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外事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招聘
您好,中抄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仅供参考):
发布简章:2014年11月6日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9:00至2014年11月17日17:00
资格审查:2014年11月13-11月19日
考试时间:2014年12月13日(周六)
成绩发布:2015年1月上旬
资格复审:2015年1月下旬
调剂名单:2015年1月底
面试时间:2015年3月6日-3月11日
北京公务员详细信息:http://bj.offcn.com/?wt.mc_id=bd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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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事办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市外办”)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行政机关单位;市外办下属的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是正处级事业管理单位(公益一类)。
公务员考试发起机构是国家:中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厅,各用人单位上报岗位需求 ;事业单位考试发起机构是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
事业编制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外事办的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公务员职位须现为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须现为在编在岗,且现聘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
4、报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的须现聘为与选调岗位相应的岗位职级;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要符合选调职位(岗位)相应的专业条件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 武汉市外事办怎么样
一个主管经济!一个主管对外协作和交流!
4. 武汉哪个公证处属于国家的武汉哪个外事办可以认证毕业证
武汉市公证处 可以办理涉外公证
地址:香港路145号远洋大厦17层
电话:(027)82440627
5. 2018年武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流程是什么
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般在考前一周可以打印)。资格审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6. 有没有在外事办工作的
呵呵,你想多了,大多数特别是区县级外事办对英语没有硬性要求。你注意看公务员的招考要求,只要你符合它的硬性要求就可以考。
不要担心公务员试用期问题,本人还有我的很多朋友都是从考公务员走上工作岗位的,目前还没听说有试用期不合格的。机关里就这样,进去很难,但只要你进去,哪怕你没有能力,哪怕你故意捣蛋,只要你不违法乱纪,也不会辞退你。说起来,这也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缺陷,养了不少吃干饭的人。我深有感触啊。
你考的是什么地方的外事办?什么岗位?我可以帮你问问。
专八过了么?过了话就可以去报。你放心,不存在试用期不过一说,而且外事办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做口译的。
退一万步说,就算你被录取后,做口译做不好,顶天了换个工作岗位给你,或者把你送出去培训一段时间再用,不存在辞退一说。虽说是试用期,但辞退公务员这种事,没有哪个领导愿意干,得罪人不说,这不典型地不相信组织吗?你可不是找关系进去的,而是经过层层选拔考进去的。而且辞退你的理由呢?工作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外事工作?嘿嘿,这样的理由在组织部门那里是说不通的。
现把南京的外事办工作职责发给你参考一下。
(一)履行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中央外事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及全市外事和港澳工作情况;受领导小组委托,调查了解并督促检查全市贯彻执行中央外事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研究全市对外交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工作建议;负责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的会务和联络工作,并及时了解、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贯彻执行我国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关于外事和港澳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三)提出制定本市外事和港澳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的建议;负责审核本市各部门报呈市政府审批的外事和港澳工作文件;检查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各区、县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协调本市的重大外事、港澳工作和涉外、涉港澳活动。
(四)围绕本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五)负责组织或配合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港澳地区的高层人士;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指导本市各部门、各单位的礼宾接待工作。
(六)统筹安排和管理本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接待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办理使、领馆交涉事宜。
(七)为本市民间组织和团体的对外交往活动提供指导。
(八)管理来本市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指导本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和接待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外国驻本市的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
(九)按规定审批邀请与我国建交国家的非官方人员自费来本市进行友好交流等非经贸活动的事项;审核邀请公费接待外国官方人士或来自非建交国家的外国人来本市进行非经贸活动的事项;按规定办理同意邀请外国人来华签证函电的具体业务。
(十)提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出访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出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审核、报批本市的正副局级人员出国事宜;审批本市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出国的有关事宜;按审批权限审核、审批本市选、借调人员参加本市范围外的出国任务;代市政府发局级及其以下人员出国任务批件、确认件或出国任务通知书。
(十一)负责办理本市因公出国(境)团组的护照、签证等出国(境)手续;指导有关单位对因公出国(境)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外事纪律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查处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因公出国(境)组团问题。
(十二)管理本市与外国开展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制定和审核友好城市或地方友好交往的交流计划;代管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日常工作,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活动;负责授予外籍和港澳人士“荣誉市民”等称号的评审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地区重要涉外事件;指导本市各区县、各单位做好外国人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及出国培训工作;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
(十四)依照授权,负责本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管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市因公赴港澳的审批、发证、签注等工作和邀请香港、澳门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
(十五)负责对本市外事干部、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的教育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本市外事工作经验。
(十六)配合和协助本市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材料,向本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本市重要涉外报道稿和其他有关文稿。
(十七)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外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外事和港澳工作事项。
7. 关于省外事办和国家公务员统一招聘的问题
省外事办招录同样是通过省公务员考试来录用,与省级公务员考试流程是一样的
8. 如何进外事办工作
参加一年一度的国家公务员考试
详细解释:
考入之后,干部司会对新入部干部进专行遴选考试,优秀者可以进属入翻译室工作。
由主管外事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分管有关外事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与外事,国家安全工作有密切工作联系的相关机构部长组成,负责对外事,国家安全工作领域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是中共中央政治局领导外事,国家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8)2018湖北武汉外事办招聘扩展阅读:
公务员报考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