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外事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國招聘
您好,中抄公教育為您服務。
2015年北京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如下(僅供參考):
發布簡章:2014年11月6日
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3日9:00至2014年11月17日17:00
資格審查:2014年11月13-11月19日
考試時間:2014年12月13日(周六)
成績發布:2015年1月上旬
資格復審:2015年1月下旬
調劑名單:2015年1月底
面試時間:2015年3月6日-3月11日
北京公務員詳細信息:http://bj.offcn.com/?wt.mc_id=bd4224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2. 外事辦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
廣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簡稱「市外辦」)是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局級行政機關單位;市外辦下屬的廣州對外交流發展中心是正處級事業管理單位(公益一類)。
公務員考試發起機構是國家:中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組織部和人事廳,各用人單位上報崗位需求 ;事業單位考試發起機構是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
事業編制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外事辦的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覺悟高,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公務員職位須現為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且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須現為在編在崗,且現聘為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崗位人員。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者優先)。
4、報考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崗位的須現聘為與選調崗位相應的崗位職級;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都要符合選調職位(崗位)相應的專業條件要求。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
6、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 武漢市外事辦怎麼樣
一個主管經濟!一個主管對外協作和交流!
4. 武漢哪個公證處屬於國家的武漢哪個外事辦可以認證畢業證
武漢市公證處 可以辦理涉外公證
地址:香港路145號遠洋大廈17層
電話:(027)82440627
5. 2018年武漢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流程是什麼
個人報名報名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各地人事考試信息網),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註:部分地區採取現場報名。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如果招聘單位在幾個工作日內(各地方規定不同),未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會公布咨詢電話並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報名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後,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於規定日期前登錄當地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一般在考前一周可以列印)。資格審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後,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筆試筆試考試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6. 有沒有在外事辦工作的
呵呵,你想多了,大多數特別是區縣級外事辦對英語沒有硬性要求。你注意看公務員的招考要求,只要你符合它的硬性要求就可以考。
不要擔心公務員試用期問題,本人還有我的很多朋友都是從考公務員走上工作崗位的,目前還沒聽說有試用期不合格的。機關里就這樣,進去很難,但只要你進去,哪怕你沒有能力,哪怕你故意搗蛋,只要你不違法亂紀,也不會辭退你。說起來,這也是我國公務員制度的缺陷,養了不少吃干飯的人。我深有感觸啊。
你考的是什麼地方的外事辦?什麼崗位?我可以幫你問問。
專八過了么?過了話就可以去報。你放心,不存在試用期不過一說,而且外事辦不是你想像的那樣做口譯的。
退一萬步說,就算你被錄取後,做口譯做不好,頂天了換個工作崗位給你,或者把你送出去培訓一段時間再用,不存在辭退一說。雖說是試用期,但辭退公務員這種事,沒有哪個領導願意干,得罪人不說,這不典型地不相信組織嗎?你可不是找關系進去的,而是經過層層選拔考進去的。而且辭退你的理由呢?工作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外事工作?嘿嘿,這樣的理由在組織部門那裡是說不通的。
現把南京的外事辦工作職責發給你參考一下。
(一)履行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及時向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通報中央外事和港澳工作方針政策及全市外事和港澳工作情況;受領導小組委託,調查了解並督促檢查全市貫徹執行中央外事和港澳工作方針政策的情況;及時研究全市對外交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工作建議;負責領導小組相關會議的會務和聯絡工作,並及時了解、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負責處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貫徹執行我國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和港澳工作方針政策以及省、市關於外事和港澳工作的指示和決定。
(三)提出制定本市外事和港澳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的建議;負責審核本市各部門報呈市政府審批的外事和港澳工作文件;檢查本市有關部門和單位以及各區、縣貫徹執行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和港澳工作方針政策的情況;協調本市的重大外事、港澳工作和涉外、涉港澳活動。
(四)圍繞本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調查研究,為市委和市政府的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本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五)負責組織或配合接待來本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以及港澳地區的高層人士;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指導本市各部門、各單位的禮賓接待工作。
(六)統籌安排和管理本市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駐華使、領館的交往活動;接待來本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使、領館人員,辦理使、領館交涉事宜。
(七)為本市民間組織和團體的對外交往活動提供指導。
(八)管理來本市進行采訪活動的外國記者;指導本市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采訪活動的安排和接待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外國駐本市的新聞機構和常駐記者。
(九)按規定審批邀請與我國建交國家的非官方人員自費來本市進行友好交流等非經貿活動的事項;審核邀請公費接待外國官方人士或來自非建交國家的外國人來本市進行非經貿活動的事項;按規定辦理同意邀請外國人來華簽證函電的具體業務。
(十)提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人出訪計劃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人出訪的具體報批事宜;審核、報批本市的正副局級人員出國事宜;審批本市處級及其以下人員出國的有關事宜;按審批許可權審核、審批本市選、借調人員參加本市范圍外的出國任務;代市政府發局級及其以下人員出國任務批件、確認件或出國任務通知書。
(十一)負責辦理本市因公出國(境)團組的護照、簽證等出國(境)手續;指導有關單位對因公出國(境)人員進行外事政策、外事紀律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查處違規違紀、弄虛作假的因公出國(境)組團問題。
(十二)管理本市與外國開展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制定和審核友好城市或地方友好交往的交流計劃;代管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日常工作,指導本市民間對外交往活動;負責授予外籍和港澳人士「榮譽市民」等稱號的評審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本地區重要涉外事件;指導本市各區縣、各單位做好外國人管理工作;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及出國培訓工作;歸口管理外事服務工作。
(十四)依照授權,負責本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往來管理工作;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本市因公赴港澳的審批、發證、簽注等工作和邀請香港、澳門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
(十五)負責對本市外事幹部、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外事紀律的教育和業務培訓;總結交流本市外事工作經驗。
(十六)配合和協助本市黨委宣傳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群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和材料,向本市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協同審核本市重要涉外報道稿和其他有關文稿。
(十七)貫徹執行《涉外人員守則》;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外事部門交辦的其他外事和港澳工作事項。
7. 關於省外事辦和國家公務員統一招聘的問題
省外事辦招錄同樣是通過省公務員考試來錄用,與省級公務員考試流程是一樣的
8. 如何進外事辦工作
參加一年一度的國家公務員考試
詳細解釋:
考入之後,幹部司會對新入部幹部進專行遴選考試,優秀者可以進屬入翻譯室工作。
由主管外事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分管有關外事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委員和與外事,國家安全工作有密切工作聯系的相關機構部長組成,負責對外事,國家安全工作領域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是中共中央政治局領導外事,國家安全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
(8)2018湖北武漢外事辦招聘擴展閱讀:
公務員報考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