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學招收體育特長生和藝術特長生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升學率嗎
也不全是為了升學率,一所中學肯定要有一定量的特長生將來高考考藝術回生,這部分特長生在學答校校內搞的一系列文藝演出或者或者代表學校出去參加一些文藝比賽上發揮作用,當然,對於普通高中或者示範性高中來說升學率肯定不如重點高中,本來招進來的生源總體水平也比重點高中差。這時候特長生高考考藝術生的話就很容易上名校,在普通高中能出名校的學生也能給這學校添些光彩
❷ 中考體育特長生標准
1、報考初中藝體特長生的學生必須是應屆小學畢業生,且具有中心城區戶籍(或是已在中心城區就讀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2、報考藝術特長生必須具有某項藝術專長且達到一定水平,在就讀初中、小學或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舉辦的藝術比賽活動中取得一定成績,藝術考級不得作為報考條件。
3、考生所持的藝術、體育證書專業項目須與報考學校的專業項目相同。報考高中藝體特長生的必須具備初中階段的相應證書;報考初中藝體特長生的必須具備小學階段的相應證書。
(2)南通中學特長生招收擴展閱讀
體育特長生測試項目:
1、足球
正腳背顛球、20米運球過桿射門、定位球踢准。
2、籃球
助跑摸高、一分鍾投籃、往返運球投籃。
3、排球
助跑摸高(每考生必考),發球、正面雙手墊球、正面雙手傳球、正面扣球四項內容隨機抽取兩項。
4、乒乓球
左推右攻、正手扣殺或拉弧圈。
5、武術
左右正踢腿、騰空飛腳、套路(拳術或器械任選一套)。
6、體操
(1)男生
倒立架上手倒立、側手翻、單杠(1.60米)。
(2)女生
頭手倒立屈伸髖、側手翻、單杠(1.50米)。
7、田徑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女5000米競走、男10000米競走、女100米欄、男110米欄、400米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男撐桿跳高、鉛球(男7260克、女4000克)
8、標槍
(男800克、女600克)、鐵餅(男2000克、女1000克)19個小項。游泳包括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9個小項。
9、羽毛球
❸ 中考特長生招生和正常招生有區別嗎
中考特長生招生和正常招生在錄取方式和錄取分數上有差別。
1、錄取方式不同。特長專生都是提前自主招生的屬,錄取後就不用參加中考,而正常招生的普通生要參加中考文化課考試進入高中學。
2、錄取分數不同。每個學校都會有特長生招生計劃,他們不需要根據中考成績錄取的,區里會組織統一考試,每個人會給一個分數,然後各學校下達特長生的錄取分數線,只要過了就可以錄取。正常招生的普通生通過中考統一考試,錄取分數會比特長生的錄取分數高。
(3)南通中學特長生招收擴展閱讀:
加分規定
2014年9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減少和規范考試加分,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
招生規定
2018年2月23日,為進一步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熱」,解決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教育部公布《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對推進多校劃片、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管理等作出具體規定。
❹ 中考特長生好考嗎
2017年有類高中校可招收體育、藝術、科技3類中考特長生。中考特長生不加分。
2017年高級中等學校具有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資格學校及招生項
奧林匹克基地校及國家級和市級體育傳統校可根據本校實際確定招收體育特長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人數的10%,區級體育傳統校招生計劃原則上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人數的5%。
招收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高級中學可根據學校實際自行確定特長生項目,但招生人數原則上分別控制在招生計劃總數的10%、5%以內。
中考特長生分體育、藝術、科技3類,2017年中招有18個項目招收體育特長生,9個項目招收藝術特長生。
2017年體育特長生招生項目:
田徑、游泳、射擊、射箭、乒乓球、足球、籃球、排球、棒球、壘球、健美操、藝術體操、跆拳道、定向越野、武術、手球、羽毛球、高爾夫
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項目:
舞蹈、民樂、聲樂、器樂、美術、書法、話劇、管弦樂(管樂、弦樂、西樂與行進管樂)、京昆
科技特長生
科技特長生目前在教育考試院網站和中招簡章上沒有劃分更詳細的具體項目,考生可向招生學校咨詢。
要參加校級和市區級兩級測試,兩項測試全部合格,才有可能以特長生身份被錄取。
想成為中考特長生要參加校級和市區級兩級測試,兩項測試全部合格,才有可能以特長生身份被錄取。測試合格的考生,要按規定把所報招收特長生學校的普通班作為統一招生第一志願第一專業填報。
招生學校測試時,除考查考生專業水平外,還考查文化課學習狀況。因此,考生在抓緊練習特長的同時,不能放鬆文化課學習。
2017年特長生考試與招生
1、招生計劃:
今年面向全市招收體育、文藝、科技特長生的學校仍不向各區分配具體招生計劃,而是根據考生測試情況,最終決定各區招生人數。
2、體育特長生:
報考體育特長生要先參加4月由學校組織的專項測試,招生學校根據測試結果1∶1確定本校擬招收考生。學校確定的擬招收考生要參加全市統一測試,取得合格成績並按要求填報志願,方可以特長生身份被招生學校錄取。
參加中考體育特長生統測的考生要測試專項和素質兩項。
專項滿分50分,佔一半分值;素質滿分45分,包括考生實際成績的分值和潛在素質的分值;還有5分是身高等基本身體條件。考生報考項目不同,參加的測試項目也不盡相同。
測試結束後,教育考試院會將測試結果通知到招生學校及考生本人。
3、文藝、科技特長生:
文藝、科技特長生也要參加區里組織的統一測試,並達到合格標准。具體安排可咨詢招生學校所在區中招辦。統測一般安排在5月。
各傳統項目校招收、錄取特長生的項目要和學校傳統項目一致,錄取人數不能超過原定數量。如果學校沒有完成特長生招生計劃,剩餘招生名額將轉入該校所在區的統一招生計劃。
❺ 南通中學特長生的資格認定
筆試部分:
試題內容含三塊:學科知識與能力,常識,心智能力。其中「學科知識與能內力」涉及初中容除體育外各科內容,「常識」可涉及時政、自然與社會、日常生活等方面,「心智能力」可涉及態度、智力、情感、傾向等方面。
面試採用小組討論方式,7人一組,圍繞考核題自由發言,從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組織能力、團隊精神和個人風貌六個方面評判,總分30分,每位面試老師獨立打分,三人均分為該生最後得分。面試程序:(1)每位學生個人自述1分鍾;(2)出具面試題後學生准備3—5分鍾;(3)學生陳述答題。每組面試老師由我校教師3人構成,每人獨立評判。
❻ 特長生招生要被取消了嗎
將於2017年起全面推進的《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日公布,對高考的內容、形式、錄取、管理等環節進行了全新設計和部署,其中不分文理科、取消藝體特長生加分等10項變化備受關注。
【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高考計分3+3,自選科目看特長】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學業水平要測試,綜合素質入檔案】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考試范圍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國家課程標准和考試要求組織實施。建立規范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注重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興趣特長、社會實踐等內容。
【取消藝體特長加分,省級加分不通行】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於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
【回歸全國統一卷,異地高考更有戲】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改進評分方式,加強評卷管理,完善成績報告。加強國家教育考試機構、國家題庫和外語能力測評體系建設。
【自主招生後進行,聯考培訓要取消】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申請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的考核。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核內容,不得採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
【高職院校搞「特招」,職業技能是必考】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為主渠道。
【錄取不再按批次,雙向選擇機會多】推行高考成績公布後填報志願方式。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並完善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
【校長簽發通知書,錄取結果可申訴】高校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建立招生問責制,2015年起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綠色通道再拓寬,寒門學子不用愁】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在東部地區高校安排專門招生名額面向中西部地區招生。部屬高校要公開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屬地招生比例。2017年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從2013年的6個百分點縮小至4個百分點以內。繼續實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由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部屬高校、省屬重點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額招收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優秀農村學生。2017年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進入重點高校人數明顯增加,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
❼ 2011年南通師范美術特長生要求(中考)
一、中招錄取管理機制
全市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由市、縣(市、區)兩級招辦具體負責實施。全市招生宣傳、志願填報、數據管理、招生錄取和信息查詢均在《南通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平台上實行網上統一操作,各縣(市、區)招生辦、報名學校和招生學校按管理許可權在管理終端上操作,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系統進行學習招生政策、填報志願和查詢信息。
二、中招錄取管理要求
全市中等學校招生一律在中考後進行,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中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考生填報志願,分批次擇優錄取。各縣(市、區)招生辦和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錄取審批程序,嚴禁無計劃招生、無檔案招生和不按志願及規程錄取。
三、志願填報操作流程
全市中考報名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組織考生登錄《南通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管理系統》進行中招志願填報,個別考生由當地招辦指定地點填報。中招管理系統志願填報操作流程如下:
1、考生進入《南通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管理系統》操作界面後,依次輸入考生號、姓名、密碼和校驗碼登錄系統後點擊「志願信息填報」。
2、考生首先核對並確認基本信息和已有評價結果及考試成績,包括英語聽力口語測試、體育測試與考試成績、地理與生物學測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如有差錯及時向老師報告,並及時向當地招生部門上報。考生核對無誤後點擊「我已核對並確認以上成績無誤」按鈕進入下一頁面。
3、考生必須先認真瀏覽今年中招錄取辦法和院校招生計劃,閱讀完成後點擊「我已了解今年招生辦法和招生計劃」進入志願填報頁面。
4、考生分批次填報志願,每批次首先選擇「報考」或「不報考」。如某批次選「報考」後可在相應批次的學校名稱和專業名稱下方出現的虛線上依次單擊,在彈出的對話框中選擇學校和專業。考生要注意還有一些批次要求選擇是否專業服從和學校服從。
5、考生填報完成後可以點擊頁面下方的「保存」按鈕保存所填志願信息,然後核對自己所填志願信息,如核對無誤後可以點擊頁面下方的「確認」按鈕確認志願信息。要注意志願信息一旦確認後,考生在網上將無法自行修改信息。
6、報名學校系統管理員登錄《南通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後在「志願管理」下的「學生志願管理」中列印「考生志願表」,交學生和家長核對無誤後在「考生志願表」上進行簽字確認,並在規定時間內將「考生志願表」交給報名點。報名點系統管理員在本校志願填報完成後將「學生志願管理」中考生的「學校確認」狀態置為已確認。系統管理員要注意志願信息一旦確認後,在網上將無法自行修改信息。
7、報名學校將所有確認後的「考生志願表」匯總後與網上確認信息核對一致後即上報市、縣(市、區)招生辦,縣(市、區)學校確認後的「考生志願表」由各地招辦負責保存,市區學校由市招辦負責保存。
四、志願填報時間安排
所有省幼師、師范定向生(含藝體類)和統招生(含藝體類)、普通高中(含擇校生、中外合作班)、五年制高職(含藝術類)、中職(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志願都實行一次性填報。志願填報時間安排如下:
5月20-25日:志願填報系統調試階段
5月26-28日:部分學校模擬填報志願
5月28日:全市中招咨詢會(地點:南通市啟秀中學西公園校區)
5月29-30日:中招政策宣傳、考生志願填報指導
5月30日-6月2日:考生網上填報志願
6月3-5日:考生志願簽字和確認、報名學校信息確認
6月6-7日:各縣(市、區)招辦對志願進行核對並反饋信息
7月31日前:招生學校注銷未報到的錄取考生
8月5-10日:師范、高職和中職學校徵求平行志願填報
五、志願填報注意事項
1、報考師范類考生根據所在區域填報當地師范招生計劃的志願,否則填報志願無效。
2、考生在今年志願填報中要特別注意師范定向生、師范統招生、普通高中、特長生、中外合作班、高職和中職的錄取批次,所有學校和專業代號不能選錯。
3、考生未填報某一批次的志願不影響下一批次志願的正常錄取,在每一批次的志願欄中設有其它專業是否服從、其它學校是否服從志願欄,填報了「服從」的考生如未被所填報的學校或專業錄取,可在本批次未招滿的任何學校或專業中進行投檔錄取。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必須確認「服從」或「不服從」。
4、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要注意是否達到所報學校對綜合考核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要了解所在地區關於推薦生、特長生招生錄取的辦法。
5、凡報中外合作班的考生一定要查閱招生學校的招生簡章,凡被中外合作班錄取的考生不得參與其它學校錄取。
6、師范、中高職招生學校若招生計劃未能完成或調增計劃,未被錄取或被退檔的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登錄《南通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填報徵求平行志願後再投檔補錄。
7、所有師范、普高、高職、中職學校的招生計劃請考生閱讀《2011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其中「第三批南通市2011年中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招生計劃二」中所含「3+2」相關專業及部分與其它高校合作辦學的專業,請考生向招生學校了解辦學模式,填報時應與五年制高職注意區分,掌握政策後正確填報在對應批次欄內。
六、志願填報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拓寬渠道,確保中招政策宣傳到位。中招志願是招生錄取的重要信息,既是考生對報考學校和專業意願的表達,又是招生辦投檔和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各縣(市、區)招生辦和報名學校要在考生填報志願前,及時完整地向所有考生下發市招生辦統一編制的《2011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向考生及時公布各類學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專業,加強招生政策宣傳,使考生和家長全面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錄取辦法。
2、認真學習、掌握規程,確保志願填報指導到位。各縣(市、區)招生辦和報名學校要按中考志願填報的統一規程和時間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在考生填報志願之前,要加大中招政策宣傳的力度,組織師生全面學習中招相關政策,尤其要加強對考生網上填報志願的政策宣傳和操作技術指導,做到科學、准確、公正、合理,確保對考生志願填報的宣傳和指導到位。要重點確保維護考生對師范招生和省統一下達的五年制高職及普通中專招生計劃的知情權,要尊重考生意願和選擇權,維護考生權益。報名學校不得誤導、限制考生填報志願;不得強迫考生改動志願;不得向考生偏重或單項宣傳有關招生學校。有誤導或強迫考生填報志願造成後果的由報名學校負責,並由紀檢部門查實後追究相關責任。
3、把握重點、反復核查,確保志願信息准確到位。考生要在認真閱讀相關材料的前提下,結合本人的情況,慎重選擇自己所要填報相應批次的學校和專業志願,特別對學校和專業代號不能選錯,並認真、反復核對「考生志願表」後再簽字確認。各報名學校要組織班主任和相關老師認真、周密做好志願信息核對工作,預防考生出現志願填報差錯。考生志願信息須經考生本人和家長簽字確認後方為有效,未經考生本人及家長確認的志願信息一律無效;考生志願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經簽字確認後的志願信息確認單由各報名學校交市、縣(市、區)招生辦留存,以備核查,保存期一年。
4、周密部署、細致安排,確保志願填報組織到位。中招志願填報工作由市、縣(市、區)招生辦、報名學校分級管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市招生辦負責全市志願填報工作的整體組織與協調,提供統一管理系統平台,及時發放《2011年南通市中招指南》,並負責系統的運行、更新與維護。同時負責做好市區考生志願填報的指導工作,檢查、督促市區報名學校做好志願填報的各項組織、指導工作。
各縣(市、區)招生辦負責本縣(市、區)范圍內各報名學校和個別報名考生志願填報工作的組織與協調,負責報名學校對中招管理系統使用的指導與管理,及時發放《2011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各地招生辦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考生志願填報的指導工作,檢查、督促所轄報名學校做好填報志願的組織工作及列印志願信息確認表,重點是要做好各類信息的上報工作,確保及時、准確、安全。
各報名中學負責本校考生的志願填報組織工作,及時向考生發放《2011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做好中招政策宣傳和解讀工作,指導考生填報志願,並在規定時間內統一組織好考生上機登錄系統進行志願填報,及時做好志願校核等工作,組織好考生及家長對志願信息簽字確認工作,並做好各類信息上報工作。
七、中招錄取批次安排
1、單獨批次:省男幼師錄取批次。
2、師范招生提前錄取批次:
第一小批次:師范藝體定向生錄取批次;
第二小批次:師范定向生錄取批次,校長實名推薦生在本批次中提前錄取;
第三小批次:師范統招藝體生錄取批次;
第四小批次:師范統招生錄取批次。
3、第一批次:中外合作班提前錄取和普通高中(一)錄取批次。
4、第二批次:普通高中(二)和五年制高職(含藝術類)錄取批次。
5、第三批次:
第一小批次:省屬普通中專計劃錄取批次;
第二小批次:本市中職注冊招生錄取批次;
第三小批次:其它中職(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錄取批次。
6、徵求平行志願錄取批次:師范、高職和中職徵求平行志願錄取批次。
八、中招錄取具體辦法
1、省男幼師單獨批次錄取。通過招生學校組織面試合格的本市戶籍考生必須在省男幼師單獨批次中填報志願,按考生所在縣(市)區戶籍地,根據縣(市)區分配的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志願順序擇優錄取。
2、師范招生提前批次錄取:
(1)師范藝體定向生錄取。凡報考師范藝體定向生的考生,必須參加相關專業加試,相關證書折算專業成績只限於報考師范統招的考生,必須在師范藝體定向生志願欄內填報志願。在全市統一劃定中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525分(含525分)以上,根據各縣(市)區的師范藝體定向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志願,按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如某縣(市)區專業線上生源不足,經徵求縣(市)區同意後可進行專業計劃調整。
(2)師范定向生錄取。校長實名推薦師范定向生錄取。經校長實名推薦面試成績及格的師范定向生必須在師范定向生志願欄內填報志願,考生所填報的志願必須與被推薦的學校相同,否則取消推薦資格。符合報考條件的校長實名推薦師范定向生根據中考成績達到該地區、該專業的定向生錄取控制線下20分(含20分)以上,對照推薦生專業計劃,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報考師范定向生的考生必須在師范定向生志願欄內填報志願,其中各縣(市、區)的考生按戶籍所在地的計劃填報志願,考生應對照學校和專業代碼填報志願,每個考生可填報兩個專業。考生填報師范定向生志願時不得跨縣、區域填報,否則所填報志願一律無效。考生和學校都必須確認戶口所在地與戶口本是否一致、戶籍所在地與報考學校對應地區確定的計劃保持一致。在全市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上,依據各縣(市)區師范定向招生計劃(減去校長實名推薦計劃),根據考生志願按1: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由師范學校組織面試,對面試合格的考生按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其專業按成績優先的原則確定。
(3)師范藝體統招生錄取。凡報考師范藝體統招生的考生應為參加學校組織專業加試合格的考生才可投檔錄取,有意向的考生要在師范藝體統招生志願欄內填報志願。根據各縣(市)區分配的招生計劃、考生中考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和考生報考志願,在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中考和藝體專業測試成績總和不低於525分)上,按招生計劃1:1.2比例投檔, 師范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中考和藝體專業測試成績總和擇優錄取。
(4)師范統招生錄取。凡報考師范統招生的考生要在師范統招生志願欄內填報志願,可填報兩所高師志願,每所學校可填報兩個專業,考生可填學校和專業是否服從,兩所師范學校實行平行志願錄取。根據全市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的平行志願,在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525分(含525分)以上,按招生計劃1:1比例投檔錄取。
3、第一、二、三批次錄取:
(1)中外合作班錄取。符合有關規定並報批的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辦學)經市教育局批准可在全市范圍內組織招生,並嚴格按公布的招生簡章組織實施。招生學校根據招生簡章須提前組織面試和測試,並與家長、考生簽訂報考協議。招生學校要將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名單名冊蓋章後於6月10日前報市招生辦。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要在中外合作班提前錄取批次志願欄內填報志願,考生可填報兩所學校,並實行平行志願錄取。中外合作班錄取在普通高中錄取時提前錄取,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與其它批次的招生錄取,未被錄取考生可參加下一批次所報志願錄取。
(2)普通高中(含擇校生)錄取。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嚴格按照省教育廳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0]2號)文件執行,普通高中招生實行全市統一集中管理,各縣(市、區)招生辦具體負責錄取。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委《關於2011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監[2011]8號)文件規定確定普通高中擇校生計劃,並繼續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三限」政策。
各地招生辦要按規定時間和操作流程根據招生計劃和錄取條件統一在《南通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平台上操作,並按照省教育廳要求所有普通高中新生須經市招生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各地招生部門要嚴格按照公布的計劃、考生的志願和規定的批次實行錄取,招生學校不得超計劃招生,更不得無計劃招生。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切實加強學籍管理,嚴格執行借讀管理規定,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以各種名目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
全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下發的《關於2011年推進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通教發[2011]2號)文件執行,堅持全面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學校要在考生填報志願前公布普通高中錄取條件中的綜合考核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考生在填報志願前,要詳細了解招生學校對考生的綜合考核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達不到招生學校提出的招生條件的考生不得投檔錄取。
相關熱點普通高中要確定不低於50%的招生計劃,根據初中畢業生源數,按比例定向將推薦生計劃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按規定的推薦辦法錄取。
部分特色高中要在統招計劃中安排3%左右的計劃,招收在音樂、美術、體育、科技等方面有特長和創新能力的學生。推薦生、特長生均須參加中招文化考試,具體實施按照各自製定的招生辦法組織錄取。
報考普通高中(含擇校生)的考生要按規定的各類小批次填報志願,考生在填報普通高中志願時要特別注意小批次順序,在錄取的過程中,是按批次的順序依次錄取,上一批次不填報不影響下一批次投檔錄取。普通高中統招和擇校的計劃招生均實行一次性錄取和不再補錄的辦法,如果未被任何普通高中錄取、而又無其他志願,只可以補錄下一批次學校,所以提醒考生填報普通高中統招和擇校志願時一定要慎重。
普通高中(含擇校生)是分縣(市、區)負責錄取,考生不得跨縣(市、區)填報志願,普通高中不得跨縣(市、區)和省轄市招生。普通高中錄取可採用按志願順序錄取或採用平行志願錄取,所以考生要認真學習、掌握當地普通高中錄取辦法。特別要提醒考生注意所填報志願的順序,採用按志願順序錄取辦法是按考生所填報志願順序依次錄取;採用平行志願錄取辦法是考生所填報的志願中只要有達到錄取學校的投檔線時,則被填在前面志願的學校錄取,一旦被錄取的考生,不得被任何學校再錄取。
升入普通高中的外省、市戶口學生在報普通高校招生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3)五年制高職(含藝術類)錄取。五年制高職招生錄取將按照省教育廳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管理促進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蘇教職[2010]2號)文件執行,招生學校不得實行擅自注冊入學,必須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錄取批次和考生志願擇優錄取。
五年制高職招生全市實行集中統一錄取,錄取時全市單獨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凡報五年制高職的考生在高職批次志願欄內填報志願,每位考生可依次填報四所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可填報兩個專業,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藝術類高職招生在五年制高職錄取批次前投檔錄取。
(4)中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錄取。凡報省屬計劃普通中專的考生在中職第一小批次志願欄內填報志願,每位考生可依次填報二所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可填報兩個專業,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
本市中職可提前注冊招生,考生在中考結束後憑《准考證》、成績通知單至本市中職學校進行注冊報名,由招生學校進行注冊預錄取,招生學校並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參加註冊預錄取的考生,若填報了中職第二小批前批次的志願,仍按所填報的志願正常投檔錄取。注冊預錄取的考生辦理錄取審批後,不再參與第三小批次投檔錄取。
凡報其它中職(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 的考生在中職第三小批次志願欄內填報志願,每位考生可依次填報二所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可填報兩個專業,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
4、徵求平行志願批次錄取。師范、高職和中職學校在7月底前要注銷未報到考生的錄取,市招生辦將在8月5日前公布各師范、高職和中職校徵求平行志願計劃(含未能完成或調增計劃),凡未錄取或被退檔的考生在8月5-10日內登錄《南通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平台填報徵求平行志願並進行網上確認,8月10-15日進行徵求平行志願投檔錄取。
九、中招錄取時間安排
今年全市師范和四星級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三星級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職錄取工作在7月上旬前完成;中職錄取工作在7月中旬前完成;中、高職徵求平行志願錄取工作將在8月中旬前完成。
十、中招錄取審批要求
根據省中等學校錄取管理規定,全市所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和中職的錄取均要由各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審批手續,錄取信息將作為省、市教育部門和招考部門辦理學籍注冊以及升學報考資格的主要依據。
所有招生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均由各錄取學校印製、蓋章,並根據不同類型錄取的學校加蓋省教育考試院或市招辦或縣(市、區)招辦錄取專用章。五年制高職(含高師)《錄取通知書》須加蓋省教育考試院招生錄取專用章;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須加蓋市招辦普通高中錄取專用章;市統一錄取的中職《錄取通知書》須加蓋市招辦錄取專用章;縣(市、區)錄取的中職《錄取通知書》須加蓋當地招辦錄取專用章。錄取審批同時,按省教育、物價、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准收取中招錄取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