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加強鄉鎮黨風廉政建設思考
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鄉鎮黨風廉政建設是黨風廉政建設的基層部分,也是農村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鄉鎮黨委政府是農村實踐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組織者、推動者與實踐者,鄉鎮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能否扎實開展,直接關系著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和威信,關繫到黨群干群關系,關系著農村的穩定、建設與發展。
一、當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黨政主要領導對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思想認識還不夠到位。中央明確規定了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機制是: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各部門各施其責。但鄉鎮個別黨政主要領導對黨風廉政建設由誰主抓,該誰負責,認識模糊,錯誤地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是鄉鎮紀委的事情,由紀委書記負責,有的更是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是「軟指標」,每年搞幾套文件應付年終目標考核便 完了事。第一責任人的觀念沒有建立,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措施不力,工作被動應付,存在畏難情緒,怕招怨,怕捅婁子,對責任范圍內幹部身上存在的問題不願指出,不願批評,甚至個別黨政主要領導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太緊會影響政績,會影響經濟發展,產生這些思想的原因主要是黨政領導對黨紀條規學習不夠,宣傳教育不夠。
(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制度不健全或制度落實不夠到位。近年來,黨風廉政建設制度不斷得到了完善,在村級組織為充分發揚民主,建立了村財鄉管以及村務公開、財務公開等制度,但在具體的財務管理、重大工程發包等群眾關注的重大事項上,沒有落實議事規則,領導家長作風嚴重,有的在事後才通報,算是「民主」了。導致群眾不滿意,幹部相互猜疑。究其原因:缺少規范的操作規程和必要的制約手段,讓人鑽了空子。個別主要領導怕監督制約,規范機制後不好「辦事」。
(三)鄉鎮紀檢隊伍力量不足,農村涉農資金監管不到位。近幾年來,中央惠農政策較多,扶貧開發、農村低保、農村醫療保險、退耕還林、良種補貼、農機補貼等各項補貼資金,由於監督制度不夠完善,鄉鎮紀檢隊伍力量不足,使部分幹部膽大妄為,亂評農村低保、剋扣扶貧資金、貪污國家補貼,這類案件在一些鄉鎮年年都有,有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是監督機制不夠健全,政務公開的透明度不夠,制約措施不夠有力;二是鄉鎮紀檢幹部力量不足,大部分鄉鎮紀委幹部除了聯村工作外,還因全鎮性中心工作安排的需要而被抽得「精光」,特別是信訪案件較多的鄉鎮,業務人員又不是專職,無法集中人力、時間去辦理具體的業務工作,鄉鎮紀委書記分管大量工作,忙於其他中心工作,鄉鎮出現了紀檢工作幾乎無人抓的境況,有的鄉鎮連續幾年均沒有查處一件案子,瞞案不報、有案不查時有發生;三是鄉鎮主要領導權力運行制衡機制不健全,同級紀委無法監督同級黨委 政府,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致使黨內監督面臨尷尬局面。即上級監督太遠,下級監督太險;同級監督太難,紀委監督太軟;組織監督太短,法律監督太晚。
(四)黨務、政務、村務公開不規范,民主管理落實不到位。由於在公開內容、公開程序以及公開時間上不規范,雖然制定有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務公開等制度,但寫在紙上、掛在牆上,有的雖然公開了,但存在重形式輕落實較多,該公開的沒有公開,或公開不真實、不及時,使群眾看不清楚弄不明白,不能參政議政,實現當家作主。
(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沒有落實到位。近幾年來,按照上級目標考核要求,鄉鎮黨政主要領導與縣委書記、縣長均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村支書、主任及站所室負責人與鄉黨委、政府簽訂了責任狀,分管領導與部門、部門負責人與幹部簽訂了責任狀,建立了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制度,但流於形式較多,對出現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問題的沒有真正兌現「一票否決」。
以上問題,均是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需引起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尤其要注重從體制機制上去探索加強鄉鎮黨風廉政建設的有效途徑,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促進農村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二、加強鄉鎮黨風廉政建設的對策思考
(一)抓組織建設,在宣傳教育培訓上下功夫。加強鄉鎮黨政班子、村級班子的組織建設,全面提升基層組織的執行能力。鄉鎮黨政領導集體是貫徹落實中央的各項政策的操作者,黨政班子的素質好壞直接影響中央的各項政策是否真正得到落實,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政治素養、工作能力、是否自我約束、自覺接受監督、帶頭執行各項制度,是決定一個地方風清氣正的決定性因素。在鄉鎮工作中,黨政主要領導要帶頭學習,認真落實《黨委中心學習組學習制度》,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帶頭開展「從我做起,對我監督,由我負責」為內容的黨風廉政建設教育活動,組織黨員幹部在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的基礎上,創新學習方法,把共產黨的先進性、理想信念、宗旨觀念以及黨紀政紀條規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力求樹立艱苦奮斗、廉潔從政、奉公守法、身體力行的表率,把鄉鎮黨政班子、村兩委班子建設成為學習型領導集體。
(二)建立和完善機制體制,在抓落實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鄉鎮黨委和村支部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堅持和完善鄉鎮黨代表常任制、重大決策、人事變動、重大工程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重大問題必須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由鄉鎮黨委會議決定,做到事前公示,事後通報制度,強化對基層領導幹部職權行為的監督制約;二是健全完善鄉鎮日常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鄉鎮各項工作制度,如會議制度、接待制度、考勤制度、財務制度等,以制度來規范黨員幹部的行為,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從源頭上杜絕腐敗;三是改革鄉鎮紀委體制機制,改變鄉鎮紀委由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工資和人事在同級黨委體制,建立鄉鎮紀委書記兼任同級黨委副書記(享受正科級待遇),受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領導,以上級紀委垂直領導為主,工資與人事在上級紀委,鄉鎮紀委工作經費單獨核算(類似於鄉鎮派出所設置模式),鄉鎮紀檢幹部專門從事紀檢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經濟待遇,為鄉鎮紀委查辦案件營造一個良好環境;四是建立鄉鎮黨政班子成員、紀委委員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鄉鎮黨政班子成員、紀委委員凡涉及房屋建造、房屋買賣、經商辦企業、大額資金來源、本人及近親屬婚喪嫁娶、車輛購置等重大事項,必須報告,在鄉鎮紀委備案,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及紀委書記由鄉紀委報告縣紀委備案;五是建立鄉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聯席會議制度,將鄉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責任人,建立一套完整的系統的有效的考核機制,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上沒有抓落實的實行「一票否決」,連續兩年被一票否決的調整單位領導,建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定期匯報制,及時總結並制定整改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抓隊伍建設,在責任追究上下功夫。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根本落腳點在於一個好的組織、好的班子、好的隊伍。抓鄉鎮黨風廉政建設,首先要抓鄉鎮黨政班子建設,黨政班子又是由黨政領導組成,在黨政班子的能力配置、知識結構、個性特徵等因素上必須遵循科學規律,在能力上重在執行力上,在知識結構上呈梯形結構,在性格特徵上體現相容相互謙讓,這樣才能形成一個決策能力和執行力強的團結奮進的領導集體。其次要抓好紀檢幹部隊伍建設,要配備專職的紀檢幹部,抓好紀檢幹部的學習培訓工作,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素質,努力造就一批「思想端正靠得住、業務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黨的忠誠衛士。除此之外,還要全面加強思想教育,全面提高鄉鎮黨員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使之成為理想信念堅定、務實正派、能力過硬、敢於創新、甘於奉獻的黨員幹部隊伍。鄉鎮紀委要加大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工作不實、作風不正、工作漂浮、損壞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的查處力度,對領導幹部工作敷衍失職、不抓不管、以致屢屢發生大案要案,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格追究責任。
(四)建立涉農資金備案制度,在抓規范管理上下功夫。鄉鎮涉農資金多,而管理部門也多,鄉鎮紀委在監督上難到位。不管是什麼資金,不管是中央下劃,還是省政府直補,只要是到鄉鎮的資金,不管是撥給老百姓的,還是其他工程款,也不管是從哪個部門下撥的,均要在鄉鎮紀委備案,並且鄉鎮紀委對每筆資金的落實、支付情況必須監督檢查到底。進一步規范資金發放操作規程,充分發揮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務公開作用,款項撥付情況做到事前公開,使用情況做到事中公開,工程完成情況做到事後公開。鄉鎮紀委將每筆款項使用情況的檢查寫出專項檢查報告,向撥款單位和上級紀委報告,做到運行規范,管理規范。
B. 淺談怎樣做好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一、加強和改進農村基層幹部作風
1.加強對《規定》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縣、鄉黨委、政府要組織開展對《規定》貫徹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督促農村基層幹部將貫徹執行《規定》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年度述職述廉和民主評議的重要內容。
2.加強對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的教育。圍繞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在農村 基層黨員幹部中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農村基層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教育,開展反腐倡廉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建設,教育引導農村基層黨員幹部增強黨性觀念、樹立法治意識,堅決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弄虛作假、心浮氣躁等不良風氣。
3.加強對農村基層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督促和指導各地推行農村基層幹部勤廉雙述、村民詢問質詢和民主評議村幹部制度,開展"勤廉指數"測評,加大農村基層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力度。認真貫徹落實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督促制定 或修訂本地區村委會組織法實施辦法、村委會選舉辦法等配套法規,指導農村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和村級組織工作規則,健全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全面實行"四議兩公開"等工作法,完善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推廣議事協商、民主懇談等做法,保障農民群眾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推進農村基層權力運行公開化、規范化,完善農村基層黨務公開、鄉鎮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和基層站所辦事公開制度。
4.做好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以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為主要任務,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著力構建科學嚴密、全面覆蓋的服務組織體系,推進在鄉鎮建立便民服務中心、在村設立便民代辦點,整合部門資源,優化辦事程序,推 行免費代辦制度,逐步實現各級各類服務平台的連接與融合。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推廣各地建立領導幹部聯系點、基層幹部駐村蹲點、結對幫扶等做法。深化鄉鎮行政體制改革,加強鄉鎮機關效能建設,推進政風行風建設和民主評議基層站所活動。構建服務保障體系,增加對基層工作的投入,強化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服務群眾的基礎保障。
二、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
1、健全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關於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規范性文件。督促各地大力推進清產核資,建立健全財務收入管理、開支審批、財務預決算、債權債務管理等制度,完善農村集體資產台賬和資源登 記簿,加強經濟合同管理,規范村"兩委"印鑒管理,加快推進農村集體"三 資"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2、推行農村集體"三資"全面委託代理服務。在規范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的基礎上,大力推行"三資"全面委託代理服務。切實加強制度建設、規范代理行為,保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獨立自主進行經濟活動,依法自願簽訂委託代 理服務協議,保證農村集體"三資"全部納入委託代理服務機構統一監管、建賬核算,委託代理服務機構工作有場所、運轉有經費、人員有保障。
3、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處直行為的監管。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和資源開發利用等,要履行民主程序,進行科學評估,涉及金額較大、農民群眾關注的,要引入市場機制,實行公開競價和招標投標。推廣一些地方建立農村 集體資產資源交易招標投標中心、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的做法,對農村工程建設、物資采購和資產資源處置等實行統一管理、公開交易。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監管平台,構建分級管理的監督網路。加強城 中村、城郊村集體"三資"監管,探索建立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監督制 約機制,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三、全面推進村務監督機構建設
1、推進村務監督機構全面覆蓋。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村級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全面推進村務監督委員會等形式的村務監督機構建設,尚未部署的省(區、市)要於6月底前作出統一部署、提出明確要求,逐步建立責權明晰、銜接配套、運轉有效的村級民主監督機制。
2、民主推選村務監督機構成員。嚴格執行村務監督機構成員民主選任程序,保證村務監督機構成員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中推選產生。嚴格執行村務監督機構成員任職迴避制度,對不履行職責、不發揮作用的成員及時予以調整。加強對村務監督機構成員的教育培訓。
3、充分友揮村務監督機構作用。規范村務監督機構履職行為,維護村務監督 機構成員列席村"兩委"會議、參與制定財務計劃和財務管理制度、檢查審核財務賬目和收支憑證及相關經濟活動、否決不合理開支等監督權利,加強鄉鎮紀檢 組織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業務指導,保證村務監督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監督權。
四、認真解決發生在農民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加強對中央關於"三農"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農業補貼政策執行情況,規范補貼對象評議、資格審核和資金公示,加強對補貼發放的跟蹤監督。重點檢查涉農建設項目執行和農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實施情況,規范項目審批,嚴格決策程序,強化資金監管。重點檢查耕地保護、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等制度落實情況和關於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的執行情況,強化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建設,堅決糾正盲目亂佔耕地、違法調整收回承包地、強迫流轉承包地、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等問題。
2、堅決糾正發生在農民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切實糾正亂收費、亂罰款以及各種集資攤派行為。嚴肅查處農村基層幹部公款旅遊、大吃大喝、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斂財等問題。堅決糾正農村基層幹部在農村事務管理、服務或基層執法中濫用職權、優親厚友、辦事不公、吃拿卡要等行為。嚴肅查處農村基層幹部作風粗暴、態度生硬、欺壓群 眾等問題。
3、集中整治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堅持因地制直,選擇本地區社會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治理,重點治理糾正在農村義務教育、基本醫療衛生、食品葯品安全、環境保護、移民安置、安全生產、土地流轉、扶 貧開發和社會保障等方面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治理違法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問題。開展集中查辦和預防涉農惠農領域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深化農村平安建設,依法打擊鄉村黑惡勢力、"黃賭毒"和各種形式犯罪。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和哄抬農資價格等坑農害農行為。加強農村信訪工作,健全完善領導接訪下訪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等制度,暢通和規范農民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
4、嚴肅查辦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法案件。重點查處鄉鎮幹部和基層站所工作人員非法徵佔、侵佔、"以租代征"轉用、買賣農村土地和草原、荒地等資源的案件,查處在社會保障、救災救濟款物分配中違規違紀的突出問題。重點查處農村幹部在征地拆遷、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獨斷專行、以權謀私的案件,查處騙取、截留、私分征地補償款以及各項強農惠農富農補助資金、項目扶持資金的案件,查處"賄選"等破壞村級組織選舉的案件。建立健全農村基層案件查辦工作協調機制,落實領導包案、重點案件跟蹤督辦、案件查辦情況通報等制度,加強對涉農違紀違法案件的綜合分析。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負起抓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責任。各職能部門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發揮職能優勢,加強聯系溝通,抓好任務落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 真履行職責,加強組織協調、分類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地要深入農村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注意總結和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積極開展工作創新。要充分發揮協調機構作用,加強工作指導,開展督導檢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專門工作機構。要建立健全獎懲激勵機制,將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和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要加強鄉鎮、村紀檢組織建設,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工作機制,選好配強班子,提高隊伍素質。
C. 鄉鎮紀委如何做好黨風廉政建設
一、堅持黨委統一領導,全面落實「三轉」要求
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體,紀委協助黨委履行主體責任;只有在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紀委的工作才不會迷失方向,才能理清監督什麼、怎樣監督、為什麼監督的問題。但是必須要深入貫徹落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保證執紀監督的獨立性和權威性,進一步規范鄉鎮紀委書記、紀委副書記職責分工,把該管的切實管好,把不該管的事情堅決交還主責部門,切實解決紀檢監察幹部工作錯位問題,杜絕耕種別人家「自留地」,荒廢自家「責任田」的問題。
二、完善紀檢監察「雙重領導」,解決監察幹部 「後顧之憂」
推進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全面落實「兩個為主」,使紀檢監察機關「放開手腳」開展執紀監督工作,使紀檢監察幹部拋開「後顧之憂」履職盡責,解決監督缺位問題;認真落實「兩個報告」要求,嚴格執行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報告線索處置、案件查辦情況制度,加強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對鄉鎮紀委的領導,將紀檢監察幹部從鄉鎮業務中「抽離」出來,將監督力量從黨委黨組的領導中「獨立」出來,提高鄉鎮紀委履職能力。
三、加強組織協調,扎實踐行「兩個責任」
把落實「兩個責任」作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一案雙查」,不斷完善機制、強化措施,推動「兩個責任」全面落實。建立健全黨委書記抓黨風廉政建和紀委書記述職評議形成剛性制度,堅持定期開展,讓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第一責任人」上台述職,當場接受全體與會人員監督評議,通過「紅紅臉、流流汗」 切實把「兩個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把自身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的政治責任落實到位。
四、抓早抓小,強化執紀監督「四種形態」
建立鄉鎮紀委書記與黨員幹部廉政談話和約談長效制度,對有輕微違紀問題的黨員幹部及時約談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做到違紀苗頭早發現、違紀問題早處理,通過「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等 「四種形態」 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堅持有錯必查、有責必問的原則,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工作紀律、頂風違紀搞「四風」等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強大震懾,創建執紀監督的高壓環境,營造人人敬畏紀律、遵守紀律、維護紀律的良好氛圍。
五、重拳出擊,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
加大紀律審查力度,緊盯基層「微腐敗」,重點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惠農資金、征地補償、扶貧救助、低保五保等腐敗案件,堅持「治病救人,治腐清源」原則,積極探索關愛談話提醒監督模式,針對一些久治難愈和新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開展關愛談話和提醒教育活動,幫助黨員幹部認清問題所在,自覺改正。要認真研究腐敗滋生蔓延的根源,建立起教育與監督、懲治與預防並重的懲防體系,最大限度減少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六、強化責任擔當,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執紀鐵軍
通過開班培訓、以案代訓、輪崗輪訓等多種方式,提高紀檢監察幹部隊伍業務技能。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警示教育大會,使紀檢監察幹部牢記黨章賦予的神聖職責和光榮使命, 堅定紀檢監察幹部的政治立場,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敢擔當、作風正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