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0鄂爾多斯市烏審旗招50名輔警筆試安排
具體的安排你可以登陸當地的公安人才信息招聘網,里邊會有詳細的介紹。
⑵ 烏審旗2014年招聘、引進15名教師是不沒編制待遇怎樣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烏審旗2014年招聘、引進15名教師實行聘用制,轉正回後享受正答式教師工作待遇,聘用制不是絕對的,有機會有名額就可以轉成正式的,待遇如下:
(一)公開招聘的教師待遇:實行聘用制,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正式簽訂聘用合同,享受正式教師工作待遇。
(二)引進教師的待遇:實行聘用制,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正式聘用,享受同等條件人員待遇。正式聘用3年內,經考核在同等條件人員中起到示範帶頭作用的,且工作實績突出者可享受政府一次性安置補貼:本科學歷6萬元、研究生及以上學歷8萬元,並由主管部門與房管等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公租房。
查看本次考試的詳細公告請點擊烏審旗2014年招聘、引進15名教師信息查看,更多內蒙古地區的教師考試資訊請隨時關注內蒙古教師考試網查看。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⑶ 2020鄂爾多斯烏審旗招考198名教師筆試內容
筆試
1.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理論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行政法規、公共基礎知識),其中學科專業知識約佔60%,教育理論知識約佔40%,試卷滿分為100分;未就業小教大專班考生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行政法規、公共基礎知識),試卷滿分為100分;報考學校會計崗位考生筆試內容為對應崗位學科專業知識,試卷滿分為100分。
2.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報考漢語授課崗位考生(含學校會計崗位,下同)必須選用漢文試卷並用漢文作答;報考蒙語授課崗位考生(含學校會計崗位,下同)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並用蒙古文作答;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政策性加分。
(1)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2)烏審旗戶籍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3分(報考幼兒園教師的考生統一不加該項分)。
同時符合以上兩項加分條件的,累計加分。
4.筆試成績=原始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5.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考生憑准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烏審旗2020年公開招考教師安全、誠信考試承諾書》(入場時上交)、《烏審旗2020年公開招考教師考生體溫監測表及安全承諾書》(入場時上交)參加考試。
6.筆試結束後,由公開招考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7.各崗位按照該崗位招考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招考計劃數在5人以下的比例為1∶3),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中間有棄權的,按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各崗位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下的人員將不再遞補),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出現成績並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⑷ 司法考試放寬地區是那些地方
2019年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放寬地區有西藏自治區、青海、四川、雲南、甘肅四省藏區、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
具體為全國合格分數線為180分。西藏自治區放寬合格分數線為140分,青海、四川、雲南、甘肅四省藏區,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等「三區三州」放寬合格分數線為150分;其他放寬地方放寬合格分數線為160分。
另國家司法考試在報名參考時針對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以及享受少數民族自治的地區如西藏自治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
(4)烏審旗2018年教師招聘公告擴展閱讀:
司法考試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2019年司法考試相關事宜:
1、主觀題考試的報名和交費時間為9月7日0時至9月11日24時。
2、主觀題考試時間為10月13日8:30-12:30,考試時間240分鍾。
3、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實行計算機化考試。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應當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作答。
4、使用計算機考試確有困難的應試人員,可在確認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時申請使用紙筆考試方式。
5、主觀題考試設置選作題的,應試人員應選擇其一作答。
6、主觀題考試由司法行政機關為應試人員統一配發法律法規。
⑸ 2020鄂爾多斯烏審旗招考198名教師面試內容
1.中小學教師面試採取模擬課堂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試講內容統一命制,提前60分鍾通知考生,每位考生試講時間不超過10分鍾。其中:參加體育、美術、音樂崗位面試的考生另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試講成績佔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佔60%),具體測評辦法,面試前在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公告中或烏審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幼兒園教師面試由教學活動組織和技能技巧測試兩部分組成。
(1)教學活動組織:滿分為40分。教學活動內容統一命制,提前40分鍾通知考生,考生採取模擬課堂的形式組織一節教學活動課,時間不超過8分鍾。
(2)技能技巧測試(鋼琴彈奏、舞蹈、繪畫),滿分為60分。其中,鋼琴彈奏:滿分20分,現場抽取曲目彈奏,4分鍾內完成;舞蹈:滿分20分,現場抽取舞曲表演,4分鍾內完成;繪畫:滿分20分,現場根據考題,10分鍾內完成一幅繪畫作品。
3.學校會計崗位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4.面試使用蒙漢兩種語言進行。報考漢語授課崗位的考生必須用漢語面試;報考蒙語授課崗位考生必須用蒙語面試。不按規定語言面試的,按零分處理。
5.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6.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成績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7.對於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於或少於該崗位實際招考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⑹ 烏審旗天路運輸有限公司怎麼樣
烏審旗天路運輸有限公司是2018-04-03在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烏審旗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烏審旗烏蘭陶勒蓋鎮規三路東立面。
烏審旗天路運輸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150626MA0PT63E8Y,企業法人陳建,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烏審旗天路運輸有限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烏審旗天路運輸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⑺ 烏審旗2014年招聘引進5名教師需要考試嗎是不要求更高,考試更難呢
您好,來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烏審旗源2014年招聘引進5名教師需要考試,考試難度和其他的一樣,不會很難,引進條件如下:
引進條件:
1.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身體健康,有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
2.第一學歷為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類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蒙語授課教師要求第一學歷為內蒙古師范大學全日制一本以上應往屆畢業生;
3.取得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取得合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語文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其它學科教師要求二級乙等);
4. 碩士研究生學歷應聘者優先錄用,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直接錄用),其它學歷應聘者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註: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要求高考成績為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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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烏審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旗人事制度改革、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定烏審旗機構改革中人員定崗定責、分類管理制度及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全旗機關和事業單位人事工作規劃、人員調整辦法,編制機關和事業單位用人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旗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
(三)管理全旗專業技術人員、中青年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為他們提供工作服務;制定培養、引進、使用人才政策,做好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繼續教育政策;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四)負責全旗政府序列國家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綜合管理,進行《公務員法》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根據國家、自治區、市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旗獎勵表彰制度,協調和審核旗政府各部門的獎勵表彰工作;負責有關懲戒的申訴控告工作。
(五)根據國家、自治區、市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綜合管理全旗政府序列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和科員、專業技術人員離退休工作。
(六)負責全旗人才資源規劃和開發及引進工作,制定人才流動政策,發展和規劃人才市場;負責高校畢業生分配和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提出招聘用人計劃;承辦旗內特殊需要人才的選調工作。
(七)貫徹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並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按照有關規定管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進行認定;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事務進行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八)貫徹執行統籌城鄉就業發展政策,擬定全旗統籌城鄉就業政策和辦法,規劃勞動力市場發展,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和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全旗就業、失業、社保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擬定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和有序流動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企業在職職工、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專業技能培訓規劃;組織開展初級職業技能鑒定的初審上報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合同、勞動爭議、勞動仲裁、特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人事勞動爭議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十)承擔全旗人力資源、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旗人力資源、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發展預測報告。
(十一)根據國家、自治區、市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及退役士兵的政策和計劃。
(十二)負責對政府系統和政府部門的人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十三)承辦旗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公室牌子)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和政務、業務工作綜合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文件起草、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訪、保密、財務等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經費、基建投資、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和規章制度建設;負責編制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工作;對人事、人才、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綜合調研;研究擬定機構改革中人員定崗和人員分流政策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招聘用人計劃,負責組織人員考聘。負責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和發展預測報告;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軍轉幹部及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擬定具體安置辦法;編制安置計劃,負責全旗接收和選調軍轉幹部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承辦旗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事項。
(二)公務員管理股
負責全旗國家公務員隊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旗公務員學習、宣傳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職位分類、錄用培訓、考核、職務升降、轉崗、迴避、紀律、獎勵、懲戒、申訴控告、辭職辭退、行政復議等工作;負責全旗政府序列科員及以下幹部任免審批工作;審核政府各部門人員的表彰和獎勵工作;負責政府部門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審批、報送、備案工作;負責全旗政府序列科員及以下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考錄計劃申報、公務員信息更新、年度考核等工作。
(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負責管理全旗專業技術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評審工作,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初審申報工作;負責推薦、選拔和管理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及專業技術拔尖人才;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辦法;推進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和評審的組織工作;協助市人社局指導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和職稱外語考試的組織宣傳工作。
(四)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股
負責實施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政策,擬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和完善地區津貼和艱苦崗位津貼制度;負責核定新錄用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的定級待遇以及調動人員、受處分等人員的工資待遇;負責擬定機關事業單位的福利制度;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的貫徹實施;負責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生育停工期間待遇及死亡人員的待遇規定。承辦全旗政府序列機關事業單位主任科員及以下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離退休審批和工齡認定審批工作。
(五)事業單位管理股
貫徹國家和自治區關於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旗事業單位改革的各項政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對全旗政府序列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進行審核備案;擬定全旗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設置管理辦法,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方案的核准備案事宜;負責落實事業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工勤人員的崗位設置、聘任、考核、任免、獎懲、辭職辭退、培訓等相關制度和管理辦法,完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並組織實施。擬定全旗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日常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旗政府序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
(六)社保就業和勞動關系股
負責全旗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的落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落實上級工傷保險規劃、政策和標准;落實勞動能力鑒定辦法;負責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傷有關政策的具體落實;負責全旗勞動力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特殊群體就業、社區就業等工作政策落實;負責就業信息統計、發布工作;負責落實國家促進就業創業、公益性崗位開發各項優惠政策。指導和監督企業工資總額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落實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參與有關企業勞動模範推薦評選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指導全旗勞動監察工作。參與擬定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政策和措施,提出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政策並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