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貼現天數怎麼計算,請具體說下,還有就是按月和按天具體的演算法
金融抄系統的一個月,標准為30天,也就是說,金融系統的月息率是指30天的利息率。
金融行業利息計算時間的確定:自開始計息之日起,到停止計息日止。
例如,一張承兌匯票簽發日為2011年7月1日,期限6個月,那麼到期日是12月27日。假如12月8日辦理貼現,那麼還有27-8+1=20天
㈡ 工資按天數算跟按月算是兩個概念對嗎
畢竟每家公司算工資的方法都差不多,本質上是沒有區別的,最後還是要看你在的公司是怎麼規定的了。比如說上完這個月了,有沒有什麼滿勤獎,或者是業績考核達標獎金什麼的。都是要算清楚的。
㈢ excel中按天統計的數據咋樣變成按月、按年統計的
用數據透視
1、首先需要追加兩個輔助列,一個標題為「月」,一個標題為「年」
2、在月下版一個輸入公式權
=text(你的日期列,"yyyymm")
在年下一個輸入公式
=text(你的日期列,"yyyy「)
3、填充2個公式到你的數據區域;
4、插入2個數據透視
,一個行標簽選擇」月「,另一個行標簽選擇」年「,計算項放在數據區域
5,完成
㈣ 工資按天算和按月算有什麼區別
資按天算和按月算沒有區別,通常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㈤ 我想請教一下Excel表格里如何按月的天數計算某一指定人選的累計到訪天數重復的日期算一天
可以用VBA,用字典來處理。 主鍵用日期,判斷條件用人員姓名或者人員代碼版。最後統計條目數權即可。
如果要用公式的話,由於計算不重復值,所以處理起來相對麻煩,建議用輔助列來解決, 先用數組公式,把此客戶的信息及日期提取出來,然後再排序去重。
也可以將此客戶信息篩選出來,復制出來,再去重。
如果要統一統計,最好使用VBA,用SQL語句也可以。以姓名和日期匯總即可。那麼日期就是單純的日期,然後再統計。做個語句嵌套。
hyc11072
㈥ excel中按天統計的數據咋樣變成按月、按年統計的
用數據透視
1、首先需要追加兩個輔助列,一個標題為「月」,一個標題為「年」內
2、在月下容一個輸入公式 =text(你的日期列,"yyyymm")
在年下一個輸入公式 =text(你的日期列,"yyyy「)
3、填充2個公式到你的數據區域;
4、插入2個數據透視 ,一個行標簽選擇」月「,另一個行標簽選擇」年「,計算項放在數據區域
5,完成
㈦ excel表格里 有按月計費 ,有按天計費,如何計算工資
1、打開填制好抄數據的工資表。選擇需要計算結果的單元格,點擊編輯欄上面的「插入函數」。
㈧ oracle: 給定起始日期,按月份統計兩個日期間每個月份的工作日(非周六周天)的天數,謝謝
with t1 as (select to_date('2013.09.09','yyyy.mm.dd')+level-1 ymd
from al
connect by level<=to_date('2013.12.09','yyyy.mm.dd')-to_date('2013.09.09', 'yyyy.mm.dd')+1)
,t2 as (select to_char(ymd, 'yyyy.mm') ym, to_char(ymd, 'd') d, ymd from t1)
select ym,count(d) from t2
where d<>1 and d<>6
group by ym
㈨ 遼寧公務員基層工作經驗的起算點。是否按天計算還是按月計算啊。。
您好, 中政行測 和 中政申論 備考平台為您解答!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或「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
工作經驗的起點是按月計算的哦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中政行測在線備考平台"和"中政申論在線備考平台"提問,我們會及時解答。
㈩ 勞動法工資核算是按月計算還是按天計算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0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國慶節和中秋節合並放假,具體安排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節分別調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用人單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可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日工資該如何折算
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即春節長假期間每日的加班
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加班工資適用范圍
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勞動者,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的部分,應當視為加班,用人單位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是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此外,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人員,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