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07年6月份畢業 想報09年天津公務員 能算有兩年工作經驗嗎
你的經驗算是基層工作經驗,但是不知道時間夠不夠,不過你可以不管夠不夠,先報名,如果審核通過了就證明你的時間是夠的,如果審核沒有通過,那就可以再考慮別的沒有基層工作經驗的職位了。
Ⅱ 2012年6月畢業 參加2014天津公務員考試 能不能算兩年工作經驗 急!!!!
1、不來算,兩年工作經驗從自你畢業時間算起,截止到報名時間。而畢業前的工作時間算實習,不納入計算范圍。
2、兩年工作經驗,僅憑制式勞動合同證明及社保證明,單位出具的無效。
3、建議你不要有僥幸心理報考,需兩年工作經驗單位。因為筆試是計算機報名,就算你僥幸通過,在面試人工審核材料時,你也會被刷掉,還請三思。
Ⅲ 天津工作1年11個月算兩年工齡嗎就是簡歷上可以寫兩年工作經驗嗎
可以~~~~~~~~~
Ⅳ 一般天津人有一兩年的工作經驗的人能接受自己最低的薪水是多少
這么問 太泛泛了 這人什麼學歷 多大歲數 哦 那和我的情況差不多啊 我還要小一些 基本工資1200吧 不算保險
Ⅳ 工作經驗時間怎麼算
靈活一點啊,也算三年的工作經驗啊。又沒喲要求你做工作證明,就算要的話也可以去原先的單位開啊,自己創業的話可以將實際情況寫進去,這是很正常的事,,沒必要那麼糾結的。
Ⅵ 天津市的公務員 兩年工作經驗
1 今年7月你哪來的工作經歷呢?造假的後果不用我說了吧
2 公安局的文職算基層經驗
3 參公是事業編,除了這個其他都與公務員一樣
Ⅶ 兩年工作經驗怎麼算
一、關於怎樣才算「基層」
基層是指在各類縣及縣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在各類企業、社團組織、農村或城市社區、個體經營或自謀職業的經歷均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本科畢業後就業一段時間又考上普通招生計劃研究生繼續深造,並於2010年畢業的人員,視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若其工作性質及時間符合基層工作的規定,其基層工作經歷也予以承認(類似人員以此類推)。
在州市及以上機關(含參公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的經歷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失業或待業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什麼是基層工作經驗,
是指畢業後正式的工作經驗。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工作經歷,視為社會實踐經驗,不視為基層工作經驗(這里的在校的社會實踐,特指普通招生計劃的學生在校的社會實踐);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職參加的學歷教育,其就讀期間依然從事正常的單位工作,這不屬於社會實踐,其工作經歷有效 。
三、基層工作經驗時間的計算辦法
為保證基層工作時限計算的准確,基層工作年限嚴格按月界定基層工作年限,工作經歷的基礎計算單位為「月」,未滿12個月的,不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 即從參加工作時起,要工作滿24個月才視為兩年工作經驗。如:2009年4月30日參加工作至2010年3月1日解聘的人員,算工作了12個月,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而2009年5月1日參加工作至2010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員,僅算工作了11個月,不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可以是幾個不同基層單位工作時間的累計。
四、基層工作經驗的證明材料
基層工作經歷由考生由所在單位或檔案所在地的人才中心開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予以證明(資格復審時提交),如果出現面試以後階段單位不同意放行的情況,一律視為考生填報虛假信息,將處以一定的處罰。
五、關於「四類人員」報考情況
所謂「四類人員」是指西部志願者、特崗教師、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及「三支一扶」人員四類人員。他們在服務年限可視為基層工作經驗,計算方法與基層工作年限的計算方法一樣,按照服務合同逐月進行真實的服務期計算。如2008年5月參加服務工作,至2010年3月,其服務期為23個月,不享受加分照顧,不視為有2年工作經歷。
Ⅷ 天津公務員報名要求「兩年以上工作經歷」
不算!
你可以淡化或者不考慮基層這兩個字//但是兩年工作經驗必須是連續在一個單位或者內兩個單位分別一容年的才行。體制內審核比較嚴格。你屬於典型的個體經營,沒有正規工作單位。你說的半年多外企工作經驗,已經造成社會保險斷檔,個人檔案已經成為「散戶」無組織接受,無法證明有單位工作兩年~~簡章的兩年經驗必須是有單位的工作經驗,也就是社保等三險連續,工作證明能開的,且連續工作的才行~很多人認為自謀職業也算。那就是混淆了,尤其是那些經常更換工作的人就更吃虧了。。。如果兩年換3-5份工作。即使工作2年也很麻煩。除非公司一直給你交社保。。。
Ⅸ 在天津一國企工作三年,合同工,算基層工作經驗嗎
基層工作經歷,主要指在區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依照以上定義,您的工作經驗應該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並且單位可以給您開具證明。
當然,您最好跟招考單位電話溝通一下,那樣能確保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