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6年新疆教师入编年龄限制
有年龄限制的,一般要求年龄是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也有要求年龄是18周岁以上,28岁以下,具体以各地区的招考公告为准。
B. 2016新疆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考哪些内容
新疆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主要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笔试内容包专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属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综合知识测试考查考生对时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程度。
2、除维语文、哈语文、蒙语文、柯语文试卷外,其他试卷均用汉语命制并要求用汉语答题。成绩采用150分制。
二、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考生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学科,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40分钟)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考生面试语种须与笔试语种相同。当场评分,成绩采用15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90分。
C. 我在2016年的教师招聘考试中取得总分89分,我是否有资格进入体检
关于公布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语”幼儿园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专告
广大考生属:
经研究,现将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幼儿园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南疆四地州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5分。
二、除上述四地州以外的其他地州合格分数线确定为60分。
上线入围考生(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进入招聘岗位1:3比例考生)请于8月27日-8月30日到所报考地州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
上线未入围考生也纳入面试范围,8月27日-8月30日到所报考地州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上线未入围面试合格考生不参加报考岗位的竞争,在本人自愿、提交书面申请的前提下可以参加下一阶段的空缺岗位调剂。调剂原则在本地州范围内就近调剂,不进行跨地州调剂。
特此公告
D. 新疆最近招聘老师吗有知道的吗
新疆墨玉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500名,其中:幼儿园850名,小学400名,初中100名,高中专150名。
报考条属件
1、年龄在38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幼儿园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中专(中等师范专业)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及高中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关注中国招教网(www.zhaojiao.net)了解更多新疆教师招聘信息。
E. 我想问一下新疆2016年还有特岗教师招聘吗
有的,预计和上年的相差一两天左右。可以去看一下上年的新疆特岗招聘公告
F. 现在新疆那里还在招聘教师
新疆明年不是最后一年招聘老师。
还会继续招的。
可询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教育厅的说法解释是最权威的。
G. 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要什么要求
一般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H. 有谁知道新疆教师招聘考试的具体要求
以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公告为例,招考对象如下: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非新疆生源的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4.在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5.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和具有一学期及以上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
6.留疆战士配偶。
报考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普通高中教育工作;
2.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普通高中招聘岗位均要求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除外),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
(3)南疆三地州(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招聘岗位允许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5.招聘岗位普通话和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 MHK等级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四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5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2)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民考汉考生和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5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第5条所列标准;
7.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表》。
I. 2016年新疆特岗教师报名条件有哪些
2016年新疆特岗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4.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和具有一学期及以上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
5.留疆战士配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2.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2014年6月30日以后办理完辞职手续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均要求师范类专业(村级小学以及教学点除外),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背景;
(2)学历要求:报考小学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 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3)村级小学和教学点允许新疆生源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维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蒙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4)南疆三地州(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村级小学和教学点音、体、美学科招聘岗位,允许中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5.招聘岗位普通话和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其中: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5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2)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民考汉考生和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5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第5条所列标准;
J. 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报考条件
2016年公告尚未发布,预计时间会在2016年5月底公布,报名时间预计是6月上旬,笔试时间是6月底,你可以自己看一下中公安徽教师考试的官网,点击首页教师招聘菜单栏即可查到你要的内容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