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工作經歷考入事業單位需要試用期嗎
有工作經歷考入事業單位需要試用期嗎?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裡面規定的回,初次就業試用期答12個月,但非初次就業並沒有強制規定,所以這個只能是單位自己決定。有的地方會有一個3個月或者6個月的試用期。一般事業單位的試用期是一年,會在事業單位出公告是給出試用期時間。舉例: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後,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並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㈡ 中信銀行職位問題
聽你說「出來做的是財務」,你敢情不是銀行的人,想要進銀行是不,但你要考慮清楚銀行這地方可不是追求壓力小的人來的,當然如果我說沒有壓力小的工作也是騙人,而且如果你不怎麼在乎薪酬的話,我可以以我六年的工作經驗給推薦,比如銀行的會計上的大庫崗,知道是干什麼的嗎,壓抄的,每天和押運公司的警衛一起呆在庫車里到各個網點送抄、取抄,那個沒壓力,每天就坐在車里什麼也不用想,周而復始,但薪水你就別想了,還有些崗位壓力小,而且是通用的壓力小,但是前提是什麼呢,有背景、能拉存款(至少5億起步的),那個沒壓力,真沒壓力,但是要拼爹。你適合啥崗位其實沒人能給你說的出來,因為沒人了解你嘛,但僅僅從你問的問題看,你如果想從事銀行業,首先心態就不對,銀行工作壓力相當大,各種各樣營銷任務你首先要扛得住,搞財務的就算你當櫃員也有營銷任務呀,跟別說進入機關搞財務,你有背景嘛,首先問一句,那個人人都想去,而且就算是機關的也有儲蓄任務呀,所以進銀行,如果是平頭百姓出生你就要刻苦努力的幹活,壓力啥的那是肯定的,崗位不是你說了算的,人家給你啥你就幹啥,隨著輪崗的進行,你就會發現你適合哪個崗位了,不用我們在這里說。
再一個不要問那些部門、崗位之類的,人力資源如果聽到你說這些內部的東西很反感的,你沒有權力去挑,你要這個背景,你也不用在這問了是不,估計你父母都給你准備好了,所以人家給你啥崗位就幹啥,一開始也就是個見習櫃員,連正式的都不是,或者見習客戶助理,跟著跑腿的,沒有你選擇的餘地的。
㈢ 國有銀行七年工作經驗,現中信銀行公司客戶經理崗位值得去嗎
可以考慮考慮,畢竟還是有優勢的,中信銀行還是很靠得住的,比較大,發展前景也是不錯的,之前有接觸過,薪資待遇挺好。
㈣ 關於有工作經驗,考取了公務員後的轉正定級和工資定檔的問題。
縣里定的應該沒錯,本科畢業生試用期滿級別工資25-2 380元.
如果你是在1-2類艱邊地區回工作就定答25-3 3-4類艱邊就定25-4
我單位新錄用公務員都要實行1年的試用期,期間發試用期工資.
你的1年村官經歷可以算是你參加工作時間為20100901,但和你工資沒什麼關系.我感覺你應該和應屆生一樣,不存在早一年晉檔的問題,因為你2010年不是參照公務員考核的身份,沒有考核年限.
本科使用期工資685 專科655 符合規定 不存在因為你是村官就沒見習期的事
個人意見 希望採納
㈤ 已經有4年工作經驗,還可以簽見習協議嗎
當然可以,因為不論你具有怎樣的工作經歷或能力,只要不是續簽同工種同崗位的版勞動合同,用人單權位都可以以此為前提條件,來要求你接受見習期。但是,如果對方以見習期待遇不享有相關福利的方式來逃避法律規定的義務,都是行不通的。當事人完全可以向勞動管理部門投訴或舉報,以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㈥ 應聘一個單位,一年見習期,主要招的是應屆生,可我是往屆有工作經驗,被錄取後,簽合同後辭職要交違約嗎
這個不一定的,一般來說進去是會直接簽合同的,但是一般不會有違約金的,因為合同是雙方自願的,誰不滿意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關系,但是有些單位是強制性增加違約金這一條款的,這個就要自己把握了。
㈦ 我找到一份工作,是中信銀行客服崗位,他們說試用期過了可以納入銀行編制,會嗎,哪位懂行的前輩解釋下
現在這些企事業單位沒所謂編制不編制了,都是合同工,但是你轉正以後也是享受該有的福利的。
㈧ 有過工作經歷的研究生畢業以後還需見習期嗎
1.你和我的情況一樣,我也是碩士畢業遇到見習期的問題。但是政策明確:研究生畢業沒有見習期,請到勞動部網站查詢《關於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畢業分配工作後工資待遇問題的通知》,文件仍然有效。
2. 關於見習期制度,請仔細閱讀以下解釋,有不明白處可向當地省級勞動部門咨詢(目前國家部級包括勞動部和教育部都不接受個人具體問題的咨詢),本解釋來自於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2008年1月17日對我本人就見習期制度咨詢給予的答復性解釋
見習期是對應屆高校畢業生在轉為國家幹部編制前而進行業務適應及考核的一種制度,不是勞動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計劃經濟時期人事制度下的做法。 但必須明確的是見習期制度只適用於國家分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不適用通過雙向選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我們國家自50年代起以行政規章的形式開始實行見習期制度。如1981年10月4日國家教委、計委、勞動人事部聯合發布的《高等學校畢業生調配派遣辦法》,其中的第26條規定:「畢業生分配到達工作崗位後,實行一年見習的制度。見習期滿後,經所在單位考核合格的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長見習期半年到一年,延長見習期仍不合格的,按定級工資標准低一級待遇」。1987年7月22日發布的《高等學校畢業生見習暫行辦法》第2條規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分配工作後,原則上都要安排到基層見習。見習期為一年。對入學前已從事一年有關實際工作的,經所在單位批准,可免去見習期。有些行業的人才,需要更長時間的實際鍛煉,可以在見習期滿後自行安排。」因此從性質上看,見習期也是一種試用期。 國家規定,原為教齡在一年以上的民辦教師;考取高等學校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仍從事教師工作的,可不實行見習期;原為工齡在一年以上的全民或城鎮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正式職工(不含未轉正的學徒工、練習生、試用人員以及臨時工、合同工等),考取高等學校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可不實行見習期;取得博士、碩士學位的畢業研究生到企事業單位工作,不實行見習期。 見習期滿如果合格,則為該畢業生填寫《高等、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見習期滿轉為正式幹部申報表》,向人事部門辦理幹部身份轉正手續,確定行政級別,為其評定專業職稱,聘任相應職務。如果見習期滿,達不到見習要求的,可延長見習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資標准;表現特別不好的,可予以辭退,由學校重新分配工作。隨著時間的推移,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形式發生很大的變化,1997年3月24日國家教委發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就業實行「供需見面及雙向選擇」,原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同時廢止。有關原見習期制度的《高等學校畢業生調配派遣辦法》、《高等學校畢業生見習暫行辦法》等已經失去了有效性。
事實上, 由原國家教委和原勞動人事部制定的關於高校畢業生見習期的制度,明確針對的都是畢業後由國家或者政府分配工作的畢業生。原勞動部在1996年的復函也重申了見習期的問題,但針對的也是分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雖然國家有關部門並沒有明文廢止見習期制度,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關系的建立形式發生著變革,高校畢業生由國家分配工作的制度已經基本消亡,因此高校畢業生見習期制度也失去了立足的根基,已形同虛設。 在我國現階段,已經不實行高校畢業生分配工作的制度,因此原來的見習期制度已基本不適用。高校畢業生(勞動者)與企業通過市場招聘等雙向選擇而建立的勞動關系,則其行為受現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保障政策調整,用人單位不應以見習期制度為由來設法規避勞動法(廣義的)規定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當前許多的國有企業仍舊要求畢業生執行見習期制度,由於這類企業一路由計劃經濟時期走來,被計劃經濟時期政策的束縛也較多。但是不論如何,見習期制度明確只適用於國家分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而不適用通過雙向選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當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畢業生就業政策明確的情況下,企業如仍以實行見習期為名要求通過市場招聘形式而錄用的畢業生實行長達1年的試用期,是混淆概念、變相延長試用期的違法行為。
㈨ 以前有工作經歷的新錄公務員見習期工資如何計算
具體要看各地市規定
舉例:某地試用期基本工資標准
工作年限4年以下的和直接從大專專以上畢業生屬中錄用的,大專650本科680雙學士710碩士770博士845
工作年限滿4年-8年的,相應的有所增長
工作年限滿8年以上的,相應的有所增長
工作津貼和生活補貼只要是試用期都一個標准
㈩ 請教各位幾個關於中信銀行工作的問題!
1、核心部門很多,不知道你是什麼專業方向,分行里除了營業部都是機關。只要能進機關,什麼部門都OK。
2、去機關部門吧,待遇不錯,沒有什麼存款任務。
3、你得看你能進哪個部門,好像不是你想進什麼就能進什麼部門吧,一般來說校園招聘都先從櫃員干起。社會招聘應該是有經驗或者有資源。
4、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