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一个艺术培训班需要什么证件
办学许可证、申请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注册资金。
国内有三个部门可以审批个人辅导班:
(1)工商局,办个培训业务的个体户或公司就行,手续最简单;
(2)教委的职教科;
(3)劳动局的职业培训中心。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1)办理特长培训扩展阅读
培训机构简介:
培训机构,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2018年3月16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要坚定不移从5个方面推进减负,砍断教师和培训机构在教学方面的联系以及各类考试、考评、竞赛成绩和招生的联系。2018年9月,武汉市教育局,公布2018年上半年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黑名单”。
2. 我想办一个特长生培训中心,怎么办手续
参考当地教育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办政策,各个地方不同,可以到当地市教育局的网站详细了解一下。把深圳的政策发给你做个参考。
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一、行政许可内容
在深圳筹设、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培训中心、培训学校、培训学院等)。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第十一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设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我市教育发展规划和我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及安全规定。
依据:《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2006年10月27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第九条。
(二)培训机构名称符合以下规定:
1.教育机构名称为:行政区域名称+字号+培训中心(学校、学院等)。
2.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的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含县)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3.教育机构名称前应冠以教育机构审批机关所属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名称前冠以市辖区的名称或地名时,应当与所在市的行政区划名称连用。
4.一般不使用和恢复解放前的旧校名,因特殊情况需要的应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5.筹设培训机构需在校名后冠以“(筹设)”字样。
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粤教职〔2001〕60号附件1)第十二条。
(三)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熟悉教育的领导班子。培训中心和培训学校负责人必须由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担任。培训学院配备具有本科学历、高级职称的专职院长和副院长。
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2001〕60号附件3)第三条;《广东省专修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粤教职〔2002〕2号)第五条。
(四)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其人数应与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能少于5人,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培训学院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不少于20人;培训中心和培训学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培训学院高级职称的不低于20%,培训学院每个专业至少配备高级职称专任教师2人,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低于50%。
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四条;《广东省专修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第六条。
(五)有符合教育教学要求,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校舍。培训中心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不少于400平方米;培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培训学院有独立校园,其占地面积一般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教学、行政及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000平方米。租赁校园、校舍的,培训中心与培训学校租赁期不少于3年;培训学院不少于10年。培训机构的场地用途不能为厂房或住宅,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楼层不高于5层,培训对象全为小学生的不高于4层。
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五条;《广东省专修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第八条;《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计标[1986]2618号)第5.2.1条》。
(六)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实验、实习设施、设备。培训中心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万元;培训学校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30万元;培训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少于100万元,适用图书不少于1万册。培训学院与培训学校有满足体育活动需要的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
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五条;《广东省专修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第八条。
(七)有可靠的基本建设投资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培训中心流动资金不低于5万元,培训学校流动资金不少于20万元,培训学院流动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培训学院的开办资金应不少于300万元,举办者必须在审批机关监督下向所办培训学院足额划拨开办资金。以货币出资的,须先将出资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学院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在受理时出具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货币出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以实物出资的,在受理前须依法评估作价,提供财物清单;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在受理前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出资额不得超过开办资金总额的20%
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七条;《广东省专修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第九条。
(八)教育培训机构的分教点,按不低于培训中心设置标准设置。
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八条。
(九)有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要有教育教学以及安全管理专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主任。
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六条;《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12月3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七条、第五十条、第五十六条。
五、申请材料(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举办者印章)
(一)筹设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
1.《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筹设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办学范围、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原件1份);
3.举办者的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5.银行存款证明(原件1份);
6.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协议须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二)完成筹设后申请设立需提供下列材料:
1.《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原件3份);
2.筹设批准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筹设情况报告(原件1份);
4.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
5.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原件1份);
6.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7.教育培训机构用地、校舍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复印件1份,验原件);
9.校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工作简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10.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11.财会人员资格、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三)直接申请设立需提供下列材料:
1.《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原件3份);
2.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原件1份);
3.举办者的法人证书、执照;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5.银行存款证明(原件1份);
6.教育培训机构用地、校舍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
9.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原件1份);
10.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简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11.教师资格、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12.财会人员资格、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
六、申请表格
《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筹设申请表》(附表1)、《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附表2),上述表格可到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市教育局办事窗口免费领取,或在深圳教育网站免费下载)。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市教育局受理培训学院、跨区域办学的培训机构、市行业协会举办的培训机构的筹设及设立申请;其他培训机构由办学所在区域的各区教育局受理:非跨区域办学的培训机构的筹设及设立申请由所在区教育局受理。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筹设面向社会招生的教育培训机构
1.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
2.审批人员初审;
3.处(科)领导复审;
4.符合条件的,局领导签发筹设批准书;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二)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教育培训机构
1.申请。申办者向审批机关领取或从网上下载《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
2.受理。申办者向窗口报送申办材料,经审核,申报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受理;
3.初审。审批人员初审、拟报初审意见;
4.评议。审批机关按照《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设置评议暂行规定》(粤教职[2002]2号),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评估,作出评议意见;
5.审批。审批机关根据设置标准、评议意见及本地教育发展计划,于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置的决定,并通知申办者;
6.发证。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对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7.公告。经审批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定期发布正式文告,刊登在公开发行的、发行范围覆盖同级政府所辖行政区的报刊上。
十、行政许可时限
(一)申请筹设教育培训机构的许可时限为30日;
(二)申请设立教育培训机构的许可时限为3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十六条。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一)筹设批准文件,有效期3年;
(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2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粤教规函〔2009〕36号)。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筹设批准文件后,方可开展筹设活动;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依法进行登记后方可开展办学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检或年审
每年年检一次。
依据:《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粤教策〔2007〕37号)。
附表:1.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筹设申请表
2.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
3. 在小学附近办特长培训班利润大吗
你好,做培训机构是很赚钱的,但是前期的招生十个很大的问题,只要有生源,利润是很可观的,希望你成功,加油。
4. 办理幼儿特长培训班需要什么手续
这种培训班属于学校一类的,必须取得当地教育局的办学许可证书。你可到当地教育局去申请。
5. 个人想办个特长培训班,想了解些具体事项,请多多帮助,重谢!
请记住,养生贵在心态,要把心态控制好就OK,酱油打完了可以闪人了
6. 开办艺术特长培训没有办理办学许可证,但是有执照可以吗
不可以。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1、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2、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3、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想要办理职业证书的培训学校,需要办理民办非学历办学许可证。
7. 办一个小学生兴趣培训班,需要什么相关手续!
方法/步骤
1.租场地。如果你自己有门面房或住房的话,就可以不租借场地。场地选择一定要符合下面几点要求:第一,临近中小学校(最好是重点学校);第二,临近公交、地铁站;第三,附近有大型生活小区或很多个中等规模的小区;第四,附近居民要有一定的教育消费习惯和能力。
2.注册。租到场地后,就开始向相关部门申请注册。一般情况下,向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就可以,如果资金充裕的话(几十万元)也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向工商部门注册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形式也可以选择有限公司形式或者私营企业形式,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进行选择。
注册时要核名,所以你事先要选择很多个(至少20多个)辅导班的名字备审核,经工商部门审核通过的才能使用。这个主要是重名问题。
核名通过后,还需要场地租赁合同、开办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各地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自己怕麻烦,还可以找工商代理帮助注册。注册一般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有的需要1个月左右。
3.购置办公设备。注册期间就要购置相应的办公教学设备。前台、办公桌椅、课桌椅、沙发、书柜等等。这些可以购置全新的,也可以购买二手的,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和实际需要来安排。
有的辅导班还提供托管服务,提供晚餐、午餐、午休等,可能还需要购置厨房用品、床上用品等。
4.招聘人员。这个可以和购置设备同时进行。可以在网络上、大学张贴栏、社区张贴栏等处发布招聘信息。最主要的是招聘教师,可以招聘知识掌握的好,有教师潜力的大学生,也可以招聘在职教师(但有些地区是不允许在职教师去辅导机构有偿教课的)。如果你提供午晚餐或午休等服务,还需要招聘厨师(能做家常饭就可以)、生活托管老师等。
5。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开业。制度的制定可以和第3步、第四步同时进行。包括教师上课制度;学员学习纪律、就餐纪律、午休纪律;厨师和生活老师工作制度;辅导班管理人员(如:招生老师、教务老师、班主任、前台)工作制度等。
8. 请问开特长班都需要在哪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需要到教育局开局资质证。
2、需要到物价局开局收费许可证。
其他的有人要再办。
9. 办艺术培训班需要什么手续
1、办学许可证。凡是民办类培训机构都需要办理此证,开办艺术培训班亦不例外内。投资者可以携带相容关资料,到当地的教育局领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内容,再提交给窗口的工作人员,审批通过,即可颁发此证。
2、工商营业执照。只要你是以实体店的形式来做生意,那么,就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投资者需要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法人身份证、资信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此证。
3、消防审批。投资者需要去当地的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审批手续,以确保门店的消防设施合乎标准。如果,投资者开设的艺术培训班还提供吃饭的话,那么,还得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
4、税务登记证。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后,投资者刻好的公章之后,就去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增值性发票了。
(9)办理特长培训扩展阅读:
办艺术培训班的基本条件
1、投资者是中国的合法公民,有教育培训行业工作经验;
2、投资者在当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店铺面积至少要几十平米,位置可选在小区、商业街等地方;
3、投资者具备一定的投资实力,启动资金充足,有招聘员工、管理员工及店铺等方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