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什麼意思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版。基層工作經歷,是權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10月。
❷ 公務員報考之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驗滿兩年的要求,是從你簽定勞動合同算起,到考試的報名時間截內止,滿兩年容,舉例說,你09年7月就業,要到2011年7月才算滿兩年。
如果有職位要求必須有兩年的基層工作經驗,就是說你在企業,農村,團以下當兵,自營都算基層工作經驗,可累計滿2年.需要開基層工作證明,你必須找你所在單位開具證明信,最好是再找到之前的單位給你開個證明(如果有條件的話).
一般情況下,只要你畢業的時間完全超過了規定的年限,那應該不需要工作時間證明的.但不管是否需要工作證明,你一旦進入面試程序,會有面試前的資格審查,那個時候你必須提交目前所在單位準許報考公務員的介紹信,以及檔案所在地的證明信,或者這些材料也可以在政審中提交.
拓展資料:
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
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其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❸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指什麼
公務員基層工作經驗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此基層工作經驗為兩年即可。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計算方法為:
起始時間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截止時間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一般是截止到報名當月(具體時間要看各地公務員招錄的公告中要求)。
❹ 2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驗,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與他經濟組織及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時間上的界定在基層黨政機關與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當日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初次就業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起始時間算起。
(4)二年的基層工作經驗擴展閱讀:兩年的基層工作經驗現已成為共招門檻,基層工作經驗年限較長的考生被錄取的比例幾乎每年都在增長。所以越來越多的人都認識到了個人基層工作經歷的重要性,基層工作就像人生的一個大課堂,只有走到基層去,走到群眾中去,才能更深刻體驗民情、磨礪性情、提高工作能力。
❺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版位、社團組織,各類權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曾在基層工作,後再進入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具體工作如下: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經歷。
2、村(社區)組織,包括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和社區服務站工作的經歷。
3、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工作經歷。
4、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經歷。
5、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
6、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
7、各類中小企業、非公有制單位的工作經歷。
8、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9、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
❻ 2年基層工作經驗指什麼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如果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就是在以上部門工作兩年以上。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6)二年的基層工作經驗擴展閱讀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計算方法為:
起始時間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❼ 2年基層工作經驗指的是什麼
您好,中公村官為您解答!
公職考試的各位都知道,基層工作經驗,對考公務員幫助非常大。
近年來國考對於有過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在報考招錄名額上由10%的比例增為15%,並且在崗位設定上有相關要求,因此對於有基層工作經驗的人員來說,參加國考錄取的幾率大大提升。
那到底什麼才算基層工作經驗呢?
01
官方定義
基層工作經歷,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這里注意:其他經濟組織包括民營企業。並非只有機關、國企經歷才算基層工作經歷。
02
起始時間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03
截止時間
2018年國考公告現已公布: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7年10月。
04
應屆畢業生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05
退役軍人服役經歷
退伍軍人符合公務員職位表中學歷、專業要求的可以報考國家或地方公務員。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可以報考需要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06
無合同或者合同丟失
可以開具其他證明材料,如單位開具的證明、公積金、社保或工資流水賬單,街道辦、居委會或村委會等機構開具的證明,但這些證明材料是否被招考單位認可,要咨詢招考單位。
祝您生活愉快!
❽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專、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屬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曾在基層工作,後再進入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具體工作如下: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經歷。
2、村(社區)組織,包括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和社區服務站工作的經歷。
3、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工作經歷。
4、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經歷。
5、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
6、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
7、各類中小企業、非公有制單位的工作經歷。
8、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9、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
❾ 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什麼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怎麼算的
您好:
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❿ 公務員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怎麼理解
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