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散埋亂葬專項整治
其實最安全最環保的還屬於土葬。人死後還能為植物做一點貢獻。百年後,所有的東西都化為烏有。
⑵ 辦理案件的經驗做法
廉政教育網站、廉政教育咨詢熱線等,利用高科技手段,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增強廉政宣傳教育的滲透力和效果。
強化廉政宣傳教育,還要有針對性、持續性。
一是要持之以恆地強化理想信念教育,使領導幹部堅定馬克思主義信仰,牢固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擺正個人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關系。自覺處理好「為民奉獻」與「向民索取」的關系,增強拒腐防變的自我免疫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以堅強的黨性、堅定的信念、高尚的人格保證廉潔自愛
二是要持之以恆地強化黨的宗旨教育,通過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自覺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真正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通過教育,使黨員幹部明確自己在權力關系中的角色,擺正公僕與主人的位置,增強「領導就是服務」、「權力就是責任」的意識,增強掌權為民、用權富民的自覺性。
三是要持之以恆地強化艱苦奮斗教育,通過教育,使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的享樂觀,正確處理好「一人獨樂」和「與民同樂」的關系。通過教育,增強黨員領導幹部的黨性修養,弘揚艱苦創業、勤儉節約、無私奉獻精神,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利已主義,克服鋪張浪費、貪圖享樂的風氣,自覺抵止腐敗。
二、加強制度建設,推進體制創新,充分發揮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作用
依靠制度懲治和預防腐敗,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徑。長期以來,我國的管理體制中存在的弊端是腐敗現象得以產生的深層原因,也是腐敗分子賴以寄生的溫床,從源頭治理腐敗,必須深化改革,創新體制,構築抵禦腐敗的制度防線。重點要圍繞權、錢、人的管理不斷深化體制創新。
深化「用錢管錢」的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資金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是滋生腐敗的一個重要源頭。因此,要從改革和完善財政管理制度入手,按照公共財政管理要求,強化政府對財政的宏觀調控。完善預算管理制度,通過編制綜合預算,提高預算編制透明度,防止預算分配和執行中的不規范做法,有效防止截留、擠占、挪用現象。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實現管辦分離,嚴格規范政府采購行為。進一步加強財政監督和健全金融監督機制,創新會計委派制和強化審計監督制,建立從審計預算、撥付資金到安排使用全過程的資金運行監督機制。
深化「用權管權」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按照轉變政府職能,改進管理方式和發展市場經濟的要求,深化工程項目招投標改革,試行無標底招標;逐步將可以推向市場的公共服務項目向社會公開招標。要建立統一的招投標中介機構,實行建築工程招標、土地使用權拍賣、政府采購、葯品采購、產權交易等項目統一運作。對必須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要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由專門機構對審批內容、程序、條件、時限、收費等逐一進行審核,並向社會全面公開。總之,通過減少行政審批項目,改革行政審批方式,來限制行政干預和權力濫用,遏制行政審批過程中的腐敗行為。
深化「用人管人」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是危害最大的不正之風,而且會帶來和助長其他方面的不正這風。因此,要以擴大幹部工作民主和群眾參與度為切入點,不斷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大力推行幹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建立健全優勝劣汰、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完善幹部考核、交流、培訓制度,實行幹部考察工作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預告、差額考察制度,以及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和任職試用制度,對考核、考察、試用不稱職,公示不過關,群眾不擁護的幹部及時調整。嚴厲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違紀違法行為。通過制度改革,促進幹部人事工作民主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從制度上防止和克服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真正實現「用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人」。
三、加大查案力度,提高辦案質量,充分發揮懲治在反腐倡廉中的震懾性作用
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是我們黨同腐敗分子進行最直接最激烈的較量。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既是治標的重要手段,也有治本的重要功能,是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方針的重要體現。只有通過大力查處違紀案件,才能真正震懾腐敗。因此,我們要加大查辦案件力度,提高辦案質量,因守黨紀國法這最後一道防線。
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必須進一步加強紀檢、司法、審計、監察等重要反腐敗職能機關之間的協作,形成合力。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在經濟體制劇烈變革時期,腐敗案件滲透到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和規律。如果單靠紀檢監察機關或單靠司法、審計機關的力量和手段,是難以適應新形勢下查辦大案要案的需要。因此,各部門必須通力合作,形成有效的反腐敗職能部門之間的工作協作形式,既相互協作,又各自行使職權,形成查辦和突破大案要案的整體合力。要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鼓勵揭發舉報,依靠群眾揭露腐敗問題,查辦和突破大要案,嚴懲腐敗分子。
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必須進一步重視苗頭問題,追究相關責任人員,從嚴懲處大案要案,高築腐敗成本,震懾腐敗。
一要做到「小過不放」。現在對於一些禮品、小紅包,究竟達到什麼界限就構成受賄,法律上沒有量刑的依據,黨紀上也沒有明確的標准,導致一些黨員幹部滋生「小節無防」的自慰心理,從而助長腐敗之風滋生漫延。因此,根治腐敗問題,對苗頭性的問題要看重,對小節問題要深究,只要有受賄行為,金額小也必須追究。
二要做到「關聯追究」。腐敗現象之所以屢懲不止,關鍵就在於懲治腐敗往往只局限於腐敗分子個人的追究,而對腐敗分子產生腐敗有關聯的人沒有追究,現在致使一些腐敗分子無所顧忌,甚至滋生「腐敗我一個,幸福幾代人」的冒險心理。所以,從源頭上治腐,就要對腐敗分子走入腐敗有直接或間接責任的其主管領導、推薦的領導、家屬追究責任,要加大腐敗成本。
三要「重案重懲」。懲治腐敗必須從嚴,突出大案要案的查處,對腐敗分子的懲處除了在量刑上從嚴從重外,還要加大社會輿論譴責力度,真正震懾腐敗。要通過典型案件的查處,加強對幹部的警示教育,使廣大黨員幹部從腐敗案件的查處受到震懾,真正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
⑶ 如何開展好"慵懶散"治理,解決辦事效率低下問題
為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進一步強化正風肅紀,鎮黨委、政府決定,從現在開始到今年年底,在全鎮黨政機關開展「慵懶散」專項治理,突出解決辦事效率低下問題。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縣一系列重要會議精神為指導,集中治理「慵懶散」,突出解決辦事效率低下問題,深化正在全縣開展的以「從嚴從緊抓作風、強化執行提效能」為主題的「幹部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進一步提升境界,提升執行能力,優化發展環境,促進機關作風明顯轉變,機關效能明顯提升,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治理重點
以加強作風建設和效能建設為載體,以提高幹部隊伍執行力、提升機關行政效能、優化發展環境為目的。重點治理以下問題:
1、思想因循守舊,墨守成規,盲目自滿,不思進取的;
2、工作作風漂浮,工作不落實、執行不到位,實干不足的;
3、不敢擔當,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沒有進展,打不開局面的;
4、工作不在狀態、積極性不高,工作協調不及時、政策對接不緊密,遇到問題繞著走、有困難工作不去乾的;
5、幹部素質低,對群眾合理訴求置之不理,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
6、履行能力不高,專業知識貧乏,辦事效率低的;
7、違反規定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的;
8、單位內部管理不規范,辦事環節過多、周期過長的;
9、不遵守工作紀律,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三、工作措施
(一)、主動查擺整改
鎮直各部門、各管區各村要結合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條」、市委「十一條」實施辦法、縣委「十不準」、鎮「十二不準」,對照「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對照治理重點,採取廣泛徵求意見與自我查擺相結合,通過召開專題會議、發放調查問卷、主動深入基層聽取群眾意見等方式深入查擺,查擺要實事求是,不走形式。對查擺梳理出的「四風」問題特別是「慵懶散」問題,要分析問題症結,剖析思想根源,制定具體措施,切實整改到位。
(二)、開展專項督查
加強對鎮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專項督查。圍繞年初任務目標和鎮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進一步加大對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專項督查力度,全力推動工作落實,確保政令暢通。緊扣全鎮重點工程項目、階段性中心工作,加強對各指揮部、村重點工程、重大項目、重要事項推進情況的督查督辦,切實以強有力地督查推進工作開展。嚴格對重點工程「周通報」、對重大事項及重要事項「月通報」制度,注重在督查過程中找准影響工作落實的規律性問題,分析總結、堵塞漏洞、整改提高,圓滿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目標。
(三)加強監督檢查
建立健全即時督查、全程督查、定期督查等制度,加大對全鎮重點工作,重點指揮部、重點項目時間節點進展情況和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執行「十不準」和機關幹部遵守會風紀律、上下班工作紀律等日常行為的督導檢查和明察暗訪力度,做到一檢查一通報、一問題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
(四)加強對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的專項督查
認真執行信訪案件備案通查通報制度,以全縣信訪穩定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領導幹部大接訪活動等工作開展情況為重點,進行專項督查,督促解決信訪積案化解工作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推諉扯皮等問題,對集中交辦的重點信訪案件化解工作進行掛號督查、跟蹤督辦、定期通報,並嚴格責任追究。
(五)加大查處問責力度
對無正當理由不能如期完成鎮黨委、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務的,對各部門不作為、慢作為、服務差的問題年內查實三例的,對部門之間推諉扯皮造成不良後果的,對「評機關、評行為、評窗口單位」居後兩位的,對幹部頂風違紀被上級督查暗訪查實給郭樓丟丑的,對因不負責任導致發生有影響上訪案件的,對搞形式主義、履職不力、濫用職權、鬆懈散漫、鋪張浪費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問責,不搞遷就照顧、不搞下不為例、不設「過渡地帶」。
(六)強化社會監督
1、定期組織「兩代表一委員」及「幹部作風建設監督員」座談。每季度就改進作風工作開展一次座談,重點了解掌握群眾「不滿意」因素,督促各級各部門搭建服務平台、優化服務方式,擦亮服務窗口、打造服務品牌,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紀委會同組織部門負責)
2、深化開展「雙評」活動。進一步完善評議內容,突出評議服務質量、工作效能、任務落實和工作突破的情況;改進評議方法,徵求多個層面評議代表意見,提高服務對象、辦事群眾在評議代表中所佔的比例,並將政風行風、網路問政等群眾評價情況與評議結果相結合。
3、深入開展群眾滿意度隨訪活動,了解群眾對鎮黨委、政府及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根據電話調查情況,找出差距,改進不足。(紀委會同組織部門負責)
(七)加強制度建設
構建作風建設制度體系,修訂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反復。進一步完善涉企一費制、作風建設有獎舉報、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行政執法責任制、責任追究制、績效考核制、和民生服務等制度,強化《政風行風熱線》進社區機制,著力形成作風建設制度體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鎮黨委、政府成立「慵懶散」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紀委。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加大對「慵懶散」問題的自查自糾力度,敢抓敢管,講求實效,對查找出來的問題不包庇縱容、不姑息遷就,及時制止機關工作人員中的不良傾向,在抓落實、促發展上見成效。實行整改落實責任制,對查擺梳理出的問題,要仔細研究,制定出目標清單,主要領導負總責,一級抓一級,逐級督促抓好落實。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鎮直各部門、各管區各村要廣泛宣傳開展「慵懶散」專項治理的重大意義、總體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時反映專項治理進展情況和工作成效,積極宣傳專項治理中涌現的先進經驗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和存在的突出問題,發揮警示和震懾作用。
(三)加強督導,嚴格要求。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檢查督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對查擺出的問題,要認真梳理、綜合分析,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確保專項治理扎實有效開展。
⑷ 跪求拆違、控違總結。 一、開展拆違、控違的相關經驗做法 二、好的工作措施及方法 三、存在的不足等
淺析房屋拆遷問題與對策
隨著城市化,工業化發展,大批農民的房屋需要被拆遷。對於絕大多數的農村老百姓而言,房屋是他們的安身立命的地方,是其最重要的財產,也是其保護自己人身安全甚至其它人權的重要載體,但是在房屋拆遷中,由於拆迂管理工作不到位,拆迂法律與補償標准機構不完善,行政裁決和強制執行不規范適合,被拆迂人需求的中低價位房屋供應不足等原因引起大量的群眾性上訪事件,如何處理好房屋拆遷 問題 不但是經 濟發展的要求,同時也是社會穩定發展的要求。
一、房屋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 )從法律上看 :1、房屋拆迂沒有直接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可循到目前為止 我國沒有對房屋拆迂的一 個專 門法律和規章,僅有國務院頒布的專門針對城市居民房屋拆迂的行政法規《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2、農村中農民法律知識缺乏,維權意識不強 。對政府有關單位與開發商的13頭承諾較易相信,沒有簽定任 何安置補償協議,一旦農民的房屋被拆遷後就將農民的利益置之度外。
(二 )從補償上看 :1、利、償范圍較窄 (1)我國房屋拆遷補償基本上限於財產權補償,而財產權的補償中也只限於對直接損失的補償,而事實上,被拆遷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已經支付了相應的土地使用費,而在他們的房屋被拆遷後,這部分費用卻未完全納入補償范圍。 (2),農民在拆迂過程中不僅失了房屋,而且他們的生活,工作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害。有的村民要另尋生存地點,使其生活和就業的成本增加。 2、補償安置不到位與不合理 (1)政府要對土地實行徵用, 房屋,稱安置房屋還沒有建設好,讓農民自行安置到村的地方租房 哲住 ,許諾 安置房屋建設好就馬上遷入。但政府有關部門和開發商讓農民遷出後就再也不認帳了,使農民失地,失房,失去生活來源,真是苦不堪言。 另一方面,雖然將農民拆遷戶安置好房屋,但是沒有得到有關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障,只是作一次性補償,沒有為農民臼後的生活提供必須的安排,由於農民不能再耕作和搞些農村副業,使農民基本生活得不到提高,反而比前更差。 更有甚的是,由於拆遷單位的資金缺乏有效監督或因資金不 足,使農民的補償資金不能及時到位 ,給農 民帶來很大的困難, 生活來源中斷,連最低生活保障也難以落實。同時農民因房屋拆遷帶來許多不便和生活損失,如子女人學問題,生活成本增加 (交通,管理費,就醫等),都困擾著農民被拆迂戶。 (2)脫離「以人為本」的原則。在房屋安置補償過程中,通過對實地調查和當地有關部門關於農村房屋拆遷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解與分析,可從中發現,在農村房屋拆遷補償上,普遍存 在著一種過分地看重硬性標準的傾向,實際工作中嚴重脫離 「以人為本」的原則,取而代之的是 「以硬體為本」。如在住房安置 上,根據農民是否擁有本地戶籍或家庭中擁有戶口的人數來確定安置房屋的面積 ,同時結合原住房面積 的大小來折算,如一戶人 有五口人,家中只有3人擁有當地戶口,而該家庭居住面積是9O 平方米,而根據相關比例折算只能安置到面積5O平方米的房屋居眭。如果沒有當地村民戶籍的則可能得不到補償。至於對拆迂房屋中弱勢群體 (老人,殘疾等),則只是統一給予安排,領取到政府給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採用一刀切方法,有悖於為人民服務的采旨。 3、補償費用和標准偏低。政府直接規定拆遷的補償費用和標准,末進行房產評估,不與被拆迂戶進行協商,或進行協商沒達成補償協議的情況下,只向拆遷戶作最後的 「通牒」,不容商篷。舅 …方面,拆迂補償標準是每平方面積補償200-~,近幾年來,大旺區有很多的外商來投資買地建廠,農村房屋拆迂的補償標准有很大的提高,而給村民的補償標准沒有變。二、農村房屋拆迂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一 )加強對農村房屋拆遷法的制定和完善 。權力來源於法律的授權,權力的合法性也來源於法律的規定法律是保障農民利益的根本之源。面對農村房屋拆遷主體 。補償安置,處理程序沒有具體的法律可適用的情形,在加強立法的同時,必須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修改和完善。建立農村房屋拆遷法律制度。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在農村房屋拆迂的主體上,農村房屋拆遷主體應由政府部門及村集體組成。政府部門在組織實施房屋拆遷進程中作出規劃,而村集體組織進行監督,這樣的形式,兩者共同合作。在房屋拆迂補償上,對於補償對象,所有人不得以是否有房屋產權證為標准 。補償標准可給權省 ,市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 區的發展水平 ,結合被拆迂房屋的重置成本等因素綜合考慮。而大旺白沙村經濟比較低下,因此,補償時必須符合實際。同時 ,要經過較為科學,完善的價格評估程序,合理確定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充分保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補償費應及時足額發放到被拆遷人手中,以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拆遷 安置上 ,農村 房屋拆遷應按照有生產用地,生活方便,節約用地的原則 ,選擇好安置點。要符合農村集鎮和中心村建設的長遠規劃,交通便利等。房屋拆遷後,應為拆遷人安排好臨時居住點,並發給相應的搬家補助費,新房的建設問題,政府部門可授權村集體組織實施 ,相關費用憑實際支出安置費中列支。現農村房屋拆遷處於無序狀態,完善農村房屋拆迂方面的法規不容遲疑,從而使農民房屋拆遷工作有章可循政府應加大對農村農民法律知識教育,提高農民的維權意識安排專業人員為農民提供法律指導,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面對補償資金不到位,拖欠等現象,引導農民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維護自身權益。政府部門也要加強管理與監督,使發放給拆遷戶的資金到位。這樣做不僅有助於保護農民利益,而且有利於整個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發展。
(二 )在拆遷補償上,可以考慮採取如下幾種補償方式 。
一是貨幣補償方式,貨幣安置補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屋拆遷一種新的安置方式,通過貨幣支付形式把被拆迂房屋戶的安置房屋推向市場。補償費用除了包括房屋及其附屬物補償費,土地使用權外,還應包括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金。經濟學者茅以軾認為必須提高現行的補償標准,他建議應在市場價格的基礎上再加 1O%比較合適。④貨幣安置補償標准要以原地搬迂實物安置標准作為測算的主要依據。從價格上給房屋使用人一次性購房款額應達到本地段安置房的成本價比為合理。對被拆遷房屋所有人 ,拆遷人一般應按房屋的安置價格結合成新評估作價補償,因此拆除自有自用的私有房屋,拆遷人按上述除一次性貨幣購房款外還應給一筆拆除房屋補償費。同時對被拆遷房屋戶的這種一次性貨幣補償的 「買斷」方式,要建立相關的養老保險和醫療體制,保障農民拆迂戶應享有的權利。因此 ,當地政府應根據情況建立起符合村民的養老保險和醫療體制,使村民能夠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是在住房安置時,要堅持讓利於民,最大限度地考慮被拆遷人的利益。一方面要堅持 「以人為本」的原則,想方設法確保被拆遷戶拆遷安置後的實際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要注意照顧村中不同需求對象對住房置換面積的多樣性需求。農村房屋拆迂需要取消以戶籍及有關條件要求為硬性標準的規定。要根據具體面積和人數來安排,在安置標准上可以這樣 : (1)一至二人戶,原面積不足4o平方米,安置面積為40平方米:原面積在40至80平方米,按原面積安置:原面積超過80平方米的,安置面積為80平方米。 (2)三人戶,原面積不足50-T-方米的,安置面積為5O平 方米;原面積在5O至11O平方米,按原面積安置:原面積為超過1O平方米的,按原面積安置1 10平方米。 (3)四人以上戶,原人均面積不足15平方米的,人均建築面積15平方米安置;原人均建築面積在15至35平方米的,按原面積安置:原人均建築面積在35平方米以上的,按人均面積3S平方米安置。被拆遷人在同一拆遷范圍內有多處合法住房的,應合並計算其原住宅房的建築面積這樣就可以很好地照顧到不同家庭的情況。例如 ,對單身老人或 老齡夫婦群體來說,原有面積大都在1 0 0平方米左右,還給他原有住房面積,置換成兩套住房,一套自己使用,一套出租流轉,可以輔助解決養老生計。他們雖然享受醫療和養老保險,但已經完全失去社會工作能力。實踐證明,以這種的置換方式,能夠有 效化解相當~部分農村老人的生計困難。再比如 ,對身邊有婚齡子女同居的農民,也應考慮到他們子女的婚嫁住房需要 ,適當調整和加大置換面積。還有,為了保障農村獨生子女國策的長效實施,住房置換也應體現某種優惠等等。另一方面對村中那些生活有特殊困難的被拆迂戶要採取一些特殊的優惠政策,使他們親身感受到黨的政策的溫暖,千萬不要動不動用法律法規嚇唬人,要以一個平常心進行換位思考。在建立被拆迂房屋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時,規定對被拆迂房屋農民中的特殊困難群體,包括以往歷次征地己安置和保養的人員,凡符合要求和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允許其按照有關規定申辦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同時可設立住房保障線,對被拆遷的特殊困難戶給予照顧,規定被拆迂農民獲得的貨幣補償款金額低於本市當年最小戶型的經濟適用房總價,拆遷人應當將其拆遷補償款補足到這~標准,保證每一戶被拆遷農民至少都能得到一套最小戶 型的經濟適用住房。三是對於土地徵用拆遷房屋的補償,可以採用 「分年補貼」 建立 「以土地換社保」的新機制,建立起以土地經營權為中心的 股份合作制,讓農民拆遷戶以土地入股的方式,使農民成為集體資產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個股民,賦予了農民長久擁有集體資產 股權和分紅權利,而不至於有些農民用完補償費,使日後的生活 失去了經濟來源,成為 「貧民」。這種 「分年補貼」的長久保障 方式,有效地保障了農民生活。總之,農村房屋拆迂補償應遵循 公平的原則,公平地補償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有利於社會的安定。
(三 )在政府行 為上 ,要做 到如 下幾個方面 :一是政府必須從商業性的拆遷活動中完全退出,要轉變觀念,改變直接進行房屋拆遷或者代替拆遷人進行房屋拆遷的錯誤作法。政府專心扮演裁判員的角色,切實轉變職能,依法行政。拆遷管 理部門要與拆迂單位、拆遷評估機構分離,確保拆遷管理部門獨 立、公正地履行行政管理職責。即使是農村基礎設施、農村公益 事業建設項目,也應當成立項目法人或委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 企業去承擔,主管部門決不能直接充當拆遷人或者接受委託拆遷。總之,村中房屋拆遷時,本地政府都要以正規程序來進行,有相應部門管理。二是對於大旺本地政府轉授權行政方面,要嚴格根據立法法 的規定,被授權機關應當嚴格按照授權目的和范圍行使該項權力,被授權機關不得將該項權力轉授給其他行政機關。按照 《立法法》第八條規定 ,涉及對民事基本權利及財產權利的調整隻能由基本法律調整。 《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基本法律的制定主體只能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因此,從法理上說,拆遷房屋應由憲法等相關的上位法作出規定,並符合嚴格的法定條件三是地方得到行政授權行政中,可以建立起法治化的利益表達機制,把農民的利益表達行為納入法治化軌道,提高部分執法人員的素質,對於上訪的農民要耐心積極對待,使農民的利益能夠得到充分的表達,又能使政府行為受到嚴格規范。在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今天 ,尤其是在我國農村佔比例較大的中國,完善農村房屋拆遷工作,保護被拆迂人的利益,是十分重要的,需要政府,社會,人人的共同努力。
你再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加寫東西,記得給我送分.
⑸ 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成熟經驗和做法
要說綜合治理工作,那就要根據國家和各方面地方的。各項規定去做,去找經驗才是最好的,普通老百姓就是簡單的。防護措施,遵守火災的那些基本常識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