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新錄用公務員還有試用期嗎
第一條 為了規范新錄用公務員管理工作,根據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專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屬所稱新錄用公務員,是指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被錄用到機關工作,且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
第三條 新錄用公務員應當履行公務員法規定的義務,享有公務員法規定的相應權利,其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對新錄用公務員的管理,除本辦法規定外,按照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❷ 有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算工齡)的,在新進事業單位(參公)後,試用期是多長
我是人事局的工作抄人員,襲是這樣的,你在考取事業單位時是按新考錄對待的,所以試用期一樣是一年,工齡要等試用期滿轉正定級後按相關規定再進行計算,到時候會按你的工齡給你計算工資的。另外你可以先與當地人事局進行銜接,以免地方政策不一樣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❸ 有工作經驗和第一次工作的人的合同試用期分別是多少
合同試用期跟是否有工作經驗無關,而是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有關
《勞動合同法版》第19條權 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❹ 事業單位已有工作經驗的人員新入職,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後有差別嗎
事業單位已有工作經驗的人員新入職,試用期工資和轉正之後工資有區別。已有工作經驗工作人員,工齡工資會比沒有參加過工作的工資高。試用期一般沒有績效工資,轉正之後有,一般試用期一年,第一年沒有考核等次,試用期工資約為轉正後的80%。
❺ 有工作經驗的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是否可以休年假
有工作經歷的新抄招考公務員有年休假。
《公務員年休假條例》規定,新錄聘用或調入人員當年各單位新錄聘用或調入的有工作經歷的工作人員、軍隊轉業幹部、按有關規定安置的軍隊復員轉業士官,在辦理工資關系轉移手續時,應隨附在原單位的休假情況證明。如在原單位未休年休假的,均享受帶薪年休假。其日工資收入的計算辦法與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相同。
❻ 有工作經驗的和應屆生考上公務員有什麼差別啊 試用期不同 工資不同還是什麼啊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
第二條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應當在規定的機構規格、編制、職數限額以及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范圍內,按照擬任職務及其對應的級別進行。
第四條
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按以下規定任職定級:
(一)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二)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原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與級別,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
2、
《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3、按《2006年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規定,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人員,試用期可直接執行試用期滿定級工資。
❼ 有工作經歷考入事業單位需要試用期嗎
有工作經歷考入事業單位需要試用期嗎?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裡面規定的回,初次就業試用期答12個月,但非初次就業並沒有強制規定,所以這個只能是單位自己決定。有的地方會有一個3個月或者6個月的試用期。一般事業單位的試用期是一年,會在事業單位出公告是給出試用期時間。舉例: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後,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並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❽ 在職有工作經驗的,公務員入職第一年有試用期嗎
有,新錄用公務員沒有工作經歷的新參加工作人員試用期期間執行試用期工資標准,工作滿一年以上的人員,試用期執行定級工資,工資綜合擬確定職務、工作時間等因素
❾ 有工作經歷的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工資是怎麼計算的呢
樓主你好!試用期工資很大程度上看自己能預評到什麼級別。
中組發【2008】20號文件里版面規定
考核權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按以下規定任職定級:
(一)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二)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原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與級別,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
規定是規定,重要的是一要看錄用你的單位是什麼級別;二是你的工作經歷是否有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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