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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都要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2021-01-19 20:57:05

Ⅰ 法官助理要多久才升为法官

司法改革过程应当注重法官助理制度本身价值的构建及其制度化。应当看到法官助理制度本身的独立性及其价值。应当重视法官助理的培养,给予法官助理相应的职业尊荣感,而这一切的前提在于重视法官助理的独立性。

随着司法改革进程的进一步深入,如何分配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成为了“攻坚克难”中的一道难题。现代司法实践表明,审判权的有效运行需要多方配合。法官助理制度本身存在的合理性已经得到权威证成,然而从法官助理这个名称来看,似乎这个职业必须完全服从法官指示,全无自身独立性可言。毫无疑问,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法官助理选任高于书记员,却又是法官的主要来源。可以说法官助理的优劣关系到整个司法运行的有效机制。那么作为一名法官助理,其独立性在哪里?

一、法官助理独立服从法律。法律是司法活动的主要准绳,司法运行的过程必须服从法律的规定。作为一名法官助理,其本身并非仅仅服从法官,而是在法律规定下,在法律范畴内配合法官完成事务性的工作。很明显,法官助理有着自身的工作职责,这种职责来源于司法实践的需要,且由法律来规制。任何超越这种职责范围的工作都视为违法。法官助理应当独立服从法律,这种服从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法官助理必须完成法律规定的工作内容,这是根本。无法胜任的法官助理应当及时调离,分流到其他工作岗位。2.法官助理不能干涉法官依法独立审判。作为工作职责,其应当完成法律授权法官范围内法官所指派的任务,对于法官如何判断、如何思考仅仅只能提供参考意见,不能干涉法官核心审判业务的进行。3.法官助理不能代行法官职责。法官有着自身的工作职责,其中最为核心的为庭审过程及裁判文书的制作。庭审过程中,法官能够发现诉讼过程的争议点以及法律事实,并形成初步判断,在合意后,通过制作法律文书将内心确认以裁判文书的方式来固化,形成判决结果。裁判文书是法官的核心工作,法官助理只能为裁判提供相应意见,禁止代替法官撰写法律文书,禁止从事法官所应当完成的其他工作。

二、法官助理独立服从司法正义。司法正义是司法活动的价值导向,同时又是检验司法过程的根本标准。当然,作为司法人员的组成部分,法官助理更应当以司法正义为自身价值导向。作为抽象概念的司法正义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分解。1.法官助理应当独立发现案件事实形成自己的意见,独立完成相应本职工作。法官助理制度构建本身是为法官提供有效建议,代行事务性工作,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之累。因此法官助理在发现案件事实后,应当积极寻找相应法律依据,寻求相应同类判决,为法官提供相应建议,但这仅限于建议。同时,法官助理对于超越本职工作以外的事务应当坚决抵制。2.法官助理应当严守司法底线。法官助理作为司法人员的组成部分,应当具有坚定的司法理想,拒绝来自各方的诱惑,坚决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坚决抗拒任何可能泄露司法机密的行为。法官助理应当严于律己,应当独立为自己的理想信念负责,应当为司法正义奉献自身的力量。3.法官助理应当勇于纠正司法过程中的错误。法官的审判业务水平通常高于法官助理,但法官作为一个常人难免会出现一些疏漏,此时法官助理若发现法官的错误应当及时汇报法官,听从法官安排;若所发现的错误法官拒绝纠正,法官助理应当作相应记录备案。

三、法官助理独立获得职业保障。法官助理作为一种职业形态而存在,是法律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同时又是法官的后备力量,关系到整个司法的现在与未来。因此,给予法官助理独立的职业保障有着重要价值。首先,法官助理有获得独立职业晋升的机会。司法改革分类管理体系下,法官有着自身的级别,而因为员额的限制,法官助理很难迅速进入员额内,同时一部分法官助理更加适合法官助理职业,进而建立科学有效的法官助理晋升机制迫在眉睫。同时,对于符合法官选任条件的,法官助理有权自我向法官遴选委员会推荐。其次,法官助理有权独立获得职业荣誉。法官助理的职业荣誉感不仅仅依附于所服务的法官,更来源于自身司法活动的过程。法官助理应当要树立职业尊荣感,同时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改革者应当适当明确法官助理获得尊荣感的权利。再次,法官助理有权获得职业技能提升的机会。法官助理不仅仅需要配合法官做好本职工作外,更需要不断提升自身职业技能。法官助理在工作中不仅应当享有单位的职业培训外,同时应当按规定享有进修的权利。法官助理职业保障不仅仅包括上述几点,同时还应包括独立获得报酬、享有社保等等,只有良好的职业保障才能够使得法官助理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态,稳定工作进程。

当然,法官助理的独立性并不仅仅表现为上述几点,如法官助理具有独立免责权、独立被追责权等等。司法改革过程应当注重法官助理制度本身价值的构建及其制度化。我们不应当仅仅将法官助理制度作为完全依附法官的制度,更应当看到法官助理制度本身的独立性及其价值。应当重视法官助理的培养,给予法官助理相应的职业尊荣感,而这一切的前提在于重视法官助理的独立性。

Ⅱ 外地户口能报考天津市的公务员么

2019年天津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已经于今日(2019年3月19日)发布,招考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不含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艰苦边远和反恐维稳任务繁重的人民警察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您可以下载此次天津公务员招考的职位表,参照具体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8点-2019年3月31日。

Ⅲ 关于法官助理

编辑本段法官助理的概念
法官助理,是指专职审判辅助工作的司法人员。他们在法官的督导下工作,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和案件管理有关的工作。 目前,在我国,法官助理的制度尚处于构建探索阶段。
编辑本段法官助理的职责
最高法院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法官助理的职责具体确定如下: “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二)庭前组织交换证据; (三)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须经法官审核确认; (四)办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有关事宜; (五)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六)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七)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八)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九)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十)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十一)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十二)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编辑本段职业要求
一般要求法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目前法官助理一般都是从法院现有的工作人员中选拔,但也有部分面向社会招考,对于工作经验没有具体要求。
编辑本段薪资行情
目前法官助理一般来讲是享受公务员待遇,年薪在20000元左右,但东西部之间的差距比较大。对于从法院内部选任的法官助理,维持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有关人员的法律职务、待遇不变,使他们在保留现有身份的前提下,行使法官助理的职责[1]。

Ⅳ 2020德宏公务员考试中的非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主要是做些什么工作

法官助理,是指专职审判辅助工作的司法人员。他们在法官的督导下工作,协助内法官进行法律研容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和案件管理有关的工作。
重要职责
最高法院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法官助理的职责具体确定如下:“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二)庭前组织交换证据;
(三)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须经法官审核确认;(四)办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有关事宜;
(五)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六)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七)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八)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九)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十)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十一)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十二)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Ⅳ 考法院系统公务员(法官助理)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吗

每个城市和单位的具体要求不同,你要根据自己想去的单位,查看招考通知的学历、专业和备注要求。

Ⅵ 曾经有过犯罪案底的人可以考取公务员吗

一般的职位是不会有影响的,而且只是治安罚款,并不是刑事处罚,也没有反动倾向,是不会影响你的政审环节的。
【附】
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5日至1994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Ⅶ 我国实行的法官员额制是什么意思

我国实行的法来官员额制的意思是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表示,建立法官员额制,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7)法官助理都要工作经验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2014年以来,司法改革紧锣密鼓,攻坚克难,统筹兼顾,扎实推进。

中共中央确定将上海、广东、吉林、湖北、青海、海南、贵州7个省市作为首批司法改革先行试点。2015年5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重庆、云南、宁夏开展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试点。这是继去年7个试点省市后的第二批试点。会议要求试点地方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试点实施方案,推动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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