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让猎头公司帮自己找工作收费吗
猎头公司一般招的都是相对比较高端一点的人才,像这种公司的话,不会向求职者收费。一般是向用人单位根据公司薪酬的比例来收费的。普通人才的话都是在前程无忧,中国人才热线这种网站上找工作。
㈡ 帮人找工作收费500算犯法吗
这个要看你是以什么名义帮别人找工作的了,如果是正规的职介资质的职介所,那没有任何问题,要是你以私人的名义,那只能是给你红包,不能是酬劳。
㈢ 帮人找工作收取一定的费用合法吗
如果是偶尔帮人找工作收取一定的费用,属于收取劳务报酬,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以帮助找工作收取报酬为职业,那么就属于经营行为,必需办理《营业执照》和其它相关证照,否则属于非法经营。
㈣ 大众人力资源公司帮人找工作收费二百到五百合理吗
这在就业市场是非抄常袭普遍的,有时除了收求职者的,还收用人单位的。我们10多年前就是收300元,当时学校推荐就业单位都是收300一个人的,单位越好费用越高。
人力资源公司是专门吃这碗饭的,若能找到自己合适的单位,必要的投入还是值得的。若不想花,就自己多辛苦点,现在找份工作还是不难;好工作一般是别人主动找过来的,前提是自己要足够的优秀。
㈤ 事业单位人员收钱帮人找工作。
法律有法律上的规定 要我说 收钱帮别人找工作 没找到工作又把钱退回来了 就像中介一样 又没拿不该拿的 世上没有什么帮人是应该的 有点回报是对的
㈥ 抖音上帮忙找工作的,要收多少费
抖音上帮忙找工作是免费的,不收钱。
㈦ 帮人找工作成功 能收好处费么
铁岭人熊某在承诺抄帮别人找工作未果后,给人留下一张退还好处费的欠条后便失去了音讯。日前,熊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昌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3年3月8日,昌图县后窑镇北山村村民陶某到派出所报警,称被朋友熊某骗走1.3万元钱。 2011年底,陶某在法库县打工时认识了熊某,在闲聊时熊某听说陶某的儿子退伍回来后需要找工作,就说自己有人,能帮孩子找工作。当陶某的儿子退伍后,熊某称工作已给安排完了,让陶某拿钱打点打点,陶某分三次给熊某拿了1.3万元钱。熊某曾让陶某的儿子三次到铁岭,可是三次也没找到给办工作的人,工作自然也就没办成。
2012年5月份,陶某又找到熊某,熊某称工作的事办不成了,陶某要求熊某给退钱,熊某答应了,并给陶某打了一张欠条,并称2012年5月20日前就还钱,可是从那之后,陶某就再也联系不上熊某了,人找不到了,钱也没给退回来。
后窑派出所根据陶某提供的线索,于2013年3月11日清晨,在熊某家中将熊某抓获。经讯问,熊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㈧ 私人帮别人找工作成功后收钱算违法吗
你不算 你情我愿的事情 要你这样算犯法那 那些劳务派遣也收费 也算犯法了 放心吧兄弟采纳
㈨ 我收了别人给的钱,帮别人找工作收钱犯法吗
如果你为别人找工作,不波及本人所管理的事务和单位,那就不是违法。
如果利用职权,安排在本单位或自己管辖的单位或者与自己有利益交往的单位,就属于受贿了。
㈩ 收钱帮人找工作,事情办成了,对方都上班1年多了,现在要求退钱,合理么
当年收了你多少钱嘛?你又不说是多少。既然你提问了,估计不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