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深圳公務員考試什麼時候開始
根據2017深圳公務員考試公告,2018深圳市考預計在3月左右開始報回名。
參考2017深圳市考考試時間安排:
(1)公告發布答時間:2月24日;
(2)報名時間:2月27日16:00至2017年3月5日17:00;
(3)繳費時間:3月7日10:00至3月9日17:00期間;
(4)列印准考證時間:2017年3月22日10:00後;
(5)行測筆試時間:3月26日 上午;
(6)其他科目筆試時間:3月26日 下午。
(7)考生可參照2017深圳市考考試時間安排,提前准備2018深圳公務員考試。
2. 2018年深圳公務員考試時間
你好,2018年深圳 公務員考試 時間尚未公布哦,考試 時間預計在2018年2月份或者3月份了
3. 2018年深圳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根據2018深圳市考的招考公告中指出,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回國有企事業單位、答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如外企、私企、民企)、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已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地(市)以上垂直管理單位中駐縣(市、區、旗)以下機構的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如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寶安管理局、深圳市龍崗區國家稅務局。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在校期間計算從其入學報到之日起至畢業證頒發時間止;留學回國人員在校期間計算從其入學報到之日起至國(境)外學位證書頒發時間止。
4. 2018年深圳公務員職位在哪查詢
2018年深圳公務員職位現在還不可以查詢哦,要到明年年初吧
5. 2018年公務員招錄崗位有哪些
201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或於2017年10月下旬公布。
屆時可查看2018年度招考簡章了解各單位招錄情況。
2018國考報名已定於2017年10月30號-11月8號進行;筆試行測與申論定於12月10號舉行。
2018國考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至1999年10月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10月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機關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5%左右的計劃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級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採取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6. 2018年深圳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
2018年深圳公務員考試時間暫未公布,屆時考試公告發布後會有考試時間的安排
7. 2018深圳市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是什麼
報考深圳市公務員考試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專
2.擁護中屬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 2018年深圳公務員考試大綱內容是什麼
2018年深圳公務員大綱內容可參考往年的深圳公務員大綱內容
具體如下
《行政職專業能力測驗》考屬試大綱
《申論》考試大綱
《行政執法素質測試》考試大綱
《社會保險執法素質測試》考試大綱
《司法素質測試》考試大綱
《地稅執法素質測試》考試大綱
《食品安全執法素質測試》考試大綱
《特種設備執法素質測試》考試大綱
《衛生行政執法素質測試》考試大綱
《氣象專業素質測試》考試大綱
《外事翻譯素質測試》考試大綱
《財務會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
9. 2018深圳市公務員報考條件是什麼我是非深圳戶籍的可以報考嗎
2018深圳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已出,報名時間為1月2日10:00至2018年1月8日17:00期間,筆試時間是回2018年3月11日
報考條件:(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最高年齡35周歲指18至35周歲,即1982年1月2日至2000年1月2日期答間出生;最高年齡30周歲指18至30周歲,即1987年1月2日至2000年1月2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任)紀律行為的;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聘任)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0. 2018深圳市公務員考試筆試科目是什麼啊
2018深圳市公務員考試筆試科目:
1.《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申論內》(A、B類)
3.《行政執法素質測試》
4.《社會容保險執法素質測試》
5.《地稅執法素質測試》
6.《食品安全執法素質測試》
7.《特種設備執法素質測試》
8.《衛生行政執法素質測試》
9.《司法素質測試》
10.《財務會計素質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