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地税联合办税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
一、“营改增”后国地税合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营改增”后,国税地税整合资源,深化合作,在减少办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国地税合作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合作的认识不够深入。随“营改增”全面推进,地税局在合作中承担了更多的工作量,由于承担了较大的压力与风险,主观上有想法有看法;国税局则认为地税业务已大量减少,再委托国税局代征税款,难免增加国税工作量,国税人员思想上不予重视,有所排斥。工作量不平衡导致国地税心态不一,依赖政府、依靠上级的思想比较严重,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
(二)合作的领域还不够宽。由于国税、地税属两个不同的独立执法主体,执法的侧重点不同,使用的发票、管辖的税种也不同,在使用文书及程序等方面,国地税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致使一些合作只能停留在表面,无法进行深度合作。如:联合稽查打击偷逃税方面、发票管理等方面还有差距。特别是在稽查工作中,往往会出现国税刚查完,地税又来查的情况,检查不同步,处理不一致,不仅增加了税收成本,而且还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
(三)信息共享度不高。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全面上线,双方在系统中已能实现联合税务登记、联合办税服务。但由于国税、地税前期征管软件的独立性和管理体制的差异性,双方征管数据(财务报表信息、发票信息、税源信息等)暂时无法有效互通互联。纳税人信息不能及时共享利用,为后期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阻力。
(四)委托代征工作协作机制不完善。目前,国税与地税按照方便纳税人和主体税种征管原则,双方就“营改增”后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私房出租增值税及核对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地方税附加等相互委托代征,但双方均有各自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因征收数据传递不及时,出现少征、错征、漏征,导致税款流失的情况。
二、强化国税地税合作的对策——瞄准“三方共赢”
全面落实国地税联合办税,既是税制改革的重要部分,又是提升征管质量的重要步骤,更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要以国税、地税、纳税人“三方共赢”为目标,着力搞好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我们认为今后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政府主导,实现无缝对接。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地方政府有期待,基层税务机关有需求,广大纳税人有期盼。各级政府要把国地税联合办税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在政府常务会上进行研究,专题部署。税务机关要充分运用好现有资源,相互借鉴管理经验,在最大范围内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二)循序渐进,夯实合作基础。国税地税两家应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框架内,共同研究一些有利于税收工作、堵住漏征漏管、防止税款流失的措施办法。如:在联合开展税务稽查方面,建立税务稽查案件长期协作机制,任何一方对共管纳税户进行税务检查时,应相互通气,交换稽查信息数据,共同建立涉税违法信息库;对已定性为重大涉税案件的共管企业,双方应联合制定检查计划,确定共同检查案源,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联合实施稽查,避免重复检查;对不能实行联合稽查的案件和接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向对方传递信息,确保稽查成果共享和税收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三)密切协作,提高代征水平。国税、地税应在委托代征方面加强合作,定期向对方提供代征税款及附征税费数据信息,共享征收信息,及时解决代征中出现的问题。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了解主税和附征税费是否一一对应,做到税费无积压、无挪用,入库及时、准确。
(四)综合治税,建立长效机制。国税、地税应定期召开征管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传递相关信息、资料,共同就征管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商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建立起涵盖征收、管理、稽查和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各环节的长效合作机制,努力实现办税过程“1+1=2”、征收成本“1+1<2”、税收收入“1+1>2”的目标。
⑵ 国税地税合并带来哪些深远影响
1. 可以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国、地税之间的推诿扯皮,同时促进税收征内管的全国统一性,平衡地区容差异性。
2. 能方便纳税人申报及应对税务机关检查,减少了企业的税收合规成本。
3. 征税系统可以对人员进行更好的配置,强化最需要加强的部门,提高税收征收的整体效率;
4. 税务局可以一次对所有税种统一检查,避免了以往对非本单位的税收风险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弊端。
5. 地方财政数据造假的可能性下降。以前,地方税务局仅仅在业务上归属国家税务总局指导,但人事等由同级政府决定,所以地方政府为了政绩的需要,对地税、非税收入造假就有了可能。合并后,征税权在一定程度上上收,可有力避免此类现象。
⑶ 国地税合并三定方案对人员超编怎么接排
有传言称地税与国税人员的分流合并工作将于全国"两会"后启动,关于地税与国税拆分合并的话题再次引起关注。
对此传言,人民网财经记者向多方求证,国地税内部人士对此事持不同看法。基层地税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情,且多认为地税部门有存在必要;而国税部门相关人士则认为,国地税合并的可能性很大,但年内应无变动。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王勇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该说明第二点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折叠编辑本段顶层设计
此前有媒体报道,某市地税人员已经开始填写分流意向表。人民网财经记者联线多位地税基层工作者了解到,北京、天津、浙江等地的基层员工并未接到任何关于国地税拆分合并的通知,也并未填写过分流意向表。一位基层地税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边动都还没有动"。另一位基层地税工作人员表示,"一切要根据顶层设计来安排。目前没有接到有关通知。"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体改处工作人员对人民网财经记者说,"从来没听说过国地税合并的事情"。他表示,重大机构改革程序上需要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机构改编方案,递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然后递交国务院,最后递交全国人大常委决议。
2018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第二点(关于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第十一条(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明确指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该方案已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讨论,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王勇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折叠编辑本段难取消
一位在浙江财税系统工作近30年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税收征收而言的确没有必要分国地税两套机构,但他个人并不认为地税部门短时间内会被取消、并入国税。
他形容国税地税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例如,当地2002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向国税部门上缴企业所得税,之前的则向地税部门上缴,而企业所得税又属于中央和地方的分享税种。他说,信息化建设后,上缴的税收由系统自动按分享比例入库,"地方很难再有什么小动作。"因此,相比两套征收班子的费用,对企业来说,一套比两套好。
但他同时表示,尽管地税部门税务征收的范围有所减少,但费用征收的业务却在扩大,如需代替社保管理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等。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基层地税工作者也持类似观点。他说,一个企业要交的税种很多,几乎所有的企业都要向地税报税。尽管"营改增"试点正在扩大进行,但"营改增"改掉的只是一小部分,基本不影响他们工作。他同时谈到,有传言称到2015年当地将全面完成"营改增"。该工作人员表示,"到时候地税业务萎缩的程度我们还没有预估",也没有考虑过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
折叠编辑本段未来趋势
对于"地税与国税合并",税务领域的学者表示这是长期趋势,"营改增"或许是国地税合并的其中一个助推器。
"长期来看,不需要这么多人。这些人可以去做别的事。"清华大学财政与税收研究所所长百重恩教授说。他表示,"营改增"试点并未触及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的比例,改变的只是地税部门和国税部门的工作量。他表示,随着"营改增"试点行业和城市范围的扩大,地税部门的工作量确实会相对萎缩。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表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税制要改革,税务机构也要改革,相应的税务人员的工作也理应随之调整。他说,"有些地方政府和地方税务机关的人员对'营改增'有不同看法,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项改革毕竟会涉及地税局的征税范围、机构职责和人员安排。但是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减轻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负担,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等角度来看,还是应当按照精兵简政的原则合理设置税务机构和安排税务人员。"他强调,"'营改增'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中国经济、税制发展的需要并借鉴外国税制建设的经验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任何地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服从这个大局。"
他表示,根据发展市场经济和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税收不应当再采取"画地为牢"的原始办法。他认为将来的发展趋势很可能是一些税基流动性比较强的主要税种、大的税源划归中央政府,由财政部按照基本公共产品均等化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中央集中的大部分财力合理地分配给各地,即配套改革财政收与支的方式。这就意味着,地方财政收支、机构和人员安排等可能都要随着上述财政收支管理制度的改革而调整。
其实,上海市已经实行了"准国地税合并"的方式。如果你拨通上海市税务局的电话,会听到总机小姐告诉你:"这里是上海市税务局"。据称,上海市是国内唯一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城市。
上海没有实行分税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税务机构的精简和效率。现实的情况是,上海在税种方面划分向来清楚,在全国一直是一个良好的典型。而上海每年上交中央的税收一直名列全国榜首。
上海人对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做法一直非常肯定。他们总结税务不分家有三大好处:一是机构精简,办事效率高。二是纳税成本低。企业不需要同时跑两个地方交税,不需要接待两个税务局的检查,不会接受两个税务机关的培训。因此,上海本地的财务人员对于哪些是属于国税,哪些是属于地税,不会去刻意划分。三是税务机关能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在其他地方出现的'卖税'现象上海就从没有过。"在最近几年内,上海的税收显示出十分强劲的增长势头。
人民网财经记者从国税总局相关人士处得知,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已开展关于国地税合并的相关调研工作,并表示国地税合并的可能性很大。另有某直辖市分管税务的负责人向人民网财经记者表示,"'营改增'试点期间暂时都不会动。起码过一年再来谈(合并)这个事。"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强烈支持合并。他认为,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从节约行政成本的角度,该合并就合并。"中国税收成本在全世界几乎是最高的。这部分人转移到其他行业还能为社会创造财富,现在都成为了国家的负担。"他建议:"现在国家治理的趋势,一是法制,二是求助于市场与社会组织的力量。我们的市场机制与网络系统已经够发达,可以考虑将税收的上缴划拨工作交给金融系统或是中介机构,税务监管机构和财政系统负责抽查监管。"
2018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第二点(关于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第十一条(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明确指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该方案已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讨论,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王勇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⑷ 国地税合并,对以后税务工作开展有哪些影响
国地税合并,对以后税务工作开展的影响:
1、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2、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3、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4、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4)国地税合作工作经验扩展阅读:
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⑸ 考国家税务局是否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验
你今年还不能考国家公务员,明年才行,国税有的岗位要经验有的不要,你报不需要经验的即可
⑹ 国地税合并后工资待遇不一样的问题,请有关部门给解决一下急盼
按规定进行。国地税合并后事业编的工作人员应该是会得到妥善安置的,不会出现被辞退的问题。实际上对于一个单位来说,分行政编和事业编,国税和地税,又分为国家...
⑺ 国税地税合并,原先两家的工作人员怎么安排
国地税合并,人员也要合并,只是在工作中分工不同。
⑻ 税务机关推行国地税合作工作有何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这是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之后,税务总局根据税收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台的又一个方便纳税人、规范税务人的规范性文件,是税务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果的巩固和拓展,是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持续和优化。
一、推进合作背景?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进各级国地税部门加强合作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求,以国地税双方实际业务需要和纳税人合理服务需求为基础,以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和提高征管效能为出发点,规范国地税双方合作行为,深入推进依法治税,齐心协力做好纳税服务的重要途径;是税务部门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的现实需要,是税务部门创新管理、强化征管的必要举措,是依法治税、规范执法的时代要求。
二、合作最终目的?
1、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推进国地税合作,首要目标就是要整合服务资源,加强服务联合,拓展服务领域,解决当前存在的纳税人“多头跑”和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
为此《合作规范》规定了“联合设立登记”、“联合变更登记”等12项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合作事项。如:在“联合办税服务”事项中,《合作规范》要求国地税通过互设窗口、互派人员、互设自助办税设备等方式,统筹办税服务资源,联合提供办税服务。
2、征收管理更高效税务总局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改革发展总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税务部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需要,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推进国税局、地税局合作,整合征管资源,实现管理协同、征管互助和信息共享,就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征管效能的重要创新举措,有利于切实减轻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办税负担,降低征纳双方办税成本。《合作规范》中规定了13项国税、地税征管互助方面的事项。其中在“委托代征税款”事项中,要求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协同加强税收管理;在“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工作”事项中,要求国地税双方共享定额核定信息,协同开展定额核定和调整工作。
3、税收执法更公平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推进国地税合作,一项重要的内容是要在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统一执法尺度,加强执法协作,规范执法行为,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合作规范》中规定了5项促进公平税收执法的合作事项。其中在“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事项中,要求国地税在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执行相同的处罚标准,以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执法随意性。
⑼ 在税务机关工作的经验可以当会计工作经验使用吗
可以 会计复本来就是和制税法相关联的
税务机关的工作经验除了税法。也有很多实际的会计工作。并且在记账的时候。很多税务上的需要注意点。对会计记账都有帮助。
例如 增值税 所得税 或者成本核算等方面。还有年底结账的时候。要考虑汇算清缴查账需要注意的问题。等等。税务机关工作过。肯定会有帮助。
⑽ 国税地税合并了,那么多领导怎么办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第二点(关于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第十一条(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明确指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10)国地税合作工作经验扩展阅读:
国地税合并意义:
1、有助于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国税地税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管理链条缩短,税费收入的规范性和执行上更加刚性,必将为未来税费制度改革,统一政府收入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
2、有助于纳税人办税便利化的提升。国税地税合并,有望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征收上的“两头跑”“两头查”问题,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办税和缴费负担,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有助于税收征管效率的全方位提升。国地税合并之后,垂直管理体制将在很大程度上规避地税征收率低的问题,征收率的提升会缩小法定税率和实际税率的差异,同时明确企业对纳税程度的预期,也有利于未来减税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4、有助于新时代税收征管流程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