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務員考試中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怎麼算的
國考工作兩年是指基層工作經驗,一般是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時間計算如下:
在基層黨政機關與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當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初次就業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是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看作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人員,他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起始時間算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上服務期滿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201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已公布,避免考生對於文件部分規定不能完全理解而影響報考,為此國家公務員考試專家特進行解讀,以釋疑惑。為方便考生查看相關信息,可以將本站添加收藏。
❷ 公務員報考 怎麼算是有基層工作經驗2年
招考對象中「復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制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報名截止時間),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
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驗,指的是畢業後正式的工作經驗。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工作經歷,視為社會實踐經驗,不視為基層工作經驗,當然,這里的在校的社會實踐,特指普通招生計劃的學生在校的社會實踐。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職參加的學歷教育,其就讀期間依然從事正常的單位工作,這不屬於社會實踐,其工作經歷有效。
❸ 公務員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怎麼算
一、不算。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沒上班的時間沒有勞動合同肯定不算。
二、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的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3)雲南省公務員基層工作經驗怎麼算擴展閱讀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❹ 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級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基層工作經歷時間界定:(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工作之後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❺ 公務員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怎麼算
公務員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兩年」的計算方法是: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第一天,該報考人員在基層工作的時間足年足月累計為兩年以上。具體的起始時間的分別界定如下: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3)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5)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公務員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❻ 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驗怎麼算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報名截止時間),報考回人員累計在答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
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❼ 公務員考試中基層工作經歷怎麼算
國家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驗起止時間怎麼算?
第一類:自報到之日算回起:在基層黨政機關、事答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人員。
第二類:自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
第三類:自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
第四類: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
第五類:自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
第三、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10月。依次類推,預計2019年國考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10月。更多信息可查看此鏈接: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驗起止時間怎麼算?,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謝謝!
❽ 公務員考試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怎麼計算的
范圍:企業、縣以下黨政機關、見習基地、創業、靈活就業等都算。回
時間要足年足答月
⑴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⑵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⑶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⑸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