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访工作在信访改革形势下取得哪些好经验,好做法
信访是群众诉求,都是本地政府怨屈百姓得不到解决,采取严压属地管理,个内别案例无法属地,容越复杂,国家信访局应有责任担当,不应不负责任,下压只能越闹越大,是在信访过程中有贡献行为,国家信访出面解决,一味的属地,颠倒了黑白,整得人精神损伤,才有今天的社会矛盾
2.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信访工作者
一是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维护好群众利益,就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最好体现。群众来到人大上访,我们在做到热情接待的同时,对属于工作范围内的信访案应解答耐心、解难扎实,做到不马虎、不拖延、不推诿;对不属于我们工作范围内的信访件,要说明原因,让群众诉求有门;对一些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我们必须做好耐心细致的劝导说服工作,解疑释惑,做好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们人大信访工作者应该时刻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上访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拿在手上,及时给予帮助。
二是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基层人大信访工作接待面相对较宽,如涉法涉诉类、行政执法类、农村基层类、企业改制类等,导致来人大信访的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这就要求人大信访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掌握应有的政策和法律知识,具备宽泛的知识面。所以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具备一定的分析研判能力,并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工作大局,见微知著,推一反三,从信访个案中了解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为常委会开展审议监督提供依据和参考,充分发挥好人大信访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要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在当今社会急剧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矛盾问题随之而来,基层群众上访与集体上访事件增多,占基层信访总量的一半以上,基层机关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协调干部与群众的关系,调解群众之间的矛盾,这是基层干部应具备的最基本的本领,而我们的接访对象大多来自基层群众,这就要求我们人大信访干部具备这种工作经验和能力,能够和群众打成一片,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了解他们的想法,体会他们的难处,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进而化解矛盾。
四是要深入实际调查了解。俗话说偏听则暗,兼听则明,群众来我们人大信访,我们听到的大多是一面之词,在对群众的诉求高度重视的同时,更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明察暗访,多方了解,研究分析,取得第一手资料,对矛盾的实质做出全面客观的判断,这才有利于对案件做到客观公正的处理。
五是要有一种锲而不舍的敬业精神。这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要求,我们的指导思想是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上访不停止不放过。解决信访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从个案来讲,大部分信访案件靠一两次工作是很难解决的。要使上访群众息诉罢访,除了认真调查外,一方面,要不厌其烦地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既要解决具体问题,又要解开思想疙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反弹、不复发。另一方面,要督促相关单位对人大转办或交办的信访件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对待每个信访案都要有一股坚忍不拔的毅力,有一种锲而不舍的韧劲,不结案不罢休,不息诉不罢休,不罢访不罢休。做到了这一点,信访积案就会越来越少,信访形势就会越来越好。
3. 残联维权部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援助中心有什么不同
求助者可到信访、劳动保障部门和法院所设立的申请受理点进行申请,也可到乡镇、街道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高校等组织所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或在村(居)委会设立的法律援助联络点进行求助。
先由单位或所在的街委、村委出具生活困难的证明,然后到所在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是否符合条件由法律援助中心审定。
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法律援助的对象:
(1)一般对象即经济困难,有充分理由证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
(2)特殊对象即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3)其他残疾人或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4)刑事案件中的外国籍或无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中国公民能否获得法律援助,须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是否属于经济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有关规定,经济困难的具体掌握标准是"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有的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作为经济困难的标准。如果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即使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为保障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一般也不能获得法律援助,而需要通过有偿的法律服务来获得法律帮助。
由于法律援助的资源有限,而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量很大,经济困难的标准可以使那些确实经济困难、而需要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特殊的刑事案件。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公证证明;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公民可以获得公证法律援助的公证事项:
公民在办理与抚恤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劳工赔偿金、赡养、抚养、扶养等有关的公证事项,本人经济困难确需减免公证服务费的,可以申请公证法律援助。根据司法部关于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通知精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凭就业登记证也可申请再就业事项的公证法律援助。
申请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基本情况;
(2)申请人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
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暂住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4)法律援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代申请人应提交有监护权 资格的证明。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办理如下手续:
(一)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二)递交相关证件和证明证据材料;
(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情况;
(四)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表示所需法律援助形式,授权事项和范围、期限等等,并在 授权书上签名或盖章;
(五)与法律援助机构签订法律援助协议,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
基本的情况就是这些,具体得去法律援助中心询问,因为根据各个地区省市的不同情况不同的区域是有不同的规定标准的.
祝楼主好运
4. 山东省残联的文章
敬岗爱业的好党员,残疾人利益的捍卫者
———记章丘市残联共产党员许继文
说起许继文,残联的工作人员和熟悉他的残疾人朋友都会竖起大拇指,称赞道:“好人,一个乐观向上,甘于奉献的好人,是残疾人利益的捍卫者,是我们大家学习的好榜样。”
年近50的许继文同志,是一名具有23年党龄的老党员了。他生性开朗,乐于助人,似乎浑身有使不尽的精力,以至于他身边的同事们一有困难就会想到他,而他总是乐此不疲,竭尽全力去帮助别人。和他在一起,同事们感受到最多的是快乐和融洽。
而在工作中,他更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走进用品用具供应站,一应俱全的各种用品用具整齐的摆放在架子上一尘不染。说起每一件器具,从安装到使用,老许也是说得头头是道。在信访维权工作中,他主动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新路子,如今信访维权工作站已在全市20个乡、镇(街道办)遍地开花,残联的信访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他个人也被评为济南市残联系统先进个人。“一杯热茶,一声请坐,您慢慢说”是许继文接待信访人员最朴实的方式,这经常让来信访的人,怒气而来,满意而归。现在许多信访事件中更多的是协调工作,做好残疾人稳定工作,维护他们合法权益,就需要和各个部门、单位沟通协调。记得曹范一个听力残疾人来访,因在煤矿工作发生事故导致其听力受损,几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许继文认真记录着相关信息,又多次深入企业调查核实,几经奔波,往返数次,通过和镇政府、单位、残疾人共同协商,最终通过法院为其取得了三万元的赔偿,这让残疾人家属感激涕零,而他只是淡淡的说:“这是我的工作”。的确,翻开信访档案,你就会发现:要求单位给入保险的、找工作的•••••一桩桩、一件件,每一件事,每一封信,老许都装在心上,认真排查,切实做到了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这就是老许一名普通党员的工作态度。他经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残疾人朋友的利益就尤为重要了,他抱着这样的信念执着的工作着。
通过工作,许多残疾人和许继文结成了朋友,他们有心事愿和他倾诉,有快乐愿和他分享,老许也义不容辞的做起了心理指导员,及时的宣传、解释各项政策,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他平凡,做出的工作成绩却不平凡,他不是领导干部,但处处以一名老党员的姿态作着表率。用他的话说,有职能担一吨重,无职照挑两千斤,因为我是一名共产党员。
章丘市残联:宁红梅
5. 残联维权部职责是什么
残联维权部职责是代表政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生活、工作、就医、福利等权益的部门
6. 如何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信访办理工作质量的经验材料
这个主要是自己是真心想做好信访工作,对待上访用户就象自家的亲属遇到了难事来找你帮忙,这样肯定做得好;如心不在焉的,方法再多、再好,也搞不好的。
7. 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信访维稳工作是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任务和最终目的就是满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全心全意为百姓解决难题,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好实事。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方方面面的利益冲突也逐渐增多,加之信访维稳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以及其他一些因素,导致群体性信访事件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全县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何做好信访工作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亟需认真研究的重大社会课题。
二、近年来信访问题的特点及其产生原因
近年来发生的信访矛盾纠纷和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改制引发的失业与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等问题导致的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城市扩建改建引发的私房改造、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等问题导致的各类矛盾纠纷。三是“三农”方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承包、换届选举、财务管理、农民减负、农村土地权属争议等问题导致的各类矛盾纠纷。四是国家重点项目占用农民土地补偿、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五是干部队伍中行政不作为、贪污腐败、司法不公等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六是涉法涉诉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
(一)信访矛盾纠纷呈现出的特点
一是发生的数量多、规模大。据统计,近年来我县赴省进京上访的批次、人数总体呈上升趋势。与2012年相比,2013年我县赴省上访的批次、人数分别上升104%和153.4%;进京上访的批次、人数分别上升300%和1369.2%。
二是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现象增多。不少群众存在“权大于法”的观念,本该走司法程序的纠纷却都一味来政府缠访、闹访,想使问题通过行政渠道解决,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是择机性强,持续时间长。近几年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中,一些人直接到市、省甚至进京或故意选择重大节日或党和政府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进行上访,试图扩大影响,达到目的;有的持续时间长达十多天,直到采取强制措施才得到平息,其行为的过激性日益突出。
四是群体性上访事件组织形式严密。从今年我县发生的几次群体性事件来看,都有严密的组织,从事件的预谋、上访的形式、参加人员及所有的行动都经过精心部署与策划,具有很强的保密性、预谋性。
大部分信访问题要及时解决的确有许多困难,加之在矛盾发展过程中,一些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造谣、煽动群众闹事,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通过集体事件来实现搞乱社会的目的,如果在解决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波及到更大的范围。其实,这些矛盾不是根本利益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这是明确的,也是不容置疑的。但如果能及时、准确地找出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具体原因及发展趋势,就能更好地对症下药,及时解决。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引发上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决策不科学、不全面的原因,又有一些部门不履行职责、不依法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原因,既有少数群众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的原因,又有经济发展滞后、经济实力较弱、解决群众合理需求能力不足的原因。
从客观上讲,一是随着我县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而我们处理新矛盾、解决新问题的机制尚不健全,加之社会各阶层应对改革的承受能力还比较脆弱,反映到现实生活中,必然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二是在尚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我县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逐年加快,国家重点工程的实施,涉及的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问题日益突出,信访量增多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反映。三是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建立的行政管理体制在运行中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政府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群众自主意识增强,维权意识增强,正当诉求明显增多。
从主观上讲,我们存在着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追究不到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部分党政领导对当前信访形势认识不清,思想还比较麻木,对本地区、本系统存在的信访矛盾隐患心中无数,对信访工作过问不多,对群众诉求重视不够。二是有些部门、乡镇工作责任不落实,对信访苗头视而不见,见而不管,有的问题虽有处理意见,但也不抓落实,不问结果。三是干部工作作风存在问题。有的不依法行政,执行政策随意性比较大,引发群众不满,导致集体上访;有的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该解决的没有很好解决,不该解决的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还有些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发生上访时指责群众多,检讨自己少,工作简单粗暴,把本可通过劝解化解的矛盾激化。四是协调配合不到位,敷衍推诿的现象比较严重,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和棘手的信访问题,部门和部门之间,部门和乡镇之间,乡镇和乡镇之间配合不力,导致群众反映的问题难以落实。五是我们制定的有关信访工作制度实施力度还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人,致使信访工作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六是上访人的过高要求或无理要求及“权大于法”的观念没有得到纠正,导致一些人重访、缠访、闹访。
三、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信访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动态性的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必须要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政治责任,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在控制信访源头上下功夫。做好信访工作,立足点在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后妥善加以处理固然重要,但在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前就有效预防更重要。这就是做好所谓的源头工作。源头工作最重要的是紧紧抓住出台政策、执行政策及矛盾排查这三个方面。在出台政策前,务必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全局、立足长远研究和制定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到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政策不出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不出台,防止因政策措施制定不当而引发群众上访。在执行政策时,务必教育干部端正思想作风,做到公道正派、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决不能在政策之外另搞一套,决不能违背政策干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决不能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防止因执行政策走样而引发群众上访。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涉及到方方面面、千家万户,出现各种矛盾在所难免,这就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群众来上访,说到底是相信党和政府能够把他们反映的问题解决好。因此,要始终把解决问题,特别是把解决突出实际问题作为衡量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通过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使更多的信访群众息诉罢访。要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既不能随意打折扣,又不能随意开口子,真正把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与引导人、教育人、说服人结合起来,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透,尤其针对一些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更要多做说服工作,帮助他们调整心态、理顺情绪。要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只要合理合法、条件具备,就要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尽快给予解决,做到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彻底解决,信访部门就决不放手,督查督办工作就决不停止。
(三)在完善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制度和机制是管长远、管全面的,成功的经验需要制度和机制来巩固,复杂的关系需要制度和机制来协调。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不仅要靠热情和干劲,更要靠制度和机制。要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重,构建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机制完善、责任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一要健全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听证等制度,建立信访问题终结机制,强化初信初访处理,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二要坚持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纳入干部管理体系,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导致信访事项发生和违背信访事项办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要健全和落实分类解决的有关制度,对群众提出的合情、合理、合法要求,应当而且能够解决的,要尽一切努力,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抓紧制定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分步解决;确实无法解决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育引导和控制工作;对确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侵犯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承认错误,及时纠正,尽快解决。
(四)在创新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在处理信访问题上,要坚持四宜四不宜。一是宜早不宜迟,尽量避免矛盾转化升级。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而又能解决的问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早加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使问题尽早得到解决。二是宜管不宜推,及时做好现场工作。对上访者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逐一加以解决,决不能层层批转,要限期处理结案。不能把矛盾推向上级、推向社会或避难就易。三是宜导不宜激,坚持安抚疏导。接到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信访案件,要及时引导和指导上访者到规定部门和单位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要求和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积极劝导,防止矛盾激化,反对草率行事、粗暴行政。四是宜散不宜聚,密切注视群众上访聚集的动向,切实做好上访鼓动者、串联者等“重点对象”的转化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在思想稳控工作上下功夫。做好信访工作,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彻底解决。有些上访人员也许因一时赌气而互不相让,也许因当时对政策理解有所偏差而要求不够合理,也许因一时贪心而诉求标准过高,这些问题若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都能得到有效解决。要立足于疏导教育,对群众信访活动加以正确规范和引导,确立群众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文明信访的意识,对确无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后仍缠访闹访不止的重复上访户、上访老户,要采取多种形式,讲清道理,进一步做好思想稳控工作,从情、理、法角度做耐心说服教育工作,努力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必要时坚决依法促教,采取司法手段促使其思想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