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務員考試2年基層工作經驗的問題
沒有明確要求的,說明工作經歷不是必備條件,但是在選擇考生時,成績分數一內樣的情況下,優先考慮錄取有容工作經驗的考生。就這點而言,你提不提供工作經歷的證明是你的事,宣布選擇你則是人家的權利。如果你能夠提供證明當然是最好的選擇了。
B. 關於公務員考試的「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意思
公務員考試中「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該崗位需要有2年基層專工作經驗的考生方可報考。屬
報考職位是檔案局,專業要求是臨床醫學,那麼2年基層工作經歷不是特指需要從事檔案或者醫生,而是只要參加工作滿了2年,有社保繳費憑證等記錄,均能算作具有2年基層工作經歷。
拓展資料:何為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1.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2.具有在軍隊團以下單位服役經歷的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
3.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C. 公務員考試具有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一、基層工作經歷:
1、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2、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二、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3)公考二年基層工作經驗擴展閱讀:
兩年工作經驗證明
兩年工作經驗包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自謀職業等等都可以。
1、行政事業單位要求開具證明並加蓋公章就可以,這個最省事。
2、企業的根據地區要求有所不同,有點要求證明就可以,有的要求證明還有工資表。
3、自謀職業要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街道開具的證明。
D. 公務員考試里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啊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回層工作經歷。基層工答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級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E. 公考需要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出具什麼證明才可以啊
從你的介紹來說你來應該源是在參加公務員考試,不知道你是已經報名考試了,還是在准備考試,國家目前的政策是地市級以上的國家機關在招錄新進公務員的都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大學應屆畢業生什麼都不懂就進入大機關了,基層工作經歷一般情況是鄉鎮一級的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在部隊縣團級以下的單位工作,你說你在診所工作但是又沒有社保,這是不符合條件的,因為你不能作必要的證明。
F. 公務員考試中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怎麼算的
國考工作兩年是指基層工作經驗,一般是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時間計算如下:
在基層黨政機關與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當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初次就業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是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看作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人員,他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起始時間算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上服務期滿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201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已公布,避免考生對於文件部分規定不能完全理解而影響報考,為此國家公務員考試專家特進行解讀,以釋疑惑。為方便考生查看相關信息,可以將本站添加收藏。
G. 公務員考試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怎麼計算的
范圍:企業、縣以下黨政機關、見習基地、創業、靈活就業等都算。回
時間要足年足答月
⑴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⑵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⑶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⑸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H. 公務員考試規定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年如何驗證
兩年工作經抄驗包括行政襲事業單位、企業、自謀職業等等都可以。
1、行政事業單位要求開具證明並加蓋公章就可以,這個最省事
2、企業的根據地區要求有所不同,有點要求證明就可以,有的要求證明還有工資表
3、自謀職業要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街道開具的證明
不管以上哪一種都比較好解決,哪怕是臨時聘用,沒有人事合同都可以,這些不是你現在應該擔心的問題,目前你應該考慮怎麼才能考得上,跟這個相比起來那些都不算問題
提供後要記入年限的,算你的工齡,如果你沒有的話估計算不了工齡了,我國勞動法規定存在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是要給工人買保險的。如果實在不行,我給你提供一段國家公務員網的一段答復,你斟酌一下吧!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由此看沒有社保只是不計算工齡。你找原來的單位給你開個證明看看,希望對你有幫助!!
I. 公務員考試中2年基層工作經驗是指什麼
2018年度國考招錄考試工作繼續堅持重視基層的用人導向。省級以上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全部用於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那什麼是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下面分兩方面來闡述:
一、兩年以上是如何計算的?
起始日期:
1. 在基層黨政機關與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當日算起。
2.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初次就業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起始時間算起。
3.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是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看作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4. 到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起始時間算起。
5. 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人員,他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截止日期:
截止公務員考試報考時間,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年。
在2017年11月8日截止時,在基層工作滿兩年及其以上。
二、何為基層工作經歷?
1.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2.具有在軍隊團以下單位服役經歷的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
3.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J. 公務員報考之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驗滿兩年的要求,是從你簽定勞動合同算起,到考試的報名時間截內止,滿兩年容,舉例說,你09年7月就業,要到2011年7月才算滿兩年。
如果有職位要求必須有兩年的基層工作經驗,就是說你在企業,農村,團以下當兵,自營都算基層工作經驗,可累計滿2年.需要開基層工作證明,你必須找你所在單位開具證明信,最好是再找到之前的單位給你開個證明(如果有條件的話).
一般情況下,只要你畢業的時間完全超過了規定的年限,那應該不需要工作時間證明的.但不管是否需要工作證明,你一旦進入面試程序,會有面試前的資格審查,那個時候你必須提交目前所在單位準許報考公務員的介紹信,以及檔案所在地的證明信,或者這些材料也可以在政審中提交.
拓展資料:
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
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其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