(免費男幼師、五年制師范專業)、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班、三星級高中。
第二類為職教類志願:五年制高職(含五年制高等師范學校非師范專業)、綜合高中(對口高考班)、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
考生填報志願時可選填普教師范類或職教類任一類,分別參加普教師范類或職教類的錄取。僅選擇填報職教類的,優先參加職教類學校第一輪錄取。普教師范類學校錄取時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選擇填報普教師范類的考生,預計不能被普教師范類學校錄取的,必須填報職教類志願。成績在普教師范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先參加普教師范類錄取,若沒有被普教師范類學校錄取,可再參加職教類學校錄取;考分在普教師范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的有職教類志願的考生直接參加職教類學校錄取。
考生在填報面向普通高校對口高考招生的綜合高中升學志願時,需填報兩所不同學校;填報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類升學志願,需填報三所不同學校。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學校各填報兩個平行志願。
為方便考生填報,同一所普通高中的統招、擇校計劃分別用兩種不同代碼(附表二)。
各初中校的領導和老師要本著對學生高度負責的精神,根據學生的家庭實際和本人意願正確指導學生填報各類志願,特別是對星級高中的擇校生志願一定要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的承受能力,指導學生慎重填報;各初中校不得接受任何招生學校的招生宣傳,更不得通過允諾、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哄騙拉攏相關老師和學生填報某一學校志願,更不得強迫考生填報某一類學校志願,隨意改動學生已填報的志願。志願填報須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字確認。志願一經填報,除考生本人外,任何人不得更改,凡擅自改動學生志願,而影響考生錄取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五、錄取工作
1.實行招生計劃、收費標准公示制。普通高中統招生、擇校生、特長生招生計劃、收費標准及收費辦法等,在學生填報志願前,通過家長會、地方媒體和校園網、公示欄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家長、學生公開,為學生填報志願提供依據,並接受社會、學生、家長的監督。
2.錄取依據。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嚴格按照考生網上志願,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統一按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和中考成績劃定各學校最低錄取控制線,最低錄取控制線按總招生計劃1:1.1左右的比例劃定,我縣的最低錄取控制線不得低於全市最低錄取控制線。然後確定各學校錄取分數線,尾數同分跟進,同時緊密結合綜合素質評價和考查科目的等次錄取。錄取名冊經審批後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統一辦理學籍入庫手續。考生逾期未報到,造成不能取得學籍等後果,責任自負。
任何學校都不得以任何名義在中考前招生,不得錄取無當年本市升學考試成績的學生。高中招生錄取審批依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程序進行。在綜合素質評價內容的六個方面,報考四星級高中的學生綜合素質為兩個合格和4A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有一個不合格或為D等,不得報考四星級普通高中、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班和高等師范學校師范專業班;有兩個不合格或兩個D等,不得報考職業學校五年制大專班和三星級普通高中。
中等職業學校(含高等師范學校、五年制高職學校)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錄取批次和考生志願擇優錄取,招生計劃未能完成的學校可實行自主招生,但不得錄取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各職業學校對按志願錄取的學生要抓緊組織報到,並在8月底前將錄取報到的學生和已錄取未報到的學生分別造冊上報。新生開學後一個月內,各職業學校將實際錄取到校就讀的學生名冊及證明學生入學就讀的相關材料報送鹽城市招生考試中心或鹽城市教育局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建立新生學籍。對報考五年制高職的學生在綜合素質評價、理化實驗考查達1A、1B級的情況下加分投檔參與本地區五年制高職院校錄取。
3.錄取批次
(1)普教師范類(含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班):
提前批次:五年制師范類高職實行提前批次投檔錄取。五年制師范類分為兩類:一是免費男幼師50個招生計劃,全部由阜寧高等師范學校招生培養。面試合格的考生在網上填報免費男幼師志願的基礎上,開具戶籍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填報紙質的《免費師范生志願表》,以確認其戶籍。免費師范生志願以網上填報志願為准,僅填報紙質志願的不作為錄取依據。在已經面試合格的考生中,按分配到縣(市、區)計劃的1:1投檔錄取;二是普通五年制師范:考生填報兩個平行志願,在鹽城市招生考試中心劃定的最低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學校招生計劃數1:1投檔錄取。
第一批次:濱海中學統招生、擇校生錄取,八灘中學統招生、擇校生錄取。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班。「3+4」分段培養項目招收學生中考成績原則上應達到當地四星級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
第二批次:三星級普通高中學校(五汛中學、獐溝中學、明達中學統招生、擇校生)錄取按考生志願依次錄取。
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將一次性錄取結束。凡被前一批次學校錄取的考生,其他學校不得重復錄取。各學校必須憑考生檔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錄取,不得拖延錄取時間,不得招收無檔案學生,凡招收的無檔案學生,一律不能取得學籍。
(2)職教類:
第一批次:招收初中畢業生的五年制高職(大專)班;
第二批次:綜合高中(對口高考班);
第三批次:普通中專學校、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院校。
五年制高職類院校(含五年制師范院校非師范專業)在三星級高中批次後錄取,考生填報兩個平行志願,按各院校招生計劃數1:1~1.2投檔錄取。普通中專在綜合高中(對口高考班)後投檔錄取。五年制高職和普通中專兩個批次均為平行志願,投檔時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有關院校(包括普通師范學校)相關專業需要進行面試、體能測試(含體檢)、專業考試等加試項目,考生須在獲得有關加試合格證的情況下方可填報志願,市招考中心將在合格考生中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投檔。如相關院校在6月20日前未將加試項目合格考生情況報市招考中心,市招考中心則將按考生文化成績作為投檔依據。按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後,相關院校根據報到缺額情況可進行補錄取,補錄取工作於7月下旬開始。
特長生的錄取由考生報考的特長生招錄學校錄取,具體辦法按鹽城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收體藝科技特長生工作的通知》(鹽教體〔2014〕5號)和學校公布的招生簡章執行。
所有星級高中都是先錄取統招生計劃中的非定向生,再錄取定向生,按統招生中非定向生錄取分數線下降40分按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尾分相同的跟進;若某一學校因成績達線人數不足而不能完成定向生招生計劃的,則將剩餘的定向生指標調劑到面上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調劑線錄取。
4.嚴格履行錄取批准程序。
被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錄取的學生需按時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後方可取得普通高中新生學籍。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行為一律無效,教育行政部門不予辦理學籍。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轄市招生,在本市參加中考擅自到外市公辦高中就讀的、學校違反規定招收外市中考考生的都不予取得學籍。沒有取得普通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作為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能作為應屆高中畢業生參加高考,不能取得高中畢業證書。
中等職業學校在新生報到開學後,要抓緊將新生學籍信息及時錄入省職教綜合管理系統,保證招生錄取結果的真實准確,為學生助學金發放、免學費辦理和畢業證書辦理提供可靠依據。
六、執行所有初中畢業生參加中考制度
為更好地鞏固義務教育成果,全縣所有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中考,凡不參加中考或中考文化成績為零分的,不能發放初中畢業證書,同時納入該校當年教育教學考核測算。今年中考的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考試分值、考試要求等按《鹽城市2014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方案》的規定執行。
七、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
(一)在普通高中招生錄取中,對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初中畢業生實行加分達線後參加錄取:
1.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加20分達線後參加錄取;駐鹽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及鹽城籍在外地服役的軍人子女,加15分達線後參加錄取;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加10分達線後參加錄取。
2.父母受到市及市級以上「見義勇為基金會」表彰的考生,加10分達線後參加錄取。
3.歸僑、歸僑及華僑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加10分達線後參加錄取。
4.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達線後參加錄取。
上述加分對象如遇符合多項優惠條件(包括市區定向分配到有關學校的指標生對象),不累計計算,就高不就低。考生報名時須在《招生報名表》中填寫加分理由並附有關證明材料,逾5月25日再提供材料者無效。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須附有市級以上民政局有關證明;父母受到市及市級以上「見義勇為基金會」表彰的考生須持表彰證明原件、戶口簿,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證明;歸僑、歸僑和華僑子女、港澳台籍考生須持有市級以上台僑辦證明、戶口簿、子女關系公證書、父(母)身份證等證件材料;少數民族考生須持有市級以上民族宗教事務局證明及父(母)身份證件、材料;駐鹽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須持市雙擁辦有關證明,鹽城籍在外地服役的現役軍人子女,須持家長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身份證明原件、軍官證復印件、戶口簿及市雙擁辦證明。學校必須在校內張榜公布加分對象,核准無誤後將核實意見並附有關證件、材料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並加蓋公章,審核通過的名單經再次公示一周無異議後方為有效。
軍人子女就讀普通高中的優待辦法按照上級最新有關文件精神執行,由鹽城軍分區政治部和鹽城市教育局共同審核確認其資格,凡按規定享受軍人子女優待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與加分不累計計算。
(二)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都必須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凡不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均作為輟學,納入當地年輟學率統計之中,不能取得初中畢業證書。往屆初中畢業生不得報考四星級高中。
(三)在轉學、休學、復學等方面違反省、市學籍管理規定的初中畢業生,不得報考三星級以上高中,學校和個人不得提供虛假證明,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查確認屬弄虛作假者,取消考生錄取資格,給予學校和責任人紀律處分。
(四)對身體殘疾但不妨礙文化學習、生活能自理的考生,錄取時一視同仁。
八、嚴格規范招生行為
重視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各類招生信息的發布必須由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凡需面向全縣發布招生信息(宣傳廣告、招生簡章等)的,必須經縣教育局審批。各學校要全面、客觀、准確地向考生宣傳招生政策、發布招生信息。職業學校對外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必須經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後,方可對外發布,其內容必須真實、准確、合法,不得弄虛作假、誇大其詞和作不負責任的承諾。對刊登虛假廣告、進行虛假宣傳的,一經查實,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直至取消招生資格。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各中等職業學校不得借聯合辦學的名義,設立分校或校外辦學點,不得以聯合招生、合作辦學為名亂招生、亂收費。
正確指導考生填報志願。要擴大考生對各類學校招生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得封鎖招生信息,要尊重考生自主選擇學校的權益,不得誤導學生及其家長,不得強行要求學生統一報考某類學校或本校高中,不得以經濟手段強拉生源、有償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初三學生參加復習和學業成績考試,畢業生信息由畢業生所在學校按招生部門工作要求統一向招生學校提供,各學校必須准確上報考生電子檔案信息。考生戶籍信息、「加分」信息、志願信息必須由家長核准簽字。學校教師擅自向招生學校及其代理人提供畢業生相關信息,干擾招生工作或謀取非法利益的,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嚴格執行「三限」政策,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市教育局按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和成績以及報考人數劃定各地區、各學校和全市最低錄取控制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學生不得錄取。公辦高中擇校生的招生,要根據報考擇校生人數、學校招收人數劃定各校擇校分數線,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低於擇校分數線的不得錄取。跨省轄市招生的,必須得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的同意,錄取手續由學校到生源地市級招生工作主管部門辦理。
規范職業學校招生行為。進一步拓寬招生范圍,推動職業院校生源多樣化,各職業學校在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的同時,要積極組織招收往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青年、退役士兵、下崗失業人員等其他群體進行中職學歷教育,實施學歷技能「雙提升」計劃,按照教育部統一要求,完善職業院校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相關政策。要樹立全市中等職教招生工作一盤棋的大局觀念,反對地方保護主義。2014年中職招生必須按計劃按志願錄取,凡已被前一所職業學校按考生志願投檔錄取並辦理了報到入學手續的考生,其他職業學校不得再登記注冊、重復錄取,更不得在校際之間惡意競爭。要進一步加強招生經費的監督管理,各學校招生工作要嚴格控制招生宣傳費用,不得直接將招生經費與招生人頭掛鉤,堅決制止以經濟手段強拉生源、有償招生。
堅決制止亂收費。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收取未經市教育局批准正式錄取的學生任何費用。嚴肅查處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違反「三限」政策,在擇校生外以借讀生、自費生、復讀生等名義高收費招收學生等問題。嚴肅查處違規設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准,嚴肅查處以合作辦學為名亂收費、高收費。
九、組織領導
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要求高。為切實維護考生利益和社會大局穩定,確保中考中招的順利、平穩進行,縣教育局成立2014年濱海縣中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發文),全面負責統籌協調、監督指導各項工作,加強對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領導。
中考報名、考試實施、試卷管理、成績匯總、核查、公布等考務工作,師范、普通中專錄取工作由縣招生辦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學生綜合素質認定及普通高中錄取工作由中教科負責;職業高中錄取工作由職社辦負責;英語口語測試及成績錄報工作由招生辦和教研室負責;體育考試及成績錄報由體衛藝科負責。
我縣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由教育局局長負總責,分管局長具體負責。招生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縣教育局負責統籌協調好普通高中與職業高中的招生工作,保證縣中等專業學校穩定的辦學規模。加強對招生學校的管理,增強招生工作的規范意識,簽訂招生工作責任狀。各星級高中在招生工作中,應充分發揮表率作用,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
高中階段招生要按照「誰審批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組織領導,落實管理責任。要建立問責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各種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有效防止和糾正違紀違規現象的發生,對中考中招過程中不作為或亂作為,導致問題發生的,或者有錯不糾、縱容庇護的,將對當事人和有關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各校招生工作是否規范將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年終考核,嚴重違規的實行「一票否決」。
本意見的解釋權在濱海縣教育局。

二○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陸』 江蘇省鹽城市實驗小學小2014新生招生日期教育網

2014年鹽城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結合鹽城市區實際情況,對2014年鹽城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意見》(蘇政發〔2012〕148號)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教基一〔2014〕1號)精神,按照有利於實現教育公平公正和市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總體要求,做好市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保證市區適齡兒童少年能按施教區就近入學。
二、招生辦法
1.堅持按施教區就近入學,為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提供一個公辦學位
今年市區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繼續按2010年公布的施教區進行招生(亭湖區、鹽都區、開發區劃轉到城南新區的學校施教區不變)。2010年後建成的義務教育學校按各區公布的施教區招生,今年新建成的義務教育學校的施教區,由新建學校所在的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劃分,向社會公布,並報市教育局備案,確保為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提供一個公辦學位。
具有所在施教區內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應與法定監護人同戶籍),其法定監護人戶籍、房屋所有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一致的,為施教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生源。有效證件認定的截止時間為今年7月31日前。市區各小學、初中要保證施教區內每一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入學,不得跨施教區招生。
今年市區小學招生工作從7月25日開始,部分辦學規模較大、教育資源調整充實任務較重、施教區內生源入學資格認定工作比較復雜的學校,其招生工作經市教育局批准後可適當提前。今年市區小學一年級招收的新生必須是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兒童,嚴禁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幼兒接受義務教育。幼兒園大班已讀完,但尚未達小學入學年齡的兒童,可回原幼兒園繼續就讀。
初中招生工作從8月1日開始,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8月1日-8月10日),招收施教區內生源;第二階段(8月15日-8月26日),鹽城市初級中學教育集團、鹽城市毓龍路實驗學校(原市第一初級中學)、鹽城市解放路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共安排800個招生計劃,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採取自主檢測和電腦派位相結合的辦法,招收施教區外市區小學畢業生和戶籍、住址在市區但在外地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市區各小學在畢業生離校前,組織填寫《小學畢業生基本信息登記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等材料復印件),6月30日前上報到市教育局。
市區各小學、初中要逐一調查核實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資格,並將核查結果及時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一周),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後,各小學、初中向所屬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上報施教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生源實際招錄名單和招生數,經備案後及時發放《義務教育新生入學通知書》。
2.切實做好非市區戶口適齡兒童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
非市區戶口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流入地區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是教育部門和學校義不容辭的責任。根據「以流入地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按照《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流動人口的適齡子女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持本人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居住證明及適齡兒童少年相應的身份證明,向居住地所在的區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各自管理范圍統籌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外來投資商子女需要來鹽隨讀的,原則上由投資項目落戶地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協調落實。
市區戶口在外地就讀的小學畢業生今年回市區就讀初中的「零報生」,在7月28日-30日攜兩張同底版照片、小學畢業證書和畢業小學學籍證明(加蓋教育行政部門學籍驗印章)、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監護人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復印件到市教育局中小學招生辦公室(設在市文峰中學校園內)辦理申請入學登記手續。
3.重視做好房屋徵收戶和拆遷戶子女的入學工作
各學校對施教區范圍內的房屋徵收戶和拆遷戶就徵收和拆遷時間、安置住址、安置人員等給予實事求是的認定,根據市政府關於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的有關規定,切實做好房屋徵收戶和拆遷戶子女的入學工作。
4.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入學安置工作
高度重視並認真解決好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入學問題。市區各小學對施教區內聽力損失嚴重和智力有嚴重障礙的兒童,應動員家長送其到縣級以上衛生醫療機構進行殘疾鑒定。經檢測認定為二級聾以上的兒童,由學校提出申請,經鹽都區教育局協調安置到鹽城市聾啞學校就讀;對中度智障兒童,由學校提出申請,報亭湖區教育局協調安置到鹽城市啟智學校就讀。聽力損失和智障程度較輕,能夠適應隨班就讀學習的兒童,安排在施教區內學校就讀,任何學校不得拒收。市區盲童就讀工作由市教育局協調解決。中重度肢殘、智殘、孤獨症、腦癱和多重殘疾等類別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問題,由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會同市殘聯協調安置到仁愛小學(市殘疾兒童教育康復中心內)就讀。
5.市區獨立設置的民辦學校按有關規定實行自主招生
市區獨立設置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實行自主報名,免試入學。
三、組織領導
市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是一項涉及面廣、社會各方普遍關注的熱點工作。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進一步鞏固執行省「五嚴」規定的成果,各相關學校要有組織有計劃地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及時向適齡兒童和家長宣傳招生政策、方法和步驟,爭取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教育、宣傳、公安、房產、信訪、規劃、建設及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學校組成的市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協調機構,協調解決招生工作中的相關疑難問題。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管理」的原則,具體負責,共同配合,做好所屬學校的招生指導、協調、督查工作。各中小學必須嚴格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機制,遵守招生紀律,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各種名義設重點班,分快慢班,不得違規招生,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要嚴格實行招生工作報告制度,嚴格執行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的學校和人員,將嚴肅查處。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廣大市民的切身利益,關繫到教育的公平和社會的穩定。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全局意識、法規意識、紀律意識和責任意識,確保今年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柒』 江蘇省鹽城市小升初所有學校的政策

誰知道這屆學生太倒霉我女兒華杯賽一等獎都不能上鹽中。聽說鹽中改成公辦。難道公辦就不要收特長生了嗎、學校就不要升學率了、今年這政策真搞不懂、

『捌』 今年鹽城市第一中學高中有沒有沒藝術班

以下內容請看一中主頁:

http://www.jsycyz.cn/n1554c18.aspx

鹽城市第一中學2010年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日期:2010-05-22] 來源:教務處 作者: [字體:大 中 小]
我校是國家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國家級青少年體育俱樂部成員單位之一。根據市教育局下達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2010年繼續在全市范圍內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

一、招收計劃

田徑
籃球
乒乓球
中國象棋
器樂












4
4
4
8
2
2
4
4
5
5

二、報考資格

1、體育特長生:獲得國家三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初中階段(從初中入學年度9月1日起至畢業年度5月30日止)在縣級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或獲得個人項目前六名者,或在市級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獲得個人項目前六名者,或在省級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八名的主力隊員,或獲得個人項目前八名者;或在初中階段市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

2、藝術特長生:初中階段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各類藝術競賽中一等獎獲得者,或在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各類藝術競賽中二等獎以上獲得者,或在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各類藝術競賽中三等獎以上獲得者。

3、以上兩類考生必須經各市、區教育局中教處(科)審核後,在鹽城教育網上公示,且無異議。

三、報名與測試時間

報名地點及地址
報名時間
測試時間
測試地點
聯系電話

田徑
一中教務處辦公室(惟真樓三樓)
5月23-24日

(8:00~11:00,14:30~18:00)
5月30日

上午8:30
校田徑場
88579125

籃球
田徑場、籃球場

乒乓球
田徑場、乒乓球室

中國象棋
5月30日

下午2:30
實驗樓

器樂
實驗樓

四、測試項目

1、田徑特長生:身體形態指標、100米、800米、立定三級跳遠、原地雙手頭後向前擲實心球、專項一、專項二。

2、籃球特長生:身體形態指標、100米、800米、立定三級跳遠、原地雙手頭後向前擲實心球、專項(全場綜合練習、1分鍾自搶自投、分組比賽)。

3、乒乓球特長生:身體形態指標、100米、800米、立定三級跳遠、原地雙手頭後向前擲實心球、專項(反手推擋、正手攻球、分組比賽)。

4、中國象棋特長生:分組比賽。

5、器樂特長生:兩首曲子(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計70分)、樂譜視奏(計20分)、視唱、練耳(計10分)。

五、錄取工作

經我校專業測試合格的特長生,在中考報名所在地參加中考,並須填報我校志願,且達到我校統招錄取線的70%;在校表現良好,能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學生守則》,無重大的違紀行為;對特別優秀的特長生可破格錄取。

六、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帶初中三年期間的各種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復印件經驗證後留存我校。

2、測試時憑本人身份證和考試證參加考試。

3、測試所需工具一律自備(鋼琴除外)。

4、器樂考生測試時一律不許帶伴奏演奏。

鹽城市第一中學

2010年5月21日

『玖』 江蘇省鹽城市2014中考錄取分數線

江蘇省鹽城市2014中考錄取分數線

在2013年分數線上,上、下浮動20分,都是很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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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權2013年中考錄取分數線(市區):

鹽城中學: 統招699,擇校696

實驗高中:中校區655,城南校區609

鹽城市一中: 市區統招661,擇校657;
鹽都統招661,擇校650

景山中學: 統招676 擇校668

建湖中學: 統招654 擇校643

龍岡中學: 統招637,擇校633,第二志願644

上岡中學: 統招624 擇校611

伍佑中學: 統招604 擇校570分

田家炳中學:統招602 擇校580

大岡中學:實驗班624 統招生580 擇校生547

鹽城明達中學:統招560,擇校536

時楊中學:實驗班616,統招549,擇校507

====================
祝你好運。

『拾』 2014衡水中學美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秋雨,無聲無息,就是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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