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升学率吗
也不全是为了升学率,一所中学肯定要有一定量的特长生将来高考考艺术回生,这部分特长生在学答校校内搞的一系列文艺演出或者或者代表学校出去参加一些文艺比赛上发挥作用,当然,对于普通高中或者示范性高中来说升学率肯定不如重点高中,本来招进来的生源总体水平也比重点高中差。这时候特长生高考考艺术生的话就很容易上名校,在普通高中能出名校的学生也能给这学校添些光彩
❷ 中考体育特长生标准
1、报考初中艺体特长生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且具有中心城区户籍(或是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报考艺术特长生必须具有某项艺术专长且达到一定水平,在就读初中、小学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艺术比赛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艺术考级不得作为报考条件。
3、考生所持的艺术、体育证书专业项目须与报考学校的专业项目相同。报考高中艺体特长生的必须具备初中阶段的相应证书;报考初中艺体特长生的必须具备小学阶段的相应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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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特长生测试项目:
1、足球
正脚背颠球、20米运球过杆射门、定位球踢准。
2、篮球
助跑摸高、一分钟投篮、往返运球投篮。
3、排球
助跑摸高(每考生必考),发球、正面双手垫球、正面双手传球、正面扣球四项内容随机抽取两项。
4、乒乓球
左推右攻、正手扣杀或拉弧圈。
5、武术
左右正踢腿、腾空飞脚、套路(拳术或器械任选一套)。
6、体操
(1)男生
倒立架上手倒立、侧手翻、单杠(1.60米)。
(2)女生
头手倒立屈伸髋、侧手翻、单杠(1.50米)。
7、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女5000米竞走、男10000米竞走、女100米栏、男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撑杆跳高、铅球(男7260克、女4000克)
8、标枪
(男800克、女600克)、铁饼(男2000克、女1000克)19个小项。游泳包括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9个小项。
9、羽毛球
❸ 中考特长生招生和正常招生有区别吗
中考特长生招生和正常招生在录取方式和录取分数上有差别。
1、录取方式不同。特长专生都是提前自主招生的属,录取后就不用参加中考,而正常招生的普通生要参加中考文化课考试进入高中学。
2、录取分数不同。每个学校都会有特长生招生计划,他们不需要根据中考成绩录取的,区里会组织统一考试,每个人会给一个分数,然后各学校下达特长生的录取分数线,只要过了就可以录取。正常招生的普通生通过中考统一考试,录取分数会比特长生的录取分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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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规定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招生规定
2018年2月23日,为进一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解决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教育部公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推进多校划片、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❹ 中考特长生好考吗
2017年有类高中校可招收体育、艺术、科技3类中考特长生。中考特长生不加分。
2017年高级中等学校具有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资格学校及招生项
奥林匹克基地校及国家级和市级体育传统校可根据本校实际确定招收体育特长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0%,区级体育传统校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人数的5%。
招收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高级中学可根据学校实际自行确定特长生项目,但招生人数原则上分别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0%、5%以内。
中考特长生分体育、艺术、科技3类,2017年中招有18个项目招收体育特长生,9个项目招收艺术特长生。
2017年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
田径、游泳、射击、射箭、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棒球、垒球、健美操、艺术体操、跆拳道、定向越野、武术、手球、羽毛球、高尔夫
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
舞蹈、民乐、声乐、器乐、美术、书法、话剧、管弦乐(管乐、弦乐、西乐与行进管乐)、京昆
科技特长生
科技特长生目前在教育考试院网站和中招简章上没有划分更详细的具体项目,考生可向招生学校咨询。
要参加校级和市区级两级测试,两项测试全部合格,才有可能以特长生身份被录取。
想成为中考特长生要参加校级和市区级两级测试,两项测试全部合格,才有可能以特长生身份被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要按规定把所报招收特长生学校的普通班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
招生学校测试时,除考查考生专业水平外,还考查文化课学习状况。因此,考生在抓紧练习特长的同时,不能放松文化课学习。
2017年特长生考试与招生
1、招生计划:
今年面向全市招收体育、文艺、科技特长生的学校仍不向各区分配具体招生计划,而是根据考生测试情况,最终决定各区招生人数。
2、体育特长生:
报考体育特长生要先参加4月由学校组织的专项测试,招生学校根据测试结果1∶1确定本校拟招收考生。学校确定的拟招收考生要参加全市统一测试,取得合格成绩并按要求填报志愿,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招生学校录取。
参加中考体育特长生统测的考生要测试专项和素质两项。
专项满分50分,占一半分值;素质满分45分,包括考生实际成绩的分值和潜在素质的分值;还有5分是身高等基本身体条件。考生报考项目不同,参加的测试项目也不尽相同。
测试结束后,教育考试院会将测试结果通知到招生学校及考生本人。
3、文艺、科技特长生:
文艺、科技特长生也要参加区里组织的统一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具体安排可咨询招生学校所在区中招办。统测一般安排在5月。
各传统项目校招收、录取特长生的项目要和学校传统项目一致,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原定数量。如果学校没有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剩余招生名额将转入该校所在区的统一招生计划。
❺ 南通中学特长生的资格认定
笔试部分:
试题内容含三块:学科知识与能力,常识,心智能力。其中“学科知识与能内力”涉及初中容除体育外各科内容,“常识”可涉及时政、自然与社会、日常生活等方面,“心智能力”可涉及态度、智力、情感、倾向等方面。
面试采用小组讨论方式,7人一组,围绕考核题自由发言,从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团队精神和个人风貌六个方面评判,总分30分,每位面试老师独立打分,三人均分为该生最后得分。面试程序:(1)每位学生个人自述1分钟;(2)出具面试题后学生准备3—5分钟;(3)学生陈述答题。每组面试老师由我校教师3人构成,每人独立评判。
❻ 特长生招生要被取消了吗
将于2017年起全面推进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公布,对高考的内容、形式、录取、管理等环节进行了全新设计和部署,其中不分文理科、取消艺体特长生加分等10项变化备受关注。
【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高考计分3+3,自选科目看特长】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学业水平要测试,综合素质入档案】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
【取消艺体特长加分,省级加分不通行】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回归全国统一卷,异地高考更有戏】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
【自主招生后进行,联考培训要取消】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
【高职院校搞“特招”,职业技能是必考】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录取不再按批次,双向选择机会多】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校长签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申诉】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绿色通道再拓宽,寒门学子不用愁】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❼ 2011年南通师范美术特长生要求(中考)
一、中招录取管理机制
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市、县(市、区)两级招办具体负责实施。全市招生宣传、志愿填报、数据管理、招生录取和信息查询均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实行网上统一操作,各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学校和招生学校按管理权限在管理终端上操作,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学习招生政策、填报志愿和查询信息。
二、中招录取管理要求
全市中等学校招生一律在中考后进行,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审批程序,严禁无计划招生、无档案招生和不按志愿及规程录取。
三、志愿填报操作流程
全市中考报名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考生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中招志愿填报,个别考生由当地招办指定地点填报。中招管理系统志愿填报操作流程如下:
1、考生进入《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操作界面后,依次输入考生号、姓名、密码和校验码登录系统后点击“志愿信息填报”。
2、考生首先核对并确认基本信息和已有评价结果及考试成绩,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体育测试与考试成绩、地理与生物学测等级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如有差错及时向老师报告,并及时向当地招生部门上报。考生核对无误后点击“我已核对并确认以上成绩无误”按钮进入下一页面。
3、考生必须先认真浏览今年中招录取办法和院校招生计划,阅读完成后点击“我已了解今年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进入志愿填报页面。
4、考生分批次填报志愿,每批次首先选择“报考”或“不报考”。如某批次选“报考”后可在相应批次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下方出现的虚线上依次单击,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考生要注意还有一些批次要求选择是否专业服从和学校服从。
5、考生填报完成后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所填志愿信息,然后核对自己所填志愿信息,如核对无误后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确认志愿信息。要注意志愿信息一旦确认后,考生在网上将无法自行修改信息。
6、报名学校系统管理员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后在“志愿管理”下的“学生志愿管理”中打印“考生志愿表”,交学生和家长核对无误后在“考生志愿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志愿表”交给报名点。报名点系统管理员在本校志愿填报完成后将“学生志愿管理”中考生的“学校确认”状态置为已确认。系统管理员要注意志愿信息一旦确认后,在网上将无法自行修改信息。
7、报名学校将所有确认后的“考生志愿表”汇总后与网上确认信息核对一致后即上报市、县(市、区)招生办,县(市、区)学校确认后的“考生志愿表”由各地招办负责保存,市区学校由市招办负责保存。
四、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所有省幼师、师范定向生(含艺体类)和统招生(含艺体类)、普通高中(含择校生、中外合作班)、五年制高职(含艺术类)、中职(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志愿都实行一次性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如下:
5月20-25日:志愿填报系统调试阶段
5月26-28日:部分学校模拟填报志愿
5月28日:全市中招咨询会(地点:南通市启秀中学西公园校区)
5月29-30日:中招政策宣传、考生志愿填报指导
5月30日-6月2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6月3-5日:考生志愿签字和确认、报名学校信息确认
6月6-7日:各县(市、区)招办对志愿进行核对并反馈信息
7月31日前:招生学校注销未报到的录取考生
8月5-10日:师范、高职和中职学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
五、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报考师范类考生根据所在区域填报当地师范招生计划的志愿,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2、考生在今年志愿填报中要特别注意师范定向生、师范统招生、普通高中、特长生、中外合作班、高职和中职的录取批次,所有学校和专业代号不能选错。
3、考生未填报某一批次的志愿不影响下一批次志愿的正常录取,在每一批次的志愿栏中设有其它专业是否服从、其它学校是否服从志愿栏,填报了“服从”的考生如未被所填报的学校或专业录取,可在本批次未招满的任何学校或专业中进行投档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确认“服从”或“不服从”。
4、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要注意是否达到所报学校对综合考核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要了解所在地区关于推荐生、特长生招生录取的办法。
5、凡报中外合作班的考生一定要查阅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凡被中外合作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学校录取。
6、师范、中高职招生学校若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或调增计划,未被录取或被退档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后再投档补录。
7、所有师范、普高、高职、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请考生阅读《2011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其中“第三批南通市2011年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计划二”中所含“3+2”相关专业及部分与其它高校合作办学的专业,请考生向招生学校了解办学模式,填报时应与五年制高职注意区分,掌握政策后正确填报在对应批次栏内。
六、志愿填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拓宽渠道,确保中招政策宣传到位。中招志愿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信息,既是考生对报考学校和专业意愿的表达,又是招生办投档和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报名学校要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及时完整地向所有考生下发市招生办统一编制的《2011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向考生及时公布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专业,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
2、认真学习、掌握规程,确保志愿填报指导到位。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报名学校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规程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要加大中招政策宣传的力度,组织师生全面学习中招相关政策,尤其要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技术指导,做到科学、准确、公正、合理,确保对考生志愿填报的宣传和指导到位。要重点确保维护考生对师范招生和省统一下达的五年制高职及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知情权,要尊重考生意愿和选择权,维护考生权益。报名学校不得误导、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强迫考生改动志愿;不得向考生偏重或单项宣传有关招生学校。有误导或强迫考生填报志愿造成后果的由报名学校负责,并由纪检部门查实后追究相关责任。
3、把握重点、反复核查,确保志愿信息准确到位。考生要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相应批次的学校和专业志愿,特别对学校和专业代号不能选错,并认真、反复核对“考生志愿表”后再签字确认。各报名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和相关老师认真、周密做好志愿信息核对工作,预防考生出现志愿填报差错。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经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单由各报名学校交市、县(市、区)招生办留存,以备核查,保存期一年。
4、周密部署、细致安排,确保志愿填报组织到位。中招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学校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招生办负责全市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提供统一管理系统平台,及时发放《2011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并负责系统的运行、更新与维护。同时负责做好市区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检查、督促市区报名学校做好志愿填报的各项组织、指导工作。
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报名学校和个别报名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报名学校对中招管理系统使用的指导与管理,及时发放《2011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各地招生办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检查、督促所辖报名学校做好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及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重点是要做好各类信息的上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安全。
各报名中学负责本校考生的志愿填报组织工作,及时向考生发放《2011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做好中招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好考生上机登录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及时做好志愿校核等工作,组织好考生及家长对志愿信息签字确认工作,并做好各类信息上报工作。
七、中招录取批次安排
1、单独批次:省男幼师录取批次。
2、师范招生提前录取批次:
第一小批次:师范艺体定向生录取批次;
第二小批次:师范定向生录取批次,校长实名推荐生在本批次中提前录取;
第三小批次:师范统招艺体生录取批次;
第四小批次:师范统招生录取批次。
3、第一批次:中外合作班提前录取和普通高中(一)录取批次。
4、第二批次:普通高中(二)和五年制高职(含艺术类)录取批次。
5、第三批次:
第一小批次:省属普通中专计划录取批次;
第二小批次:本市中职注册招生录取批次;
第三小批次:其它中职(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录取批次。
6、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批次:师范、高职和中职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批次。
八、中招录取具体办法
1、省男幼师单独批次录取。通过招生学校组织面试合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必须在省男幼师单独批次中填报志愿,按考生所在县(市)区户籍地,根据县(市)区分配的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师范招生提前批次录取:
(1)师范艺体定向生录取。凡报考师范艺体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关专业加试,相关证书折算专业成绩只限于报考师范统招的考生,必须在师范艺体定向生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在全市统一划定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525分(含525分)以上,根据各县(市)区的师范艺体定向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某县(市)区专业线上生源不足,经征求县(市)区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2)师范定向生录取。校长实名推荐师范定向生录取。经校长实名推荐面试成绩及格的师范定向生必须在师范定向生志愿栏内填报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必须与被推荐的学校相同,否则取消推荐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校长实名推荐师范定向生根据中考成绩达到该地区、该专业的定向生录取控制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对照推荐生专业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报考师范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在师范定向生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其中各县(市、区)的考生按户籍所在地的计划填报志愿,考生应对照学校和专业代码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考生填报师范定向生志愿时不得跨县、区域填报,否则所填报志愿一律无效。考生和学校都必须确认户口所在地与户口本是否一致、户籍所在地与报考学校对应地区确定的计划保持一致。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各县(市)区师范定向招生计划(减去校长实名推荐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按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师范学校组织面试,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其专业按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
(3)师范艺体统招生录取。凡报考师范艺体统招生的考生应为参加学校组织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才可投档录取,有意向的考生要在师范艺体统招生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根据各县(市)区分配的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在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中考和艺体专业测试成绩总和不低于525分)上,按招生计划1:1.2比例投档, 师范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中考和艺体专业测试成绩总和择优录取。
(4)师范统招生录取。凡报考师范统招生的考生要在师范统招生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可填报两所高师志愿,每所学校可填报两个专业,考生可填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两所师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全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平行志愿,在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525分(含525分)以上,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录取。
3、第一、二、三批次录取:
(1)中外合作班录取。符合有关规定并报批的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办学)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招生,并严格按公布的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招生学校根据招生简章须提前组织面试和测试,并与家长、考生签订报考协议。招生学校要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名册盖章后于6月10日前报市招生办。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在中外合作班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所学校,并实行平行志愿录取。中外合作班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提前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2)普通高中(含择校生)录取。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0]2号)文件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全市统一集中管理,各县(市、区)招生办具体负责录取。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11]8号)文件规定确定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并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
各地招生办要按规定时间和操作流程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条件统一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操作,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所有普通高中新生须经市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各地招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计划、考生的志愿和规定的批次实行录取,招生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借读管理规定,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各种名目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
全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2011年推进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教发[2011]2号)文件执行,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学校要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普通高中录取条件中的综合考核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详细了解招生学校对考生的综合考核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达不到招生学校提出的招生条件的考生不得投档录取。
相关热点普通高中要确定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根据初中毕业生源数,按比例定向将推荐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按规定的推荐办法录取。
部分特色高中要在统招计划中安排3%左右的计划,招收在音乐、美术、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特长和创新能力的学生。推荐生、特长生均须参加中招文化考试,具体实施按照各自制定的招生办法组织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含择校生)的考生要按规定的各类小批次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要特别注意小批次顺序,在录取的过程中,是按批次的顺序依次录取,上一批次不填报不影响下一批次投档录取。普通高中统招和择校的计划招生均实行一次性录取和不再补录的办法,如果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而又无其他志愿,只可以补录下一批次学校,所以提醒考生填报普通高中统招和择校志愿时一定要慎重。
普通高中(含择校生)是分县(市、区)负责录取,考生不得跨县(市、区)填报志愿,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区)和省辖市招生。普通高中录取可采用按志愿顺序录取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所以考生要认真学习、掌握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特别要提醒考生注意所填报志愿的顺序,采用按志愿顺序录取办法是按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依次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是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中只要有达到录取学校的投档线时,则被填在前面志愿的学校录取,一旦被录取的考生,不得被任何学校再录取。
升入普通高中的外省、市户口学生在报普通高校招生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五年制高职(含艺术类)录取。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将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促进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教职[2010]2号)文件执行,招生学校不得实行擅自注册入学,必须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五年制高职招生全市实行集中统一录取,录取时全市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凡报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高职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依次填报四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艺术类高职招生在五年制高职录取批次前投档录取。
(4)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录取。凡报省属计划普通中专的考生在中职第一小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依次填报二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本市中职可提前注册招生,考生在中考结束后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至本市中职学校进行注册报名,由招生学校进行注册预录取,招生学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参加注册预录取的考生,若填报了中职第二小批前批次的志愿,仍按所填报的志愿正常投档录取。注册预录取的考生办理录取审批后,不再参与第三小批次投档录取。
凡报其它中职(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的考生在中职第三小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依次填报二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4、征求平行志愿批次录取。师范、高职和中职学校在7月底前要注销未报到考生的录取,市招生办将在8月5日前公布各师范、高职和中职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含未能完成或调增计划),凡未录取或被退档的考生在8月5-10日内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进行网上确认,8月10-15日进行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九、中招录取时间安排
今年全市师范和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三星级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录取工作在7月上旬前完成;中职录取工作在7月中旬前完成;中、高职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工作将在8月中旬前完成。
十、中招录取审批要求
根据省中等学校录取管理规定,全市所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的录取均要由各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录取信息将作为省、市教育部门和招考部门办理学籍注册以及升学报考资格的主要依据。
所有招生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各录取学校印制、盖章,并根据不同类型录取的学校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或市招办或县(市、区)招办录取专用章。五年制高职(含高师)《录取通知书》须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专用章;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招办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市统一录取的中职《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招办录取专用章;县(市、区)录取的中职《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当地招办录取专用章。录取审批同时,按省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招录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