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做好加强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一、抓班子、强建设,切实夯实创建基础
1、建立健全组织。成立以街道工委书记为总指挥长、社区书记为组长的创建省级文明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省级文明社区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部署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有序推进创建活动开展。此外,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党委由5人组成、社区居委会由7人组成;目前社区共有12名工作人员,分为宣传、城管、综治、教育、政务等6个小组来开展创建工作
3、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市民素质教育。依托 “市民论坛”、“道德讲堂”等载体,邀请工委书记刘长学、道德模范张祖荣、教育专家薛伯钧等领导和学者,开展《十八大解读》、《党风廉政建设》、《和谐三字经》宣讲活动;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构建文明社区”为主题举办知识讲座;将《你在为谁工作》、《把信送给加西亚》等书给党员群众,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撰写一万字以上的学习心得,营造“书香**”的浓厚学习氛围;
4、推行特色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在未成年人中持续开展 “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结合“16点驿站”,积极推出特色教育服务,如“青少年心理健康”、“环保我先行”、“流动讲台”等特色教育,着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此外,开办 “阳光吧”和“阳光帮帮群”,每周一、三、五下午在布置温馨的“阳光吧”,心理咨询师、社区“五老”轮流坐镇,帮助未成年人提高自我认识、学会自我调整,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阳光吧”还为残疾儿童设立帮扶档案,组织阳光使者为其服务,使付出者收获了快乐、受助者得到了关爱和帮扶。
三、创品牌、促和谐,努力丰富创建内容
1、“五送”关爱体系。统筹雷峰超市资源,节假日为困难居民送物资;在社区公共卫生机构落实“七免一减”、“八免一减”、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零利润销售,为居民送实惠;为“空巢老人”开设家庭病床,为困难低保户送救助;普建个人健康档案,为群众送健康;联合驻区单位组建社区志愿队伍,按需求定期开展医疗、陪护、维修、咨询等义工活动。今年共组织发送低保金19万余元、慰问困难群众222户、发放救助资金2万余元、为4名精神病患者按月提供治疗药品,着力解决了居民的实际困难;
2、“就业课堂”品牌。与共驻共建单位签订《优先聘用协议》,与联谊单位建立定向用工制度,定时举办大型招聘会,不断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办“就业课堂”,今年以来共开办家政、计算机、会计等就业培训164人次,通过招聘推介岗位、提供公益性岗位、联盟单位安置岗位、鼓励自主创业等措施为145名下岗失业人员推荐工作,119人成功实现再就业、12人实现自主创业;
3、“三分钟到位服务”品牌。将居民的各种需求综合归纳为政务、治安、生活、医疗、城管、楼宇服务、项目服务七大方面,居民只须拨打电话或网上联系,三分钟之内就能得到咨询解答或便捷服务,居民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政务服务政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目前“三分钟到位工作圈”建设已实现服务集成“一站通”,宣传推广“一册通”、互联星空“一点通”、服务热线“一线通”,受到居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赞扬;
4、“残疾人培训基地”品牌。康复和就业是残疾人最为关心的话题,社区组织对残疾人家庭逐户进行走访,对于怎样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听取残疾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去年投资 多 万元创办“**社区残疾人”培训基地,聘请专职老师为残疾人士提供心理咨询、康复治疗、就业技能等多种培训服务,帮助他们早日实现就业,培训中心从创办初期的3名学员发展到现在的23名,并已成功安置16名学员就业。
2. 街道 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主要做法,工作成绩,工作亮点
“这是个好政策,以后找工作更有希望了。”对我区彭埠镇彭埠社区失地农民老版高来说,村经济合作社权即将出台的稳定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将促使老高实现稳步转型。
全市首创针对经济合作社股民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是我区探索推进失地农民就业的一种帮扶载体。
据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介绍,村经济合作社将设立帮扶和奖励失地农民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从提升素质、鼓励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促进失地农民创业就业。
3. 2020年社区就业创业培训典型
社区就业创业培训典型,
应该就是需要你调查一下就业创业成功的例子。
看看有谁进行了一些创新或者是发展迅速。
了解他的事迹然后就写下来了。
4. 长春市办理《就业创业证》新办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就业创业证》新办”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城镇参工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城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2.城镇参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员工录用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3.城镇参工人员需提供:两张大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 4.城镇参工人员需提供:失业(求职)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 5.单位解体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停业证明(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业经营的申请人需提交此项材料)(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6.单位解体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非本地户口需提交户口本和居住证,本地户口提交户口簿)(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7.单位解体需提供:两张大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 8.单位解体需提供:失业(求职)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 9.接受过服刑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非本地户口需提交户口本和居住证,本地户口提交户口簿)(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10.接受过服刑人员需提供:两张大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 11.接受过服刑人员需提供:失业(求职)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 12.接受过服刑人员需提供:司法(公安)部门证明(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申请人需提交此项材料)(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13.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非本地户口需提交户口本和居住证,本地户口提交户口簿)(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14.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两张大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 15.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申请人需提交此项材料)(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16.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失业(求职)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 17.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城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18.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两张大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 19.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求职)人员登记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20.农村参工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农村)(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21.农村参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员工录用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22.农村参工人员需提供:两张大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 23.农村参工人员需提供:失业(求职)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 24.失地农民需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征地证明(辖区农业常住人员或暂住农业人员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或土地由国家正规征用的申请人需提交此项材料)(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25.失地农民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非本地户口需提交户口本和居住证,本地户口提交户口簿)(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26.失地农民需提供:两张大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 27.失地农民需提供:失业(求职)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 28.失地农民参工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非本地户口需提交户口本和居住证,本地户口提交户口簿)(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29.失地农民参工人员需提供:两张大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 30.失地农民参工人员需提供:失业(求职)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 31.失地农民参工人员需提供:提供与单位签订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或《员工录用表》[辖区农村(暂住)进城务工人员,①与单位签订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的,②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用工期间为其缴纳公积金或失业保险金的,需提交此项材料](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32.转复军人需提供:复员军人证或自主择业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33.转复军人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非本地户口需提交户口本和居住证,本地户口提交户口簿)(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34.转复军人需提供:两张大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 35.转复军人需提供:失业(求职)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 36.自主创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辖区农业户籍或暂住农业户籍(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者需提交此项材料](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37.自主创业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非本地户口需提交户口本和居住证,本地户口提交户口簿)(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要验原件。) 38.自主创业需提供:两张大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 39.自主创业需提供:失业(求职)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5. 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总结 一篇文章
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总结汇报
,区委、区政府围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总体目标,以建立健全“五大体系”为重点,全面推动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步伐。截止年底,该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3490人,新增私营企业288家,新注册个体工商户3506人,全区11个办事处、80个社区全部建成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一个群众共同参与、服务平
台完善、工作载体新颖、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正在形成。
一、搭建服务平台,夯实创建基础
(一)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该区在11个办事处和80个社区建成劳动保障平台的基础上,又投入资金50万元,对民营科技园区创业服务中心和推进区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其服务功能和水平。利用服务平台,该区组织开展了“三包”(包项目、包服务、包监管)、“五帮”(帮项目申报、帮资金筹集、帮证件办理、帮解决经营困难、帮规划发展)服务和“双联双创”活动(部门联系社区、机关干部联系创业户、创充分就业社区、创信用社区),为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切实推动全民创业。
(二)加强创业示范平台建设。该区加大对民营科技园区创业示范园(孵化园)的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充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跟踪服务制度,切实提高示范园内的创业项目承载能力,逐步将创业示范园建成全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与辐射带动基地、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返乡创业基地。同时,该区又在完善文峰建材市场、奎楼商业步行街、思故台市场等三个创业示范基地的基础上,新建了西北大操场特色素质教育、七里店花卉市场、恒达利市场等创业示范基地,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切实做到跟踪服务制度化、税费优惠应免尽免。
(三)加强创业培训平台建设。该区一方面依托各类定点培训机构和职业培训学校,为创业就业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政策性补贴培训,提高创业就业人员的创业能力、就业能力和职能转换能力。另一方面依托区创业服务中心,成立了由工商、税务、科技、司法、财政等部门的业务专家及syb教师组成的12人创业专家指导团,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并加强创业项目指导与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规划的衔接,增强创业指导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今年,该区已组织不同范围、不同形式的大学生和党员创业就业政策咨 本文来自文秘114 http://www.wenmi114.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询和岗位推介活动五次,组织创业培训536人次,职业技能培训10182人。
(四)加强融资贷款平台建设。该区在全社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的同时,进一步通过开展全民创业活动激活民间资金。截止12月底,该区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200万元,民间资本进入创业281736万元。
二、搞活工作载体,凸显创建特色
(一)实施“社区创业星火计划”。该区邀请许昌学院的教授和多年从事创业培训、劳动用工方面的专家,举办了区社区创业“星火计划”培训班,对全区11个街道办事处和80个社区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各社区采取社区独办、个人与社区联办等多种形式创办实体,在家政服务、月嫂服务、中介服务、第三产业等诸多领域充分优势,服务群众,壮大社区经济。该区共发展社区服务项目101个,总投资330余万元,安置低保人员、困难群体和下岗失业人员4700人。
(二)开展“创业在,成功创业千人行”活动。在该区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调查摸底,掌握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底数,及时对自主创业人上门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其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创业成功率。今年来,该区已扶持成功创业3506人。
(三)开展“文化科技创业”活动。该区充分发挥“三国文化之乡”的优势,依托曹丞相府、魏武帝广场,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形成特色文化产业聚集区,目前,集古玩字画文化、钧瓷文化、地方特色饮食文化为一体的开发思路已基本形成,实施后将成为该区文化创业的一大特色。同时,组织发挥科研人才优势,成立区科技人才协会,定期举办科技论坛或学术交流会,为科技人员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和创业平台,提升科技创业水平,促进全区工业经济健康发展。
(四)在党员中开展“千百万”创业示范工程。该区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帮助和扶持党员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对全区(包括52家改制企业)党员中有创业就业愿望的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每月为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放一份《创业就业信息指南》,为每个有创业愿望和就业愿望的党员提供一次免费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并建立区党员创业基本情况统计台账和区党员就业再就业基本情况统计台账,对每个党员创业就业情况的变化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党员创业就业现状、督促帮扶措施落实。今年来,该区各级党组织共为党员提供创业就业信息2800多条,组织创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1900多 人次,办理小额担保贷款87人,70名党员被评为市级创业示范商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私营企业680个,带动党员和群众6500余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五)实施“全民创业信息直通车”工程。该区全面整合全区创业就业信息资源,开通全民创业网,将服务功能通过网络延伸到街道、社区,实现了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四级创业就业信息
资源共享,把创业就业的政策和信息直接送到群众手中。截止12月底,该区共发布创业政策法规15条、创业服务措施8条、社区简介80条、用工信息65条、劳务信息300条、工作动态68期。
三、提供三大保障,全力推动创建
(一)舆论支持保障。一是在市区各大广场以“建设创业文化、引导全民创业”为主题,举办了14场全民创业广场文化活动,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展示了人民群众自主创业后的美好生活,吸引了大批群众关注咨询;二是开展全民创业宣传日和宣传一条街活动,在市区主要街道及春秋、文峰、帝豪广场周边的灯箱广告、标语、招牌上进行全民创业、农民工工作的政策宣传,展示宣传版面200余块、横幅50余幅,发放宣传单0余份;三是开通全民创业、农民工政策咨询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等三部热线电话,为创业就业者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同时,该区还利用手机短信平 本文来自文秘114 http://www.wenmi114.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台在全区企业联络员、110家企业法人中发送创业宣传口号及我区创业优惠措施,共发布信息10000余条。
(二)工作机制保障。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创建组织机构,组建了综合、宣传、创业示范平台建设、发展社区经济、创建指标统计、优化创业环境、督察指导等七个专业工作组,形成联络、督促指导工作机制;二是制定下发了《区创业富民就业惠民工程责任目标》,针对31个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所承担的责任,对120多项具体工作进行分解,逐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三是各创建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出了切合实际、突出特点、便于实施的创建工作方案,并将全年工作计划逐月量化,逐月落实,制定工作目标推进表和工作台帐,以良好的工作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落实。
(三)督导考评保障。一是实行督导工作例会制、工作台帐制、定期通报制等各项工作制度,规范督导工作程序,对督导工作的内容、方式、职责、措施等进行细化量化;二是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相关资料凭证、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工作,并实行周例会、月点评、季考核等多项措施,及时发现、纠正、反馈存在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三是将创业就业目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分季度进行考核,把考核结果排名在全区新闻发布会上进行公布,励先促后。
6. 谈谈村居社区的就业创业工作有哪些
2008年6月1日实施的新的《禁毒法》是一部重大的顺应民意的惠民法规,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特别对戒毒措施重新规定,更具有针对性。如,针对吸毒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对初次查获的吸毒成瘾人员取消了过去的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措施,而是由公安机关首先作出社区戒毒决定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禁毒法》以人为本的戒毒理念,这必将有力地推进我国禁吸戒毒工作的长远发展。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开展,并提高戒毒效果最大化,将是我们面临的新的课题。今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根据省、市禁毒的部署,在岩泉街道事处开展社区戒毒试点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结合莲都的毒情以及已经开展的社区戒毒工作情况对社区戒毒工作进行一些粗浅地探讨。一、在思想观念上要认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要意义社区戒毒工作改变了我们禁毒工作的理念。长期以来,无论是政府和执法部门的工作理念,还是社会各界的认知和广大群众的心理,往往将吸毒者视为“犯罪分子”,侧重于对吸毒者采取惩罚性措施,缺乏人文关怀,“重打击、轻预防,重惩罚、轻教育”的现象比较普遍。现在,《禁毒法》以教育与救治相结合为立法指导原则,从吸毒者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三重属性出发,强调“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禁毒法》的具体内容通篇贯穿了这一立法精神,更加注重对吸毒人员的康复治疗、权利保障和人文关怀,明确了以不限制人身自由的社区戒毒为首选戒毒方式;取消了原来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的规定,统一规定为主要针对复吸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强调了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可以自愿参加康复劳动并获得相应报酬等等。这就需要我们首先在思想观念上适应《禁毒法》的要求,树立以人为本的禁毒工作新理念,并对现行的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手段作出调整。二、在操作层面上要熟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规程社区戒毒顾名思义就是在吸毒人员熟悉的生活环境中进行戒毒,这是借鉴我国一些地方多年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对生活在本社区的吸毒人员进行帮助教育的成功经验,将其明确为法律规定的戒毒措施。对未成年的或毒瘾不深以及家庭有特殊情况的吸毒人员,在亲人的关怀下、在熟悉的生活环境中可以坚定其戒毒的信心。社区康复是指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戒毒康复是一个从开始放弃使用毒品,通过改变自身和人际间的行为模式,最终保持稳定戒断的漫长的过程。完整的戒毒治疗应包括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和重返社会三个阶段,脱毒是第一阶段,后两个阶段更为重要。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虽然已经离开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但并没有完成戒毒的全过程,仍然需要在重返社会的过程中接受进一步的考验。吸毒成瘾者成功戒除毒瘾的事例表明,戒毒全过程的三个阶段应当互相衔接,不能相互割裂,否则很难达到戒毒效果。因此,为了巩固强制隔离戒毒效果,确保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真正戒除毒瘾,《禁毒法》建立了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接受社区康复的制度,具体规程为:(一)社区戒毒(康复)的对象及期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户籍在本辖区的如下吸毒成瘾人员,责令其接受三年期限的社区戒毒:(1)查获的吸毒成瘾人员。一是初次吸毒成瘾对象并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作出治安处罚决定执行治安拘留,治安拘留出所后责令社区戒毒。二是复吸毒人员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经过治安拘留脱瘾后责令社区戒毒;(2)主动登记的吸毒成瘾人员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则责令社区戒毒;(3)依法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一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二是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七十周岁以上人员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三是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四是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2、对户籍在本辖区的如下人员纳入三年期限的社区康复:(1)目前正在实行社会帮教的吸毒人员;(2)现正在强制戒毒、劳教戒毒、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判刑三年以下出所的吸毒成瘾人员。(二)社区戒毒(康复)的具体内容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思想感化工作机制吸毒人员尽管是违法者,但他们也是毒品的受害者。帮教人员要善于做思想工作,用真心真情去引导戒毒人员,要站在服务者的角度经常向他们宣传毒品的危害,使他们树立起戒断毒瘾的坚定信念。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对象年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程度、吸毒成瘾史的情况,制订出符合每个吸毒者实际的戒毒方案和戒断措施。一方面必须根据社区戒毒人员的染毒程度、经历、个人特点、生活和家庭环境等进行综合分析,制订个性化、分等级、分阶段的戒毒方案,并根据戒毒效果和需要,按照规范的流程适时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在吸毒人员相对集中的社区依托医院设置美沙酮维持治疗服药点,同时,在医疗点内设立戒毒门诊,解决主动到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的生理脱毒问题。同时,各有关部门还要尽力为戒毒人员提供就学援助、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社区救济等工作等提供方便,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尽快融入到社会大家庭中。2、社区戒毒(康复)的社会化参与工作机制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卫生、司法、民政、人劳社保等职能部门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充分发挥文化、教育、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作用。财政部门要保障每年禁毒经费支出,并专门设立禁毒基金,开通专用的筹款渠道,通过筹集和接受捐赠,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为保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落到实处,还必须将社会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在镇(街道)综治工作站专门设立社区戒毒服务点,由综治牵头,建立社工、村居干部、社区民警、戒毒人员家属以及志愿服务者等共同参与的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招聘一些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社工,对纳入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实行跟踪服务,通过开展戒毒宣传、上门谈心、帮助就业等工作,切实增强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信心。同时积极鼓励企业设置戒毒人员就业安置点,帮助解决社区戒毒人员的劳动就业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今年以来,在莲都区人劳社保等单位的努力下已先后介绍三名社区戒毒人员到辖区的一些企业就业,社区戒毒人员的表现也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3、社区戒毒(康复)的规范化运行工作机制《禁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这就要求各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社区戒毒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社工工作职责》、《社区戒毒人员等级规定》等规章制度。(1)责令社区戒毒人员应在七日内(户口不在本地的外地戒毒人员到其户籍所在地执行的,可放宽到十五日)到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处报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处正式将其纳入社区戒毒工作;开展对社区戒毒人员的尿样检测、帮教谈心、家访活动,督促社区戒毒人员汇报戒毒情况,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就学援助、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社区救济等工作;为社区戒毒人员请假离开戒毒地点进行审批;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成效进行季度、年度、总评估;对接受社区戒毒的人员三年期届满,符合解除社区戒毒条件的,作出《解除社区戒毒决定书》,对社区戒毒人员撤管。(2)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书面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要及时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送相关戒毒场所进行戒毒。一是拒不报告戒毒情况,经两次书面告诫,拒不改正的;二是逃避或者拒绝接受尿检三次以上的;三是擅自离开社区三次以上,或者擅自离开社区累计超过三十天的。4、社区戒毒(康复)的舆论宣传工作机制社区戒毒是一种全新的戒毒措施,要使此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必须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在大力宣传毒品的危害和各项禁毒及戒毒措施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不仅要向吸毒者宣传,向吸毒者的父母及兄弟姐妹宣传,向吸毒者的邻居亲戚宣传,还要向社会各界宣传。只有把政策法规宣传到位,才能为禁毒法的实施和社区戒毒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氛围。三、在工作实践中要充分估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可能面临的困难(一)各职能部门思想不统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作为今年《禁毒法》实施后的戒毒工作新举措,吸毒成瘾人员的戒毒帮教工作由原来公安机关负责转变为城市街道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街道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这充分体现了《禁毒法》全民参与禁毒工作的立法意图和禁毒人民战争的决心。但在新法实施当即,很多职能部门还没有转变思想,认为社区戒毒(康复)没有足够的约束力,吸毒现象会因此更泛滥。这种理念严重制约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各项措施的积极有效的落实。(二)戒毒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禁毒法》对禁吸戒毒工作作了重大改革,明确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对照新法要求,在实施这些新的戒毒措施上我们还缺乏相应的工作基础。一是缺乏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事机构与人员。《禁毒法》明确规定,城市街道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但现阶段就莲都区来说,乡镇(街道)没有专设禁毒工作机构和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二是丽水市目前还没有设立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三是莲都全区的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点还未设立,根本不能满足戒毒(康复)治疗需求。另外,羁押吸毒人员的场所也缺乏具备戒毒医疗资质的医生和卫生部门的戒毒医疗许可。四是未建设有社区戒毒康复场所。(三)社会资源整合需进一步完善开展好新的社区戒毒工作,必须做到社区戒毒与强制隔离戒毒、劳动康复戒毒妥善衔接,与民政、劳动保障、社会医疗等部门形成很好的互动;要注重发挥社区内各种力量的作用,与社区内的机关、医院等有机结合,与社区内的民间机构、志愿者、义工等力量形成互动。目前如何将各部门的资源更好地加以整合,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益,推动社区戒毒康复相关工作系统科学地发展,还存在薄弱环节和空白点,有待进一步完善。(四)基础设施差、专业人员短缺社区戒毒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面临的最实际的困难就是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三室”难落实,公条件差,很多乡镇连必要的电脑、电话都没有,特别是在农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大都没有专门的公场所。再加上社区戒毒(康复)专业工作人员的短缺,目前莲都区均由综治工作人员承担日常戒毒工作,这些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戒毒业务不熟悉,戒毒工作程序不熟悉,及不善于思想感化工作等,导致社区戒毒工作开展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触及戒毒生活的实际,不能为吸毒成瘾人员提供到位的帮扶。这必将制约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最大效果,不利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常性地开展,不利于长效机制的形成。(五)社区戒毒(康复)的相关宣传工作不到位《禁毒法》实施以来,莲都区相关的禁毒宣传模式只局限于标语横幅、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等,各职能部门没有深入组织社区戒毒(康复)具体内容的宣传学习,没有深入各个层次人群的宣传学习,宣传效果只停留在概念性的基础上,局限在初次吸毒人群和强制隔离戒毒期满的部分人群中。四、在长远发展上要抓紧采取推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有效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列入乡镇(街道)事处党政重要日程,做好安排、布置、检查和落实,定期组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社区监护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派出所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社区(村)党支部书记或主任,都要确定一名社区戒毒或康复人员作为工作对象,督促落实各项社区戒毒和康复措施。(二)强化培训实效要组织社区的支书、主任、戒毒专干和驻社区民警进行全面深入的社区戒毒(康复)培训。专业化力量的加强,必须依靠戒毒工作小组的专业知识,掌握服务对象戒毒心理的变化过程、戒毒规律、转变阶段和周期等等,才能对症下药。通过对每个戒毒者人格价值的尊重与信任,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应用各种辅导方法,以真心换取他们的信心、良知与爱心,鼓励帮助他们恢复健康、积极的心态、人格,从而回归主流社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突破戒毒者社会属性中渴求平等、尊严和正常生活的“弱点”并与之形成了互动。在此之前他们也许体验过不止一次的强制戒毒,处于种种原因加上逆反心理以及内心深处对毒品深深的依赖感并未切断,这就要求戒毒小组以家庭式参与方式让他们体会到了自我的价值与责任,以生存心态与工作技能的培训打消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让“奇迹”得以出现。(三)灵活创新机制随着《禁毒法》的实施,一个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新机制产生,意味着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禁毒工作。可以对每个社区戒毒(康复)对象建立由“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家庭成员”4人组成的固定工作小组,在此基础上采取“因人而异、灵活操作”的方法,针对不同的对象再增加一个或几个“X”工作人员,形成“4+X”工作小组,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如对于家庭生活困难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这个“X”就是民政部门,以便对他进行生活救助;对于下岗无业的,让劳动部门进入工作小组,对其进行劳动技能培训解决再就业;对于未成年的,让心理学社会工作者进入小组,以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采取灵活、动态的法,将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力量有机协调起来,以逐步形成“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志愿者、工青妇等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新机制。(四)设立专门基金在区财政拨款的基础上,发动各乡镇(街道)筹措资金及接受社会捐赠等方法,解决禁毒费用、戒毒费用和救助有困难戒毒人员费用问题。拓宽安置就业点,协调相关企业设立专门的安置就业点,接纳社区戒毒人员就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为戒毒人员建立脱毒信心。此外,在吸毒人员相对集中的医院设置美沙酮维持疗法医疗点,方便参加美沙酮维持疗法的社区戒毒人员,并在美沙酮治疗点设立戒毒门诊课目,解决社区戒毒人员的生理脱毒问题。(五)抓好基础工作要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得到长效的发展,最重要的是要有扎实的基础工作。如,协调解决全区的社区戒毒(康复)专职机构和工作人员公室场所,配齐必要的公室设备;研究确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项经费的项目名称、保障额度及保障途径和法;探索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对象的医疗服务和心理辅导站(点)建设;探索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对象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对象的济困、帮扶工作机制等。最主要是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只有政府和公民两个层次,缺少社会这个层次。所以现在开展社区戒毒非常困难。大家正在努力!采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