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谁有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经验
谈征地拆迁资金审计工作的几点体会
蔡之仙
随着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迅速增多,征地拆迁范围随着建设项目规模的扩展而越来越大,征地拆迁成本也日益增大,随之而来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问题已成为领导关心、百姓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和敏感的社会问题,这些资金的发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国有资金的安全,关系到地区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我们多年来从事的征地拆迁资金审计工作均以事后审计为主,大多是发生在征地拆迁工作结束以后,土地的地形地貌已发生变化、房屋及附属设施已基本上拆除完毕,现场审计时接触的资料多仅为书面材料,既多又杂,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数据真实性很难考证,且各征地拆迁具体实施单位对征地拆迁补偿资料的要求参差不齐,鉴于目前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现状,笔者结合近期参加的征地拆迁资金审计工作,浅谈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几点体会。
一、要做好审前调查工作
为了使审计组在审计前对征地拆迁项目有个概括的了解,在掌握征地拆迁项目情况的基础上有个清晰的审计工作思路,编制出审计范围明确、重点突出、方法准确、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使审计工作少走弯路,减少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做好审前调查工作至关重要。
通过审前调查要对整个项目的前期手续、招投标、征地拆迁管理、财务管理、征地拆迁业务档案资料及财务记录是否具备审计条件等要有基本的认识和了解,要查出疑点、确定审计重点。我认为审前调查应关注如下工作重点:
第一、了解征地拆迁的整个工作流程,熟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项目的征地拆迁范围并落实是否存在超范围的征地拆迁,落实所征地块是否办理了移交手续。
第二、了解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即在实施征地拆迁前是否获取了征用土地的批复、拆迁许可证,是否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公告程序,是否举行了听证会程序。
第三、了解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的合法合理性,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经过地方政府批准,其补偿标准的制定、批准及执行是否为同一工作机构。
第四、了解征地拆迁业务档案是否完整、规范,其业务档案上相关人员的签字审批程序是否与事先制定的工作流程相符。
第五、了解征地拆迁资金的核算审批流程,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及标准。
二、编制充分的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对于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和控制审计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充分的审计实施方案有助于审计人员关注重点审计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并恰当的组织和管理审计工作,以使审计工作更加有效。同时,还可以帮助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恰当的分工和指导监督,并复核其工作。而征地拆迁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是一项持续的过程,它政策性强、环节多、情况复杂,贯穿于整个审计工程过程。
因此,根据审前调查了解到的基本情况,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是下一步进行具体审计工作的关键环节,其方案中应明确具体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评估、审计实施程序、审计步骤与具体审计方法、预计审计工作起讫日期、审计组成员及成员的分工。
三、把握征地拆迁现场审计的几个关键点
(一)征地拆迁的勘测丈量及房屋权属的确认
征地拆迁勘测丈量形成的原始资料是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费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房屋权属及结构用途等是确定补偿对象、补偿标准执行的法律依据。被征地拆迁户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费和具体实施征地拆迁的单位套取建设单位下拨的补偿资金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的勘测丈量及房屋的确定权属环节。而审计人员对勘测丈量资料真实性的审计,因征地拆迁勘测丈量点多面广,涉及户数较多,不可能全面进行核实。因此,对征地拆迁勘测丈量资料的审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审计人员可从征地拆迁勘测丈量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入手,分析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准审计突破口。
第二、审计人员可通过勘测丈量资料与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登记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勘测丈量资料与证件、测绘认定、评估认定的相关性和一致性,将会发现是否存在虚报征地面积,骗取征地补偿费的线索。
第三、审计人员通过审核拆迁台帐,核对其登记的房屋用途、补偿面积是否与证件登记用途或相关证明一致。
第四、审计人员应深入拆迁现场,走访群众,认真做好取证材料,尽量获取来自群众的第一手资料来考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书面资料的真实性。
(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与执行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与执行关系到被征地拆迁户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与执行的审计,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应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经过地方政府批准,是否存在建设单位和其他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的单位擅自确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第二、应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将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土地补偿标准、安置补助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标准、支付对象、支付方式以及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等相关内容进行张榜公告,这是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暗箱操作、保护被征地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征地拆迁审计的重要环节。
(三)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
根据现行的征地拆迁管理模式和操作方式,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主要由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及建设管理部门实施,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筹集主要有建设单位筹集资金后交由项目沿线地方政府包干使用、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和完全由建设单位出资三种方式。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通常通过市、县及乡村有关部门以支付现金或发放存折的方式兑付给被征地拆迁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应关注以下几方面:
第一、审核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应筹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下拨。
第二、审核资金在拨付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采取征地包干方式的,审核是否以包干名义,巧立名目挤占征地补偿费用。
第四、由村 (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配的征地补偿费用,审核是否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并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收支状况。
第五、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应监督其进行张榜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深入群众调查核实。
❷ 乡镇街道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与问题有哪些
、征拆迁工作存些问题及原 征拆迁指工程项目或发项目集体土征收或征用及房屋拆迁等补偿项目基本四类土补偿二征员安置补偿三青苗附着物补偿四房屋拆迁补偿现制度该镇征现征、访等些问题些问题主要体现几面: ()宣传工作位通调查群众知道要征拆迁都征拆迁带处解甚少比城镇建设改进农民条件促进农村城市化能使村民经营化;沿黄公路更项惠民工程俗说要致富先修路路修村民才更走山外面世界交流接轨;温泉工程更横沟村村民脱贫致富宝外旅游投资建设带村相关产业系列发展旅游者吃住拉撒消费都村民未收入切处都村民现征补偿费所掩盖村民短浅目光都反映镇村宣传位没实实处给农民讲清楚导致村民顾极少补偿款拒绝征拆迁 (二)律规健全首先期农村房屋拆迁处于依状态农民房屋私财产权直采取忽略或放任态度见律规房屋仅包含附着物严重混淆农民土集体所性质房屋私性质政府办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事宜主要参照土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进行甚至连参照资格都没农民公平受偿权利律受限制本该由位保护农民合财产权移位于位由性规、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擅自处农民私房屋财产种律移位能说我律缺憾导致拆迁现许暴力其农民土集体所性质许村民接受许村民认土自私或承包家权征收或由自定价些都导致征难 (三)补偿式相单前征安置主要途径性货币安置即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农民数钱完事种操作简单要按定标准计算安置费用造册发放该镇每亩补偿款2.2万每亩1.9、1.2、1万等发钱管实际货币安置虽能解决征农民暂问题定程度能保证征工作顺利进行却难解决远计些农民旦失土缺少谋手段加农民自身理财能力投资能力偏弱坐吃山空远计没着落终社稳定素种单金钱补偿式使些想真想种农民安全所导致土难征用 (四)补偿安置标准够完善由于拆迁间、区域同特别随着城市建设发区工业园区发建设社各项事业发展需要政府农民建房先批进行控制造农民建房占面积、建筑面积相差悬殊同造乡与乡、村与村、户与户农民补偿价格、安置房面积相差悬殊贫富差别越越搭建违章建筑、拖延拆迁间等情况比较突目前拆迁普遍存农民旦知要拆迁消息第件事突击装修突击搭建想尽切增加住房面积部拆迁户甚至采取改变原房屋用途临用作店面、厂房等非住宅目希望补偿安置更优惠愿望能满足与拆迁打持久战拖延间讨价价迫使拆迁做让步些素存均使拆迁补偿难平衡村民间补偿标准统导致村民怨声载道由征拆迁产抵触使征工作现问题 (五)合拆迁导致村民访村民访导致工作停止现些村民基层拆迁政策解乱访经访做基层工作领导干部要受批评、挨处影响其政绩所领导怕访宁愿搞项目愿叫访导致基层难展工作尤其征拆迁工作更涉及群众、范围广少数村民自私利益访影响发展局所该镇领导难本三项征工程项目都利利民些村民访、闹事导致面批示领导怕影响政绩或社稳定暂停些村民征仅使工作难展且使些建设项目停工 二、何解决征拆迁存问题 ()加宣传力度做村民思想工作加制宣传教育力度城镇规划区内农村居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村干部要运用种形式加强城建规划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规划自觉遵纪守依保护自身权益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加强农村宅基审批管理建立农村口居住管理中国络理顺户离关系坚决刹住违规占建房风 (二)完善相关律规确保拆迁依农房拆迁相关律缺失政策供给落伍造农房拆迁矛盾突重要根源目前所见行政规、规章适用范围均土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集体土房屋拆迁补偿尚规定致使农村集体房屋拆迁现实遇许难解决问题规范征收土行保护事合权益尽快制定部关于集体土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律十必要我要根据宪原则精神涉及农房拆迁些具体政策实际问题进行析研究熟经验做用立形式固定制定合乎民意律规规范农房拆迁行同管征拆迁资金由谁买单政府部门都要根据律、规、规章规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三)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式切实解决农民远计目前普遍实行货币式进行安置容易产光吃光状况于农民期保障农村稳定十利解决失农民安置问题根本要着眼于农民造血功能征程农民提供自我发展空间让农民通自我发展才能根本解决远计建议几面给予考虑 (四)发项目实行股份制式增加农民拆迁征积极性寇家塬镇横沟村温泉旅游发该项目建设必带经济发展其征拆迁快速致富改善居住条件契机发投资尝试让征农民入股经营按比例红或旅游公司安置征村民使其享受发带利益仅顺利征拆迁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实现共赢同旅游业或相关产业发展政府应承诺给百姓更实惠比运输、餐饮、税收等面给农民优惠或安置相关村民使农民真享受征拆迁带益处提高其拆迁征积极性 【泗阳县律师】中国至美.lawtime中国/siyan
❸ 怎样才能把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做好
您好,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 市县人民政府的职责范围: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3、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
4、接受群众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
5、对房屋的公共利益目的惊醒论证,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
6、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布、争取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7、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对于房屋征收决定涉及人数较多的,召开政府 常务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8、筹措征收补偿费用、确定用于进行产权调换的房屋来源
9、组织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处理
10、作出征收决定并进行公告
11、对房屋征收进行宣传、解释
1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3、受理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
14、制定补助和奖励规则,对被征收人济宁补助和奖励
15、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予以住房保障
16、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相关差价
17、对于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被征收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和本条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19、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根据条例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主要还是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解释与宣传工作,保证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从宣传上、制度上、操作上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❹ 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怎么解决
一、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原因
征地拆迁是指在工程项目或开发项目中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以及房屋拆迁等,补偿项目基本有四类,一是土地补偿,二是被征地人员安置补偿,三是青苗和附着物补偿,四是房屋拆迁补偿,在现有制度下,该镇征地中还是出现征不到地、上访等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工作不到位。通过调查,群众只知道要征地拆迁,但大都对征地拆迁带来的好处了解甚少。比如小城镇建设可以改进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城市化,能使村民的经营多样化;而沿黄公路更是一项惠民工程,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只有把路修好了,村民才更好的走出大山,和外面的世界交流,接轨;最后温泉工程更是横沟村村民脱贫致富的一个法宝,外来的旅游投资建设,可以带动村里相关产业的一系列发展,旅游者的吃住拉撒消费都是村民未来的收入。而这一切的好处都被村民现有的征地补偿费所掩盖,村民短浅的目光都反映出镇里和村里的宣传不到位,没有把实实在在的好处给农民讲清楚,导致村民只顾极少的补偿款,而拒绝征地拆迁。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长期以来,农村房屋拆迁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对农民房屋的私有财产权,一直采取忽略或放任态度,在可见的法律法规中,房屋仅被包含在“附着物”之中,严重混淆了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房屋的私有性质。地方政府在办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事宜时主要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进行,有的甚至连参照的资格都没有,农民公平受偿权利在法律上受到了不当的限制,把本该由上位法保护的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移位于下位法,由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擅自处分农民的私有房屋财产,这种法律的移位,不能不说是我国法律的一大缺憾,也导致拆迁中出现许多暴力。其次,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也是许多村民接受不了,许多村民认为,土地是自己私有的或承包的,国家无权征收或得由自己定价,这些都导致征地难。
(三)补偿方式相对单一。当前,征地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即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农民数钱就完事。这种方法操作简单,只要按法定标准计算安置费用,造册发放到人就可以了。如该镇就是每亩地补偿款最多2.2万,还有每亩1.9、1.2、1万等,发钱就不管了。但实际上,货币安置虽能解决被征地农民的暂时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征地工作顺利进行,却难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一些农民一旦失去土地,缺少谋生手段,加上农民自身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就会坐吃山空,长远生计没有着落,终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这种单一的金钱补偿方式,使一些想真的想以种地为生的农民有不安全感,所以也会导致土地难以征用。
(四)补偿安置标准不够完善。由于拆迁时间、区域的不同,特别是随着城市建设,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对农民建房先后分批进行了控制,造成了农民建房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相差悬殊,同时造成乡与乡、村与村、户与户的农民得到补偿价格、安置房面积相差悬殊,贫富差别越来越大。搭建违章建筑、拖延拆迁时间等情况比较突出。目前拆迁中普遍存在农民一旦得知要拆迁消息,第一件事就是突击装修和突击搭建,想尽一切方法增加住房面积,还有部分拆迁户甚至采取改变原房屋用途,临时用作店面、厂房等非住宅,他们的目的就是希望在补偿安置中得到更多的优惠,当愿望不能满足时,就有人与拆迁人打持久战拖延时间,讨价还价迫使拆迁人做出让步,这些因素的存在,均使拆迁补偿难以平衡。还有村民之间补偿标准不统一,导致村民怨声载道,由此对征地拆迁产生抵触,使征地工作出现问题。
(五)合法的拆迁也导致村民上访,村民上访就导致工作停止。现在一些村民对基层拆迁政策不了解,乱上访,而一经上访,做基层工作的领导干部就要受批评、挨处分,从而影响其政绩,所以领导怕上访,就宁愿不搞项目,也不愿叫上访,这就导致基层难以开展工作。尤其是征地拆迁工作,更是如此,涉及的群众多、范围广,少数村民为了自己私人利益上访,从而影响发展大局。所以该镇的领导也很为难,本来三项征地工程项目都是利国利民的,但是一些村民还是上访、闹事,导致上面批示,领导怕影响政绩或社会稳定,就不得不暂停一些村民的征地,这样不仅使工作难以开展,而且也使一些建设项目不得不停工。
二、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存在问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村干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农房拆迁相关法律缺失,政策供给又落伍是造成农房拆迁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目前所见的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均是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尚无规定,致使农村集体房屋拆迁在现实中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规范征收土地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十分必要。我们要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对涉及农房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出合乎民意的法律法规,规范农房拆迁行为。同时不管征地拆迁资金由谁买单,政府部门都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三)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目前普遍实行的以货币方式进行安置,容易产生“分光吃光”的状况,对于农民生活的长期保障和农村稳定是十分不利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问题,最根本的要着眼于农民的“造血功能”,在征地过程上,为农民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只有让农民通过自我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生计,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考虑。
(四)在开发项目中实行股份制方式,以增加农民拆迁征地的积极性。如在寇家塬镇横沟村温泉旅游开发中,该项目的建设必然会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其征地拆迁也是快速致富和改善居住条件的契机,因此,开发投资方可尝试让被征地农民入股,以后在经营中按比例分红,或在旅游公司中安置被征地村民,使其享受到开发带来的利益,这样不仅可以顺利的征地拆迁,还可以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以实现共赢。同时,在以后的旅游业或相关产业发展中,政府应承诺给当地百姓更多的实惠,比如在运输、餐饮、税收等方面给农民以优惠,或安置相关村民,使农民真正享受的征地拆迁带来的益处,以提高其拆迁征地的积极性。
【泗阳县律师】http://www.lawtime.cn/siyang
❺ 农村土地征收拆迁一般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农村土地征收一般程序
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和拆迁房屋两个阶段,包括以下几道程序
①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②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③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④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⑤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⑥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⑦征地方案安置补偿公告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⑧补偿安置的措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⑨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按照补偿计算公式,自己算一算
①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②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③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
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土地租出去了,补偿咋分?
最近,网友@村西王老头 却为此犯了难,他家的地早就租给了承包方,具体情况是这样:王老头家的地,租出去30年期限,但现在才10多年,就遇上国家征收。合同期限还有将近20年到期,这种情况的土地被国家征收后,补偿费用是给承包方,还是给发包方老王头呢?
补偿可是“真金白银”,哪一方少拿了都不乐意
对于这种情况,农户在土地出租后,作为用益物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发生转移,仍由农户享有。所以征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会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依照规定流程分配给农户。
承包方就没有补偿了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地实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从第2点可以看出来,补偿肯定是有的。
具体分配原则,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②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