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群防群治工作的一整套工作制度
08年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第一季度学习心得
泸西森林公安分局 程周福
县委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我在党校认真参加了第一、二期集中教育培训学习,下面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放开视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进入了一个大发展时期。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必须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这对于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意义。在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党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形成了一整套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可以说干部教育培训为实现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路线和战略目标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学以致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
目前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改革攻坚和大力发展的关键阶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党的事业发展,关键在于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干得成、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队伍,改革发展的关键是领导,这对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必须通过加强学习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这样才能更好、更快地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改革步伐。因此我认为县委举办这样的干部培训班是与时俱进的具体表现,也是帮助领导干部学习知识与促进工作相得益彰的一件好事,具有不可低估的必要性和实用性。
教贵有法,学贵有效。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是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实效的主要方向,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执政能力,是干部培训工作的永恒主题。作为一名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全力维护辖区内林区治安稳定,推动全县林业可持续发展是我的职责所在,也是森林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新型经济体制下的林区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多样化、智能化、复杂化的新特点,只有掌握更深更广的国家政策和各类理论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千变万化的工作挑战,才能具备在实际工作中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构建和谐警营,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一期的培训学习内容是观看“百家讲坛”关于“孝”的专题讲座,引申沿用到森林公安工作中,我认为可以对如何构建和谐警营,增强森林公安队伍凝聚力的问题作一些思考。
工作中我坚持以人为本,以“理解人、尊重人、激励人,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核心理念,着力把“警心工程”建设作为促进业务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从关心爱护民警的身心健康入手,每月召开一次“谈心会”,及时消除民警的思想和精神压力。一是通过科学的人本管理,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对民警的日常管理、内务卫生、执法执勤等制定行之有效、宽松有度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用制度和要求规范民警的行为,使警营工作、民警行为有法有据可依。二是建立从优待警制度。从关心民警、服务民警、尊重民警的角度制定温暖警心的从优待警政策,建立了年体检制度、强行休假制度、生日共庆制度,节日慰问和民警家属慰问制度等,对民警的工作、生活予以保障,缓解民警工作压力,维护民警正常权益,使得民警时时事事都能感受到警营的关心和关爱,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建立奖惩激励制度。按照不同岗位将奖惩规则细化,科学制定,合理量化,全面评估,严格考核。在奖惩激励手段上,与政治荣誉挂钩、与经济利益挂钩,强化正负激励效益,注重奖惩措施兑现,通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民警齐心协力干好工作,营造争先创优的和谐氛围。
通过以上举措,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氛围,在和谐中推动队伍稳定发展,实现民警与警营两者的和谐融会。
四、创新机制,保护生态,推动林业经济发展
第二期集中培训重点学习了2008年经济发展要点,我们都知道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全球范围看,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物质生产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对地球资源的索取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对地球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其严重后果就是全球气候变化,以及过度开发土地、滥伐森林、过度捕捞、环境污染等所产生的其他负面效应。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到2020年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从森林公安工作角度来谈经济,关键就是如何推动林业建设,为林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问题。我认为在任何一项工作要想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仅要牢牢把握和始终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时还要掌握现代的创新思维方式,在知识经济时代,创造性的思维越来越显得重要,也越来越多地得到人们的认识,要使自己工作产生超凡出色的效果,就必须改造自己的思维方式,跳出传统的思维模式,学会创造性思维。为此,我在工作中合理创新,构建了“多警联动”这一新型林区警务战略,改变森林公安孤军作战的局面,仅2007年就与县“110” 、乡镇派出所联合出警30余次,切实缓解了分局警力不足的矛盾。此外,我们分局还充分依靠和利用林区社会资源,全面延伸治安管理触角,发挥“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效应,布建了治安耳目选建专职治安信息员,设置警务公开栏,公布执法程序和报警、投诉电话,形成了以森林公安为核心,乡镇林业站为平台,护林人员为纽带,群众举报为基础的群防群治体系,极大提高了森林公安机关预警能力和案件查处率,有效推动了林业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
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为实践服务永远是学习的根本目的。这次干部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在前面两期的集中学习中,我受益匪浅,相信在今后的培训中,定能学习到更多、更有价值的理论知识,在工作中发挥出更为积极有利的指导性、启发性作用。
⑵ 论群防群治在治安防范中如何发挥作用,守美好家园。
基层群防群治队伍是富有中国特色的一支基础性、群众性治安力量。长期以来,我市各类群防群治力量在维护社会治安、参与平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伴随大桥时代的来临,舟山社会治安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通过推进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努力遏制刑事案件高发势头,这是新形势下确保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
一、当前群防群治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多样化不够,难以满足社会需求。我市群防群治队伍以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单一经营为主,除了公安机关直接掌控的辅警队伍、专业保安公司管理及部分企业单位自建的保安队伍、一些乡镇组建的平安中队外,绝大多数为基层综治组织管理的义务性巡防队伍,总体来说形式比较单一,作用发挥有限,难以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的保安服务,不能满足多样化的社会安全需求。
2、专业性不强,难以应对复杂情况。群防群治队伍大多为群众自发参与的松散型组织,这些综治义工多从事看家护院、安全巡逻等基础防范工作,由于缺乏专业训练,加上成员多为社区老人,一般只能起到安全提示、营造声势的作用,缺乏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制止能力,存在着“业余巡逻队伍对付专业小偷”的尴尬现象,难以适应日趋复杂的治安形势。事实上,不少城乡社区的义务巡防成效不够明显,未能有效遏制案件多发势头。
3、保障力不足,难以承担艰巨任务。我市群防群治队伍普遍缺乏经费保障,多由不拿报酬的综治义工组成,业余奉献的性质决定了这支队伍不可能全天候、经常性开展工作,难以避免因力量、精力不到位导致防范的疏漏。一些乡镇(街道)聘用的平安队员虽属职业队伍,但薪酬也普遍较低,而且缺乏工伤保险等与风险职业相配套的待遇保障,存在着明显的后顾之忧,一旦造成因公伤残等事故很难善后。
二、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应该确立的理念。
1、合力促平安的理念。警力有限,民力无穷。面对流窜犯罪不断加剧、刑事案发居高不下的治安态势,必须牢固树立全社会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的理念,坚持政府牵头、社会组织、民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模式,充分运用行政的、民间的、市场的等多种手段,大力整合人力资源、多方筹集工作经费,多措并举组建不同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积极营造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同创平安、共享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2、花钱买平安的理念。综治义工、平安志愿者的义务奉献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社会治安,但却无法包揽整个社会的安全防范。应该认识到,保安服务也是一种商品,不能仅靠无偿提供,而要采取列入财政预算、筹集社会资金相结合的方法出资购买。因此,各级政府要树立花钱买平安的理念,切实加大群防群治经费的投入,在为义务性质的群防群治队伍提供必要经济补助和安全保障的同时,更要为社会公共安全购买相应的保安服务。同时,要按谁得益、谁出资的原则,广泛动员和组织相关企业和人群购买个性化的保安服务。
3、依法保平安的理念。群防群治队伍是群众性治保组织和辅助性治安力量,在维护社会治安过程中既无执法权又缺防护措施,必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尽力保障自身安全。同时,在制止不法行为、扭送嫌疑人等见义勇为行为中要坚持正当性和合法性,不能以违法手段对付违法行为。因此,必须强化依法保平安理念,注重对群防群治队伍的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群防群治工作在法制框架下健康运行。
⑶ 怎么做好群防群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协调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建立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它既是保证我国长治久安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改造社会、改造人类的具有深远意义的社会系统工程。它将贯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历史发展阶段,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和各层面,因此,完成这样一个具有长期性、广泛性、复杂性和综合性的艰苦任务,必须确立并遵循符合自身规律和特点的基本原则,才能保证其高效运作。
一、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社会治安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是当前全党全社会的重要工作之一,它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开放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因此,全党、全社会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首先,各级党委、行政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地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其次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跟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持之以恒。
二、大力加强防范工作。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同时重在防范、重在治本。预防犯罪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要进一步把严打、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坚决纠正“重打轻防”的错误倾向,切实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人员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机制真正落实到“预防为主”上来;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的防控体系,下大力气做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关注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理。要充分发挥信防、人民调解等组织的作用,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制度,并把这项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其次,加大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的管理力度,做好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有效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第三,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要把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作为单位建设的重要内容,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重点抓好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方面的预防工作,不断探索和深化各种形式的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巩固和扩大基层安全创建成果。第四,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重点是要进一步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行责任制,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责任制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等各项制度。要建立健全落实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并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部门也要层层抓落实,切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
⑷ 如何开展群防群治提升公众安全感
在没有任抄何外界安全条件下,知道自己如何应付各种局面.要改变一种习惯,首先必须对其有所意识
安全感是主体自己的“感学”,而不是“人们的感学”,因为人们对他人或他物安全的感觉,不能称为安全感.安全感是有特定含义的,它是一种自我感觉,而不是一种认识中的对外感觉
⑸ 如何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一、当前农村群防群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1、基层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制约了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的发展。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地方基层领导,对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识不足,没有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群防群治组织在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而是把群防群治工作的重视停留在喊口号上,贯彻在文件上,落实在会议上。二是基层组织弱化。由于集体经济减少,村财收入没有保障,有些村组基本上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一些基层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致使群防群治组织工作难以落到实处。三是经费得不到保障。各村除治保主任报酬由行政村补助外,其他治保调解成员及巡逻队、护村队等费用均无法落实,致使许多群防群治组织徒有虚名,并无开展实际工作。
2、群防群治队伍素质不高,力量薄弱,影响了各项工作效能的发挥。一是治保调解等组织选人不当。有的年纪偏大,有的文化程度偏低,有的工作能力差,责任心不强,有的在群众中缺乏威信,工作不敢抓,不敢管。二是村联防队伍组织力量不足。多数村联防队成员为各村组干部兼职,但村干部精力有限,致使防范力量不能全面覆盖,也使日常巡逻工作无法长期坚持下去。
3、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完善,措施不落实,没有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合力。一是制度不健全,许多制度陈旧落后,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任务不明确,治保会、调解会等职能交*,造成有些工作互相推诿,在一定程度削弱了基层组织的功能;三是责任不落实。没有建立必要的管理、检查、考核、奖惩、监督等机制,造成群防群治队伍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人浮于事,难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必须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多管齐下、多策并举
1、提高认识,把群防群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群防群治组织是维护社会治安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关于“加强以农村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搞好农村的社会治安,使农村经济社会面貌有一个较大的改观”的指示,明确地指出了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镇村主要负责同志和综治部门要切实把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作为维护农村稳定的一条重要措施,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领导责任制,做到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基层公安机关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挥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的新办法、新路子,加强对群防群治工作的指导,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解除后顾之忧,以此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面推进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的健康发展。
2、以点带面,完善群防群治的组织形式。要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好落后村、瘫痪村的重建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村组的不同治安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治保会为骨干组建不同类型群防群治队伍。一是专职巡逻型。经济条件好的村,按“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村委会出面,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组织专人巡逻,落实巡逻报酬。二是义务巡逻型。经济条件差的村,落实十户联防,每户出1人,从十户中推选出一人具体负责治安防范,实行义务打更巡逻,看门护院。三是治安承包型。将村级治安防范工作以一定的金额承包到人,签订协议,明确责、权、利。通过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群众自防自治组织,全面推进防范工作社会化,增强全社会的预防和控制能力。
3、落实措施,规范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首先,要理顺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体制。由治保会具体组织落实治安防范的开展。其次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一是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反馈工作情况,学习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二是考核奖惩制度。落实考勤、考核和岗位责任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落实督促整改措施;三是检查登记制度。建立安全检查、治安巡逻、案件登记、群众意见簿等,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着落;四是请示汇报制度。经常向所属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汇报工作,反映治安情况,遇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五是接受群众监督制度。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情况,不断改进工作。第三,合理调配力量。要进一步明确各种类型组织在治安防控中的位置、任务和职责,强调各组织的分工协作和密切配合,在日常巡逻工作中要针对本辖区的治安状况和村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特点,采取倒班制、夜班制、联勤互防制等巡防制度改革,把防控力量向案件多发的时段和区域倾斜,保持巡防工作的长期性和有效性。第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要定期不定期负责牵头对各村群防群治队伍的日常检查、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通报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和各个时期防范工作重点,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帮助落实整改措施,促进群防群治组织的良性健康发展。
4 、加强指导,提高群防群治的队伍素质。一是严格掌握挑选人员的条件,尤其是治保、调解主任、巡逻队队员的选任,把好“三关”,政治关、素质关和年龄关。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群防群治队伍进行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增强维护治安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5、分级负责,落实群防群治的经费保障。合理解决群防群治队伍的活动经费和工作报酬问题,是群防群治组织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和是否具有生命力的重要保证,社会各方面都应该大力支持。解决经费报酬问题,要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自愿、适度、资金定向使用”的原则,尽可能减轻群众的负担。采取政府拿一点,社会筹一点,群众出一点的方式,多渠道解决。一是乡镇财政应给予最基本保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增加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的经费投入,改变长期以来经费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的状况。二是各村委会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经费。经济状况较好的地方,还可以为治保主任或长期从事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是出台政策,允许在村民中收取一定的治安联防费,以保证群防群治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所需的各项经费开支。在经费管理方面,可由各村委会统一收缴至乡财政预算外帐户进行管理。收取的经费实行定向开支,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主要用于群防群治人员的工资、误工补贴、解决治安防范的办公费用、购置一些必要的防范工具、表彰奖励有功人员等。各项收支项目要定期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既保证群防群治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又让辖区群众满意。
⑹ 对表彰和奖励群防群治工作的先进典型有何想法
全面推进社来会治安综合治理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遏制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提高破案率,力争使可防性案件得到控制或有所回落。继续深入开展“除六害”斗争,坚决遏制社会丑恶现象蔓延。积极创建专兼职群防群治队伍,有效防范各种违法犯罪;健全和巩固各类调解组织,把大量社会和民间纠纷疏导调解在基层。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比重。加强对流动人口、特种行业、文化市场、集贸市场和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堵塞社会治安漏洞。大力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政权和公安派出所、法庭、法律服务所、治保会、调解会等组织建设,切实保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不断提高劳改劳教质量,加强对两劳释解人员的接茬帮教,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加强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建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大力表彰奖励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典型,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和争优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