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消防支队对外招人
中国现在哪有什么不可能的,有是有,办公室内勤方面的,接电话不是接火警电话,是办公电话而已
② 想找消防类岗位员工,可以去哪里招聘
到当地的消防培训中心(当地消防队)或消防学校去学合格了,就可以回参加全国的统考答,一年3次。今年可能会多一场考试哟!考试包括两部分笔试理论和技能操作。现在只可以考初级的证。这个证初级主要是针对消防监控员的,也可以从事单位消防专员的工作。
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州都会有一个职业技能鉴定站(消防培训学校)
③ 广西省各消防支队防火处电话
拨打119&114都会协助你处理的 谢谢
④ 广西消防总队职位招聘
三、接收条件和要求
(一) 基本条件:
1、 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志愿献身消防事业。
2、 学历学位: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应为优秀。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3、 年龄:接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5、30、35周岁(截止2006年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和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
4、 身体: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部队工作,必须五官端正,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不低于4.6(0.4),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0.2);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体重不少于50千克,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少于45千克。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的,不合格。
5、 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发挥专长,艰苦奋斗,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二)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接收:
1、 中共党员,或在校期间获校(院)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的;
2、德、智、体、能、绩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本校、本系前10名;
3、在专业应用或文艺、体育方面有特长或突出表现,参加过省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得奖励的;
4、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献身部队建设意愿强烈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
(三) 有下列条件之一不予接收:
1、 成绩一般,专业课成绩平均分偏低,无法顺利毕业或获取学位的;
2、 属于公安部规定不在接收范围的毕业生: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成人高校毕业生(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外招收的走读、委培、自费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积8门以上或1门以上课程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6)结业生、肄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毕业生;
(7)被作留级处理中途休学超过半年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3、档案材料经审查严重缺件或有重大疑问的毕业生。
四、待遇
1、本科毕业生均安排一年的见习期(含由公安部组织的入警培训时间),见习期间实行全程淘汰。见习期满合格,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的,分别任命为正连职或正营职警官,授予武警上尉或武警少校警衔。
2、消防警官享受与现役军官同等待遇,警官的工资标准在每年的1月份定期增加一次,并随职级和警衔的改变而增加。消防部队的警官除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外,还享受地区补贴和生活补助。
3、警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和保险。
4、大学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即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手续;若家属、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转为城市户口。
5、伙食方面实行部队提供补贴和本人交纳一定伙食费的保障方式,服装由部队免费定期发放。
6、工作成绩突出,符合有关规定的,可提前提拔使用。
7、警官每年可按部队规定享受探亲假或公休假。警官公休假每人每年20天(不含正常节假日);探亲假,未婚警官每年30天,已婚且夫妻异地的警官每年40天,差旅费由部队负责报销。
8、警官在按照规定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治病疗养期间,工资照发。
9、警官的其他未尽待遇按照国家和部队政策规定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
五、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面试。有意者可来电来函向我部政治部干部处报名并投递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成绩表、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统招证明、组织鉴定等材料复印件),也可于广西举办“双选会”时,在招聘现场投递材料进行报名。
2、面试和体检。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按我部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须出示材料原件。通过面试的学生,我单位将以函或电话通知参加体检。
3、政审与签约。面试、笔试、体检合格者经政审合格,总队研究审定后,即可签订就业协议书。
4、报到。凡录用对象毕业后,开具有关手续按通知到我部政治部干部处报到。学生个人档案由学校整理完毕密封后,以学校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转递我部。凡未按时报到或档案不到的,按违约论。
六、分配去向
毕业生被我单位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将在全区14个地级市范围内统一进行分配,主要从事部队行政管理和消防监督管理等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西区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联系电话:0771―5702012 5702015
联 系人:韦建伟 唐家艳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111号
邮 编:530022
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踊跃报名。