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当和尚要有什么要求
第一要明白什么是佛法。佛法到底讲了什么事情。
第二要依教奉行。能坚守戒律。
第三版要有普度众生和教化大权众的愿望和能力。要知道出家众都是榜样。身体力行佛陀的教诲给大众做示现的。
第四要有自己家人同意。
第五要了却世俗的一切债务和纠纷牵缠。
第六要有一个修持正法的法师引导。
第七要住持和尚同意给你剃度。
至于学历什么的都是次要的。
佛学领悟的好坏和文凭没有直接关系。出家不是找工作。
如果是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希望加入僧团的,业报会很重很重的,怕到时候承受不了后悔莫及。
Ⅱ 大一法语学生,以后想做翻译。可是看到翻译公司招人都要有好几年工作经验,所以这工作经验到底怎么来的
还是多多来投简历,即使要经验的源也尽量投简历,有时候就能拿到面试机会!
我投简历的时候很多都要工作经验,我还是坚定地投了简历,投过之后确实会有一些公司联系的。
或者多做做兼职,很多翻译兼职也是很好的经验!!
祝你好运~~~
Ⅲ 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应该达到什么样的层次
这可没有标准可言,我已经工作10年了,我应该拿到的工资应该是内多少一样。工资和工作年龄没容有太大的关系,和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有最直接的关系。你是在工作中认认真真的工作了两年还是有两年的工作时限经验,这个区别还是非常大的。
Ⅳ 听说现在当和尚还得要本科生以上学历还要一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呵,民间传说,不唬人不罢休,不吓人不甘心呢。
俺这里半小时远的地儿,就有著名大庙,有近五百年的历史。现在中老年纪僧人大多数文化不高,出身农村,很多老师傅几乎没有读过书,到庙里开始学习认字写字,认字写字过得去。近年庙里办全省唯一的佛学院。
年轻才出家的人,传统也叫沙弥,就是没有正式出家手续的出家人,类似预备役吧。他们大多高中、初中文化,然后可以读佛学院学习佛学知识(是可以,不是每个年轻僧人必须要去,不考试,是各家寺庙推荐,包吃住生活费)。
佛学院是大专名义,实质上属于佛教界人士的内部培训班,如同某些大型单位内部的大学,国家不管社会也不承认文凭,仅限于寺庙内部使用。就是寺庙旁边几十百号人的培训学校。
有的大学毕业生去当和尚,旁人就以为都是大学毕业才行。前个时候,有个澳大利亚华人博士教授在香港出家,不懂的人会惊呼,啊当和尚要求要博士教授才行。
老百姓糊涂多,又不看书读报。哈哈误会
Ⅳ 外国人办理工作证一定要两年工作经验吗
没有要抄求必须要2年经验的,
1、进入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
2、单位网上账户注册后,需带好单位纸质材料原件至所选择受理点进行实名登记审核(已办理过单位账户实名登记且账户已开通的单位可以跳过此步);
3、进入账户——点击左侧菜单第二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点击“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点击“新申请”——选择“其他”——进入申请页面;
4、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随行家属(按需)、申请信息等内容并上传所需材料原件;
5、上传所有材料原件后,即可提交等待预审,预审通过后,用人单位需持上传的所有书面材料原件(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至窗口核验受理;
6、受理通过10个工作日后,凭受理单(电子)至各受理窗口领取新证。
Ⅵ 在教招中要求至少两年工作经验是指什么
在招考公告里面我们看到对于两学年相关工作经验的要求是这样讲的,招聘学科岗专位分设属A、B两类。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其中A类岗位无任教经历及年限条件限制;B类岗位要求现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且至少具有两学年相关工作经历(截至2020年7月31日),具备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资格。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需提交现任教学校的聘用(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截至2020年7月31日时满两学年)、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交保单位限定为聘用合同的签订单位或聘用合同签订单位委托的交保单位)以及在基础教育本学段本学科任教工作年限证明,三样材料的时段要求一致。同时提交初级教师职称资格证书;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的教学工作经历。
至少两学年相关工作经验是指什么?
Ⅶ 做和尚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要明确出家的目的,这是首要条件,否则出什么家?
【出家(梵pravrajya^,巴pabbajja^,藏rab-tuh!byun%-ba)】
‘在家’之对称。指辞别家庭眷属、弃舍世务而专心修行佛法。又称出尘。《显扬圣教论》卷三云(大正31·494c)∶‘出家者,谓持出家威仪相貌,弃舍俗境,受持禁戒,如法乞求清净自活。’
出家的行为自古即行于印度,吠陀时代已有舍世舍家而求解脱之人。之后,婆罗门教徒等亦承受其风,多入山林闲寂处专心修道。在佛教而言,以释尊之出家学道为始,乃至尔后之教团乃以出家人为核心。
有关释尊之出家记事,依《修行本起经》卷下〈出家品〉、《太子瑞应本起经》卷上等记载,谓释尊于半夜明星出时,令车匿备爱马犍陟,骑马出城,至闲静处下马,脱宝冠璎珞等与车匿,又取利剑剃除须发,现出家相,后往跋伽婆仙人处问道。故凡欲出家者,先起善法欲,次从师剃除须发,着袈裟,受戒为法,是名正出家。《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云(大正30·397a)∶
‘云何善法欲?谓如有一或从佛所或弟子所,闻正法已,获得净信,得净信已,应如是学。在家烦扰,若居尘宇,出家闲旷,犹处虚空,是故我今应舍一切妻子眷属财谷珍宝,于善说法毗奈耶中,正舍家法趣于非家。既出家已,勤修正行,令得圆满,于善法中生如是欲,名善法欲。云何正出家?谓即由此胜善法欲增上力故,白四羯磨,受具足戒,或受劳策所学尸罗,是名正出家。’
经论中,有关出家的叙述,不胜枚举,如《大乘庄严论》卷十三〈行住品〉谓出家有三种∶(1)受他人怂■而出家(受得,sama^da^na-la^bdha),(2)自己发心出家(法得,dharma-ta^-la^bdha),(3)藉变化而示现出家(示现,nidars/aka)。《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九谓出家有二种∶(1)于善说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谓苾刍、苾刍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2)于恶说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谓诸外道,或全无衣,或坏色衣,或涂灰等增上外道。《摩诃僧只律》卷二十三、二十四列举盗住、越济、五无间、太幼、太老,乃至外道、陋形等二十六种不许出家之人。《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四之二引齐文宣王萧子良之说,谓出家有十八难行∶(1)辞父母亲情,(2)割妻子恩染,(3)弃权势地位,(4)忍饥苦而节食,(5)绝好滋味而甘啖蔬食,(6)不厌翘勤而精苦,(7)不吝惜七珍而舍离,(8)不畜聚钱帛而弃散,(9)不恃奴僮而自给,(10)不睹五色,(11)不闻八音,(12)不藏饰玩,(13)不溺安身养体而忘形舍命,(14)不贪眠卧昼夜不寝,(15)息交游而处寂,(16)饮馔不入口,(17)午后不取食,(18)处冢间而离爱着。
大乘以发菩提心及修利他行为出家之要谛,而不拘于出家之形服持戒,故反对声闻僧单以剃发得戒为出家之本义。如《维摩经》卷上云(大正14·541c)∶‘维摩诘言,然汝等便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大庄严法门经》卷下亦云(大正17·830b)∶‘菩萨出家者,非以自身剃发名为出家。何以故?若能发大精进为除一切众生烦恼,是名菩萨出家,非以自身披着染衣名为出家。勤断众生三毒染心是名出家,非以自持戒行名为出家。(中略)勤行精进为令众生满足一切佛法故,名为出家。’
此外,有关出家与在家之不同,诸经论各有比较。如《中阿含经》卷三十六〈何苦经〉举出家、在家都有自在、不自在之苦乐,谓在家以钱、金银、真珠、畜牧、谷米及奴婢使人等不增长之不自在为苦;出家则以其行随贪、嗔、痴欲之自在为苦。在家以钱、金银、真珠,乃至奴婢使人之增长自在为乐;出家则以其行不随三毒之不自在为乐。《大宝积经》卷八十二〈郁伽长者会〉亦广说出家、在家之优劣,谓在家多尘污,出家妙好。在家具缚,出家无碍云云。
《大智度论》卷十三载有在家、出家行道之难易情形云(大正25·161a)∶
‘居家生业种种事务,若欲专心道法,家业则废,若欲专修家业,道事则废,不取不舍乃应行法,是名为难。若出家离俗,绝诸纷乱,一向专心行道为易。复次居家愦闹多事多务,结使之根,众恶之府,是为甚难。若出家者,譬如有人出在空野无人之处,而一其心,无思无虑,内想既除,外事亦去,(中略)以是故知出家修戒行道为易。’
而《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七则揭示在家、出家之修学功德之胜劣,谓出家之功德广大,远胜在家。《贤愚经》卷四〈出家功德尸利苾提品〉及《出家功德经》亦广说出家之功德。
◎附∶木村泰贤着·欧阳瀚存译《原始佛教思想论》第三篇第四章(摘录)
(一)真正出家与其动机∶凡在家者,苟信仰佛陀,依其教法而修行,即能达于解脱之大目的。虽然,要而言之,世间乃以欲为根基而成立,则于此世间,而行真正无欲无我之修养,固属非常之难事。此所以仅于表面上,限定在家之得果,为第三不还果,而不承认其现法涅盘也。是故蓦直突进于大理想,可推挚克使此现实显现之方法,即在依于出家与为乞士,而得无我无欲之生活。夫舍家、舍财、舍恩爱,斯乃离舍我执我欲之修道也。如《中部》第三十八经〈Maha^tan!ha^san%khaya-sutta〉云∶
‘居家生活有障碍、有尘埃,出家生活则豁达自由。凡在居家,则难于纯一专心奉持梵行,迄于寿命尽,不如我今剃须发、着袈裟(坏色衣)。由居家而至于无家,如是彼遂舍少财或多财,舍多少之亲属,剃须发,着袈裟,由居家出离于无家。’
此盖佛陀于力陈世间修行难于彻底后,常时极力称道之文句也。夫剃须发着坏色,寖至无一定住所,非仅为出家之仪表,乃在对于世间执着之种因,真能离舍,集注精神,专肆力于永远之解脱。顾自历史言,亦如前所常述,此亦因袭于婆罗门之第三期,或第四期之制度。惟婆罗门教制度,须至老年期,方得出家。佛陀则不问年龄之老幼,凡属感念人生痛苦者,皆得劝令出家,此与婆罗门之制度大异。盖如佛说,若人生年龄,具有一定,则耄岁出家,虽亦具有用意,然谓必俟年老,方志于道,是为对于永远之不忠实者,故不必以此为限。此佛教团所以有老少男女之种种出家者,即据此理由,而为佛陀所奖励之结果是也。
是故佛陀之所谓出家,须有非常巨大之决心。自原则言,苟非真在期诸永远之解脱,暨真能体验人生之无价值者,终莫能有此期望。何则,夫人当毛发未燥,血气方盛之时,欲其遗弃人世,自非易事。试征诸佛弟子之先例,曷尝不以动机真纯,道念坚巩,牢不可拔哉。今吾人虽无暇一一记述之,若略举先例,则如赖吒和罗(Rat!t!hapa^la)诚为其中之一人也。按赖吒和罗者,生于俱虑国,为良家之单传子。自受佛陀教诲,即痛念人生,力求解脱,难以休止,虽父母涕泣劝阻,亦弗听顺,遂至绝粒,下伍乞丐,期修正道。似此态度之坚决,即以全世界畀之,亦莫之能夺也。此项事迹,具载于《中阿含经》卷三十一〈赖吒和罗经〉(《中部》第二十八经〈Rat!t!hapa^la sutta〉)与《长老歌》(《Theraga^tha》,776 ~805)等,尤其《长老歌》且叙及其出家后之抒怀,益使人肃然正襟。迨佛教诗人马鸣出,撰《赖吒和罗歌》,相传谓多有因诵此歌而出家者,信非妄语。综之,佛教教团,真正理想的出家,实以如斯动机与决心为原则,即佛陀自身,亦系由于纯真之动机而出家,故以如斯出家,推挚真正之出家也。
兹宜注意者,佛弟子中,由于个人之特殊经验,痛感人生,因而出家者,固属不少。但为佛教之仪表者,则谓由于个人之经验,毋宁以为由于人生全体之无常、苦、空、非我而出家,乃为真正。如佛陀及前述之赖吒和罗,与长者子耶舍,其个人均无别项罪恶,亦未受特殊之悲惨,然亦有此伟大之发心是也。尤其为无常与业相结之观念,更属最大之动机,与佛陀以至众弟子,皆多因此而出家,盖如前述。吾人之生命,常望其持续发展于无穷,然事实则与此相反,固属人事之常,苟加深念,洵为最大悲痛者矣。矧欲世界所最重之财力、权力、名誉、恩爱等,胥不能为谁何,此所以不能不离舍之,而别谋拯救之道,凡此在赖吒和罗之述怀中,言之綦详。综之,斯即前篇末所述,适应于窥见人生全体价值判断之出家,乃得谓为出家之哲学的根据是也。
(二)由于不真纯之动机而出家∶自实际言,现今亦如此。凡为佛弟子,未必均由于纯真之动机而出家。尤其当佛陀僧伽势力强盛之时,依附之人既多,故由于不真纯之动机而出家者,亦殊不少。盖有以出家为佛弟子,虽无特定职业,然当勿虞衣食,而以此为乐事者。亦有以国事多艰,盗贼凭陵,债务相逼,心生恐怖,乃至为谋衣食之安全而出家者。甚或有外道欲盗佛法而出家者,是故虽为佛弟子,不必咸属热心行道。其中固多有不可信赖之徒,亦奚足异。故佛陀分出家之种类为四∶第一为道行殊胜者。第二为能说道义,而不必能行者。第三以修道为名,而图生活者。第四为道行之玷者。夫此非专以佛弟子为标准之分类,而得应用于一般之沙门团,固不待论,惟佛弟子亦当包括于其中。即须知真正出家者,仅为第一种。至于第四种,则为玷辱教团,不足与伍者也。
然则佛陀何以不完全排斥此类不纯之动机者欤?按佛陀为绝世大教主,自信于出家后,能使彼辈变为纯正之动机也!盖如佛弟子中,其初由此道,后卓然成为罗汉者,亦不乏人。试观《长老歌》与《长老尼歌》之所言,其事甚着。即佛陀不别四姓,不分男女,均认为道器。由其出发点言,虽以纯粹之动机为贵,然其不纯正者,亦姑许之,并指导一切,俾至于真道,所谓具有教诫示道之妙术是也。佛陀之所以成为三界导师,固即以此,然自僧伽言,其由于不纯之动机,归依佛陀,是为违反佛陀,污蔑僧伽,乃所最忌者,当不待言。故自上引之《赖吒和罗经》,以至《沙鸡帝三族子经》等之说法,皆不外为记录佛陀之劝诫,排斥不纯动机,而使之转变于真正之动机也。
〔参考资料〕 《杂阿含经》卷一;旧译《华严经》卷四十三;《四分律》卷三十三、三十四;《五分律》卷二十九;《大比丘尼三千威仪》卷上;《大毗婆沙论》卷六十六;《翻译名义集》卷四;《支那佛教史迹》卷四;早岛镜正《初期佛教と社会生活》;宫本正尊编《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壬生台舜编《龙树教学の研究》。
FROM:【中华佛教网络全书】
现在出家为僧需要什么条件?
第三章 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 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 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 ,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 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 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师,授 予三皈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 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 皈依三宝,须本人自愿,爱国守法 ,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础,经佛教徒介绍,皈 依师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应郑重如法进行。皈依人须填 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 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 正常,法务、生活设施完备,方有条件传授三坛大 戒。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根据实际 需要,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 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须事先由 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 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 ;每处每次受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 不少于四周,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 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 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 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 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 过六十周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 传授三坛大戒,对象以本省受戒 人为主;外省受戒人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 戒省佛教协会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 传授三坛大戒期间,必须分别讲 授戒本。传授比丘尼戒,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 制度。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 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 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 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 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 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 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 上的僧人;其资格由省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 ,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 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 僧人名额,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在规定名额内, 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须验明戒牒、度牒 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 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寺 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须考核一年合格后,报请政 府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第十八条 常住僧人如还俗离寺,寺院应收 回戒牒、度牒,将户口转回原地。违犯重戒、不遵 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迁 单。对利用僧人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 门、影响极坏者,经寺务会议决定,报上级佛教协 会批准,开除僧籍,收缴其戒牒、度牒,并将户口 转回原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常住僧人须定居两年以上,方可 外出参学,并须经寺院同意开具证明,注明参学地 点和往来期限。滥开证明酿成严重后果者,须追究 责任。接待寺院应验明有关证明,方准挂单,并按 公民迁徙流动的规定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
凡挂单僧人须遵守寺规,随众修持、劳作。如 有违犯,劝说不听的,应随时起单。
Ⅷ 大家好 我叫李华,我今年22岁,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有两年工作经验 英语翻译
Hi,I'm Li Lei, a healthy 24-year-old grate from a university. Both my Putonghua and English are influent. I'm good at writing and skilled at computer operating. I'm eager to get this job as a secretary.I'm looking forward to your early employment. Many thanks!
Ⅸ 当和尚需要什么条件
本人自愿,六根具足,身体健康,信仰佛教,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意。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