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考試中「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怎麼理解
就是你所報考的崗位要求你做過與這崗位一年以上的工作。而你做個安全工作,就報考安全有關的事業單位,就符合條件
⑵ 要在某家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才算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還是每次去別的公司積累幾個月的經驗又離開也算
何為連續工作滿一年?
:按照我國職工年休假制度,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但是,對於從其他單位新進入現用人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到底是指在現用人單位要干滿1年才能休,還是可與原單位連續工作時間合並計算?
A: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最新解釋明確,「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既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但其中在同一單位或者不同單位間的工作時間不得間斷超過一個月以上。超過的,其連續工作時間重新計算。如小李年1月1日以後在原單位工作半年,到另外一個單位又工作滿半年,就應該算連續工作滿一年,可享受年假。
按規定,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計算方法舉例:阿鵬累計連續工作已超過7年,跳槽到新單位後,當年剩餘天數為天。按規定,他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為5天,那麼阿鵬在新單位的年休假天數為(/)×5=3.36天。由於0.36天不足一天,因此阿鵬當年年休假為3天。
⑶ 工作經驗:1年以上(應屆生亦可)是什麼意思
要求是最好能有1年經驗,如果自己覺得各方面非常符合,且自己的興趣或者愛好跟所要求的技能或者特長是符合的,那麼應屆生也可以考慮的意思。
⑷ 一年工作經驗及以上
這個最終的解釋權是不是還得歸人家公司所有呢?看看錄用的地方怎麼說吧
⑸ 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半年的工作經歷是不符合了是嗎
是的。差了那麼一點。
你的工作能力強,
可以說有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⑹ 一年以上工作經歷 含義 事業單位報考
你好,如果你報考的事業單位明確要求是一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應屆生內是肯定不符合報考要容求的。
這里的工作經驗是指你工作後繳納社會保險金的年限為準的。不管你再機關、企事業單位擔任何種工作崗位,只要累積繳納社會保險金年限超過12個月,就符合報考要求了。
至於你能不能報考,你可以帶好身份證去街道的社保服務窗口查詢你的繳費年限,也可以打電話12333進行查詢。
⑺ 事業單位招錄要求裡面有一條是「具有1年以上實際工作經歷」的指
都可以,主要是要工作經驗,現在找工作不都這樣嘛,所以應屆畢業生難找工作
⑻ 現在工作真心難找,全都是要1年以上工作經驗,我到底能幹嘛呢
放平心態,調整就業的預期。先從一些你本來看不起的崗位做起,1年工作經驗很容易就有了。
現在並非就業困難,而是就業者對市場提供的職位的工作內容和薪酬等不滿意,遠低於預期,所以不願意去上班。
慎重選擇你的第一份工作,但是並不是一直閑著,你可以考慮一下服務性的行業或者提供培訓上崗的工作崗位,這些一般對工作經驗的要求較低。
還有就是一二線城市的要求一般較高,你可以先在三線城市積累工作經驗。如果硬要一二線做起,你可以選擇酒店、景區等人員流動性較大的地方求職。
耐心點吧,不要把自己看的太高,中國是人力資源大國,心態很重要,先就業再擇業!
⑼ 201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其他條件裡面規定:具有1年以上稅務相關工作經驗。是必須的嗎
這個當然要開證明的了,否則其他人也隨便說自己工作幾年了,證明的話你就去你所工作的單位蓋章就行了
求採納
⑽ 對「有從事本專業1年以上工作經歷」的疑問
我想可能是要一位會計專業畢業而且在監管處室監管崗位工作過一年以上的人員吧。一般招聘單位都是想找個相關工作崗位的人員(在本專業的基礎上有工作經歷)。
更多公考資訊請查看安徽人才信息網http://www.ahrc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